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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1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作文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xx]20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饶教发[20xx]15号)、《鄱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xx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十、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方案由侯岗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3
一、考核对象:
团西二小现任具体学科教学岗位的专业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
每年的春学期开始至当年的秋学期结束。
三、考核细则:
(一)业务素质(10%)
本科学历记6分,专科记4分,中师记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课题和论文)的“学科带头人”省、市、县级分别记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记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的减半记分。当年新增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另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计划的.制订与总结(5%)
每学期计划总结各记2.5分,各类学科计划、小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学期分别计算,对应学期计划或总结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20%
集体备课计8分,每学期4分。材料不符合学校统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0.1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个案备课计12分,每学期6分。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备课材料质量较差被点名通报的-0.4分/次,备课节次不足的-0.2分/课时,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四)上课25%
为他人代岗但实际未到岗的-0.5分/次,代岗而未按时到岗、上课不备课或备课与上课明显不符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0.4分/例,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教导处课表上课的-0.2分/例,上课迟到、拒绝学生听课、因教师责任造成的学生上课不全且无严重后果的(有严重后果的另外处罚)、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电话-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听课被评为差课的-0.5分/次,总扣分不超过10分
(五)作业与辅导20%
作业辅导每学期各记10分,布置学生书面完成的作业有连续未批阅或错批的-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作业质量较差或批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0.2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六)考查与评价4%
每学期考查各记2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期末学情调研或考查任务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的、统一阅卷中积分错误或错批的-0.1分/例,考核学期内分数扣完为止。
(七)学习教研16%
教师参与集中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记0.1分/周,学习无详实记录的减半记分;参与教研组集中活动记0.2分/周,学习无记录的减半记分,不参加活动不得分。
四、考核办法
积分从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为优秀级,后十名为合格级,其余为良好级。每级奖金相差250元。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4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教研组、年级组、被考核教师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也可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小组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自定(5-9人)。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也可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考核组或各校点考核组,具体负责教师的初步考核工作,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本“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传达教体局下发的《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其中优秀人员在职务晋升、评模选优、职称聘任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1、教体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考核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实行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5
一、高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指标及权重
依据高职教师的工作特点,经分析研究确定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一、二级指标及其权重如下表所示:
(二)考核指标评分规则
1、职业资格证书。
量化评分规则:高级8分,中级4分,初级2分;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累加,如某教师拥有两个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则本项得16分。
2、社会服务。
量化评分规则:主持服务企业、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等项目5分,其他参与者2分;多个项目可以累加,如某教师主持2个服务社会项目,则本项得10分。另外,高职院校应加强社会服务的审查力度,防止教师与企业串通作假。
3、教学工作数量。
量化评分规则:每学期基础工作量80课时,每学期实际工作量不足基础工作量的本项0分;实际工作量每超基础工作量1课时加1分,超工作量越大,本项得分越多。
4、教学工作质量。
以学生评教成绩为准:学生评教成绩全校总排名前10%,得100分;10%~20%,得90分;20%~30%,得80分;30%~40%,得70分;40%~50%,得60分;50%~60%,得50分;60%~70%,得40分;70%~80%,得30分;80%~90%,得20分;后10%,得10分。
