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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村庄、道路整洁卫生,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新堠北。结合实际,特制定堠北庄街道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堠北庄街道办事处3.10会议部署,按照“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的要求,以全面解决城乡环境卫生方面长期存在且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重点,以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在堠北庄街道范围内开展以“治差、治乱、治污、治空、治破”为目标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整治标准要高,清理要彻底,全面改善堠北庄街道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新面貌。
二、整治范围
堠北庄街道范围内的村、主次干道、企事业单位、学校、沿街门店、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居民小区、便民市场等全面开展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治差”重点整治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路、垃圾围田、建筑工地、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对五针路、长临路、西二环路、五一路、长安路、站前南北路、府后西街、紫金西街、解放西街、太阳路、环湖路、南余线、湛坡线、华丰南路、207国道、208国道、旧207国道、旧208国道、长太高速路、长晋高速路、明信路及其它主干路两侧,进出村主干道、村里背街小巷、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田间地头、卫生死角、边沟以及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等进行全面彻底大清除、大清理、大整治。
(二)“治乱”重点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摆广告牌、商业门店伸舌头经营、杂乱无章等,并再来一次清理对联大行动。
(三)“治污”重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确保污水不乱排,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村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下水道畅通,禁止乱倒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水源,清理田间地头的塑料薄膜。
(四)“治空”以灯杆、电杆、通信箱、配电箱等公共设施和村民住宅小区为重点,整治电线、宽带网线、有线电视等线路,乱披乱挂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广告等。
(五)“治破”整治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破旧道路、路沿;拆除道路沿线两侧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墙断壁、废弃建筑、坍塌破房,非法广告、标志、标语,拆除或更换破旧门头广告牌匾,清理过期宣传标语,清理房前屋后、电线杆上的小广告,通道两侧商业门店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整治标准
(一)党政机关: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机关干部带头做表率,对党政机关办公区域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积极打造窗明几净、文明有序、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
(二)村庄:大街小巷要整洁卫生,无杂草、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村边路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白色污染、无乱摆摊点。严禁在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立垃圾点,实行垃圾不落地;对村内大街小巷、人行道、绿化带、单位庭院、楼宇建筑楼顶、立面、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设施等进行全面彻底、无死角大清理、大清洗。
(三)主次道路:路面无抛洒物、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卫生整洁,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白色污染、无乱摆摊点,无私搭乱建,路障及时清理,边沟垃圾要彻底清除,确保道路畅通,两侧绿化带内无杂草、无垃圾,坚持巡回保洁或定时保洁;损坏的花池要全部修缮完成,花池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做到精细、美观。
(四)市容市貌:街道路面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杂物、垃圾。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下水道畅通。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主次干道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干净整洁,无乱扔乱吐现象。实行全天候保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密闭化。
(五)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划行就市,牌匾规范,门面整洁,院内场地平整硬化,摊位摆放整齐,无乱摆摊点、乱挂条幅、乱倒乱排、乱贴乱画等现象。有专职卫生管理员、保洁员,上下水设施完善,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齐全,地面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对便民市场、便民服务摊点严格实行定点、定时、定区域经营,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各类市场、摊点;撤销、拆除有碍观瞻或影响交通的棚亭、摊点。
(六)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环境规范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工地围挡设置规范坚固,造型美观;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沙出场;道路畅通、有排水设施,且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防止堵塞下水道的措施;工地无积水,施工现场整洁;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物料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敞明亮,地面硬化,内墙粉底刷白。
(七)企业:企业墙外2公里范围之内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排放污水,乱倒垃圾,无私搭乱建等现象。企业生产区、居民区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下水道通畅。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收集清运密闭化。企业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把改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成立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行动,高标准整治,掀起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的新高潮。
