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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推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结合市、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强化党建促进共建、策划项目推动共治、优化服务实现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由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社区各类资源有效整合运用的程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点上的“盆景”变为面上的“风景”,“家园”成为“花园”,奋力在营造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布吉街道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任,副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兼任,负责对口推动各自分管领域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街道相关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社区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级工作推进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和党建工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兼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党委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
1.巩固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治理赋能增效,切实保障社区党委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深化社区党委书记“头雁工程”,全面提升社区党委书记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2.织密建强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大力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在花园小区、城中村、外卖地等居民小区和商圈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形成基层党组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商圈党组织”三级架构。(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3.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等活动,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社区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广泛发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主动领办民生实事、群众“微心愿”,引导党员干部为基层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4.推进党组织引领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建立党组织主导下的党群联席会、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推动街道社区与辖区内单位、行业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引领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二)坚持政府负责,推进资源下沉和配置优化
5.强化政府治理职能。探索建立三级智慧平安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安全顾问”警务模式。推动网格管理科学化,提升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社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牵头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城市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6.推动社区资源融合共享。梳理社区内资金、基础设施、人才等资源,形成《社区资源清单》。切实找准社区公共利益诉求和居民个性化需求,形成《居民需求清单》。根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策划服务项目,形成《社区服务清单》。探索制定资源有偿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推动社区内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经济服务办、布吉教育办、公共事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布吉创域、各社区工作站)
7.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社区文化、教育、卫生、养老、心理健康等服务质量,搭建社区健康委员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周期心理危机干预和家事情感纠纷警情跟踪处置工作机制,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各社区工作站)
8.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平台吹哨,部门报到”的处置机制。做实做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打造社区品牌调解室。大力推动法院驻街道工作站、“一社区一警务室”建设。(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维稳工作示范点”成员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三)深化民主协商,创新基层议事机制
9.强化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委员之家”等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人大工委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10.加强和创新基层议事机制。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全面落实社区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四)发动多元共建,打造互利共赢社会协同机制
11.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工会维权工作效能,推动工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企业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完善“1+N”直联工作制度,畅通政企联系渠道。(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妇联、总工会),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12.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布吉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工作站)
13.引导社会组织及专业人才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和发展本土化专业化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打造“社区治理专家库”,推行“一社区一治理顾问”。探索建立布吉社会工作协会,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五)落实公众参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良好局面
14.打造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社区、小区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开设“业主学院”,增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开展公民道德培养、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小区居民交往和联系,增强小区居民家园共治意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15.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创建工作,培养一批社会治理责任人。把党的群众路线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形成以“平安深圳”平台为支撑的“互联网+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街道“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成员单位)
(六)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16.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好“龙岗第一课”平台,深入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鼓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法学教师等参与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布吉法庭、布吉教育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17.构建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区、街、社区(园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专业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七)增强科技支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18.推动社区服务便民化。统筹各类居民诉求渠道,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综合治理办、各社区工作站)
19.增强基层治理科技化。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打造社会治理“一基五柱”“块数据”智能底板。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四、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1.有关职能部门和驻街单位:根据《布吉街道全面实施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街道部门)》,明确领导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各单位要以“项目、资源、管理、服务”四个下沉为导向,指导协助各社区工作站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项目。
2.各社区工作站:根据《布吉街道全面推进“三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表(各社区)》,重点创新实施警社共建、校社共建、医社共建、物社共建等板块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可申报项目库以外的自选创新项目,居改社社区(13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6项,20xx年度7项,20xx年8项;村改社社区(4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7项,20xx年度8项,20xx年9项,各年度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上不封顶。
(二)实施步骤
1.需求排摸阶段。各单位围绕各自当前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结合社区居民议事会、社区党员议事会等进行基层发展需求触底式排摸。
