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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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演讲稿

请欣赏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1

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XX消费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

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2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

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3

小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大六班的邬老师,你们有没有去买过东西啊?(买过)我告诉你们啊,那你们就是小小的消费者了,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是我们国家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 :消费与服务。

接下来我来给小朋友讲讲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如何选购食品:首先要看包装是否齐全。最主要的是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二个是要看标志。要买包装上标注qs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

第三是要看价格。有的打折、低价、促销的食品不一定好,一定要仔细察看。

尽量不买有毒有害的食品。

不买发霉、变质的鱼肉水果和蔬菜;

不买病死、毒死的鸡鸭肉和猪牛肉;

不买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不买已过保质期的食品。

不买没有生产厂家名称、没有生产地址、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这种食品叫三无食品)。

小朋友们尽量请爸爸妈妈到正规商店、超市和规范的菜市场去购买,确保购买放心食品。

如果有问题消费者们还可以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4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XX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XX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消费与安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XX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 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篇6

人生在世,人人都想生活过得好一些。要过得好些,不是坏事。但过分的追求,不一定是好事。别人有的,我何必也要有呢?苏州人有句老话讲:“吃食看来方,穿衣看门面。”就是说你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要量入而岀。生活必须的,缺少不了的,那怕借了钱也得买。不是必须的,你何必背这个债呢。现在有些人过分的追求享受、时尚。穿的、用的、戴的都要名牌,最好国际上有名气的,这样走出去才风光,才有面子。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节俭的民族,我们的祖先一代一代都是这样生活的,延续几千年。会吃会用,超前消费,提倡奢侈品消费,不适应广大的民众,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不允许我们这样做。即使我们有了经济实力,成了发达国家,也不应该这样做。一个国家中大多数民众都挥霍浪费,追求过分享受,这个国家还有民族自尊心吗?还能自强不息吗?外敌一旦入侵,还可能同仇敌忾而歼灭入侵之敌吗?小到一个家庭,你做了这个“奴”;那个“奴”,一天到晚为还贷在操心;怕银行加息;怕老板炒你的鱿鱼,只能低声下气干活,这种生活质量会好吗?更有甚者,有些人只图享乐,不劳而获,干起违法犯罪的勾当。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被绳之以法。

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就应该把钱化在刀口上。享受要有一个度,难得潇洒潇洒,也是一乐,也不能太辛苦了自己。一个成功的老板,他不会乱化钱,他只会把钱放在事业上再发展。只有那些靠坑、蒙、拐、骗不法奸商才会钱不当钱花。这些人挥金如土,炫耀标榜唯钱独尊,他们一方面在干伤天害理的勾当,一方面在求菩萨保佑。如真的有菩萨,菩萨会保佑他们吗?有慈悲心的人,他们不会乱花钱,他们会把一部分钱放到慈善事业上。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活菩萨。

现在有些宣传很不着调,高消费不可倡导。要理性消费,勤俭节约。勤俭节约这个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万万不能丢,从童年起,父母就教育我们要点滴节约,上学后老师也教育我们要节约,那时我们连铅笔头也不会丢掉,到文具店买一只铅笔套,把铅笔头套在铅笔套里还能书写。现提出要低碳生活,低碳生活可以理解为: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就是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但前提是在不降低生活质量的情况下,尽其所能的节能减排。“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是实实在在做岀来的,不是唱出来的。现有些人钱赚得不多,用钱的手面却很大,左手刚领薪水,右手就花光。这种人现在称“月光族”,以前叫“倒头光”。不能提倡。“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个人总要有些积余,手中有了钱,遇事才不慌。我的观点,有些人认为早己过时了,是老土,是曲西,不懂享受生活。不过我的这种观点也代表相当一部分中老年人的观点。正确与否?我想今后会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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