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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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报告

请欣赏食品企业自查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企业自查报告 篇1

贵阳金阳雾云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7月,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百花湖乡萝卜村三岔河组,占地面积800平方米,成立至今一直从事自主品牌“鑫雾云饮用天然泉水”的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生产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改,并设有独立的质量检验室,配备专门的技术检测员,在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下我公司于xxxx年9月16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就一年来本企业的生产、质量检验方面做以下汇报:

1、质检部门现场核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及改进情况:

(1)、标签标识不清;改进措施:重新印刷标签;改进情况:重新印刷的标签规范,符合质检领导要求。

(2)、标签堆放不整齐:改进措施:专门规划了标签、膜、盖子等辅料的存放区;改进情况:已改进;

(3)、生产区域有少量杂物、成品区部分成品生产日期不清:改进措施:清理生产区杂物、进购全新的打印机;改进情况:已改进。

2、本企业无发生迁址,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未作技术性改造,(设备有日常维护及保养)保持上年度发证时的生产条件,也未开发新资源食品。

3、本企业生产原材料为:天然泉水、规格为18.9L的'PC五加仑桶、 PC密封盖、防尘袋等,验货方式采取查验合格证明方式,成品出实施取批批检验,严格按照DB52/434—2007<< 桶装饮用天然泉水地方标准>>标准对比放行,以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受控。

4、本企业未发生委托加工和被委托加工情况。

5、本企业产品未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

6、本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一并上墙,不存在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7、上级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次,质量均合格。

8、本企业产品主要的销售区域为清镇市地区,客户主要是小型企业、单位及家庭消费,对我们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相当认可,不存在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及服务有重大投诉情况,因此产品销量也稳步提升。

食品企业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上级有关规定,对本门诊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年度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并完善了《药品首次购进企业和品种合法资质审核制度》、《药品购进和验收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二、为了强化从源头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医院,严把药品购进关,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三、认真做好药品的验收、入库、日常养护和药品的效期管理。出入库记录、养护记录及温湿度、冰箱温度登记规范。

四、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

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对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基本上能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要求,但也发现了些不足之处,药品排列不整齐,排序不够规范,书写记录不够详细等不足之处。责令各相关人员务必按制度认真整改,并落实到人。

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门诊药品质量的管理工作,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明确责任义务,做到依法行医,确保医疗安全。

食品企业自查报告 篇3

依据凉食药监办[20xx]xx3号《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加强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xx县食品安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省局出台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情况

(一)认真履行xx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拟订了“20xx年《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学习计划”,组织学习《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开展大桶水专项整治,组织稽查大队、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对大桶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经查,其主要产品为“奇奇”牌大桶水,其主要销售地为我县及西昌周边地区;除此“奇奇”牌大桶水外,越西县观音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玉观音”牌大桶水在我县境内也有一定数量销售。经查实,此上述两种品牌的大桶水均未被列入二季度不合格大桶水名单。在前期的大桶水专项整中,按照规范要求,在平时的食品生产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检查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

(二)认真履行xx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1、组织学习《xx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

2、在开展农产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4月29日,我局积极配合州药检所对不能出具检验等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同时设置信息宣传公示栏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认真履行xx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按照管理办法,县、乡镇食安办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和防范措施。

2、截止目前,我局组织执法人员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加工现场食品安全现场技术指导,并要求自办方签署《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坚决实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3、对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主业加工服务者要求在其所服务乡镇进行备案,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及备案率情况。

(四)认真履行《xx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到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从3月1日到3月20日历时20天,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辆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共268个。其中,学校食堂58个、托幼食堂7个、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03个。执法人员按要求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的持证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加工场所流程布局及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有情况;每日晨检制度和留样制度;应急措施、预案准备情况等。通过检查,我县绝大部分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都较为重视,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都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环境有了很大改观。本次检查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46份,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65份。

(五)认真履行《xx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xx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下发相关贯彻文件或实施细则,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接待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2、4月6日至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车次,对我局辖区内竹核片区的5家温泉休闲庄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核实,5家温泉休闲庄都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根据省、州局有关加强对白酒加工生产场所的检验检查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认真做到对散装白酒进行监督抽检及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及时处理。

2、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在辖区内开展了对白酒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执法人员20人次,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4家、小作坊14家。其中,已办理生产许可证有3家,从业人员60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有42人,未办理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18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白酒加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及自产食用酒精塑化剂指标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固液法白酒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及出厂检验等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活动采取查看记录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记录不健全、卫生条件差的情况下达了监督意见书18份,同时督促企业改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全县白酒质量安全。

(二)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5月18日至20日,开展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和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按照《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规定,配合州药检所共抽检火锅底料2家。此次火锅底料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18家、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14家。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监督覆盖面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xx县食品生产流通单位800余家,分散在全县47个乡镇,监管面广、任务重与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及执法装备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我县食品企业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基础设施较差,部分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不足,经营条件差,小餐饮店面积狭小,不能分间、分区操作,缺少粗加工间、固定的洗肉池、洗菜池和餐具洗涤消毒“三连”专用池。餐饮用具用后不消毒,缺乏保洁、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自产或散装裸露食品的卫生条件不达标问题。在农村的各村口、镇驻地的交通要道及农村的集贸市场中,有一部分经营自制食品的经营户,还有一些食品经营户不具备经营散装食品的条件而经营散装和裸装食品,存在着生产条件和储存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按照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食品的专项整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方法,切实把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企业自查报告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牵头,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校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校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解决影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规范整治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商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为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不得经营“三无”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严厉查处。