2.项目选定阶段。各单位严格遴选、择优填报增强造血功能,惠及民生的候选项目。经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项目的惠民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和前瞻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3.全面实施阶段。明确项目内容、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协同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间等,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标对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4.督导检查阶段。治理成效主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可视化”效果和群众满意率两个量化指标为评价准绳。社区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本单位创新项目推进情况,反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总结验收阶段。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比、验收。评选出不少于2个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的优秀实践创新项目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下一年度全区实践项目库推广实施。
五、结果运用
街道各单位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纳入当年平安建设考评。
(一)奖励措施。综合日常督导、专题述职、年终评审、群众满意度等要素,总评达到90分(优秀)以上的集体和个人同评先创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工作结合挂钩,表彰在社会治理创新年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二)惩处措施。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评审低于60分(不合格)单位,由街道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及问责,约谈训诫应当作好记录,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督促,各社区党委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以解决居民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突出实效为导向,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与搞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创新促工作的目的。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单位要密切衔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协助解决问题。街道领导负责对口指导、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各单位指定联络人定期上报动态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及时研究反馈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单位按照年度要求,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迹定期报送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反响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治理创新工作影响力,提升项目知晓度,持续巩固和增强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合理专项预算经费,保障治理创新的日常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好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经费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社会治理创新基金,助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居住环境,从根本上治理村庄的“脏、乱、差”问,促使我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村庄环境整治要求与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做好宣传发动,提高村民卫生意识
我居围绕治理村庄“五乱一少”和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为工作重点,将整治村内环境卫生作为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居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条幅;
2、向群众发放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以公告形式张贴《致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的知识。
二、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1、为更好的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村庄实际,成立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秦建负责生态环境整治的.日常工作,冒国祥负责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扎实开展工作,力促环境大有改观
我居环境卫生整治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彻底清除村内卫生死角;
(2)修补村内破损路面,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管理,做好杂物、垃圾的清理工作;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其他方面的工作。
四、工作安排
结合居情实际,xx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成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2日——2月24日)。召开居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全居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协力同心,形成决战决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推进阶段(2月24日——2月28日)。对本居所辖范围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彻底调查摸底,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3月1日——3月28日)。按照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开展环境卫生、主要出入口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月28日至年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3、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
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尚村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四、改革的重点内容
(一)诊断社会问题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相比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我们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究其根源,部分在于我们在社会治理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中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准确研判,为进一步巩固现有优势、补齐短板、提升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转型升级。
1、扩大服装加工群体规模。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黄金机遇期,充分发挥尚村交通便利、市场辐射力强、交易品种全、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大等优势,对接京津地区的服装加工企业,加快建设裘皮服装服饰加工园区,把尚村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裘皮服装加工制作中心和批发零售中心。
2、优化养殖、改良品种。通过“科技+龙头企业+养殖户”的方式,
引进国际优良品种,进一步改进养殖技术,提高皮毛品质,增加养殖收入。同时,大力推行国际标准化养殖、规范化取皮屠宰,正确引导养殖场、养殖户的对动物致死、取皮、胴体利用行为。目前,华斯公司正在积极运作,引进丹麦优种貂种事宜,宝来金康公司正在从事动物胴体中提取甾醇的研发。
3、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统筹市场功能分区、治安和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毛皮产业信息中心功能,及时发布最新皮毛资讯;对接中国皮革协会和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编制并发布毛皮价格指数,引导企业、养殖户规避风险,增加收入;加大城管中队执法力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增强尚村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1、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尚村镇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培育和扶持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道路、给排水、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尚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小城市标准,为尚村镇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城建设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尚村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支持尚村镇社会保障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
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健全服务代理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把继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擦亮“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县”品牌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载体和制度化平台,秉持“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创新理念,实现“四个覆盖”和“四级服务平台”的高效对接和有机融合,推进“四个覆盖”农村社会治理的紧密型、服务型、主动型、多元化、常态化“三型两化”建设,全面创新“党组织、民主组织、经合组织、群众性平安组织”四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机制,为省市乃至全国农村社会治理探新路、做典范。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黑恶势力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xx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xx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xx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xx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xx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xx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xx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xx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xx年6月-20xx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三、重点工作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篇6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黑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黑恶势力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黑恶势力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