5、课程建设。
量化评分规则:国家级精品课负责人20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10分,其他参与者5分;省级精品课负责人10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6分,其他参与者4分;院级精品课负责人10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4分,其他参与者2分。
6、学术论文。
量化评分规则:在SCI和EI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著及第一作者15分,其他作者10分;在核心期刊及ISTP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著及第一作者10分,其他作者5分;在国家及省级刊物独著及第一作者8分,其他作者3分。
7、教材。
量化评分规则:教育部统编教材主编10分,副主编8分,参编5分;公开出版的一般教材或校本教材主编8分,副主编4分,参编2分。
8、课题。
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20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16分,其他参与人10分;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15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10分,其他参与人6分;主持并完成厅局级课题10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5分,其他参与人3分;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15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10分,其他参与人6分。未结项的课题不算数。
(三)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
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综合(最终)得分=实践水平得分×权重+教学工作得分×权重+科研工作得分×权重,其中:
实践水平得分=职业资格证书得分×权重+社会服务得分×权重;
教学工作得分=教学工作数量得分×权重+教学工作质量得分×权重+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得分×权重+比赛与荣誉得分×权重;
科研工作得分=学术专著、论文及教材得分×权重+课题得分×权重+科研成果奖得分×权重+技术发明奖得分×权重。
(四)考核周期及实施部门
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配合组织实施。
二、高职教师绩效工资激励分配方案
以高职教师绩效考核量化得分为依据设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本文设计的高职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以一个学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学期的考核结果作为下学期绩效工资发放依据(一个学期按六个月计算)。现将奖励性绩效工资设计如下:
第一步,计算绩效考核结果得分,确定每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法是用“本学期所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除以“上学期所有教师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之和”。
第二步,计算某位教师本学期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方法是用“绩效考核结果每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乘以“某位教师上学期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第三步,计算某位教师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方法是用“某位教师本学期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除以6。
例如,本学期所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是296400元,上学期所有教师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之和是1274,教师甲某上学期绩效考核综合得分51分,则本学期甲某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如下:
甲某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96400÷1274)×51÷6=1977、55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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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6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宝政办发【20xx】56号文件精神及《千阳县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校情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学校内部评价考核体系结合起来,将绩效考核与岗位成长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教师培养专业化、人性化。全面提升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绩效考核、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简便易行、讲求实效的原则。
2、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把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效性特点与教师教育工作岗位、任务、责任、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3、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德为先,注重业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平均发放绩效工资的原则。
4、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1—6月考核一次,7—12月考核一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按照教师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核教师履行职责,岗位绩效。总赋分100分,采用扣减分计分的办法。
(一)、师德师风(20分)。
主要考核教师政治学习和师德师风表现情况。此项考核由办公室负责。
1、基本要求
努力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法守纪,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对工作高度负责,不敷衍塞责;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利益;教书育人,注重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全面发展,正确评价学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言行规范,团结合作,创造性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2、考核办法
