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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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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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财绩〔20xx〕4号)文件精神,衡南县民政局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衡南县民政局20xx年度敬老院运转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资金到位、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20xx年度衡南县共有24所乡镇敬老院,现有128名在职工作人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约970人。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主要职能是为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养护,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职能是管理敬老院,为敬老院的特困人员照料服务。

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结论:项目资金主要是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基本保险,保障敬老院办公、运行及维护的支出。工资福利及基本保险的投入能够让工作人员安心工作,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业务素质,改善服务态度;办公、运行及维护费用的投入可以维持敬老院的正常运转,保持敬老院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如果没有该项资金,全县敬老院工作就会停止运转,特困对象失去保障;该项资金不足,就会影响敬老院的管理服务质量。为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推动乡镇敬老院长足发展,应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项目的绩效总目标:通过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运行成本的投入,改善敬老院管理工作,提高的服务质量,推动敬老院的持续健康发展,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安排

20xx年度县政府通过预算安排敬老院运转项目资金共162万元。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县民政局账户,民政局按照每所敬老院6-8万元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乡镇敬老院。

(二)基本支出

经过对敬老院支出账目的核查统计,20xx年24所敬老院及实际支出210万元,用于各乡镇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敬老院厨改、扩建等项目。

(三)结余(亏损)

经查实,项目资金不足,由于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增加,运转资金不足,保障基本运转还缺48万元,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不足部分、敬老院水电费及办公费等支出从其他资金中列支。敬老院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

按照项目单位财务相关的原始凭证、费用单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财政拨款和预算使用的标准,

三、项目的制度建设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民政局制定了《敬老院管理细则》、专项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敬老院资金运行进行了管理。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制度执行。

四、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对各乡镇按照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的投入,24所敬老院运行基本稳定,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工作人员比较稳定,供养人员入住率达到90%,有1所敬老院达到国家优秀,有3所取得省“三星级”称号,其他敬老院基本符合市“二星级”标准。我县率先在全省开展特困集中供养护理区建设,全县陆续建设了三塘、谭子山敬老院、硫市敬老院、洪山敬老院、云集街道敬老院、铁丝塘敬老院等6个护理区,能够按照国家要求,为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专业的护理服务。

项目管理上:敬老院工作逐渐开展,管理日趋完善。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职责明确。增强管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业务素质、服务态度及工作效果等方面,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和护理基本得到保障,为推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取得实质成果。

五、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通过翻阅凭证及相关账目,发现专项资金不足。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工作人员“三险一金”的基本保障未落实,尤其是养老保险没有得到落实,已引发敬老院工作人员几次到县委、县政府上访,敬老院难以招聘护理人员,不能保障护理的需要;运转资金不足,导致有些敬老院消防设施不合格、房屋不能及时修缮,厨房设施不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困难。

六、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专项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建议: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时向县政府的财政申请,争取将敬老院运转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敬老院专项资金按项目名称、资金用途进行核算,准确反映各类专项资金的拨入、支出以及结余情况。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一、目标任务

预期完成——所标准化卫生所建设;定期安排进修培训——人;全面完成医疗卫生各项指标。

二、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村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我镇村级卫生所建设还比较薄弱,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特别是部分村所极其简陋以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较为严重,因此我们要以“新农合”为契机,大力破解资金难题,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镇卫生院为骨干,以村卫生所为基点的卫生服务网络,20xx年力争——%的村实现标准化卫生所。另外,要采取例会、培训、督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村卫生所和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村医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人才兴院战略,不断提高卫技人员素质能力。20xx年,我院一方面制订完善进修深造制度,加强与牵手医院的技术,有计划的定期公派进修,鼓励开展适宜新技术,拓宽医疗领域,增加公益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强院内业务学习质量管理,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第三是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吸引市属医院退休专家来社区坐诊,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3、进一步加强医疗、护理和医技质量治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打造一流卫生团队,狠抓医疗质量和公共卫生核心制度落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安全质量管理。二是进一步强化护理队伍建设,规范各种护理文书,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三是加强医技质量治理建设,提高医院整体诊疗水平,树立医院良好形象;利用现有设备,充分发挥使用价值。四是建立健全质控职能,不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细化质量控制方案与质量考核标准,实行质量与效益挂钩的治理模式,达到基本诊疗更加完善;急救转诊能力更加明显;人员素质显著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医德医风不断改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科学高效,基本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服务质量。一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转变服务模式,由以往坐诊服务变深入村屯、家庭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村居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得到就近治疗,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市、镇两级畅通、高效的急诊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病人,适时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增强孕产妇难产应急处理和紧急转送能力。

