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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根据长教党〔2010〕40号 “关于《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选拔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教职工信得过的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 中层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1、办公室
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2、教务处
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3、教育处
主任:1人 副主任:2人(其中1人兼保卫科科长)
4、总务处
主任:1人
5、教科室
主任:1人
6、工会
工会副主席:1人
7、团委
团委书记:1人
四、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在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能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学校教育、教学、教研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三)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男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五)身体健康。
注:聘任职务一般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并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必须报请市教育局党建干部处同意。
五、聘任程序
1、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解决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组长:雷志明 涂立奇
成员:杨革非 左晓波 陶可权 许 丹 舒利民
2、宣传发动。学校党委、校长室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方案(方案包括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另附)、任职条件及资格、工作程序等),作专题动员。(元月17日)
3、公开报名。竞聘中层干部岗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部门)举荐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填写《长沙市第六中学竞聘中层干部岗位自荐(推荐)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元月20日前)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办)。报名人(含自荐或推荐人)须填报一个竞聘岗位,同时须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聘任的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根据中层干部聘任条件、资格和推荐情况,学校党委、校务会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中层干部竞聘的侯选人名单并公示。(元月21日)
5、召开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推荐大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成员、教职工代表组成,不少于60人。竞聘候选人按抽签顺序向大会进行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考,每人发言时间5分钟。竞聘演讲后,由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元月24日)
6、组织考察。学校党委、校务会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元月25—27日)
7、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校务会联会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元月28日)
8、公示结果。学校党委、校务会将拟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后若无影响竞聘者任职的反映,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批手续。(元月29日—2月2日)
9、任前谈话,颁发聘书。校党委、校长室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并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校长向聘用的中层干部颁发聘书。中层干部聘期一般为三年。
六、中层干部的管理
1、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三年。任职期满,必须重新竞争上岗。
2、受聘任的中层干部,其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采取个人述职、教代会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党委建立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将考核中所形成的个人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意见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30%者,不再继续任职。
4、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两届,任职满六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换岗。
5、加大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学校领导班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通过民主推荐、综合考察、党委校务会集中、报市教育局党委审定的方法和程序,将优秀中青年教师及时选拔到中层干部队伍中来。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要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坚持把那些讲党性、顾全大局、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干部选拔上来,将他们安排到重要岗位锻炼,有计划地进行多岗位轮换,从实践中提高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领导能力。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党委、校务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中层干部岗位设置,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理顺学校管理程序,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有一定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的干部队伍,精致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对学校部分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参照市教育局《市属学校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拟聘岗位:
经校长室研究决定,本次中层干部拟竞聘三名,其中政教主任一名,总务处副主任一名,团委书记一名。
二.竞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服务老师,服务学生的意识。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从教满5年以上,团委书记40岁以下,政教主任,总务处副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8月20日):向全校教职工公布《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竞聘方案在校园网上公布。
2.个人申报(8月21日~25日):凡符合条件、有意竞聘者将《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电子稿发校长室,8月25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3.资格审查(8月27日):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竞聘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五人组成。
4.竞职演讲(8月28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竞聘人员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聘演说,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竞聘者就“本人简要情况,主要工作业绩,竞聘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和做好该职位工作的设想”等四个方面进行竞聘演讲。
5.民意测评,竞聘演讲结束,当场进行民意测评。
6.组织考察(8月28日):竞聘领导小组结合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确定拟聘人员,确定具体岗位。
7.聘前公示(8月28日):对拟聘人员和岗位公示3天。
8.学校聘任(8月31日):公示期满,校长宣布聘任结果,与聘用对象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政教主任岗位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四、管理待遇: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管理和待遇按照桥高中学2013年教代会通过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此次竞聘岗位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将重新进行竞聘;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如不能胜任,将予以免职。
丹徒区桥高中学校级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交教代会通过。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在学校领导干部使用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领导学校现代化教育能力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学校决定在选配中层职位时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竞聘上岗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和职数
教导主任1
教导处副主任1
大队辅导员1
总务主任1
校办主任1
四、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2、有较强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业务和教研、科研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开竞聘方案、进行满意度测评。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开竞聘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对上届学校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公开报名形式,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报名时间xxx年8月10日-8月20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在网站上下载《宁波市怡江小学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按要xf填好后发至xxxxxx@xxx.com中并告知校长。电话:135xxxx3301
(2)现场报名。到校长室填表报名。
3、公开竞岗。通过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择优录用。
4、公推公选。在学校内部进行公推公选。
5、决定聘任。
六、管理与待遇
1、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2、竞聘入选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试用期岗位津贴50元/月,正式聘用期岗位津贴90元/月)
