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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省大豆播种面积347.6万亩的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大豆种植农民(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包括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集中优先用于大豆种子补贴(含农民自留种),对具备供种能力的县,可采取“统采统发”方式使用补贴资金,其他肥料、农药等物资补助各地结合实际按要求使用。
四、补贴标准
(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安排,我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按2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2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元/亩、资金16500万元,省级配套补助50元/亩、资金5500万元。
(二)大豆净作种植补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号)要求,大豆种植任务347.6万亩中,结合前期已下达国家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折算大豆种植面积为55万亩),剩余292.6万亩大豆种植任务按1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除净作外、其他间套作方式按折净作后的面积进行补贴),共计29260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规范化开展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资金要严格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制定的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种植台账、核实种植面积,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组要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种植大豆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及乡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各地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6月中旬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县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发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3
根据扶贫开发部门安排给我专业社的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理由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蔬菜是我国菜篮子工程中最重要的主要农产品。xx县气候温润,土地肥沃,富含硒等多种人体必需矿物质,是蔬菜种植适宜区域。近年来,xx县蔬菜产业发展迅速,蔬菜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蔬菜产业已成为xx县继烤烟、柑橘之后第三大农业支柱产业。
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3月,2008年4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是xx县第一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登记和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社注册资本200万元,现有社员103户。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是从事各类蔬菜种植、加工销售,开展与蔬菜有关的技术服务,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和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蔬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易和咨询服务,2011年合作社种植蔬菜共2000亩,年产蔬菜4000吨,年销售收入1258.26万元,实现利润
104.38万元。合作社成立3年多来,加入的社员不断增加,从成立时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103户社员,合作社辐射范围扩大,逐步建立了以xx街道油菜坪xx乡为主体,覆盖4个乡镇7个村组的蔬菜种植基地。2008年曾被xxxx部门授于“千社千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2010年被xx省委、省政府授于“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连续二年被xx县委、县政府授于“优秀专业合作社”称号。合作社理事长向杰同志被xx省供销社、共青团xx省委授入“湖南省100佳农村经纪人”称号。
2、项目实施理由
xx蔬菜产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蔬菜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亟待解决,主要问题有:一是基础设施差,抗灾能力弱。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限制,山地蔬菜发展条件较差,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还处于“种菜靠天”的被动局面,直接影响蔬菜生产效益的稳定。二是蔬菜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蔬菜种植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农户小规模分散种植的`蔬菜,直接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因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导致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蔬菜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品种有待更新。农民新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对农业实用新技术了解少,运用得不够,农村科技人才缺乏,新品种引进推广得不多。虽然近来年我县蔬菜生产推广了一些新品种,但是这新品种多是满足当地的风味和需求,适应跨区域销售的优良品种不多,符合出口标准的品种更无从谈起,蔬菜商品化程度不高,农民种菜的经济效益低。四是蔬菜质量参差不齐安全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缺乏普及科学种菜技术,对蔬菜安全质量认识不到位,在生产中有盲目用药,特别是在气温较高、雨水较多的月份里,蔬菜病虫害发生较重,个别菜农随意加大农药用量,有的甚至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给上市的蔬菜产品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我县蔬菜质检体系也很不完备,县级质检站设备落后,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多数没有建立质检站(室),蔬菜基地乡、村基本上没有检测手段,对蔬菜质量无法实施有效监控。五是蔬菜加工业发展滞后,加工包装有待加强。全县建有各类大小蔬菜加工企业7家。这些企业的蔬菜加工规模小,加工设施相对落后,全县蔬菜年加工量不足2万吨,不到全县蔬菜生产总量的1%。且加工档次较低,至今未能形成较多的拳头产品,与基地规模发展还不能配套,全县无一个加工企业获得自主出口权,有的加工企业设备简陋,工艺简单,配方欠科学。
