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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顶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广泛宣传,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xx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xx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xx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xx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xx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
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xx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20xx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xx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
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xx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xx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实行综合整治与保护性整治相结合。河道综合整治(适用在城市建成区,投资较大)按照规划的河道宽度、河底标高及绿化要求实施驳岸、疏浚、截污、绿化等整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
计划在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11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并适时开展第三轮8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3条,另有5条河道开展保护性整治技术前期工作);
确保于20xx年12月前完成1至2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2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4条,保护性整治8条);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
到20xx年总计完成53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表)。
(三)截污纳管工作。
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xx年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xx年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力争至20xx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xx市河道管理条例》和《xx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xx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xx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xx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xx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xx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xx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xx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xx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xx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
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xx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20xx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xx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
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xx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xx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实行综合整治与保护性整治相结合。河道综合整治(适用在城市建成区,投资较大)按照规划的河道宽度、河底标高及绿化要求实施驳岸、疏浚、截污、绿化等整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
计划在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11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并适时开展第三轮8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3条,另有5条河道开展保护性整治技术前期工作);
确保于20xx年12月前完成1至2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2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4条,保护性整治8条);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
到20xx年总计完成53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表)。
(三)截污纳管工作。
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xx年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xx年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力争至20xx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xx市河道管理条例》和《xx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xx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xx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xx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xx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xx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篇5
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全面溯源整治和规范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为依托,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制订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对部分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治。通过2至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到20xx年底之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溯源。在前期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基础上,查清污水来源,确认排污口整治责任主体,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取缔、合并、规范等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查确认的1842个长江武汉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分类、命名、编码,设置排污口标志牌。
(二)分类整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稳妥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严格整治标准,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遗留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负责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三)市水务局统筹负责溪流、沟渠、河港、雨洪径流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四)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负责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五)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工作,指导各区建立完善排污口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区提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配合开展溯源整治工作。
(七)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涉及建筑工地资料的收集工作,指导各区完成相关建筑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含油废水等未规范处置问题的.整治工作。
(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提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所需相关资料。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20xx年9月底之前)。按照“统招分签”方式,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项目统一招标(各区初步溯源合同内含有溯源整治内容的除外),各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公司签订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合同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溯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通过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方法,采取无人机航拍、地面检查等多种形式,查清长江入河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认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有明确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照“损害担责”的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当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对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或者无法溯源的,由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做到有口必查,应查尽查,确保排污口排查无遗漏。
(二)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与标志牌设置工作(20xx年12月10日前)。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xx〕718号)的要求,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和标志牌设置工作。标志牌制作和安装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一进行招投标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12月20日前)。各区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组织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四)整治部分立行立改问题(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区要不等不靠,对长江入河排污口责任单位明确、整治工作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当立行立改。整改工作任务完成后,各区要及时组织填报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排污口整治信息,建立整治销号制度,持续推进分类整治。