(二)加大督查、巡察、追责和问责力度。成立堠北庄街道环境卫生大整治巡察组,由专人对各村进行不定时督查、巡察验收考评,对整治好的村要进行表扬;对工作迟缓、工作推进不力、工作不作为的村及村干部,街道党工委严肃追责和问责,和环境卫生补贴经费、村干部年度绩效工资挂钩。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召开环境卫生现场会、邋遢现场会,及时通报表扬工作突出、注重实效的先进工作单位做法,同时要曝光工作拖拉、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总之,这次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要结合实际,切实转变思想,抓好部署、抓好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整治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为全街道人民营造干净、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打造靓丽新堠北。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的幸福东郭,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滕政发[20xx]17号)的要求,全面完成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容貌的“脏、乱、差、丑”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立体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滕平路、中心大街、新兴路、旅游路、青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兴路、东党路、东木路;
2、各村主要道路;
3、各村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影响城镇环境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主干线两侧的三堆两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水面漂浮物,无杂草、秸秆坝堰焚烧残物,残墙断壁、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行道树涂白等;
3、新修村村通道路的村,路肩培护和道路管护。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xx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6日—18日)
成立指挥部,组成专业队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张贴标语,党总支、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展开,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9日—xx月9日)
按照以村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开展整治,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由党总支牵头所属村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树立亮点全面进行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x月9日—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治理成果逐路段、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打分。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镇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将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现象。
五、检查验收及奖惩
验收实行百分制与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一)考核标准
滕平路、旅游路、青年路、东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木党路、东木路及镇驻地可视范围内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三堆两垛、焚烧残物,每发现一处扣所在村10分。
(二)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所称的可视范围区域界定为: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临街为界;道路两侧有河道、排水沟,以河道、排水沟外沿为界;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道树的,以绿化带、行道树外沿为界;道路两侧为空地的(含巷道口),纵深30米为界。
(三)检查考核
本次活动考核按年初东政发[20xx]14号文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为加强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郭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作目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宣传广泛到位,工作深入到户,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效果,对个别单位不作为,行动迟缓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收到实效。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3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xx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xx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xx—20xx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巩固新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新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从6月7日至6月30日,在新城各行政村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专题会议精神,对照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落实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新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综合整治、立行立改,有效提升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的村容村貌,推动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环境卫生保洁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重点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区域渔农村环境,包括临城街道毛竹山村、王家墩村、甬庆村、甬东村、黄土岭村、三官堂村、惠民桥村、东蟹峙村,千岛街道浦东村、蒲岙村、曙光村、高峰村、城隍头村。
三、主要任务
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操手册(20xx年版)明确的城乡结合部、渔农村乡镇(街道)行政村要求标准为基础,主要开展以下“五清六整一建设”:
(一)开展露天粪坑集中清理。重点清理村内区域存在的所有露天粪坑,全面排查整治,发现立即整改,做到露天粪坑全面清零,村域可视范围内无露天粪坑。
(二)开展堆积物集中清理。重点清理农村房前屋后和村内道路、停车场、山边田头等公共区域内村民乱堆乱放乱扔的柴草、沙石等生活生产杂物和垃圾,做到院落整齐清洁、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堆放有序,村域可视范围内无废弃堆物、无暴露垃圾。
(三)开展基础设施集中清理。重点是拆除各类影响村容村貌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和没有实际用途、废弃的公共设施,整修改造设置不规范、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护栏、路牌、标志等公共设施,开展停车位施划补划。
(四)开展“牛皮癣”集中清理。重点开展护栏、电线杆、墙面、门面、店面等公共区域“牛皮癣”集中清理,建立巡查举报机制,杜绝乱涂乱画乱贴。
(五)开展垃圾桶集中清理。对村域内的垃圾桶进行全面排查,对设置不合理的及时调整、损坏的及时维修、破损的及时更换、脏污的及时清洗,保障各类设施功能齐备、外观整洁。认真落实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指定专人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六)开展露天焚烧集中整治。加强对村域内文明行为的日常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发现立即进行劝阻教育,确保村域内无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
(七)开展绿化集中整治。安排专人负责对村域内的绿化进行集中修剪,对缺失的绿化植被、行道树及时补植。做到绿地修剪整齐,无蔓生杂草、垃圾杂物,无严重缺株、死株,行道树、绿化带无乱吊挂、乱晾晒等现象。