项目建设以解决蔬菜基地建设的上述问题为着力点,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继续组织农户入社,与广大蔬菜种植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创办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建设为平台,对基地实行“统一选种,统一培管,统一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采收销售。”的“五统一”建设模式,提升基地的标准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户走管理提升、技术提高、品质增强、品牌扩大的集约化发展路子。
二、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建设面积2000亩。项目选址xx县xx乡xx村,直接带动农户数1000户,示范带动数约4000亩。
1、持持项目建设内容
①推广蔬菜新品种种植2000亩。
②技术培训200人次。
③测土施肥和病虫害防治。
④田间集中培管。
2、扶持方式及扶持标准
请求财政扶持部门对基地良种选购和农民培训进行扶持,扶持标准为每亩100元。共20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2月—6月。
三、项目抽奖概算及资金来源
1、项目投资概算
总投资为132万元,具体构成为:
①推广新品种:每亩60元,共12万元。
②化肥:每亩100公斤,计200吨,3200元/吨,共64万元。
③技术培训400人次,按每人次培训费用200元计算,共8万元。
④农药:每亩200元,共40万元。
⑤种植培管、采收人员工资:8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
①申请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和选购良种。
②专业社和农户自筹112万元。
四、项目责任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负责项目建设的全盘工作,xxx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指导,对技术工作负责,xxx任财务总监,xx任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负责项目监督工作。xx为质量监督员。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4
发展瓜菜设施大棚,加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是实施“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水平和能力,提高常年蔬菜的自给率,根据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10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海南是全国重要的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冬春季节瓜菜大量出岛,但夏秋季节由于气温高,降雨多,且有台风影响,蔬菜生产条件较差,本省蔬菜供给不足,自给率较低。为提高常年蔬菜基地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雨防风防虫的功能,需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全面提升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化生产水平和能力,确保我市20xx年新增1650亩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实现淡季蔬菜市场供给率稳定在79%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公开申报、择优扶持、受益公示”的原则。
(二)实行“重点基地、重点品种、先建后补”的原则。
(三)实行“农户优先、分级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三、建设地点
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项目主要支持城镇人口较多、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较大的镇区,并向重点基地、重点品种的种植大户倾斜。
四、资金投入、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资金投入。20xx年度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337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申报条件。大棚建设补贴对象为20xx年新建连片5亩以上常年蔬菜设施大棚的农户(可联户建设);连片1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列入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计划的大棚建设项目,方可享受补贴。原则上申报建设截止时间到12月31日止。补贴优先安排给新申报建设的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类型和补贴标准。20xx年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为中高档型。
1、建设类型为GPSG-4222型连栋拱棚,每亩造价3.63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1.8万元;
2、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2”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6.6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3.3万元;
3、建设类型为“20xxZX-SS27-1”型连栋钢管遮阳网温室每亩造价11.42万元,每亩最高补贴标准为5.5万元。中档以上大棚使用年限要达8年以上。大棚造价主要包括基础、骨架、覆盖材料、安装费等,不含大棚内喷滴灌设施。上述类型,单个业主项目最高补贴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三种类型的基本要求、建设标准和图纸设计。
不选择上述三种类型建设的业主,须提交有大棚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大棚类型,并向大棚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省农业厅审批,方可列入本项目补贴范围。
五、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补贴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海南省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不需提供);
4、持有8年以上土地使用权证或经营(承包)权材料,并附列入常年蔬菜基地规划文件;
5、大棚施工设计平面示意图、建设类型图纸;
6、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存档。
