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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慰问工作方案 篇1
20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困难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佳节,经局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局生活困难员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参加走访慰问的领导
走访慰问组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陪同,分成8个慰问组分赴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慰问。
二、走访慰问的'对象
低保员工、困难员工、大病员工家庭、遭受意外伤害和灾害员工家庭。
三、走访慰问时间安排和慰问金发放标准
走访慰问时间统一安排在20xx年1月20日至28日期间,具体走访时间由各走访慰问组带队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慰问金以每户1000元为标准发放。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要通过开展走访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上严格要求。各单位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组织入户等各个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家中。各单位负责人要把走访慰问任务分解细化,要做到应慰问的困难户不漏户,确保圆满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慰问任务。
(三)方式上细致周密。各单位入户人员要登门入户,把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要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臵腹地进行交谈,积极宣传党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春节慰问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xx县20xx年春节慰问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春节慰问活动圆满、顺利完成,镇成立春节慰问活动领导小组。
政委:
组长:
副组长:各联村党政领导
成员:各联村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和派出所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慰问对象的审核把关以及入户慰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事务办),陈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中党政办主要负责县领导慰问活动的沟通联络和会务保障等工作;综治办和派出所共同负责上级领导慰问活动的交通警戒、安全保障等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慰问活动的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整个慰问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资料收集、归纳汇总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二、活动实施
慰问活动从年1月4日开始至2月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研究部署阶段(1月4日至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办公会,研究确定《xx镇20xx年春节慰问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村(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村支两委会或村民议事会,学习和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任务,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审核阶段(1月5日至17日)。5日至17日各村(社区)根据慰问对象标准和工作流程,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评议公示等工作;17日前,各村(社区)将拟慰问对象名单(电子档)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经初审和汇总后,呈报镇党委、政府审核。
(三)公示上报阶段(1月17日至1月19日)。经社会事务办入户调查和核实,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于17日将全镇拟慰问对象名单在政务大厅、政府官方网站与“阳光三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9日将全镇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册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1月21日,《星沙时报》将公示全县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入户慰问阶段(1月25日至2月1日)。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县直部门以及各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具体时间待定)。
三、慰问对象和标准
慰问对象分五类。
(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非常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xx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至4万元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有残疾人的比较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四)困难退伍军人(每户慰问600元)
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家庭。
(五)政策性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
2、劳动模范(慰问资金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
3、城乡“三无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集中供养的每人慰问600元,散居的每人慰问1000元)。
4、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
5、市定脱贫标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5000元;以上对象又同时符合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标准的就高不就低并再增加1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和标准由县农业和林业局确定。
四、资金安排
(一)县下拨资金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8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困难户慰问金15万元,不足部分从临时救助金中列支。
2、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40.4万元。
3、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3.9万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费22.6万元。
5、敬老院慰问金3万元。
6、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2万元。
(二)县直接打卡资金
1、全镇重点优抚对象54人,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在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慰问2000元;5—10级伤残军人每人慰问1200元;参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企业军转干部等每人慰问800元;无军籍职工每人慰问1000元)。以20xx年1月在册人员为准。
2、全镇城乡“三无人员”128人,共计110800元,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个人直补存折(城乡散居“三无人员”85人、每人1000元;集中供养“三无人员”43人,每人600元,由敬老院统筹,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4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3、全镇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计718人,共215400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已于11月拨付到位。
4、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66户,计22.6万元(其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以下且家庭人口较多的重度贫困户14户,每户5000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4000元的中度贫困户52户,每户3000元)。
五、申报程序与统筹方法
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度,按照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村(社区)评议小组集中评议和复核、镇社会事务办初审、镇党委政府复审的程序进行;对于无行为能力的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后上报。一般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镇统一安排,慰问对象经村(社区)评议、镇社会事务办初审、党委政府复审后张榜公示;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县统筹,慰问对象在村(社区)、镇、县三级进行公示。
六、慰问活动安排
1、县级领导慰问: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和县直部门将慰问镇敬老院和特困群众,慰问金和物资由镇社会事务办在县拨慰问资金、物资、一次性生活补助中安排(具体时间由县级领导确定)。
2、各战线慰问:县直单位对口组织对分管线上的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慰问资金由各相关县直单位自行安排,慰问对象由各相关单位和镇党委、政府共同确定,不重复慰问。除市级以上安排的慰问项目和资金有明确慰问标准要求的,其余均按县一般困难户慰问标准执行,对象统一纳入村(社区)和镇两级公示。
3、镇村入户慰问:由联村(社区)党政领导带队,全体群工队员、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参加,由各联村组长到财政所领取现金,按照审定的慰问对象分组上户进行慰问。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评议、公示程序。
1、20xx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农业和林业局提供的对象、标准为准。
2、集中评议和复核。由村支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和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对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审核、公示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政府复审,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将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于1月21日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全县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汇总名册。
(二)严格慰问资金、物资管理。
1、统筹确定慰问对象。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
2、严格慰问金发放要求。各类慰问金、物质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照片一张(照片交给所在村居,由村居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不得由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人员代领慰问金。
3、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由镇社会事务办统一打印,各村(社区)要及时提供和补充完善慰问对象准确信息,以确保慰问金发放表的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交镇财政所记账,并将原始发放表复印1份交镇社会事务办存档。