(八)开展公共厕所集中整治。对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公厕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及时维修维护,公厕指示牌、标志牌应设置规范,厕内灯具、便器、水龙头等设施设备无破损;落实专人对公厕内外环境进行全方位清洁,做到墙面地面干净,无乱涂乱画、无污渍积灰,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公厕周围环境整洁,无垃圾,确保公厕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九)开展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抓好甬庆、黄土岭、勾山、王家墩等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中交易点的整治,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对市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合理配置环卫设施和排水设施,加强市场卫生日常管理,实行全天候保洁,定时清扫清运。同时,综合执法中队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沿街铺面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十)开展水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河道、水库、山塘、池塘等水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垃圾、水葫芦、杂草、枯烂树枝等水面漂浮物和沿岸违章搭建、垃圾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同时,严格落实保洁长效机制,强化水域及岸线监管,认真落实“河长制”,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的行为,达到“水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内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保洁要求。
(十一)开展空中飞线集中整治。新版《测评体系》首次将“空中缆线”作为测评内容。测评的点位覆盖整个城区。测评的标准是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如果在一个点位上发现三条以上的.飞线就会判定不合格,请各街道、社区、村根据前期排查情况联系管线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清理。
(十二)全面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根据新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各村按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要求,健全各项制度,落实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各村要深入理解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整合管理资源,建立联动机制,迅速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委创建办作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成效;要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和标准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和帮助;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沟通,充分协作,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街道、各村要把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列入当前重要工作。委创建办联合委创城渔农村专项组通过暗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督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村要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目的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APP等形式,加大对乱扔垃圾、乱堆放、乱晾晒等不文明现象的曝光力度,提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积极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大家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成果巩固。各街道、村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渔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出现反弹。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个村要落实若干名人员进行村容村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城管、公安、市场、交警等部门要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渔农村,共同维护渔农村环境整洁、干净、有序。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5
为落实全国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永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以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沟渠塘堰、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三清一改”为重点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宗祯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负责全街各村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的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协调、解决辖区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集中力量,广泛参与,集中整治房前屋后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柴草乱码、畜禽粪污满地的“脏乱差”突出问题,使农民庭院环境和集中居住的公共区域清洁干净、整洁有序,农村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建成,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掀起全民关心、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全镇清洁行动力争实现“三个100%”的目标,即清洁行动覆盖农村常住农户100%,农民知晓度达到100%,农户参与度达到100%。
三、行动原则
(一)加强领导,广泛参与。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提高群众参与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群团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
(二)村为单位,群众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着手整治庭院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持村庄内部清洁,消除“脏乱差”现象。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科学合理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打扫房前屋后、规范畜禽养殖、清洁整理自己的庭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动员群众投工投劳,或者有经济基础的村集体集中开展沟塘渠堰疏浚清理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乡村环境卫生水平。
(五)教育引导,树立新风。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利用春节、清明节等农民返乡、省亲时节,加强返乡农民宣传,提倡整洁过节、文明祭祀的良好习惯。各村建立村规民约,发挥群众管理维护、主动监督的积极作用,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又要曝光不文明行为,倡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行动内容
