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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xx〕2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xx〕3号)和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xx〕13号)文件精神,忠县财政局于20xx年4月组成绩效
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国家及全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大农村建卡贫困人员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看病负担,着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县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xx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文件),就完善全县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县级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等有关事项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xx〕4号),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充扶贫医疗救助基金。截止20xx年底,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0、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累计救助43684人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2、《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xx〕23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xx〕157号);
5、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xx〕3号);
6、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xx〕13号);
7、与项目相关的报表、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8、其他相关依据。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专家等充分讨论,拟定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20分),项目管理阶段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2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时效性(30分),项目效果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22个三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财社〔20xx〕281号),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摸底调查和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起草了《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xx〕4号),计划救助资金850、00万元,实际拨付救助资金8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到位及时率:截止20xx年12月31日,计划救助850.00万元,及时到位救助资金85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管理
1、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等文件管理办法执行,未制订其它的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督促县内各医疗机构落实“一站式”即时结算和开展申报审核救助,组织开展部门会审,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时。
项目质量可控性: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总人次43684人,由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经县财政局确认后,划拨资金给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2、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救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由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经县财政确认后,划拨资金到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忠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拨付救助资金,并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流动使用”的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监管。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助人数计划救助40000人次,实际救助人数43684人次,超计划救助3684人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计划救助20000人次,实际救助19576人次,实际救助占计划救助的97.88%。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忠县20xx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计划指标值为50%,实际为44%。
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忠县20xx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计划61559人,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1559人,参保率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计划救助40000人次,实际救助43684人次,超计划救助109、21%。
2、质量指标
县城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忠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计划结算率为100%,实际结算率为100%。
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忠县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实行分段救助,自付1000(含)—1万元(不含)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自付1万元(含)—5万元(不含)部分,按照85%比例予以救助,自付5万元(含)以上部分,按照95%比例予以救助,医疗报销比例均超过计划比例70%。
3、时效指标
建卡贫困户住院报销及时性:忠县卫生健康委员对当月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当月立即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审核通过后报财政局审核,经财政确认后,财政及时划拨资金给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结算平台对住院费据实结算,住院报销及时,不存在拖延情况。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实现农村建卡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8.59%,特殊疾病自付比例12.08%,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2、社会效益: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总人次43684人,一站式救助平台据实报销贫困户住院医疗费,大病特病患者门诊费,减轻因病致贫患者药费。
3、可持续影响:一战式救助平台住院费据实结算,解决全县建卡贫困户看病难问题,保障按期脱贫。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电话调查,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的实施效果满意度约为97.26%。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93.0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贫困人口常年在外,无法及时、精确的对其落实相关政策。
2、部分贫困人口对政策掌握得不够全面。
3、需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的合规诊疗。
六、主要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贫困人口政策知晓全覆盖、落实全覆盖。
2、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相关医疗机构合理诊疗。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从总体要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形成以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保为主要内容的救助机制。20xx实施年度,根据财社〔20xx〕1420号、财社〔20xx〕1421号、皖财社〔20xx〕643号、皖财社〔20xx〕644号等中央及省级下达资金文件,20xx年中央、省财政共计下达510万元。宁国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本级配套1350万,包括上年结转结余、利息、追回款项等收入,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883、7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与专项彩票公益金统筹使用,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不低于上年,重点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2.具体绩效指标:
1、项目决策(20分)
设置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7个(均为定性指标)
(1)决策依据(7分)。包含“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2个三级指标。
(2)决策过程(2分)。包含“决策程序规范”1个三级指标。
(3)绩效目标(6分)。包含“绩效目标设置科学”、“绩效目标分解细化”2个三级指标。
(4)资金分配(5分)。包含“资金分配规范性”、“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
2、过程管理(20分)
设置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5个(其中定量指标1个、定性指标4个)
(1)资金管理(12分)。包含“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监管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2)组织管理(8分)。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绩效评价机制健全性”2个三级指标。
3、项目产出(38分)
设置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6个(其中定量指标5个、定性指标1个)
(1)数量指标(15分)。包含“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3个三级指标。
(2)质量指标(13分)。包含“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一站式结算覆盖地区”2个三级指标。
4、项目效益(22分)
设置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其中定量指标1个、定性指标5个)
(1)社会效益(9分)。包含“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3个三级指标。
(2)可持续性(6分),包含“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2个三级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包含“工作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评价对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
评价范围:
1、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3、实现绩效目标的制度措施。