3、对被聘任人员,加强考核,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奖分A、B、c三档,A档1000元,B档800元,c档600元,分学期核发)。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拓宽中层干部选聘视野,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广纳群贤、竞争择优、充满活力、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提高学校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调整好我校中层干部队伍,为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泰山教字(xxxx)6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对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1、领导小组:刘昱晨王宝军王焰李希满李运庆戚嘉庆张勤辉
负责整个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
2、竞聘委员会:刘昱晨王宝军王焰李希满李运庆戚嘉庆张勤辉冯润贞李彦沈辉王爱香杜笑宇来岩魏云靳连振吴春杰佟涛史培莲(竞聘当事人及当事人亲属回避)
3、工作小组:李希满李运庆戚嘉庆杜笑宇沈辉李彦负责表格设计、申请书收取、测评票的统计、公示内容的设计等
4、监督小组:王宝军张淼郑继萍杨平磊张圣军负责监督各项程序、步骤是否公正、公平
二、竞聘原则
1、民主集中制;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注重能力;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5、竞争和调整相结合,确定最终的岗位任职或兼职。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公开竞争的职位为:
办公室主任(1正1副)普教务处主任(1正2副,其中1副为教科室副主任)总务处主任(1正2副,其中1副为综治办副主任)政教处主任(1正2副,其中,主任乔小平不再竞争,1副为团委副书记)职教务处主任(1正2副,其中1副为网管中心副主任)学生处主任(1正1副)招生办主任(1正)就业短训办主任(1副)级部主任4人专业部主任4人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1、事业心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务实肯干;
2、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进取,敢于创新,发展意识强;
3、谦虚热情,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意识、大局意识强,协调能力强
4、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一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才能;
5、竞争中层干部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xxxx年8月31日),身体健康(原中层及管理干部不受年龄此限);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中层干部原则上必须兼课。
五、工作职责(详见学校《制度汇编》中岗位职责有关部分)
六、竞聘程序
1、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组织,拟定《泰山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班子会审议,报教育局批准,提请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成立竞聘委员会。委员会的组成,有学校班子成员,富有责任心、原则性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部分教职工代表。
3、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公布《实施方案》;发动全校优秀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踊跃报名竞聘。报名采用个人书面自荐的形式,竞聘者向竞聘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竞聘委员会。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申请竞聘者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初步确定竞聘人选,并公布名单,听取教职工意见。
5、竞聘上岗按照先正职后副职再级部、专业部的顺序,分三轮向教代会进行竞争演讲,演讲内容包括①年龄、②工作经历、③工作业绩、④竞岗优势、⑤工作措施及设想、⑥态度、⑦身体状况等,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教职工代表根据民主评议要求按同意、不同意、弃权进行无记名投票。按不超过各岗位数的2倍选取候选人。(如果某岗位的所有竞聘人的同意率低于60%,则此岗位,由班子安排兼职或代理
)。
6、竞聘委员会对经过教代会测评推选的候选人,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按照同意、不同意、弃权进行无记名投票。
7、学校班子根据竞聘委员会的推荐情况,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确定对象,报教育局批准,张榜公示。对落选的中层干部逐一谈话。
8、校长聘任。校长与被任用者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根据每年的干部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学校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的需要。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竞岗,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借竞争上岗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对于借机滋事者给予处分,在竞聘中一票否决。
3、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这次竞争上岗,引导教职员工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对竞争落选人员,要注意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竞争落选人员本人要正确对待,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4、根据岗位设置和自身情况,慎重选择竞聘岗位,在规定申请时间外不受理任何申请要求。
七、说明
1、竞聘上岗前,原中层干部自行免去中层职务,中层岗位全部重新竞聘。
2、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竞聘制度,加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理顺学校管理程序,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有一定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的干部队伍,精致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扬州特殊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竞聘人员为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新参加竞聘人员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再任职。有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经历,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备课组长三年以上,或担任部门助理一年以上。
2、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勇担重任,任劳任怨,沉稳干练,有团队合作精神。
3、能独立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业绩较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竞聘程序
1、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中层干部竞聘的意义、目的,表决通过竞聘的程序及设置岗位等情况。
2、申请:凡符合条件并准备参加竞聘者,到校长室领取申请表格,群众推荐的方法同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填表格上交。
3、初审:由考核小组审核参加竞聘人员资格,确定进入竞聘人员名单。
4、演讲:在竞聘考核小组组织下,由参加竞聘人员进行公开竞聘演讲,重点谈担任行政干部的工作思路和设想,每人限时5分钟。
5、测评:全校教职工测评,采取当场公开计票方式,原则上竞聘人员得票率不低于50%。
6、初定:考核小组根据竞聘演讲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7、公示:公布聘用人选。
8、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由校长签发聘书。
五、竞聘上岗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1、上级领导
2、学校校级领导
3、教职工代表(民主推荐,在不参加此次竞聘的教职工中产生,教学和后勤各壹名)
(考核小组总人数不少于7人)
六、聘任的有关规定
1、参加竞聘的人员,提出自己的竞聘意愿,但最后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的分工决定。
2、竞聘上岗的干部聘期原则上为三年。
3、聘任期内,中层干部因特殊原因可提出辞职,但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空缺岗位须经学校提名并报上级同意后,由学校进行聘任。
4、被聘任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约:
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者;
②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对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的决定执行不力或敷衍者;
③经组织考核或在民主评议中认定不能胜任工作者;
④因其他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满足岗位工作需要者。
5、考虑到学校的编制和结构等具体情况,夫妻同校的,原则上只能有一人参加中层干部竞聘。
七、竞聘岗位设置情况
办公室:主任兼行政秘书一名、人事秘书一名、副主任兼电教中心主任一名;
教务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兼教科室主任一名;
政教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总务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实训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八、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解释。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6
一、聘任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任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学校,勤奋工作,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三)熟悉学校工作,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三、聘任资格
聘任干部应具备资格如下:
1.身体健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要求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一般应具备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5.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一般应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如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延长任职年限的,须报县教育局研究同意。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后,各单位须按规定安排工作量,列入日常考勤管理,正常上班。擅自离岗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
6.交流聘任的,应当是同级别的中层干部。提拔聘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提拔聘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干部教师,可破格提拔聘任。
提任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聘任。越级提拔聘任的,应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四、干部职数配备xx县学校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配备标准
略
五、聘期和交流制度
(一)实行聘期和交流制度。聘期三年,聘期满后所任职务自然免去。对聘任期满的中层干部须按规定启动新一轮聘任工作。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担任中层干部满6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连续任职满9年的应进行交流轮岗。
