请欣赏《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位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从他奄奄一息到活下来,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了。
本书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他的重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充分突出了人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圈。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了1970年张海迪随着下放的父母来到了聊城农村。张海迪很想站起来,看见可以行走的人们,她有时不免黯然泪下。可张海迪却顽强地学针灸,治好了许多人。可她有时却因为一个姿势时间长了而全身疼痛,可她为了给乡亲们做事,依然选择了继续针灸。
我感受到了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像别人一样可以走路,奔跑。从”她多想迈开双腿,扑向翠绿欲流的万顷麦田。“我还感受到了张海迪很热爱生命。从”数年来,她共治了一万多人。“太厉害了,我一看到这个数字时,惊呆了!残疾人竟然比医生还厉害。我觉得她太热爱生命了,她真的是一心想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啊!
和张海迪相比,我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我有时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再去旅游,最后一星期在写作业,可这样我经常退步。上一个暑假,我提前写完作业,非常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还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要热爱生命,不要浪费。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3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心校所发的教师读书中的蒙田试笔《热爱生命》,我感觉大师在怎样对待生命上和怎样去度过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给我们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课。他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对于生命,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命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根本没想过“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别说“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所以,我感觉我倒像个自己生命的刽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简单的,可是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生命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原因是上天赐于人类的生命实在太短暂,正是其短暂所以生命变得可贵。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走过了,就没有在重来的机会。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怎样去对待属于自己的人生?走进蒙田,品读他的《热爱生命》我们就会懂得如何去热爱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载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虚荣,热爱生命要着眼于现实,热爱每一个眼前的现实生命;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4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5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坚韧是这部小说的主旨。而读过之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话:”饥饿统治着一切人,统治着一切。“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热爱生命》中讲了许多热爱生命的故事,有让人珍惜生命的,又让人发奋图强的,有让人勤奋的……我最喜欢里面”热爱生命“这篇短文。这篇短文讲的是主人公和比尔在荒凉的山谷里迷路了。在关键的时刻,比尔抛弃了他,他的脚扭伤了,双脚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饥饿不堪的病狼!为了战胜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回。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弃,不绝望,即使在窘困的处境下也会绝处逢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