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内容,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三清一改”的基础上掀起各具特色的整治活动热潮。
(一)清理生活垃圾。全面开展村庄生活垃圾清理,对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散落垃圾等开展清理,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引导农户每日对院坝、室内开展一次小扫除,对院坝从事农活等留下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厨房、灶前柴草、堆柴屋应在饭后及时进行清扫,屋内的蜘蛛网等应及时进行清除。桌椅等家具每日进行一次清洁,灶台应每餐后进行一次清洁。规范垃圾投放,已经设置垃圾桶(箱)的农户,应将垃圾及时投放入桶(箱),不应倾倒在房屋周边露天处。未设置垃圾收集装置的农户,应在房屋周边隐蔽处固定设置垃圾堆沤池等收集处理设施,达到避雨防渗、不影响视觉的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填埋处理,填埋时要远离水源地,防止渗透液对水源的影响。对已无人居住或失去使用功能的垮塌房舍、残垣断壁、废棚废圈等建筑物,按照产权归属,动员群众自行清理。
(二)清理沟渠塘堰。规范生活污水排放,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开展洗衣台、餐房、厕所(淋浴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尽可能做到雨污分流。及时清理房屋阳沟杂物,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定期开展房屋周边沟渠清理。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适时开展村内河沟池塘清淤疏浚,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对清理的淤泥、垃圾要妥善处理,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处理畜禽粪污、病死畜禽,散养农户病死畜禽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深埋等处理,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应按规程进行集中无害出处理或投放入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散养农户集粪池应加盖板,粪污应得到有效处理不溢流,庭院无粪臭味、无粪污残留;规模养殖场应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畜禽散养行为,猪、牛羊等大牲畜应圈养,鸡鸭鹅等小家禽应规范养殖,院坝周边应设置围栏,避免让小家禽到院坝、屋内等区域活动。加强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肥料、种子等包装袋和农膜要及时回收,整齐堆放,不能丢弃在田间或垃圾堆。农药瓶、袋等有毒有害包装物统一交由专业的回收组织或者交由农药销售点统一集中处置。作物秸秆、柴草要堆放要规范,码放整齐。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培养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大力推广“三定三勤三看四个一”生活习惯,即卫生定时打扫、物品定点摆放、畜禽定点饲养;勤洗、勤扫、勤捡;看厨房、看卧室、看厕所是否干净;阳沟院坝一码平、柴禾粮菜一展齐、鞋子帕子一条线、家具灶具无一尘。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设置曝光台,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
五、组织实施
(一)发动宣传动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利用公开栏、宣传横幅、宣传单页资料、微信群、QQ群等载体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村庄清洁行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村庄清洁行动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二)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亲自参与、率先垂范。利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义务劳动,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好头、作表率,要让自己家庭以及农村老家的房屋干净整洁走在前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沉到基层、进村入户,和群众打成一片,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让干净整洁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社会合力带动。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青年在家庭建设中的主导力量和在家庭环境卫生改善中的主角作用,争做改善家居环境的先行者、建设美丽庭院的带头者、家庭文明风尚的引领者。要让乡风文明和文明礼仪进课堂、进课程,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影响家长(监护人),让文明从校园走向家园。发挥乡贤能人、成功人士等社会贤达的积极作用,汇聚社会方方面面的正能量,形成乡风文明建设同频共振效应。
(四)典型示范促动。要坚持引导为主,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发现、培养、评选机制,通过创建干净整洁示范户、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庭院)等形式,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引导村民互看互比互学,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人人爱干净、讲文明的生活习惯,营造弘扬美德、崇尚文明的社会风气。
(五)农民自觉行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培育文明新风;建立规范、直观、可操作的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流程,通过群众自治对个人卫生、户容庭貌、公共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机制,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阶段(20xx年2月—4月下旬)。定于20xx年1月30日召开燕西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动员大会,组织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主干等参加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尤其是在春节前,结合农民工返乡过节时机,动员各村各户,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倡导文明春节、文明祭祀,迅速形成“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过春节”的浓厚氛围,春节前夕取得阶段性成果,房屋周边的存量生活垃圾堆基本清理完成,每户至少开展一次庭院大扫除、完成一次阳沟清理,每个村都组织开展一次路边、沟边大清洁行动,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初步改善。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4月下旬开始)。通过半年持续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脏乱差现象基本得到消除,农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以焕然一新的村容村貌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
第三阶段:持续推进阶段(20xx年10月开始)。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常态化。及时开展自查自检,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七、加强督导落实
实行月督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并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各村在每月28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街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相关情况收集汇总,定期发布各村工作动态,通报情况进展,促进各村交流学习,指导重点任务有序有效开展。