此项得分满分为20分。如有下列情形者,扣减相应得分。
(1)、违反国家法令,受到相应处理,此项考核不得分。
(2)、教育学生方法不当或其他工作失误,给学校工作带来影响,造成集体名誉损失的,视其情节最少扣3分。
(3)、政治学习无笔记或笔记不齐全的,酌情扣0、3—0.5分,无例会笔记或例会笔记不全的,每缺一次扣0.1分。
(4)、对不接受学校分配任务的教师,扣1—3分。
2(5)、对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推诿、敷衍或不按时限完成的,扣1分。
(6)、私自组织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及音像制品(辅导书、练习册、模拟题、光碟等)者,师德考核不计分(并限期改正),且最少扣3分。
(7)、工作中不注意团结、说是道非、制造矛盾,发生人际冲突事件的,每起次扣0.5分。
(8)、不按工作程序反映问题,在公众场合或网上散布错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9)、不按上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扣0.5分。
(二)、工作量(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工作量情况。此项考核由办公室负责。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教育教学和服务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潜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为,努力推动学校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体现对老弱病残教师的人文关怀,学校对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作岗位合理安排,全体教职工的工作量一律视为满负荷全额工作量,此项考核得满分。
(三)、出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出勤情况,考核以考勤记载为依据。此项考核由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共同负责。
1、具体考核办法:
(1)、产假、住院病假按照上级规定或县教育局文件执行。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的,按上级指示进行考核。
(2)、一般病假每学期可享受7天时限。在时限内按出满勤对待,考核得满分。超过时限的病假,其超过天数按事假计算。
(3)、一般事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5天时限。在时限内按出满勤对待,考核得满分。
(4)、超过5天事假(含5天)时限的事假,每天扣0.5分。
(5)、旷职1天扣2分。未签到5次计旷职一天。岗位检查缺2次,按旷职一天论处。
(6)、学期内连续请假一月以上或累计请假45天以上者,不得参与该项量化考核。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职论处。
(1)、不请假,不打招呼,不交接工作,擅自离岗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要求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请假期满不按时到岗的;
(4)、未签到或他人代替签到的;
(5)、教务处检查缺课或私自由他人替课的;
(6)、早操、集会等集体活动德育处检查不到岗或检查不在本班队伍的;
(7)、德育处或值班领导查岗,值周、值班不到岗或擅自离开岗位的;
(8)、工作调动后,不按调令时间报到的。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控辍保学),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等方面。本项考核由教务处、德育处和总务处负责。
1、专职任课教师的考核办法。
(1)、工作职责。
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服从学校的安排,热爱学生,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符合学校常规要求,有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备课认真,教课扎实,批4改作业细心,注重教学反思,能耐心细致地对学生进行分类辅导,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对学生学习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考察评估,正确评价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勇于承担教研工作任务。
(2)、考核办法。
①、学科教学无计划,无总结,每件扣0.5分;
②、教案备写不认真,不符合常规要求,作业批改不细致,被学校或上级检查指出并提出批评的,扣0.5分;
③、教案撰写节次,作业批改次数不符合学校常规要求,被学校检查指出并提出批评的,扣0.2分;
④、不按学校的教研规划完成教研任务或拒不接受教研工作分配的,扣0.5分;
⑤、对学生辅导不耐心,甚至有歧视学困生现象,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⑥、教育学生方式不当,有侮辱或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2、非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工作职责。
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克己奉公,乐于奉献,按时限高效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创造性的开展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按时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坐班制度,工作时段不窜岗、逃岗、脱岗,对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怠慢拖延。
(2)、考核办法。
①、拒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扣2分;
②、有擅离职守、脱岗、离岗等情形,给正常的教学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的,每件次扣2分;
③、工作失误,导致学校造成一定损失的,每起扣3分;
④、不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障碍或受到上级部门批评的,每起扣3分;
⑤、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扣10分。
(五)、教育教学效果(30分)。
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此项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为了充分肯定全体教师的辛勤劳动,并体现多劳多得原则,根据个人实绩情况,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在此项考核中,每位教师赋予基础得分25分。依照每个教师每学期工作业绩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减分,计算本项绩效得分。
1、所任学科参与县上期末统考科目的专职任课教师,按所任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在校内同年级或县上的名次来赋分,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分或减分,计算本项绩效得分。
