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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 篇3
一、目标任务
从6月9日开始,全镇74个行政村、镇驻地和重点路域、重点部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所有存量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除,确保6月30日前顺利通过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验收,为下一步全镇环卫保洁工作托管交接打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及整治标准
(一)村庄及连村路卫生清理。
清理范围:各村庄、村外100米范围内、连村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垃圾。
整治标准:
(1)清理垃圾。彻底清理村内主干街道、房前屋后、街头巷尾、路边沟、绿化带及村外100米范围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
(2)清理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粪堆、废弃建筑材料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
(3)规范搭、建、放。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杂物乱放、房屋乱建、摊点乱设、车辆乱停现象,确保村内主干街道、胡同整洁通畅。
实施原则:分析各村任务量,按照分类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将全镇村庄分为以下三类:
(二)镇驻地卫生清理。对驻地主次干道、辅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路面及两侧的电线杆、灯箱、绿化带等附属公共设施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设广告牌等现象。
(三)公路沿线卫生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公路沿线两侧,河道、坑塘沟渠等重点部位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存量垃圾和杂草杂物。
(四)规范垃圾处理措施。采取集中焚烧或卫生填埋的方式,对各类垃圾进行处理,禁止采取简单覆盖、简单焚烧、转移位置等处理方式。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让环卫一体化工作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来。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一次性清理到位。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通报清理情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
3、考核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村自检自验合格的,申请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各村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包社区领导、社区成员、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要明确责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迅速行动,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治,自觉爱护整治成果,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三)严格督导验收。将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村庄年度综合考核。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调度、日通报,对行动早、推进快的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按照早完成早验收、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全镇所有村验收合格。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的幸福东郭,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滕政发[20xx]17号)的要求,全面完成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容貌的“脏、乱、差、丑”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立体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滕平路、中心大街、新兴路、旅游路、青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兴路、东党路、东木路;
2、各村主要道路;
3、各村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影响城镇环境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主干线两侧的三堆两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水面漂浮物,无杂草、秸秆坝堰焚烧残物,残墙断壁、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行道树涂白等;
3、新修村村通道路的村,路肩培护和道路管护。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xx月xx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6日—18日)
成立指挥部,组成专业队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张贴标语,党总支、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展开,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9日—xx月xx日)
按照以村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开展整治,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由党总支牵头所属村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树立亮点全面进行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x月xx日—xx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治理成果逐路段、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打分。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镇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将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现象。
五、检查验收及奖惩
验收实行百分制与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一)考核标准
滕平路、旅游路、青年路、东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木党路、东木路及镇驻地可视范围内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三堆两垛、焚烧残物,每发现一处扣所在村10分。
(二)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所称的可视范围区域界定为: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临街为界;道路两侧有河道、排水沟,以河道、排水沟外沿为界;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道树的,以绿化带、行道树外沿为界;道路两侧为空地的(含巷道口),纵深30米为界。
(三)检查考核
本次活动考核按年初东政发[20xx]14号文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为加强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郭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作目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宣传广泛到位,工作深入到户,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效果,对个别单位不作为,行动迟缓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效。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 篇5
为巩固深化村庄净化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更高层次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市县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提升全镇43个村净化达标村居环境卫生面貌基础上,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通过本次活动,集中清除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努力打造美丽乡村,大幅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时间
3月15日-4月15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大规模、全方位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打造卫生整洁、干净有序的农村环境,为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净化夯实环境基础。
三、整治内容
(一)清理村内外卫生死角。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原则,以“三线”(公路、河道、通村道路沿线)、“五片”(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村庄出入口)为整治重点区域,集中清理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巩固成果。收集的垃圾可以直运或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对于地理位置较偏远的村,收集的垃圾可采取生态卫生填埋或无害化焚烧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二)清理河塘沟渠。由于群众卫生意识淡薄,河塘沟渠往往成为各类垃圾的天然消纳场所,形成“白色污染”重灾区,河塘沟渠的清理既是整治重点,也是难点。要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杂物和周边各类垃圾,全面制止垃圾污水直排河塘沟渠、企业超标排放及其他危害水体卫生的`行为,全面消除“垃圾河”“垃圾湾”“垃圾沟”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河塘沟渠周边居民的宣传引导,树立群众卫生意识,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实现河塘沟渠长效管理和常态保洁。
(三)清理庭院卫生。结合“大家动手、清理垃圾、美化家园”宣传画张贴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号召千家万户开展庭院大扫除,在庭院“门前三包”范围内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垃圾和杂物。通过开展“卫生家庭”“卫生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建美丽乡村。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各管理区、村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要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加强对各村的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乡村环境,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路灯和体育器材等公共设施维护以及村庄绿化管护等工作,严格考核奖惩,逐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一)推行“一户一桶”。各村收取卫生费,用于购置垃圾桶,主要体现:
1、由乡环卫所联系,各村统一购买。
2、垃圾桶每个容积不少于120升,各单位和商店垃圾桶每个容积不少于200升。
3、编号建立台账,如xx是xx村1号,xx是xx村2号,以此类推,同时在垃圾桶上对应喷号,明确谁家桶谁负责,丢失后,自行购置垃圾桶。
4、推行垃圾桶的'村组取缔垃圾池,垃圾实行到户清运。
(二)面向社会购买第三方服务。
1、购买第三方服务严格“四议两公开”程序,“四议”即支部提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各村依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标的是多少,标的中含发票,采取向下装标法,第三方服务必须有驾驶本,车辆手续齐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由第三方服务方承担,明确清运的范围、时间,“到户清运”原则上3天以内必须清运1次,确保用桶户垃圾无外溢,清运地点就是各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垃圾掩埋点堆积的垃圾每周填土覆盖,村级公路两侧和河套垃圾处理无垃圾积存等事项)、两委商议(依据支部会议记录有无变动,若有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准)党员审议(依据两委班子会议记录有无变动,若有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准)和村民代表决议(依据党员会议记录,参会代表人数达到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达到全体代表半数以上方可通过),“两公开”即村民代表决议公开和最后运行的结果公开。
2、时间要求:西区、江湖峪、三道川、草场于20xx年2月上旬进入“四议两公开”程序,程序结束后及时与乡招投标监管中心联系,乡招投标监管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等事项3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东区、珍珠和冷咀头村2月下旬进入“四议两公开”程序,程序结束后及时与乡招投标监管中心联系,乡招投标监管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等事项。
3、引导2-3个村使用同1个第三方服务。
4、建档。各村将“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第三方购买服务协议建档并报乡环卫所1份。
(三)明确固定垃圾掩埋点位置。西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三车间后。江湖峪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刺峪沟沟口。东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马道岭大北沟。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鹰沟山。三道川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待定。草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孔家沟。珍珠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黄花峪。冷咀头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铁厂子红旗矿业尾矿库。
三、完善乡、村环卫队伍
1、乡镇环卫队伍。乡成立环卫所,制定完善保洁环卫工作标准和检查评比、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环境卫生管理。
2、村级环卫队伍。村环卫人员人数依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工资标准由村确定,环卫人员由村与环卫人员签订雇佣合同,负责该村范围内主干街巷、沟渠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日产日清。鼓励支持各村建立农户轮流清扫制度,探索实行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模式。
四、基础设施维护
路灯维修、体育器材维修和绿化管护由乡主导,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统一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原则上绿化管护人员和村内卫生保洁人员一致。
五、落实经费保障
县财政负责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和环卫设施建设投资。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一事一议”,原则上向常驻人口收取每月每人不低于1元的卫生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