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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按照x财税(20xx)x号《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迅速安排部署,组织了全县134个单位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截止到20xx年xx月xx日,收齐134个单位报送的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问题情况汇总表。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所列收费项目。
(二)无未经省人民政府的财政和价格部门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问题。
(三)无继续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国家已明令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问题。
(四)无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改变征收对象的问题。
(五)无超过规定期限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
(六)按照规定领取财政部门颁发的《票据购领证》。
(七)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八)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串用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相互替代等行为。
(九)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变更的,按照规定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将资金缴入国库。
各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目录清单进行收费,无违规收费行为,做到目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我县涉企收费情况
我县目前执行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有33个,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3个。项目如下:驾驶证考试报名费;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除首次申领);公民出入境证件费;诉讼费;票据工本费;社会抚养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委托);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短期培训进修费;殡葬收费;幼儿园收费;考试考务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仅限补卡换卡);职业技能鉴定费;初中(高中)报名考务费;普通高中住宿费;普通高中学费;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广播电视大学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动产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垃圾处理费;森林植被恢复费。
我县自20xx年以来共取消或停征的涉企收费项目有:征(土)地管理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农机监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计量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公路设施损坏补偿费、排污费收入等11项;
以上取消或停征的涉企收费共涉及8个单位,国土资源局两项收费:征(土)地管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林业局一项收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农业局一项收费:农机监理费;质量技术监督局三项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计量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公安交警大队一项收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水务局一项收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站一项收费:公路设施损坏补偿费;环境保护局一项收费:排污费收入。
自取消或停征涉企收费以后仍存在发生数的项目有6项,涉及单位5个:国土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自20xx年xx月xx日取消以后存在发生数35000元,为补交以前年度收入;质监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20xx年xx月xx日取消后存在发生数16551.28元,为收取以前月份收入,计量收费自20xx年xx月xx日停征后存在发生数151025元,为以前月份收取的收费;农业局的农机监理费自20xx年xx月xx日免征以后存在发生数11255元,为收取以前月份收入;水务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自20xx年xx月xx日停征后存在发生数251211.06元,为补交20xx年第一季度收入;环保局的排污费收入自20xx年xx月xx日停征后存在发生数628141.53元,为20xx年第四季度收入。
经自查,我县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滥收费的现象。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价检〔20xx〕98号)和池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价检〔20xx〕1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一、组织安排
我局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性安排检查重点,并确定以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为主要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等几个方面。检查之前,我局以通知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县涉企收费情况整体良好,各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普遍重视收费环节的管理,以往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部门收费行为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票据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不按规范名称填写或收费标准栏空缺等。
(二)收费项目过于笼统。少数单位为了方便,将多个服务项目合并在一起开票,票据上只能看到总的收费金额,导致被收费企业对该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清。
(三)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按照池州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缓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对小微企业执行此项缓收政策,通过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程序比较繁琐,企业普遍选择放弃享受该项政策。
(四)协议签订不规范。按照规定,部分服务性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要签订协议书。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没有和被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或者协议书内容过于笼统。
三、整改总结
我局已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票据填写,清晰反映各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规范签订服务协议书,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3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完成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部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检查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二、自查基本情况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三、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玉门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4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xx年12月初在xx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20xx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xx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涉企收费清单由4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共计34项,比省级的62项减少28项,减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12项,比省级的19项减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17个部门共计45项,比省级的80项减少35项,减幅44%)
(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5项,比省级的9项减少4项,减幅44%)
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项目
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第1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xx〕2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xx年7月31日已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xx〕6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3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少11项,由原来45项调整为34项;政府性基金12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5项不变。
3、开展涉企收费问卷调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皖价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1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二、存在问题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xx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涉企收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县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发展,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市场活力。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互助县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县政府高度重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保护市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并结合县情实际,印发了《互助县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互助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减税降费和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决策部署,组织全县水、气、电、暖、交通物流等行业召开提醒告诫会2次,期间签订告诫书102份,发放《关于征集全市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的公告》300余份,要求收费主体要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切实将优惠减免政策全部传导到市场主体。同时,要求各行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对自查出不符合规定的收费行为,要立即整改,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位。
(三)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到位。严格按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检查通讯行业4家、金融银行1家、供电(含转供电)12家、供水(含转供水)12家、供气4家(含CNG加气1家、LPG加气2家)、供暖(含转供集中供暖)3家。期间,涉企收费单位提交《涉企收费自查报告》9份,约谈涉企收费单位1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截止目前,转供电环节累计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41份,累计退款达56.4万元,涉及全县75家转供电主体,2713家商户(终端户)。处置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收费xxxxx、xxxxx投诉举报15起,办结15起。
二、存在问题
一是涉企收费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和群众对涉企收费政策知晓率较低;二是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对策建议
建议一:建议省、市层面进一步梳理涉企收费、降费优惠政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解读、宣传政策,提高群众关于涉企收费、降费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建议二:建议省、市层面,进一步落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透明度,尤其是社会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协会、交通、水电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