(1)、七、八年级各班期末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居全校同年级第一、二、三名的任课教师,分别加2分、1分、0.5分。
(2)、七、八年级各班期末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居全校同年级倒数第一、二名的任课教师,分别扣1分、0.5分。
(3)、九年级第一学期各班期末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居全校同年级第一、二、三名的任课教师,分别加2分、1分、0.5分。
(4)、九年级第一学期各班期末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居全校同年级倒数第一、二名的任课教师,分别扣1分、0.5分。
(5)、九年级第二学期各班中考平均成绩高于全县中考平均成绩的任课教师,每高出1分,加0.5分;各班中考平均成绩高于全县中考平均成绩第三名的任课教师,每高出1分,加0、2分。此项按最高标准加分,不6得重复加分。
(6)、九年级第二学期各班中考平均成绩低于全县中考平均成绩的任课教师,每低于1分,扣分;各班中考平均成绩低于全县中考平均成绩第三名的任课教师,每低1分,扣分。此项按最高标准扣分,不得重复扣分。
(7)、带几个班课程的任课教师,其加分或减分按所任各班加分或减分的累积分计算。
(8)、处室人员所代课程的名次加分或扣分,按本项(1)、(3)、(5)款标准加分。按(2)、(4)、(6)款标准扣分。
2、所任学科不参与县上期末统考的专职任课教师,不予加减分。
3、非代课的处室服务管理人员,不予加减分。
4、奖励加分。凡在学校安排实施的上级政府或教育部门组织的征文、竞赛、教研、评优评先活动中,获得奖励和表彰的教师,进行加分。每次活动只按最高格次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集体项目获得的加分,按参与者人数平均后的分值给参与者加分。有下列情形者,可累计加分(同一课题的活动获不同格次的表彰奖励,只按最高格次加一次分)。此项目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
(1)、教育科研成果奖加分。在国家级教育行政、教育学会主办的报刊发表教育论文、会议交流教育成果或教育科研论文(课件),受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分别得3分、2分、1分;省级分别得2分、1分、0.5分;市级分别得1分、0.5分、0、3分;县级分别得0.5分、0、3分、0.1分。每项考核有多项成果的,以最高格次一次计分,不重复得分。
(2)、指导学生获奖加分。教师指导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奖(发表习作),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县级得0、3分,乡镇(学校)级得0.1分。该项以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得分。
7(3)、公开教学。凡承担学校以上组织举行的全校或更大范围的公开课任务者,每次加0.5分;承担县级以上示范课任务者,每次加1分。该项以最高档次计分,不重复得分。
(4)、荣誉称号。教师获得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称号者,国家级加5分,省部级加4分,地市级加2分,县级加1、5分,部门加1分,乡镇(学校)级加0.5分。该项以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得分。
5、超代课节数以教务处记载为准,其加分标准为每节超代课加分。
五、考核程序
1、组建学校绩效考核机构
南寨中学教师绩效考核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冯xx
副组长:赵xx、郑xx、赵xx
成员:尚xx、郑xx、常xx、陈xx
2、绩效考核。由负责考核的处室依据《南寨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用)》中的办法,对全校在职在岗已聘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
3、公示绩效考核结果(公示7天)
4、核算绩效工资金额并公示
5、上报县局审批,上级主管部门批拨教师浮动绩效工资到私人帐户
六、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1、发放形式
绩效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浮动性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核算金额,8每半年发放一次。
2、绩效工资的相关计算(按学期计算)
(1)、全校待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A(元)=上级扣留教职工3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待支付班主任津贴总额B(元)=全校18位班主任本学期的津贴总和
(3)、绩效考核可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C(元)=A-B
(4)、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得分D(分)=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之和
(5)、绩效考核得分每1分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E(元)=C÷D
(6)、教师个人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元)=E×个人本学期绩效考核总得分
3、绩效工资发放
学校对每一个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得分公示无异议,核算出每一个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将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上报县局审批,县局将每一个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拨个人账户。
七、附则
1、本绩效考核方案适用范围是南寨中学在职在岗在聘教职工。
2、绩效工资金额核算只限于全体教职工被上级扣留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稳步推进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建立我校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真正作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主要体现工作量的大小、责任的轻重、业绩的优劣,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分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注重过程导向、讲求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作到公平、公正。
四、考核内容及比例
(一)、单独奖项
班主任奖励单独设立,不另计工作量。中学按每班每月300元的标准从全
校绩效工资总金额中提出,其中100元作为基础奖励,200元作为浮动奖励,方案另见《百亩中学班主任评分细则》。小学班主任奖励标准:班额在45人以上每班每月不得超过250元,班额在45人以下每班每月不得超过200元,班额在30人以下每班每月不得超过150元,班额在20人以下每班每月不得超过100元,但每个学校必须制定相应的班主任考核细则。
(二)、其余奖励设六项。
1、考勤奖(20%)
2、工作量超课时奖(10%)
3、教育教学常规奖(30%)
4、工作业绩奖(30%)
5、测评奖(5%)
6、机动(5%)