1、申请(核实、审核)。申请人(业主)应到市农业局或当地镇政府领取《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申报书》一式4份,按照《申报书》的内容如实填写,持填写的申报书到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的村委会、林业部门、国土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做出相关意见,并在做出意见栏中要有经办人签名、盖单位章、联系电话。
申请人(业主):应同市农业局、建设瓜菜设施大棚所在镇政府,签订《海南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基地生产协议书》。
所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合同进行确认,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林业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注明坐标,套图是否属林地或规划林地范围,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国土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是否属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征用土地及对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现状地类进行审核,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承包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地块来源进行确认并鉴证、是否属于该镇种植常年蔬菜规划范围内,是否同意作出建设瓜菜大棚的意见。
2、审批(受理、公示)。申请人(业主)持相关部门做出意见的《申报书》,提交大棚建设所在市农业主管部门受理。经大棚建设地点环境(水、电、路、土)探查,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市农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市媒体和大棚建设所在乡镇政府的财政所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在《申报书》上做出批准大棚建设意见,并通知监理部门下达《项目开工令》,进入正常的质量监理。
3、采购。业主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大棚建设材料。须提供热镀锌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大棚材料销售清单(盖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财务章)、销售发票。清单或发票上注有:业主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商标名、商品名、数量、单价、总售价等。
4、验收。申请人(业主)在大棚整体建设安装完毕后,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括:《大棚建设申请验表》。已审批建设意见表;个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大棚材料销售合同和产品清单、发票;安装费凭据等(均为复印件);建设大棚彩色相片。
市农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采用GPS等技术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大棚建设面积、建设类型、用材质量及规格、整体质量、对照安装产品型号是否同采购清单(发票)相符、核实造价等。造价师对大棚造价做出准确评估。验收合格的,验收成员在《验收申请审批表》和书面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做出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效果、存在问题和不足,改进意见建议等。
5、结算。验收结束后,市农业主管部门将申请补贴人的验收申请确认表和验收书面报告、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商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银行账号、拨付补贴资金表等材料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以一卡通形式拨付给项目业主。
6、建档。完成结算后,业主和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做好建档工作,将所有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验收表、验收报告、身份证明、合同/协议、现场照片、个人/单位信息表等收集、装订归档,分别保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8年。
六、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市瓜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文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瓜菜设施大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市农技中心、市农机中心、市林业局、市国土环资局抽调。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审批、建设、验收、补贴、档案管理进行指导。
(二)科学指导,合理建设。市农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指导业主选择排水、电、路和土壤条件良好,适合常年蔬菜基地作为大棚建设用地,不选择粘重土壤栽培常年蔬菜。建设大棚四周要挖好排水沟,确保连续下暴雨园内不积水。合理安装喷滴灌设施,确保园内种植用水。参照设计样本,依据种植品种选择合适的大棚建设类型和标准。所建大棚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开工前,业主要制作项目基本情况标示牌,竖立在大棚出口处。
(三)高质量建设,严禁擅自拆除大棚。为确保大棚长久使用须采购有品牌的大棚材料和镙丝帽;大棚钢管安装全部采用扭接扣接方法,为防止久后生锈脱落,不许焊接或用铁丝固定;为提高防风排水能力,须建设护墙等设施;合理选择耐用不易长苔藓的覆盖材料(进口薄膜,质量较好)。有条件的可安装手卷薄膜设备,选择80目以上的防虫网,提高防虫功能。各业主要加强大棚维护和管理,未达到使用年限擅自拆除大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追究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等)造成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并拍摄现场及时向当地农业、财政部门报告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
(四)强化评估、明确职责。实施大棚建设补贴是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工作绩效。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大棚组织申报、审批、材料审查、组织验收等实施工作;市农技、农机部门参与验收、对大棚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市财政局参与验收、负责补贴资金的结算和支付。邀请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市农业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将邀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镇大棚补贴建设开展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对弄虚作假或套取、骗取、挤占、截留、挪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首批产业扶贫资金,精准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加快村级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我镇20xx年首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432万元由镇政府统一实施,建设无公害蔬菜大棚基地,结合灵璧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及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相结合,产业扶持与政府兜底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加快贫困户的脱困步伐。