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采取材料核实、选点抽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收集的基础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分析,并对资金投入量较大的项目进行实地对照勘查,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四个等级。
(三)指标体系设置
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24个(其中定量指标7个、定性指标17个)
(四)评价工作过程
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学习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培训。
实施阶段:收集与审核资料,综合分析及评价。
总结阶段: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归档绩效评价资料。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100
(二)评价结论
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宁国市医保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作出医疗救助工作决策部署均以此为依归。
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医保办发〔20xx〕25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xx〕142号)及《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xx〕150号)为依据。
2.决策过程
决策程序规范合规完整,资金分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审批文件和手续齐全,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
3、绩效目标
皖财社〔20xx〕643号、皖财社〔20xx〕644号文件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体现“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等年度总体目标的'基本要素,明确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要求。
4.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规范:宁国市财政局在收到上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后,于年度内按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至本级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xx]171号),按需求因素、财力因素、绩效因素等,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二)过程管理
1.资金管理
资金按《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xx〕150号)规定使用,拨付至专户、专款专用,无随意扩大受益人员范围现象。
宁国市医保局对本地区医疗救助资金的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20xx年4月份开展专项的纪检专项督查及审计监督。追回医疗救助10人次,救助款4.84万元。
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围绕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修改制定并严格执行《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20xx〕2号),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建立相关机制,就资金的性质、来源、预算管理、预算调整、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资金的内控管理。全面实现绩效管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运行监控有力,评价报告规范完整,评价结果应用及时。
2、组织管理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20xx〕2号)救助对象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在册的农村困难户人员(以下简称“困难帮扶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人(以下简称“职业病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20xx医疗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和直接救助)的人次数17264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51、49%。
2.质量指标
本地区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70%,我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困难帮扶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合规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为70%,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为80%。
目前我市按照专业覆盖、地域覆盖的要求,广覆盖,密布点。20xx年医保局成立以后,经宁国安宁中医医院申请,经考察、考核,新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一家,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20xx我市严格按照省统一定点协议文本,将医疗救助纳入协议内容,将县域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一站式结算覆盖范围。参保人员可在就诊医院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办理完所有报销手续。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覆盖范围,低收入及因病返贫对象标准明确。其中我市救助政策规定: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二倍以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原则上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家庭全年收入的重病患者。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救助机构等措施提升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2.可持续性
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十几年以来,已成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品牌,累计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口碑,困难群众的就医方便程序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的影响成效明显。
历年来,宁国市医疗救助支出与大病保险支出大致相当,个别年份,甚至大于大病保险支出,医疗救助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作用成效明显。
3.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针对社会群众的问卷调查,宁国市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政策满意度一直高位运行,两指标高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把服务群众和保障民生放在首位,通过抓制度完善、抓部门协调、抓组织经办,全面加强医疗救助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制度,做实内控。针对医疗救助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要求乡镇(街道)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加强群众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审核、审批公示,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是严密协调,做实合力。市医保、民政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事前管理,在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中开通医保账号,赋予相关权限。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的查询核查、数据导出等提供便利,并联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前置机制,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及因病致贫家庭申请医疗救助时,签订授权书、委托书,在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系统中先行核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市医保、财政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在财政惠民比对系统设置医疗救助审核比对规则,对触发审核规则的人员自动予以提示。
三是严抓细节,做实过程。加强审批把关力度,在具体审批中结合当事人票据,对照系统查询,做出不同处理,如大病保险尚未报销完结的,及时退回补报大病保险,充分保障救助对象综合医保待遇;针对专业性、业务性极强的疾病病种判断,严格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20xx年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客观,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让群众在健康中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衔接还不够紧密,救助病种未与基本医保的特殊慢性病病种一致,对罕见病病种覆盖还不全面。
2、家计核查还面临经济新业态的挑战,对救助对象的识别还存在标准缺失、诚信缺失风险。
七、有关建议
1、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地级统筹,在病种范围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密切衔接,提高救助限额、扩大罕见病救助。
2、加强各主管部门职责职能,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在救助对象识别的优势和作用。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进行了绩效考核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体业务开展情况
1、改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医疗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医流程井然有序、顺达通畅;开设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和检验检查结果限时报告制,门诊实行义务导医、导诊服务,确保患者就医方便、快捷。
2、加强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
针对部分医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与患者沟通不到位的、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我们不断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引导职工加强医患沟通。我院分别组织召开了全院医师大会和护士大会,院领导分别在会上分析了医院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全体医护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尊重每一位患者,多与患者进行讲技巧、知内容、会方法、有质量的沟通,赢得患者的信任和理解,缓解医患矛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鼓励大家在工作中要培养积德行善的欣慰感、救死扶伤的自豪感、为病人服务的幸福感、自我实现的成就感和多彩人生的快乐感。
同时,我们针对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的问题,采取集体帮教的形式做好思想工作。如病人在新农合报销时,反映我院一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问题,院领导及时找这名工作人员做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教育沟通,使其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批评,并表示今后决不出现类似的问题。
