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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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方案

请欣赏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禁放工作”,根据市政府、区管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全区社会事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20xx年xx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面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医疗机构、敬(养)老院、文化经营场所、宗教寺庙全面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切实保障我区公共安全,预防火灾事故,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二、工作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医疗机构,文化经营场所,敬(养)老院,宗教寺庙

三、组织领导

社会事业局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区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王军同志任组长,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实施本方案。

四、工作内容

1.逐级签订《xx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区局与区属学校、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经营场所、宗教寺庙负责人签订《xx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教职工、医护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文化经营场所、敬(养)老院、宗教寺庙等单位与工作人员、从业者签订禁放承诺书。

2.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在放假前向全体师生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加强对全市中小学生禁放宣传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向家长宣传禁放规定。举报违反《规定》和《通告》的`行为。把“禁放”宣传教育做为“安全最后一课”和《寒假至家长的一封信》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对广大中小学生宣传教育。

3.各单位要将《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打印张贴到单位显眼位置。利用LED或宣传栏等宣传《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和《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宣传口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禁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实“禁放”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工作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确保禁放工作人员落实到位、经费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注重效果。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作为,快速行动,抓落实,见实效。启动问责机制,各单位要将“禁放”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强化宣传教育,凡教育宣传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在实施本方案过程中,要加强痕迹管理,原始资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3.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与区局签订的《xx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工作方案,于元月20前报区局办公室。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供发〔20xx〕x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10号)精神,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监总局令第x号)、《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环保的城市管理理念,按职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点、货源采购和销售工作,严格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安全管理,规范完善烟花爆竹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和经营安全、燃放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对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供销社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瞿学敏任组长,分管烟花爆竹专营工作的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厚奎和分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党委委员、副主任谭明权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谭明权同志兼任,调配4名干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登记表见附件),集中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区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专营办法》,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基层社、德厚烟花爆竹公司履行职责;检查督促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基层社、德厚烟花爆竹公司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

基层社职责:基层社受区供销社的委托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工作,并将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方案报区供销社审定;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研究协调解决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中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市场;配合区供销社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职责:协助配合各基层社做好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工作,按照“专营”要求做好烟花爆竹货源采购、配送、存储和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打非”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社、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新特点和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死守,确保全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

(二)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社已经顺利完成了全区20xx年乡镇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工作。同时,按照区政府《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布点方案的请示》的批示精神,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了10个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以下简称城区临时销售网点)。

(三)安全配送,确保货源。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德厚烟花爆竹公司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采购、配送关。货源统一由德厚烟花爆竹公司采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20xx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产品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和组合烟花类6大类。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市安监局、市供销总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城区临时销售网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要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结构,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应。采购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从市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支持本地企业发展,避免长途运输引发安全隐患。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20xx年2月2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20xx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

(四)落实措施,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按照《专营办法》要求,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1.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要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配送管理。必须在取得生产资质的合法生产厂家采购货源,坚决杜绝购买、储存、销售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必须有专门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和运输车辆;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加贴xx市安监局和xx市供销社监制的监封标识,烟花爆竹展品一律采用无药样品;必须与基层社和城区临时销售网点签订安全经营合同,制定安全经营守则。

2.城区临时销售网点必须到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进货,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渠道进货(或代销);必须按照专人、专柜、专库的方式进行销售;统一悬挂印有举报电话的“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识,张贴警示标识和安全燃放标识,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并合格。

3.德厚烟花爆竹公司天台仓库和城区、龙潭配送点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强化对烟花爆竹仓储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专用库房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危险标志要醒目;烟花爆竹专用库房要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并坚持24小时值守,有严格的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库制度和保卫制度;对保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进入库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和人员;装卸烟花爆竹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

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监管。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区供销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基层社和德厚烟花爆竹公司要组织力量,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仓储设施、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要加强对城区临时销售网点“除夕夜、初一、元宵夜”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守护;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其经营产品要依法没收并统一销毁。