考勤(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记录登记,办公室统计公示、计算量化得分。)
全期满勤奖励基准分为20分。
1、对婚、丧、产、公假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不扣假期内的考勤津贴。
2、旷课一节扣2分,旷工一天扣5分,就高不就低。
3、全期事假三天及三天以内者,不扣分;四至五天,每天扣0.5分;从第六天开始,每天扣1.5分。病假(住院除外)三天及三天以内者,不扣分;从第四天开始,每天扣0.5分(女50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折半扣分)。一切病、事假本人找人代课,无人代课按旷课论处。
4、迟到、早退(以5分钟为准)一次扣0.5分(晨自习迟到、早退3分钟一次扣0.3分)。
5、各种会议旷会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6、全期每人主动兑课(限当日)5节以内者不扣分,5节以上者每节扣0.5分。私自兑课者双方每节扣1分。
以上六项占考勤奖15%,可计负分,在总额中扣除。
7、鼓励教师签到:每天签到一次计0.1分,每天签两次计0.3分。签到时间:上午第一节课之前,下午第六节课之后。此项占考勤奖5%。在特殊情况下教师必须签到的,另行通知,少签一次扣0.5分。
个人考勤奖=(总金额x20%)/全校得分x个人得分工作量(主要负责:教导处)
以全校平均工作量为基数,超出部分给予奖励,不足部分按超出部分奖励标准进行扣款。
个人工作量得分=(总金额x10%)/全校得分x个人得分
教学常规与教研教改奖(30%)(主要负责:教导处、教研组)
教学常规奖励基准分为20分。
1、计划按学校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每个计划不合要求者扣1分,未按时完成者每个计划扣2分。
2、3、分。学校行政人员集体抽查,每期不定期抽查不少于10次。
4、课堂教学中教师做好组织和引导工作,力求低耗高效,精讲多练,杜绝满堂灌现象。教师纯讲课的时间不超过20分钟,保证学生有时间当堂完成课堂作业。(每期引导学生进行测评一次,任教班级任何一班不满意率达50—55%扣2分,55—60%扣3分,60—65%扣4分,65%以上扣5分)
5、上课时间禁止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如打手机等),发现一次扣1分。
6、作业批改及时,做好批改记录,普遍性问题要及时讲解。未达数量及要
求者一次扣0.5分。
7、中学:未参加期中期末测试监考阅卷工作者每次扣5分。评卷不准学生代替,学校组织的考试按时完成试卷分析的每次每科加1分。小学:未参加期末测试监考阅卷工作者每次扣5分,监考超出1天者加2.5分。
8、做好转优辅潜工作。有具体的记录(一期不少于10次),少一次扣1分。
教研教改奖励基准分为10分。
1、听课评课:校长20节/期,教导主任30节/期,其他行政人员15节/期,教师10节/期,少一节扣0.5分。(按登记为准)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题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具体内容由教导处与教研组商定),少参加一次扣1分,未完成布置任务扣0.5分。
3、教师每学年上一堂公开课,上课者加3分,不服从安排者一次扣2分。(45周岁以上老师不强制要求)
4、承担上级教学比武取得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5、3分,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优秀奖等于同级三等奖)。
5、鼓励教师大胆创新和深入钻研,积极进行小课题研究,经备案并有资料可查者视其效果加2——10分。
6、教师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或教育教学叙事一篇加1分。(每期只加一篇)
7、非教学人员的常规工作按娄星区教育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检查的要求进行考核,按时完成任务者此项记平均分,非突发性和临时中心工作不准加班。
个人教学常规与教研教改得分=(总金额x30%)/全校得分x个人得分工作业绩奖(主要负责:教导处)〖30%〗该奖由全乡统一计算、发放
工作业绩基准分为30分。
中学:统考类科目期末测评,计分分六档:
1、同科目综合评价第一名记30分
2、与第一名相差2分以内者记28分(含2分)
3、相差2——5分以内者记25分(含5分)
4、相差5——10分以内者记20分(含10分)
5、相差10——20分以内记15分(含20分)
6、相差20分以上的计10分。
小学:以年级同科目综合评价的平均值为基准,按中学统考类科目期末测评计分。说明:与年级同科目综合评价的平均值没有相差的,按与第一名相差2分以内计分。
担任同年级多个班的,综合评价分在2分以内者按最高档次计分,2分以上者按相应等次的平均分计分。
担任跨年级的,综合评价第一名且另门科目与第一名相差在2分以内者记30分,其余则取相应档次的`平均分记分。同时获跨年级第一名的另奖10分。
未担任统考科目的教师计工作业绩平均分的90%。
个人工作业绩得分=(总金额x30%)/全校得分x个人得分
学生测评5%凡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都应接受学生的测评,学校在期末一月之内随机选择任教班级学生20人打分,取平均分为此项得分。未担任统考科目的教师取平均值。
个人学生测评得分=(总金额x5%)/全校得分x个人得分机动(5%)
1、未列入以上范围内的各种活动补助。
2、临时性的大型检查加班补助。
3、上级规定的维稳和节假日的值班补助。
4、公假代课费。
五、有关特殊情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1、凡一期旷工超过三天者,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全期累计旷课课七节以上者,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
2、未经教育局、学校安排的脱产培训学习者(含考研、读研、及其他培训等),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
3、借调者(组织认定的除外)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
4、严重违纪违法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
5、发平均绩效工资的:
(1)局任命退线的人员。
(2)重大疾病人员(癌症,精神病人)
(3)按本乡规定可以休息的。
6、小学各校负责算出每位教师的总分,然后折算出金额造表,由中学统一按表发放(说明:个人工作业绩得分由中学计算)。
六、农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1、工作业绩奖:在考核中,被评为区级先进单位:每人奖100元;市级先进单位:每人奖200元;省级先进单位:每人奖300元
2、农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由农校制定。
3、抽出机动10%。
4、在各种检查中,符合上级要求,考核合格,按财政全乡平均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如果未按时完成规定要求,造成影响,受到上级部门批评,则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50%。教师得分量化细则由农校制定。
七、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与时间: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按学期全年分两次进行。
(二)教职工的考核程序:
①校内公示。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
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考核兑现绩效工资。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教代会领导小组。
本方案自第九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