3、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疗管理理念,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工作,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整体水平;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13项医院医疗制度要求医务人员自觉执行首问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术前讨论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三查七对等医疗护理重要制度。
二是督促、检查及监督。经常深入各科室,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如依法执业、知情告知、三级查房制度、手术安全核查、麻醉前后访视、危重病人抢救、各种病例讨论、会诊、医师交接班制度等等。建立安全排查制度和三班工作查对制度,重点检查科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是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提高病历质量。督促各级医务人员认真落实《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四是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国家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核心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五是加强临床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活动,先后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及活动的`实施计划。强化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基础护理,改进护理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临床护理工作,提高了护理服务质量。
4、开展三个一活动,主动转变作风接地气。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贯彻“二甲”评审的内涵建设标准,满足医疗过程持续改进的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科室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月“一次科早会、一次科务会、一次志愿者活动”。
二、管理运行状况
一、加强院务公开,让患者明白消费。针对新农合报销流程和比例、药品价格等热点问题,我院在门诊大厅和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新农合报销窗口等醒目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或展板对社会全面公示,公开了药品、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门诊、急诊、住院、输液等就医流程。
二、一年来,从各科室认真筛选了40余名积极上进、爱钻研业务的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专业涉及内、外、妇、儿、影像等多个专业。通过深造学习,逐渐接受先进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将逐渐培养成为医院今后的特色科室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三、加强安保工作
病人入院时加强安全告知,提醒病人注意个人财物安全,加强巡视,尽量减少偷盗现象发生,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维护好医院的安全环境,创建平安医院。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各项工作,为保山社会稳定做好服务保障。20xx年4月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设基本账户,市财政下达开办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20xx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300000.00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是为做好全市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各项工作。我局对20xx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20xx年市财政下拨开办费300000.00元,资金使用300000.00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预算300000.00元,实际到位3000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底,该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资金支出3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率100%;办公设备等交付后后正常运行,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发挥100%效力,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受益方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xx年支出按照实际情况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根据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认真组织对泸西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现形成绩效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5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泸政办发〔20xx〕14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让每一位因病致贫人员及时得救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与民政、卫生、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保障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确保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和巩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要求及上级医疗救助政策,制定了泸医保发〔20xx〕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打造健康扶贫四重保障体系,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整合一体,织密织牢了针对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其它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保障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防止其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从而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时,“一站式”结算方式、分级诊疗和先诊疗后付费等多项健康扶贫举措的推出,极大的方便了困难群众寻医问药,打通了困难群众就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收到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80.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16.64万元,省级资金563.4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556.22514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程序操作执行,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或挪用以及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等非正常现象。切实保证了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救助资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医疗救助。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资助参保参合。按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的资助参保工作,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全额资助2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定额资助180元;低保及持一二级残疾证人员实行定额资助120元。
2、规范门诊救助。重点对象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门诊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3、完善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救助比例为100%,不设起付线;城乡低保对象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一般疾病救助比例为15%,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为30%,不设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执行;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一般疾病救助比例为15%,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为30%。
4、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红河州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通知》红医保发〔20xx〕27号文件,开展救助工作,最高年救助封顶线10万元;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将符合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扣除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补充保险、其他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赔付及普通疾病医疗救助后满足单次个人自付费用(政策范围内)在0、8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或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自付费用2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的,按50%给予补助;或者是政策范围内单次个人自付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或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万元的,按60%给予补助。
5、加强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加强与民政、卫生、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
6、“一站式”信息平台即时结算。采用红河州统一的一站式信息系统进行医疗救助结算,本县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户住院救助经系统结算的占比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救助资金。