四、加强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信息收集,区供销社已指定专人负责全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基层社和德厚烟花爆竹公司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的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以确保信息畅通。对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供销社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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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局《关于印发〈上海公安机关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公通字[20xx]96号)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维护我区城市运行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原则,在总结固化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到全区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学总负责,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具体负责,分局党委成员协同配合,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分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办,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任办公室主任,治安支队支队长钱晖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和推进落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外环线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外环线外尽量不放”这一重点,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加大媒体滚动宣传力度。政治处要协调区主流媒体、电视频道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规定,加大了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加大社区单位集中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在春节前开展辖区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向各街镇社区发放张贴禁售禁放通告、宣传海报等宣传品,广泛向本区居民群众发放《金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告知单》,并通过网上警务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尊法守法。聚焦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三是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协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依托公交车站广告栏,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在各出入境道口发布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张贴宣传海报,在主要道路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厢,铁路列车及相关站厅内向来金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二)进一步强化排查收缴。交警支队、各派出所要坚持入沪盘查、路上查缴、面上收缴相结合,关口前移、从严设防,全力查堵收缴流入本市、流散社会的烟花爆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入沪通道管控。在本区出入市境陆路道口加强对入沪货运车辆的检查,并在以往烟花爆竹违法贩运行为较为突出的省级接壤道路设卡盘查;同时,在与浙江接壤的入沪道口加派警力,重点加大对等外、无名道口的检查力度,严防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本市。水上派出所要加强入金水域过往船只的临检,并对相关流域沿线小码头、小堆场及港口物流进行排查,严防通过水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二是强化运输过程临检。交警支队要加大对区内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强化社会面收缴。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深入乡村居所、居民小区、各类集贸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场地、建材堆场、货运码头、水上设施、乡镇工厂等单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铁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逐区逐片逐户排查,及时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人员管控。治安支队要会同派出所全面梳理辖区涉及烟花爆竹的重点人员,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并会同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烟花爆竹个人实名购买和销售可疑情况通报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发现购买人员形迹可疑、一次超量购买、多次重复购买等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查,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制造恶性的事件。

(三)进一步强化打击查处。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各派出所要坚持依法严管、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一是加强日常执法检查。要加强对居民出行较为集中的菜市场、沿街商铺、商品市场等场所及流动摊点的检查,严防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会同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点的检查,查处违法销售禁售产品以及从违法渠道采购销售等行为;要及时发现、落地核查网上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删除相关有害信息。二是加强查办力度。充分发挥刑侦、治安等专业警种优势,缜密侦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捣毁一批非法销售储存窝点。要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力争破获一批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三是用足用好法律资源。依法加大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及时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或因此引发群众围观的行为,依法予以顶格处罚,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日管控。即日起至20xx年2月5日(元宵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部署,重点聚焦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元旦)以及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年初四)、2月5日(元宵节)等时段,投放足够警力压到街面和社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足额投入警力。按照“到边、到底”要求划分最小管控单元,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派出所要按照排摸确定的网格化管控区域,细化制定民警执勤安排,确保警力在岗在位;警力不足的,由分局统筹调配增援。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治安支队要主动与区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完善对接、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组织发动居委干部、楼组长、保安员、社工等平安志愿者,对全区居民小区划片包干、巡查巡防、劝阻看护,确保每个小区配备社会辅助力量、每个楼宇及路段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时间发现、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警扑救初起火灾。各派出所要对属地街镇平安志愿者开展培训指导,明确操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任务清晰、程序规范、尺度统一。在重要节点和时段,管控区域民警要带领平安志愿者共同开展巡查巡防和驻守阻止工作。三是做好充分应急处置准备。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加强针对性应急演练。重要节点期间,要对老式居民小区、旧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间距不足、耐火等级低、居民安全意识不强、可燃物无序堆积的场所,配强基层巡查和应急处突力量,确保不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案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总结固化历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措施,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平安金山建设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细化制定本辖区、本条线、本单位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见效,确保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导推进,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分局督察支队要加强专项督察,有力督导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内部教育。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及内部工作人员带头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查处涉及烟花爆竹案件时,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身安全。对查没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要落实专业部门予以处理,严禁临时储存在办公场所。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4

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欢度喜庆祥和的春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x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电视电话会议、市委12届3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努力实现“批发、零售储运安全、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方法、步骤、具体内容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10日)

1.制订工作方案(20xx年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订20xx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在按期购买货品基础上,要从企业基础管理、人员素质、产品堆垛、库房管理等诸环节,强化自身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台账,确保安全经营。

3.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无缝隙的安全检查、排查,尤其是强化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关键部位的检查、排查,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有力震慑不法分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检查要逐级逐层落实责任,全面实行检查实名制、常态化,定期、汇总检查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动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和非法行为发生。

4.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查摆隐患,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二)零售许可、摆摊销售(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2月22日)

1.零售许可(20xx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踏查布设工作,做好零售网点的选址、人员培训、许可发放等工作。许可要依据本地区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xx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其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把住准入关。

2.销售时间(20xx年2月1日至2月22日),xx区主城区要严格执行上述时间规定,各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视为违法,取消今年年度销售资格。业户可于1月30日进行摆摊布点工作,但不许摆放实货进行销售。

