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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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作文

笔构网整理的我的自传(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的自传 篇1

嗨,大家好!我是李璐含,我的生产日期是20xx年6月12日。我总会梳个马尾辫,带着一个粉色的发卡,我的脸圆嘟嘟的,还保持着儿时的状态,老师说我是“婴儿肥”。这是不是在夸我呢?呵呵!

我记得,当我刚刚好奇地踏入小学的大门时,一切都很轻松。一年级时,我是第一批加入少先队的;四年级时,我当上了中队委;到了五年级,我又荣幸的当上了大队干部。但是,随着年级不断地升高,功课也越来越难了,所以,已经六年级的我要更努力地学习!不过,要说到校园生活,我还要批评一下自己:我太要强了。就比如说那次体育课,我和郭旻嘉比赛跑步,我输了,很不服气,就说是因为我长时间不跑了,这次不算。唉,这毛病我可真得改改了!

我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呢!我是一个“小书虫”,我一看书就会入迷。而且无论是干什么,我都要见缝插针,看会儿书。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中午为了看书,忘记了桌上妈妈给我留的饭菜,记不清有多少次为了看书,竟然一下在厕所蹲了半个小时!难道我不是个十足的“小书虫”吗?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六年的小学生活正在慢慢流逝,这是一去不复返的。所以我要珍惜小学里的最后一年,加倍努力地学习!

我的自传 篇2

我是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的小记者郭梦鸽。我的父母说,我是一个很活泼的人;我父母的朋友们说,我是一个很内向的人;我的朋友们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我的弟弟妹妹们却说我是一个很恐怖的人。其实,我是一个拥有多重性格的人。

我第一次接触文字,是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看到父亲的笔记本上写着:春暖花开四个字。从那以后,我就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文字。第一次接触写作是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看到了父亲写的一篇小说,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离我也不是很远。父亲可以写小说,还写得这么好,那我一定也可以!于是,从此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可以说,我会喜欢这些,有很大一部分是受了父亲的影响。

记得有一次出去勤工俭学,看到早上执法队的一位稍微上了点年纪的男人对着早上卖菜的一位老奶奶出口训斥,让她赶紧走,还口骂脏话。按理说,这种态度要是放在我身上,我早就反击了。可是老人却一声不吭的捡起执法人员扔到地上的菜,慢慢推着自己的车离开。我突然间很想把这一幕给记下来。可以说,使我下定决心的,是那个跋扈的执法人员和那个一声不吭的老人。

我喜欢看书,也喜欢玩游戏;喜欢热闹,也喜欢安静。我的梦想是,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像陶渊明那样在一处山青水静,渺无人烟的地方安安静静的写着自己的小说。因为看到自己写的东西被别人阅读,认同,甚至喜欢,我会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

每天悠闲地写着小说,悠闲地泡着茶看风景,悠闲地走在山清水秀的小道上,那样的生活,一定很美好。

我的自传 篇3

我叫王建皓,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自此开始了漫长的人生旅途,平时无论上学还是放假时就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和电视,对历史知识略知一二。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家人态度都很冷漠,做事不积极,动不动就哭。当我三岁时,按照法律规定上了幼儿园,但是因为我的性格,我变成了同学们欺负的对象。

一天中午睡觉前,大家排队去饮水机前喝水,一个小孩不知怎的突然把水泼了过来,水全部落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淋成了“落汤鸡”。顿时饮用水和泪水化作一团,模糊了我的双眼。

还好四年后,我成功的“幼升小”,进入了小学。但进了小学之后我才发现,小学和幼儿园可不一样,在小学你没文化可不行。幸好小时候妈妈教我读了很多书,所以说我好歹也是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可老师却偏偏不给我一展才华的机会,因此我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了。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苦读诗书,誓必要成为老师的宠儿。

当我成功步入三年级的时候,为了让老师注意到我,我开始上课积极发言,下课问我的同学不会的问题。晚上回家认真完成作业,最终老师提拔我当上了小组长。竟然才让我当小组长!我在心里不满道。好歹我也是个人才呀!就这样,一直到五年级之前,我还是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

终于,机会来了。五年级下学期我们更换了班主任,我又一次积极发言,努力表现。终于从一介布衣升到了组长再由组长升到了排长,最后成为了货真价实的班长。我尽心尽力的辅佐我们的“君王”,到处宣扬我六年级十七班的威风!

这就是我,一个靠努力拼搏出一片新天地的男孩!