总之,我们决心在市卫生局、市中医院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明确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工作,把我镇卫生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福彩公益金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工程),20xx年富民县适老化改造工程,对60户特困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二是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改造,按照《云南省民政局关于加快落实20xx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加强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云民发〔20xx〕143号)要求,需对县中心敬老院失能照护中心进行改造。截止12月6日,已建设医务室1个,已新增护理型床位50张,明厨亮灶提升工程已完成。三是按照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年内需完成2个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任务,并以挂牌营业为验收标准,在原城南、城北社区进行改造,于20xx年11月1日开工,20xx年12月8日完工,20xx年12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挂牌营业。四是县中心敬老院运营补助,共支出17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日常开支。五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大营街道永安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占地480㎡,建设规模400㎡,设置床位10张,项目现已开工建设。赤鹫镇龙潭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占地580㎡,建设规模400㎡,设置床位10张,项目现已开工建设。六是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县中心敬老院地坪提质改造、县中心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此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经造价、施工、监理、审计等程序进行改造,现已完成改造。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工程),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昆财社﹝20xx﹞167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补助资金,50.4万元),20xx年对60户特困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共支付17.1万元,结余资金33.3万元。

(2)老年福利项目,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昆财社﹝20xx﹞170号20xx年第二批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44.5万元),一是幸福食堂建设,支付建设资金30万元,在原城南、城北社区进行改造,20xx年12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挂牌营业。二是中心敬老院运营补助,用于县中心敬老院日常运营开支,共支出17万元。三是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改造,已建设医务室1个,已新增护理型床位50张,明厨亮灶提升工程已完成。建设医务室补助资金25万,护理床7.5万,明厨亮灶15万,三项共计47.5万元,结余资金50万元。

(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13号20xx年第二批养老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5万元)、(昆财社﹝20xx﹞48号20xx年养老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35万元)。大营街道永安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6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5万元,20xx年6月28日,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同意拨付25万元作为项目工程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赤鹫镇龙潭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总投资5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5万元,20xx年6月28日,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同意拨付25万元作为项目工程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结余资金0万元。

(4)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66号20xx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专项资金(150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支出县中心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费用,30万元用于支出室内地坪改造工程款,1.5万元用于支出消防咨询费用,结余资金83.5万元。

(5)县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133号20xx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市级补助资金(9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支出县中心敬老院室内地坪改造工程款,设计费1.5万元,地坪造价咨询费1万元,施工监理费2.5万元。于20xx年10月1日开始施工,于20xx年12月24日完成竣工验收。10万元用于支出明厨亮灶改造费用。8982元用于支出购买电子屏费用。结余资金24.1018万元。

(6)拨付县中心敬老院机构运转经费4万元,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xx﹞47号20xx年特困人员休养服务机构运转补助经费。

(7)县财政每年下拨用于公办养老机构运行费17万元,用于工作人员生活补贴36万元,共计53万元。

3.组织及管理情况。在民政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三)绩效目标

1.总目标。加强和规范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富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计划完成2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6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4个幸福食堂建设。

(2)效果目标

促进以上8个养老服务机构、4个幸福食堂建设更趋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老人得到更多照顾,享受了更好服务,受众满意度超过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公开公正来管理使用资金。

2.绩效评价方法。

采用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查问询证法、实地考察法等方法,做好问题设计和调研地点选择,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本项目投入符合国家政策,项目过程管理有待规范,项目产出良,效果优。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富民县公益事业的.发展,绩效自评结果将有助于提高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工作的质量,确保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力求受助群体得到幸福感、获得感。

四、成本效益分析

养老服务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基层服务能力必不可少,养老服务工作更是贴近年老弱势群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组织培训基层民政服务人员,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20xx年我县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建设方面,因资金限制仅能推进少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和质量改造。

(二)存在的问题:县级配套资金紧张,有限经费仅只能发放固定经费,建设资金短缺,阻碍了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配套,制约了公益事业规范化发展。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为落实民生政策,促进各项公益事业更好地普惠广大群众,建议上级追加扶持资金,使公益事业功能更齐全、作用更完善、效果更明显。加大弱势群体救助力度,提高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受经济发展水平、疾病、自然灾害影响,弱势群体总量存在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安定。为最大限度减少弱势群体总量,实现和谐共处、共同富裕,请求加大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予以弱势群体更多关注,发挥社会救助的重要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养老机构运转经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城区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增补药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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