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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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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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1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

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

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下的母亲最明白。

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多少的日子里,四季的风,四季的雨,从没有停过。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些凄凉之意。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大雪。

但是无论怎样,只能独自慢慢地品味,慢慢地感受。苦也好,酸也好,随它去吧,人生就是这样。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2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3

下班回家中央十台正在介绍著名作家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20xx年的最后一天的凌晨著名作家史铁生去世享年59岁,他的散文《我与地坛》表达了生命的困难和意义,他用一种尽善尽美的文字诠释了平常人难以企及的境界,留给我的只有三五言,“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史老师如此精到的感悟真的令人震撼。我于是百度搜索,关于《我与地坛》的全文,很久没有这样用心的的去读一本书,一个钢铁一样坚强的汉子。21岁时双腿瘫痪,后来患严重肾病,与他相依为命理解他的母亲又早早的离世了,打击接踵而至,他却没有被击倒,他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的钢铁般的坚强,在血与火的熔炼中得到永生。史老师的《我与地坛》语言平时实的就像在自言自语,娓娓道来,如一杯淡淡的`清茶,沁入心扉。似一泓清泉,潺潺流淌。他在静静的用心在感悟,感悟生命,感知生与死,追悟对母亲的恩情,感化大自然的一朝一夕,一草一木,一虫一鸟。 这是文章的最后的一段;

"但是 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 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 ,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

有一天,在某一处 山洼里,势必会跑上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 。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4

人,是走出来的,从远古走来,从种群走来,从心灵走出来。如果一个人仅为光辉而斗,不为生命而斗,那么即使他拥有多么强壮的体魄,那也是行尸走肉,所以在我们的人生中不光要有光也要有暗。敢于从黑暗走到光明的人才算得上是一个人。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这是英国诗人莎士比亚留给某些人去深入探究的问题。活着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当我们考虑到死的时候,不妨想想活着,况且活到了一定时期的我们,竟要半途而废去选择死。对于一个具有商业头脑的人,或精打细算的人,他们绝不会如此愚昧都做亏本生意。

那么,选择死,是否就意味这个人愚昧呢?无可置疑,是的。火团中的'蚂蚁,它们是是经历了怎样的心里挣扎才愿舍去自己的生命去拯救整个蚂蚁团,它们为了什么,或者它们有过别的想法,但不说别的,就说这些,它们从作出决定时起,便预示着它们的结果,“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是你说它轻生,这有可能吗?那是它们抱着不死的希望而作出的壮举!所以说,无论你是“一只眼开,一只眼闭”的,还有被无形的东西压着的时候,请想想你自己,只要想想你自己就行了,想想你的右手以及整个身躯因你没有一只手而全部都要去隐藏,你会不会太残忍了些?只要心跳还在,一切都不会完剧。

如果我们毅然地选择了活着,那就要无怨无悔地活着,用一种正视的眼光看待未来漫漫长路,当你发现你舍不得这种“活着”时,一扇大门将永远为你敞开。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5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名篇,初读时我虽然不能深入体会文章的深奥之处,但是心灵仍然受到突然的,难以名状的震撼,这震撼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多愈加强烈,每读一遍,思想便受一次洗涤,情感便受一次熏陶,可以说《我与地坛》颠覆了我的人生观。

文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是:“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这一句是作者由生命联想到日出日落时所写的,正如作者所说:“当牵牛花初开的季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生命必有终结,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人生道路上的每一步都是在走向安息地,然而太阳却是循环往复的,日落后必有日出,日出后即有日落,生生不息,亘古不变,永远散发出光与热,永远都是那一轮火红色的旭日,换个角度看,生命又何尝不是循环往复,旧的去了,新的于是降临,当垂暮之人,淡然地合上双眼微笑着离去,必有一声啼哭划破寂寥,我总感觉生命似乎总是蒙着一层神秘色彩。时常考虑现实世界是否真正有转世轮回,我不知道,可能永远也没有答案,但是读了史先生的文章后,我清晰地认识到生命是否真有轮回不重要,重要的在于生命长河中你所度过的时光的剪影是否精彩,漫长的岁月的无数个瞬间是否都回味无穷。当你站在高处,俯瞰生命的循环往复中发现自己的有限生命只是一刹那时,你便会觉得这世界上的艰难坎坷简直不值一提,死亡临近也无恐惧可言,生命的分分秒秒都是一笔财富。

浅层次的阅读却依然让我收获丰厚,谢谢史先生让我重新认识生命、审视生命、纵使先生已故,精神也必将流传千古,影响百世。

《我与地坛》读后感 篇6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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