我的自传 篇4

鼎鼎大名的“美猴王”就是我——陈建豪。1996年10月14日,在广东省化州市人民医院的产房,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淘气的我就诞生在这个世上了。如今我活在世上已经有12年了,纵观我整个人,好像与别人没什么不一样,是仅有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胳膊,两条腿,惟有那独特的性格——淘气,是我的人生添了不少乐趣。

听妈妈说,在我一岁的时候,一次,我在灶台上玩耍的时候,因为我太淘气,一不小心坐在了烫手的锅盖上。当时,吓了全家人一跳,爸爸马上背着我往医院跑,幸亏没什么大碍,只是在屁股上留了一条疤。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我的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年时期缓缓走来。

古人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4岁步入幼儿园那时候的我是不太喜欢上学的,记得有一次,我在下课时,因为太想回家,就爬上了幼儿园的大门,准备“逃学”回家,但是很不幸,我这“阴谋”没成功,最后被老师“捉”了回去。这件事至今父母还会常常提起它。

在不断地淘气中,我又走过了幼儿时期。

现在的我,经过了12年的亲身体验,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淘气了,因为我已经懂得了淘气是不好的。我已经步入了小学大门,在小学学堂里,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都再也不淘气了。

现在,回忆起以前的我,我觉得小时候真的太幼稚,真的太天真,真的太幼稚了,我现在已经不是“美猴王”了,因为我不再淘气美猴王了。

我的自传 篇5

我长得不帅,圆圆的脑袋上有这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圆圆的脸蛋白里透红,一双不大不小但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对不算浓黑的剑眉,鼻子不高不大但非常挺拔,还有两只大大的耳朵。老人们说我头大耳朵肥将来准是一个有福气的人。我是一个开朗但有时有很内向的男孩。同学们常叫我马仔。

记得我才到幼儿园的时候我很胆小一去就哭个不停后来我的胆子大了,在幼儿园里又打又跳,有一次我们拿水果在盘子上摆很多的花样拿去给老师们品尝有的老师被甜的笑眯眯的,但有的老师被酸的直眨眼。还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用彩笔在嘴上乱画,被老师发站我羞得躲到了他的后面。

一到三年级了我的学习成绩都在90分以上但四年级我沉迷在电脑游戏里学习成绩一下子成了倒数,六年级爸爸限制了我玩电脑的时间学习成绩才有了好转,先在分数上到了80分以上了做文也会写了,不在要爸爸妈妈教了。

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下象棋,一开始他走什么我也走什么,结果我还没发现就被他将军了。第二场我不再跟棋了,每走一步棋都经过慎重考律,我跟他拼的你死我活,最后他已经将这我的军了,但他要把我的棋吃完,结果我又用我仅有的车和马反败为胜了。他不服又和我下了一把但还是被我用古怪的气法下赢了。于是我和另一方获胜的人下哎到手就是高手还没有两分钟我就败下下阵来,后来我有又遇到另一个朋友我和它下了一把我才之到我那点技术对于人家来说都是“小菜一碟”啦不到一分钟我就惨败而归。以后一定把棋计练好来抱我的一箭之仇。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又有双重性格的个性男孩。

我的自传 篇6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2岁。你想更多了解我的吗?请听我给你介绍吧!

看着镜中的自己,浓浓的眉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鼻子镶在鹅蛋似的脸上,红润的嘴唇。我性格开朗、乐观,做事有时马虎,摸不着头脑,喜欢的东西总是变来变去……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记得有一次,爸爸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套《笑猫日记》,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连忙跟我的好爸爸说了几句谢谢,便冲上前把装书的箱子抱在怀里,跑回了房间。我马上翻开了其中的一本,开始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读书的时候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所以妈妈来我房间了,我也没有丝毫察觉。直到妈妈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从书的海洋中醒来。“女儿,你瞧瞧几点啦!”妈妈眯着眼睛,笑眯眯的对我说。我低头看了戴在手上的手表,呀,六点半钟啦!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整整四小时的书。望着妈妈那亲切的目光,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也有一个毛病――爱玩。为了能多挤点时间去玩,我经常是匆匆忙忙地把作业写完,结果却是错误连篇,会的也都做错了。我还有一个毛病――马虎。记得一次数学测验,我急急忙忙地做完,而且自我感觉良好,心想没有碰到棘手的题目,这回一定能考95分以上。可一发试卷,我傻眼了,85分,那一次我难过了许久。也是从那一次后,我才下定决心要改掉马虎的毛病。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玩、马虎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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