(二)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确保了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过高得到及时救助,解决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xx年,共资助53349人,其中资助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8975人人均180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合计8815500元,资助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374人人均180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合计787320元;住院患者医疗救助14468人次5959431、45元。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我县加大健全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城乡医疗救助工作20xx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明显扩大。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基础上,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惠及全县5万多贫困人口。二是救助标准大幅提高。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自付部分的30%,一次救助封顶线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特困人员实行了全额医疗救助。三是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取消起付线和病种限制,帮助解决患有常见病、慢性病的救助对象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的部分医疗费用。四是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医疗救助金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实现了医疗救助的利民、便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保障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病看病难的问题,群众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有效性的认可,通过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8%。
(四)综合绩效评价情况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泸西县20xx年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绩效自评打分98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巩固全县基层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制度实施以来,有力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体健康,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同时也对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家庭减轻了负担避免了因病致贫产生新的建档立卡家庭,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存在问题
我县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资金不足,我县绝对贫困人口涉及面大,但由于受资金的限制,广大贫困群众对医疗救助的愿望还不能完全满足;二是救助水平低,由于救助资金不足的限制造成了封顶线低。三是对救助对象是否准确的核实有一定差距,我局待遇保障科工作人员少,力量不足,对医疗救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身上,真正把城乡医疗救助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是通过硬件的配置,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的信息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法纪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转变工作作风。
3、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医保局制定需求计划、财政局审核筹措、财政和医保联合下拨、医保部门管理发放的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救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加强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登记备案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防止不列、虚列、列而不支、挤占挪用、贪污冒领医疗救助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市根据公立医院服务人口、医疗服务量(门诊人数和住院人数)、医改绩效和20xx年医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统筹中央、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进行安排。其中中央、省共投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010.5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29.54万元,省补助资金781.0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到20xx年,符合市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医药卫生服务管理新机制全面运行,系统化医疗保障体系、多元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法制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推动“三医”联动,着力抓好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努力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核实20xx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为做好20xx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体制改革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提交最终绩效评价报告。
2.专业项目自评
各涉改公立医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的统一部署,对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果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科汇总复核。
3.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科通过对各涉改医院提交的材料查证复核,结合20xx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预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对涉改公立医院业务、技术及财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20xx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20xx年度涉改医院运行平稳。20xx年1-12月,全市41家涉改公立医院医疗收入492890.43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11.61%;医占比32.24%,药占比26.59%,每百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消耗22.65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xx年,根据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涉改公立医院上报情况,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的预期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医联体建设全面推开。全市已建立各种形式的医联体23个,其中市级医联体(含市域医联体、专科联盟)6个,县域医共体13个,远程医疗协作网4个。
(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益阳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小组,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益阳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益政办函【20xx】5号),明确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为市级试点医院,启动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正式出台了试点操作办法,完善了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办法,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进编内编外人员同岗同待遇。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按病种付费已在全市全面推开。二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发布《益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城乡居民特殊门诊政策。
(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xx年,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益阳市人民医院、桃江县人民医院已相继通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评审升格为三级医院,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增加至7家;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分别批准同意安化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设置为三级医院。
(五)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点增设至14个。将短缺药品的监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考核,推进基本药物配备使用。20xx年1-11月区县(市)公立医院采购基药金额占总药品采购金额的比例为38.31%。公立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全部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全部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标药品。20xx年12月25日起,全面取消辖区内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并按要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六)综合监管力度加大。20xx年1-12月,加大医疗保障欺诈骗保和卫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移送司法机关3家,追回基金475.17万元;打破“服务协议”终身制,解除服务协议医疗机构4家;推进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启动人脸身份识别和远程查房信息系统,系统共形成违规信息45159条,核扣违规费用41.86万元。20xx年市食药监稽查支队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立案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联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2起,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起,撤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3张,罚没8.49万元。组织对各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41家涉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加大了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开大处方、收受药品回扣、挤占挪用、违规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地方资金到位不及时。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利用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建立组织单位信息发布平台等,从而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活动。
六、后续工作计划
(一)加强审核,提高效率,优化中间环节,提高专项资金工作效能。
(二)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资金专项绩效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资金下达、到位的考核力度,启用谁耽误、谁负责的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