5、对无证经营的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一律取缔。

通过努力,确保全镇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职责分工

(一)食安办

1、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以及周边200米内的商店数量、证件手续、经营食品质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3、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食堂和商店进行建档管理和动态管理。

4、抓好食堂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5、对手续不全的学校食堂强化管理,督促教育部门完善各种设施。

(二)工商所

1、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各级各类学校小卖部及周边商店进行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2、抓好学校小卖部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3、依法取缔全镇所有小学内部的小卖部;对其他学校内小卖部及周边商店手续不全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或关停;对违反经济的依法严厉处罚。

4、学校周围经营摊点、小饭桌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中心校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工作。

2、要求所有学校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帐台,并进行登记备案。

3、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规范整顿好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查处学校内不规范的食堂、小卖部。 (四)中、小学校

1、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2、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人员培训、设备设置或更新、日常卫生等管理工作。

3、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进行规范管理,依法经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自纠阶段(3月1日——3月31日)镇食安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进行部署。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现状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工商、食安办监管部门要印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材料,下发至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要及时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台账,调查学校周边200米的商店并建立台账,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食堂和小卖部经营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迎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镇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已经建立了相关台账,没有建立的要在短期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和没有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学校小卖部督促学校和业主加大投入,限期在整治规范阶段做好一切申办许可证的准备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健康证件的人员责成抓紧在短期内补办健康证,对查出的“三无”食品立即下架予以没收并给予经济处罚。坚决取缔全镇一切不具备资质的小卖部,全面检查和整顿学校周边200米的所有商店,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整治,确保不合格食品不流入学校。同时,在学校内逐步推广小卖部超市管理模式和大宗食品、原料配送制度。

(三)总结评估阶段

镇政府将总结这次活动开展情况,对组织得力、措施到位、效果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的严重问题的单位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食品企业自查报告 篇5

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着重细节控制,细化生产过程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巡检与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我司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了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汇报如下: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我司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司的厂址在薛店镇食品工业园,获证单品烤肠(熏蒸香肠火腿制品)与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

(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我司目前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都与取证时一致,以后如有调整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都是河南省弘润食品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二、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我司采购的原料肉批次进行了采购索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并向供货商索取了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我公司采购的原料:鸡肉、鸡皮、猪分割肉等批次进行了索取三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辅料:白糖、淀粉、食品添加剂(磷酸盐、亚硝酸钠、红曲红、诱惑红、卡拉胶、)等均购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采购的包装袋均批次进行了采购验证并进行记录、索证(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到目前为止,我司采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均系国内生产,均索取了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采用记录的内容一致。

我司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如换品牌均及时索证备案。

(五)企业应建立和包材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我司已建立原料肉、辅料、包装袋、的储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六)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我司的退货均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从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三.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我公司内环境卫生,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均有本厂职工轮番排班打扫又有主管副总监督。

(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我司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由主管吴建华负责并记录,同时记录停产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等详细内容,从而保证能随时开机生产。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我司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均有生产主管牛红月记录并保存备查。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我司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及腌制工序的原料解冻程度,投料搅拌温度、时间、抽真空时间等由品控员叶晓光负责;蒸制记录由工段长唐丽和程荣欣负责监督并记录。

(五)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产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生产过程中严格要求工人不得串岗,遵守厂规及操作规程,生熟区分开,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本项工作由车间主任李俊钊和李瑞彩负责。

四.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我司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均由化验员 作详尽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我司化验员xxx是经过正规培训学习并拿有化验员资格证书的专业化验员。

食品企业自查报告 篇6

按照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经营保健食品的通知要求,本企业对保健食品的经营过程进行了自查,其自查结果如下:

1、从进货来源进行自查,本公司采购部在进行业务洽谈时首先对供应商及产品的资质进行初审,质管部对供货方资质进行复审,并从各相关网站上进行资质及产品上标注的名称及批准文号的合法性、有效性的确认,确保本企业是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目前本公司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均有相应的资质;

2、验收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商提供的送货凭证与实货进行相关项目的核对,确保进货票据完整、有效;本企业的连锁门店统一从总部购进,各店不得自行采购产品;总部及门店购进产品验收后形成验收记录,且记录要求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各店铺销售保健食品的员工,已经按照指定单位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这项工作由专属部门负责;

4、在产品宣传方面,不存在夸大宣传等不符合要求的宣传材料:对各连锁门店的宣传材料由专属部门负责审核,对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禁止宣传;

5、本企业从产品的购进、资质审核、验收、销售及售后及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有着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依据质量制度制定各项工作流程来确保质量制度的有效落实;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各项工作有着明确的标准,我公司对于新制定的及修订的制度不定期进行培训贯彻,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制度执行不利的给予严肃处理。

总之,通过本次自查,本企业对于保健食品的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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