4、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进行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三)严格落实走访慰问活动。
各联村干部要深入联系的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给人民群众送温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全镇的慰问活动原则上在2月1日前完成。
(四)严格督查和追责。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镇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负责人。镇社会事务办将分组对各村(社区)上报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同时将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认真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县委将成立督查组,对20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春节慰问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新年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对老教师、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构建和谐校园,关爱困难教师。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慰问活动由校委会牵头,党支部、工会,校行政主要领导参与。
三、慰问对象
退休教师、困难教职工。
四、慰问形式
1、退休教师发给慰问品。
2、困难教职工、困难退休教师、采取分组上门慰问。
五、慰问费用预算
1、退休教师共15人,人均慰问品100元,共1500元。
2、困难职工共3人,人均慰问金100元,慰问品50元,共450元。
3、生重大病教师共2人,人均慰问金400元,慰问品50元,共900元。
4、困难退休教师共1人,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50元,共250元。
5、参加慰问人员伙食费补助80元;车辆燃油费补助80元;香烟60元,共180元。
慰问经费总支3280元。
六、慰问组成员
杨校长,宋副校长,工会主席
春节慰问工作方案 篇4
春节即将来临,为抓好我市民生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民政对象的亲切关怀,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安定、详和的节日,在20xx年春节前我市将开展对各类民政对象进行春节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慰问送温暖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帮助群众缓解困难,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
二、慰问对象
(一)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参战参核试人员。
(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
(五)孤儿。
(六)麻风病人。
(七)其他民政对象。包括一次性定救人员、40%定救人员。
三、慰问方式、标准和所需金额
(一)面上慰问(依照20xx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1、重点优抚对象3726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2600元。
2、城市低保人员750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750000元。
3、农村低保人员10572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1057200元。
4、农村五保户4171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17100元。
5、孤儿26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6700元。
6、40%定救人员3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00元。
7、一次性定救人员22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2000元。
8、麻风病人49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900元。
9、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83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100元/人,计33200元。
10、百岁老人138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69000元。
11、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196人,安排礼品100元/人,计19600元。
所需资金共277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民政局按照确定春节慰问的人数和市政府确定的慰问金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慰问,各镇、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配套资金。
(二)点上慰问(依照20xx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组织慰问,由市四套班子成员和挂点单位领导走访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3、农村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所需资金共37500元。点上慰问对象由镇确定后上报市民政局为准,慰问金和慰问品(折算金额)由市民政局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准备。
(三)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所需总资金2813500元。
四、慰问时间
(一)面上慰问时间:20xx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当地政府确定)。
(二)点上慰问时间: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时间为准。
五、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体现。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活动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高度,把重点优抚对象和各类救济对象的过节问题摆在当前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抓紧时间筹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通过细致的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民政对象,确保他们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加强对下拨各镇、场民政对象春节慰问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和确保基层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统筹解决民政对象节日的生活。
(三)及时反馈慰问活动情况。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将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市民政局。
春节慰问工作方案 篇5
一、慰问对象
1、驻宁部队:宁夏军区、宁夏武警总队、宁夏消防总队;
2、驻石部队:石嘴山军分区、预备役工兵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
3、石嘴山市军休所、石嘴山监狱;
4、社会福利机构:市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殡葬所、各县区中心敬老院、市精神病防治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
5、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劳模、优秀人才、村委会(社区)卸任干部;
6、困难企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员、遗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7、节日期间值勤在岗的公安干警、供电、供水、燃气、热力、环卫工人、记者、机要等一线人员。
二、慰问标准
1、个人慰问的标准为300元―1000元;
2、单位慰问标准为5000元―100000元。
三、慰问时间
“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xx年1月xx日开始,至20xx年2月xx日结束。
四、慰问安排
1、市领导慰问活动安排
慰问驻宁部队(宁夏军区、宁夏武警总队、宁夏消防总队);驻石部队(石嘴山军分区、工兵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石嘴山军休所、石嘴山监狱;4个社会福利机构、4个困难企业和11名离退休老干部、3名优秀人才、6名特困群众、3名困难残疾户、3名困难职工、6名困难下岗失业人员、3名困难劳模、3名困难老党员以及节日期间值勤在岗的公安干警、环卫工人、记者、机要等一线人员。慰问活动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2、各部门慰问活动安排:
市委组织部负责慰问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企业老党员和各类人才;
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慰问离退休干部和因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
市委宣传部负责慰问新闻单位、工作在一线的.新闻工作者和道德模范;
市委统战部负责慰问统一战线各界人士;
市民政局负责慰问城乡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慰问乡镇敬老院、民办老年公寓等,对全市“慈善、爱心超市”配送物资;
市公安局负责慰问节日期间执勤的公安干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慰问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
市总工会负责慰问困难企业、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困难劳动模范等;
市残联负责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阳光家园”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各县区负责慰问环卫工人;
市侨联负责慰问归侨、困难侨眷;
市信访督办局负责慰问节日上访困难户;
市妇联负责慰问贫困母亲、留守妇女儿童、离任村妇代会主任等;
市工信局负责慰问工业企业离退休干部;
市文联负责慰问文艺界优秀人才。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统一领导、精心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送温暖”慰问活动顺利进行。
2、市领导慰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和县区具体负责安排慰问对象和慰问路线;各相关部门要准备好慰问金,在各慰问点等候。慰问车辆由市委办、政府办统一安排,集中乘车。
3、开展慰问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及市委的有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群众实际需求,要轻车简从,务实高效,杜绝形式主义和不实之风。
4、市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工作。
5、“送温暖”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于20xx年2月28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民政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自治区民政厅。
春节慰问工作方案 篇6
20xx年春节将至,为营造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氛围,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我镇将开展对贫困家庭的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慰问对象
各村贫困家庭。
二、慰问形式
我镇将拨专款50400元用于各村贫困家庭慰问活动,具体分配方式参照《山亭镇春节慰问资金分配表》。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认真核实本村贫困家庭情况,根据《山亭镇春节慰问资金分配表》中的'名额安排,于元月8日前将具体名单(附表2)上报镇民政办。
2、各村根据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每户安排补助300元,原则上不能与上级政府及部门慰问重复。
3、慰问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预留资金,切实帮助受灾、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