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篇1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1、在工作中以育人为本,热爱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神圣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依法执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教,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4、在教学中更新观念,树立科学教育发展观,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
5、因材施教,传承文明,启智求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衡量学生。
6、持之以恒的廉洁从教,不接受、引导、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物品,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
7、在工作中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8、在工作中我会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9、为人师表,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10、终身学习、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教师必须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的观念,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11、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视学生为朋友,亲人,家人,和他们和谐相处,交流思想,及时沟通。
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篇2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现代文明的传播者,必须始终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有热爱教师职业、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理想;师德素养关系到孩子的前途,关系到祖国的命运。为了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履行语文教师的'职责,特做承诺如下:
1、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排斥差生,不用恶俗语言侮辱学生。
2、不说粗话、脏话、落后话,不在学生面前打闹、开低俗玩笑。
3、不坐着讲课,不随意停课、调课、离岗,不在上课时间打手机。
4、不穿奇装异服、拖鞋进校园,不随地吐毯,不随地失弃废弃物
5、不在工作时间打牌、上网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
6、自觉执行教学规范,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业务及各项公益活动,自主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7、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关心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安全、健康,处处做学生的表率,以师者、长者的形象出现在学生面前。潜心钻研,精益求精。边实践边教学,边教学边反思,使自己的教学观念不断更新,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8、为人师表,廉洁自律。遵守教育教学常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不迟到、不早退,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财物;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
承诺人(教师):
20xx年8月25日
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树立我校教育的良好形象,打造一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承诺书。
作为xxxx小学光荣一员,我将积极参加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四、不准私自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
五、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资料和其他商品。
六、不准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钱、物和有价证券。
七、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八、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或停课。
九、不准酒后组织教育教学工作。
十、不准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以上承诺将自觉接受学校、学生及家长的监督,让我们一起努力构建和谐新凤小。
承诺人(签字):
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篇4
为了进一步树立教师良好形象,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规范师德行为,我现向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参加非法组织组织的非法活动;不参与、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3)不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4)做到先备课再上课,勤批改学生作业;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5)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停课、缺课;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之事;不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6)爱护学生、保护学生,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
(7)不弄虚作假信谣、传谣并网上发帖、跟帖,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