二、发展现状
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以青菜、白菜、辣椒、萝卜和瓜类为主,近年来随着冬季农业的开发,茄类、豆类等蔬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5000多亩,季节性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据调查,20xx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6000多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340亩,现有的.大棚蔬菜主要集中在孟邵村黄庄自然庄、韩家村大赵自然庄、赵庄村三个村。但由于大棚的`建设标准、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且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淡季和旺季供求不平衡。从目前情况看,我镇地处黄准经济区中心,距空港开发区仅几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销售前景广阔,因此,在我镇发展大棚蔬菜市场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的资金规模和实施方式
我镇根据各村申报,从20xx年项目库中提取到村项目,16个村共建16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总投资432万元,全部由我镇统一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根据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管理,最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交通便利和有一定技术基础的赵庄村实施,20xx年已在赵庄建设了33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此批资金继续在赵庄统一实施,每个棚实际占地面积2.3亩左右,每个大棚计划投资27万元,长100米,宽15米,高5米。
五、项目产权及收益分配
根据朝阳镇20xx年扶贫项目库到村产业项目谋划,戚楼、大湖、李寨、崔巷、嶂渠、朝阳、崔楼、裴集、赵庄、周庄、韩家、京渠、旗杆等13个非贫困村、杨桥、孟邵、陆圩等3个贫困村,扩建16个温室蔬菜大棚,共需资金432万元。这16个温室大棚的产权全部归这16个村所有,大棚蔬菜产生的效益,按照利益分成给16个村,非贫困村所得到的收益要全部分给贫困户,贫困村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可以通过村内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贴给贫困户。
六、实施期限及进度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项目方案审批后,我镇将在1个月内按照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开始开工建设,并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地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权归16个村所有,由镇政府统一对外承包给山东寿光市华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大棚蔬菜管理意愿的扶贫对象要优先雇佣。
(二)加强领导。成立朝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扶贫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和镇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争取该项目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报帐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后,在村级初查的基础上,由村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镇扶贫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拨付,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6
一、为了加强大棚蔬菜生产管理,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规范操作要求,保证经济效益,调动生产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大棚蔬菜生产实行公司统一管理下的员工个人或员工小组承包负责制。公司负责制订承包方案。员工或小组愿意按照方案承包进行生产的,可向公司报名,经公司同意后,分配给大棚,开始实施承包。
三、蔬菜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有机产品》GB/T19630.1—20xx和本公司制订的《有机生产管理手册》、《有机蔬菜生产管理汇编》的要求进行。严禁使用化学农药、化肥、转基因、激素。
四、每个承包人或小组承包一定面积进行种植管理。根据土地和大棚状况,一个男工承包种植3亩,女工承包种植2亩,瓜果类蔬菜面积减少三分之一。2至5个员工可组成1个小组进行承包。
五、公司负责大棚建设、棚外道路水沟建设、喷灌设施、运送基肥、拖拉机耕地、生产计划、种植品种、技术指导等工作。
六、大棚生产承包人负责大棚设施日常维护、调整薄膜遮阳网、施撒肥料、起垄做畦、播种栽苗、喷水灌溉、清除棚内外杂草、防治病虫害、引蔓打枝授粉、清理内外水沟排水防涝、采摘蔬菜、清理采摘后土地等工作。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大棚蔬菜生产承包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七、承包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效益工资方式。男工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0至2000元,女工基本工资1334元,绩效工资0至1334元。
八、每月出勤29天以上,超出天数每天奖满勤奖基本工资除以30天数;出勤19至24天的,扣未出勤天数每天15元伙食费;出勤18天以下的为自行退出承包,改按临时工计算付给工资。
九、绩效工资按照公司每月评定的.业绩评级计算付给。叶类菜长势良好、符合要求、亩产1500斤以上,为优秀级,绩效工资全额付给;叶类菜长势一般、有轻微病虫害、符合要求的`蔬菜产量亩产800至1499斤,为一般级,绩效工资按一半付给;叶类菜长势不好、病虫害严重,符合要求的蔬菜产量799斤以下,为较差级,不付给绩效工资。员工的绩效工资,待30天后(期间经蔬菜检测合格和未发生投诉应负责任问题)付给。
十、承包员工家庭住处距离公司比较远的(指4公里以外),公司提供住宿和早中晚餐。距离较近的,公司提供中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