(二)对有培养潜力的干部应进行多岗位锻炼,促进其管理经验的积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中层干部,一般应给予降职聘任或解聘,对当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要实行交流。
(三)要求实行干部校际交流或校内交流轮岗的,须向县教育局提出交流方案,由县教育局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干部交流聘任工作。
(四)交流机制。年龄将达男55周岁、女52周岁且不满一个聘期(任期)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再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均符合轮岗条件的,先交流轮岗正职,待条件成熟时,再交流轮岗副职。情况特殊一时不能交流的,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可暂不轮岗。
六、干部聘任范围聘任方式分为不竞岗聘任、竞岗聘任和直接聘任等三种,具体如下: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不竞岗聘任:
1.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的。
2.聘任期满,工作胜任的现职中层干部。
3.机构调整或重组,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和分流。
4.前期推荐人选较集中或明确的。
5.其它需要实行不竞岗聘任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直接聘任:
1.局党委研究推荐的中层干部建议对象。
2.校长调整后,新任校长对现职中层干部在现聘期内的续聘。
3.其它需要实行直接聘任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实行竞岗聘任:
1.前期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较多无法确定的。
2.现任中层干部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的。
3.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实行竞岗聘任的。
竞岗聘任对象一般限于本校,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在全县或学区范围内公开报名竞聘。原则上每个职务或职数应有两个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
七、干部审核制度
(一)职数审核。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配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填报《xx县学校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二)人选审核。学校在经审核同意的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的范围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提出学校中层干部竞争性或非竞争性聘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竞岗方案或非竞岗方案)。如果是竞岗方案,则要将竞岗方案报批。如果非竞岗方案,则要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组织提名或个人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填报《xx县学校中层干部人选审核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或属交流轮岗的干部变动不需报职数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启动推荐、考察、公示和任免等干部任用程序。未经书面审核同意,擅自启动干部提任交流或推荐考察的,其相关聘任不予承认,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聘任工作流程
(一)不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学校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并公布具体职务。
2.民主和谈话推荐。采用民主推荐和组织提名相结合的形式产生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民主推荐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的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提名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民主推荐票数或谈话推荐人数较低的,暂缓提拔聘任流程。
3.述职和测评。参加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必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凡不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的对象,作自动放弃论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赞成得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对象: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任对象所在教研组或有工作来往的教职工代表。谈话赞成推荐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民主和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6.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7.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组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8.拟聘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拔聘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9.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二)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自荐须填报申请表。
3.资格审查。由学校领导班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对象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干部任职资历条件的对象。
4.演讲。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演讲(学校也可采用其它方式)。演讲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对该岗位职务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演讲一般应设定统一时间,设定评委5-7人,并组织评委打分。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民主测评同意得票率较低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6.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评委量分、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由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7.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9.拟聘公示。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直接聘任程序
1.会议通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校长向全体教师作关于直接聘任中层干部的通报。
2.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九、退出机制
(一)考核。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履职考核,二次期末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二)解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1.聘任期满,未被续聘的;
2.聘任期内,工作不胜任、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解聘现职的。
十、纪律与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估计和把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减少或违反程序,不允许搞“一言堂”。
2.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政工科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方案实施情况。各学区学校要及时向政工科上报聘任方案、工作进展及结果。
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适当考虑性别、年龄、专业、资历等因素。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落聘人员不再享受原中层干部岗位待遇,要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5.局政工科要加强对聘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为,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律产生的拟任人选和任用的中层干部,或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上岗任职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无效,按程序取消相关任命,并追究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二)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7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50%,年终总评占43%,平时民主测评占7%。
1、岗位职责(15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得满分。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得满分。
3、工作态度(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10分):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5、工作业绩(5分):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为学校争光,
二、考核方法
1、平时测评: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85%以上者得7分,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上者得5分,满意率在60%以上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平时民主测评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2、年终个人述职:年末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4、主管领导向考核领导小组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地介绍其所主管科室负责人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表现。
5、群众打分:全校教职工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收回后,进行统计汇总,每位得分的18%计入总成绩
6、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每位得分的25%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80-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70-7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不称职(69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3、全体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日常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并在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总分列在末位的,要调离中层岗位。
六、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