改善村容村貌整治村民环境卫生实施方案 篇6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部署,苌池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行动。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是“十四五”时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的头号任务,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各村各站所要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以乡镇为战、以村为体、以户为基,对“六区”(农村居民区、园区、场(厂)区、库区、景区、城乡交汇区)“六道”(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河道)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彻底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推进所有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卫生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村为主体。建立完善乡镇统筹、各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压实各村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做好组织动员、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和巩固提升等各环节工作,全方位推动人居环境卫生取得实效。
——坚持群众参与。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幸福家园。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坚决防止“政府干、群众看”的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把常态化治理行动和持续巩固治理成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过程严管、标本兼治。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群众观念转变、习惯养成,确保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思维,注重工作方法,杜绝强拆硬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增加基层负担和村级债务。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整治效果的重要衡量标准,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矛盾冲突或信访事件。
——坚持因地制宜。对中心村、偏远山村等不同区域,明确差别化整治标准,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华而不实、浪费国家资财、损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三、工作重点、内容和目标
常态化整治的工作重点是农村“六区”“六道”。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目标是“四整治四提升”,即通过整治乱搭乱建,提升农村村容环境质量;通过整治乱堆乱放,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整治乱扔乱倒,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通过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一)整治乱搭乱建,提升农村村容环境质量
核查村庄内外特别是道路两侧、河道河堤沿线有碍观瞻、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手续,对目击范围内违建临建、废弃房屋、残垣断壁、围墙围挡、废弃广告牌等设施做到应拆尽拆,应整尽整。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清理无序店铺市场。规范设置道路标线、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加大道路管护保洁,整修坑洼路面,杜绝沿路抛洒,开展绿化美化。实现农村整体风貌较大提升,交通沿线安全隐患消除、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
(二)整治乱堆乱放,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
围绕国道沿线、村内街巷、活动广场、招山河河道等公共区域,清理垃圾堆、柴草堆、粪堆、渣土堆、煤堆等,绿化美化空地。组织动员群众及时清扫和维护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环境卫生,规范庭院种植,防止杂草丛生,摆放整齐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搞好室内卫生,规范使用卫生厕所。实现街巷干净整洁、环境和谐优美、庭院干净整洁、厨厕清爽无异味。
(三)整治乱扔乱倒,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
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违规违法“上山下乡”。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点,渣土垃圾填埋点,整治各类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泼乱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等行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规范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严厉打击污染农田、危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种污水偷排行为,对长期排放污水形成的臭水坑、臭水池、臭水沟进行整治。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河水清澈见底,两岸绿树成荫,景色优美怡人。
(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整治农业生产区域内的违法设施建筑,废弃大棚,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改,清理畜禽粪污,规范村庄散养畜禽,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清理秸秆、废弃农膜、废弃农药瓶等农业生产固体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弃、随意焚烧,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田园环境整洁美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各村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来抓。各村支部书记为该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亲自组织实施,组织两委成员检查验收,宣传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整治期间,镇纪委要紧紧围绕整治目标加强全面督查,要把领导带队巡查,专项督查、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落实考评通报制度。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行政村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由镇纪委启动问责机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上墙、微信群、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宣传解读环境卫生整治政策措施和治理要求,动员广大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摒弃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宣传好典型,传播正能量,调动广大群众和居民的积极性,营造政府组织、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确保巩固提升。着眼农民群众良好生产生活习惯养成,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护制度,实现一时清洁向长效清洁转变、集中整治向常态化保持转变,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成果巩固、群众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