3.禁止销售、燃放的种类、规格。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销售、燃放擦炮、拉炮、摔炮、纸手榴弹和单体药量超过三十克的烟花爆竹。

4.禁止设置销售网点及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其法定保护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大中小、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馆、公园等公共场所,行人多的街道、广场;步行街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场所;房顶、阳台、窗口、楼梯、走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者范围。

(三)全面检查、整治(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1日)。

1.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全面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明查、暗查、逐一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集中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2.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法,组织人员力量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净化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

(四)收好关,结好尾(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2月26日)

1.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业主自2月22日24时起,撤下摊点货品,对摊点进行清理,清点销售情况,做好返库的各项准备工作。

2.批发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清理库房,对业户返库的烟花爆竹定库、定区域做好存放、保管工作。要做到返库有序,保管到位,品种清楚,专库储存。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针对零售企业余货返库等扫尾工作特点,对批发企业、零售点经营旺季的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摊点全撤,产品归库,规范储存,安全运营。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负有烟花爆竹监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二科,具体负责烟花爆竹协调、指导、检查、综合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职责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部署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并积极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乡镇、街道职责

乡镇、街道是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设置销售网点,加大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3.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消防大队: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大型燃火燃放活动审批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按x政办〔2011〕x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经营条件,组织查处违规经营和非正规渠道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查处和取缔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

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负责危货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人员资质的认定、审核及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管。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临时业户占道审批,以城乡结合部、个体仓买、超市、食杂店、早(夜)市、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无证经营、移位经营、乱设摊点、店外经营业户依法严查,规范经营秩序。

供销部门: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指导、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燃放期大气环境进行监测,与气象部门对大气污染状况进行会商,联合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全区各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数据和情况。

房产住宅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本区域集中燃放地点,劝导业主到指定地点燃放,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

林业、园林、文物、民政、电力、国土、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xx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工作的安全监管,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安监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公安交警、城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等单位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区烟花爆竹春节燃放期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共同做好管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强化属地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实名制,建立自社区、村屯直至区政府的安全管理、打非治违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落靠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要组织经常性地重点排查,对重点村(屯)、社区实行包村(屯)、社区式监督检查;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要充分发挥地域、民俗、居民区熟悉等特点,深入排查、检查,切实掌握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村(屯)、社区要按照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和部署,重点对废弃厂(场)房、出租和闲置民房等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作坊、窝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要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采取设卡检查、路面巡查、举报核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违反安全规定或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规违法案件,严厉惩处一批非法经营人员,及时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窝点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全力确保公共安全。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各类媒体,以专题报道或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倡导安全文明的燃放行为,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引导市民自觉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安全燃放,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区安监局举报电话:xx,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xx)

(五)严肃法纪。对监督检查不到位,隐瞒不报以及疏于管理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追根溯源、顺藤摸瓜,彻底查清来龙去脉,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因管理不善,出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以及因此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洋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副镇长吕凤荣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平安办、镇规建办、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铜鼓市场监管所、镇财政办、镇卫生院、片区教管中心、各村(社区)等办公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吴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罗瑞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冯晓煜、廖志刚、李恭海、石雅玲,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辖区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并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收发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应急办:负责开展禁放区域内经营零售点清理排查,检查相关证件、安全收缴处置剩余产品等安全稳定工作。在燃放区域内,负责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配合派出所设卡堵截、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镇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镇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铜鼓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镇规建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

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发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镇财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

片区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人员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并组织网格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其他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各自领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阶段步骤

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划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及时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由镇政府组织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党政办要统筹做好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巡逻车、LED等广泛宣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和《荣昌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倡导全镇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场镇环境、共创美好生活,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xx年2月6日为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要按照区上“十进”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源头管控。一要严格经营许可。针对燃放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二要严格运输许可。镇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三要严把产品质量。镇市场监管所要做好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要加大对投放本镇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消防队要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卫生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认识,狠抓落实。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对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有办公室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明确专人,报送信息。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xx〕117号)部署要求,结合新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翠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许权担任副组长。

镇应急办、镇文服中心、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新盛派出所、新盛市场监管所、新盛专职消防队、礼让交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和12个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张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文服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经发办:负责市政设施、燃气及地下管网、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镇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新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新盛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货运车辆携带烟花爆竹。

新盛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镇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制燃放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新盛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排查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报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镇燃放办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8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xx年1月16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即日起至2月8日)。镇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镇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并在20xx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9日至15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镇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镇应急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零售网点和批发仓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盛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新盛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新盛卫生院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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