(五)开展各类排污口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区组织整治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对符合排污口管理要求、达标排放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治的,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扎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各部门和单位于20xx年7月底之前将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靳晓菲,联系电话:85805932)。
(二)强化协调督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水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督导各区人民政府整合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按照要求报送。同时,不定期组织对各区整治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分析”,强化考核评估,确保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增强公众参与。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举报排污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落实信息公开。各区要在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设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专栏,定期更新排污口整治进展情况。各排污单位应当通过标志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篇6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问题,在城市污水处理和河道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区河道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河道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沿岸旱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污染河道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为进一步防治城区河道污染,改善定西城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河道污染源基本情况
定西城区河道主要由祖厉河水系关川河及其一级支流西河和东河组成,城区内河道总长17.4公里,其中东河河道长6公里、西河河道长7公里。西河、东河在城区西北气象桥北侧汇入关川河,至王家窝窝河道长4.4公里。
定西城区河道内共有污水排放口130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112个;垃圾倾倒点23处,其中生活垃圾倾倒点11处、建筑垃圾倾倒点12处。
(一)企业排污口。共18个(东河12个、西河6个),其中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10个,分别为薯乡淀粉公司、市政料场、宏煊淀粉公司(南川厂区)、金龙路口、陇海乳品公司、超兴淀粉公司、马家岔沟口、宏煊淀粉公司、陇朊乳品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各1个;未接入管网的8个,分别为陇海乳品公司3个、超兴淀粉公司1个、张家湾王岗养殖场1个、原锌厂隔壁3家小型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点3个。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需要整改的是宏煊淀粉公司排污口。
(二)生活排污口。共112个(东河50个、西河6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9个(水冲式公厕2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37个),未接入管网的73个(旱厕27个、水冲式公厕1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45个)。
1.旱厕。沿河共有旱厕27处(东河14处、西河13处),分别为南川市政料场后1处,凤翔镇派出所楼西1处,超兴淀粉公司所属院内临河2处,南山新村4处,东中后临河1处,木材市场临河1处,永定桥附近1处,祥龙小区后2处,丁老四洗车行附近1处,友谊村所属清水桥侧和老西河桥侧2处,人行家属楼对面4处,公园桥移动公司附近6处,江夏名城对面1处。
2.水冲式公共厕所。共有3处(其中进入管网的2处、未进入管网的1处)。永定市场公厕为免费公厕,中华桥头西侧公厕为收费公厕,两处公厕均已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区园林局所属玉湖公园公厕未接入管网。
3.其他生活排污口。共有8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7个、未接入管网的45个,涉及500多户20xx多人)。未接入管网且河道污染比较严重的有:凤翔镇居民所属10个,主要分布于西川园区机电学校至公园桥沿河居民居住区;永定路街道居民所属29个,主要分布于南山新村至永定桥沿河居民居住区;中华路街道居民所属6个,主要分布于解放桥至中华桥沿河居民居住区。另外气象桥两侧居民及餐饮业随意将污水泼入河道现象比较严重。
(三)垃圾倾倒点。共有23处,其中生活垃圾11处、建筑垃圾12处。
1.生活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1处。东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5处,分别是南山新村塑料厂后面、南山新村旧环卫站后面一直到鬃毛厂、市电信局对面、祥龙小区后面和中华桥头东端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西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分别是84514部队附近、西川园区附近、机电学校附近、玉湖公园隔壁、安居工程河道对面和东河水管所右边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
2.建筑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2处。东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4处,分别是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后面、金龙路口、南山新村附近和飞天路口靠河边一直到驾校考训场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威远路业修路、附近居民搞建筑造成的。西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8处,分别是西川园区对面,西川园区内,西川园区河道,西川园区东端,84514部队对面,西水湾南侧,友谊七队、八队河道附近和气象新村附近河道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园区内部、附近住户搞建筑造成的。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划分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宏观监管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市、区住建、工信、水务、发改等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工业污水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实施。
1.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把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力争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企业废水必须要做到三级沉淀。对达不到沉淀标准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8月底前建成治污设施;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
2.对未进入工业污水管网的6户企业,实行责任包干,由市区有关部门督促限期将污水接入工业管网。区工信局负责督促陇海乳品公司在5月底前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督促宏煊淀粉公司对自由街南侧入网支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管网。区畜牧局、凤翔镇政府负责督促张家湾王岗养殖厂在5月底前接入污水管网。区环保局负责原众星锌业公司隔壁的3家小型塑料袋回收加工点在4月底前完成治理。坚决杜绝工业企业生产污水向河道直排现象。
3.安定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管线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网管接口不符合标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改造,防止由于接口管径过小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疏通管网,确保工业污水管网的.畅通。
4.市工信委和安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定西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将原分散于城区各处的污水排放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做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
5.安定区政府牵头,尽快启动实施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网向北延伸,对定西城区到口沿线的企业污水逐步统一收集到工业管网集中处理排放。
(二)生活污水治理
1.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责任单位将有条件进入管网而尚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尽可能在年底前全部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集中进行处理,将城区河道内生活污水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
2.由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实施清源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实行雨污分流,解决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特别是对南山新村、气象新村、公园桥沿河等几个平房散住片带,居民生活污水要收集到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要配合安定区政府搞好马家岔沟口和自由街南侧两个排污口现有集排洪、排污一体的管道改造,保障污水接纳能力。
3.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站配合,制定治理沿街小餐馆向街道乱倒污水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沿街小餐馆、食品摊贩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与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回收单位签订责任书,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对泔水统一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拒不改正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防小餐馆直接将泔水等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居高不下。
(三)沿河旱厕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结合城区发展规划,责成相关部门在3月底前提出关于旱厕的治理方案,市、区两级财政筹措经费,适当给予补助,8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河旱厕的拆迁和改造。
(四)沿河垃圾整治
安定区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凤翔镇政府、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片区承包责任制和各类垃圾处置办法,确保各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填埋;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依法制止居民向河道内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河道综合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xx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予公告。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林墩河道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重点打击侵占河道的“钉子户”,建立整治目标责任制,限定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