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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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报告

请欣赏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 篇1

自20xx年8月25日收到《长安镇专职消防队绩效评价报告整改通知书》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评价报告提出的“1号文”执行过程存在问题,当即成立问题整改小组,对评价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按照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拟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现将目前已开展整改工作情况及后续计划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已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一)制定《奖补申报指南》,加速奖补发放进度

为减少社区(集团公司)因不了解申报流程或相关材料要求而导致申请不通过情况的发生,我单位在原有文件基础上制定了一份《奖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对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申报受理咨询电话等方面均进行具体说明。特别针对设备安装位置、安装照片拍摄要求、发票内容填写等前期奖补审核过程中需注意事项作详细补充,明确规定需提交文件的具体要求,充分提升政策实施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在指南中提供消防队和消安委咨询电话专线,以便及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反馈。

(二)强化资料管理工作,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强资料规范管理意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注意保留和整理完整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便备查。具体如下:

1.针对存在的各类资料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我单位分三个大类规范、整合各项资料,以便及时备查。一是原始凭证类,包括记账凭证、收据、付款凭证、发票、预算经费呈批表等文件;二是数据材料类,包括各社区(集团公司)提交奖补申请材料、奖补资金发放至社区(集团公司)明细清单、社区(集团公司)奖补资金发放至群众明细清单等文件;三是文件材料类,包括政策制定依据、政策申报文件、政策批复文件、政策调整文件等。

2.针对奖补资金发放至社区(集团公司)明细清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我单位根据申请验收台账内容制定了对应的奖补资金明细表模板(详见附件2),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填写过程中不得修改表头内容和顺序,提高奖补发放的规范性。

二、计划整改措施

(一)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设计

在下年度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我单位将从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全面性、规范性等方面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1.提升数量指标设置的全面性。可设置专项奖补资金发放率、“三小”场所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完成率、出租屋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完成率、“三小”场所简易喷淋头安装完成率、出租屋简易喷淋头安装完成率、安装喷淋头设施补贴完成率、安装烟感设施补贴完成率等数量指标,并根据填报时的工作开展情况适当制定可实现指标值,全方位考察设备安装和奖补发放情况。

2.提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设置的可操作性。可设置补贴合规率、应补尽补率、政策知晓率、奖补资金发放足额率等质量指标;设置专项奖补资金发放及时率、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按时完成率、简易喷淋头安装按时完成率等时效指标,并对各项指标内容或计算公式进行说明和解释,更加有效追踪奖补资金发放质量和时效。

3.提升效益指标设置的规范性。可设置“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风险防控提升度、“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事故发生数量降低率、“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事故伤亡人数降低率、补贴对象覆盖面等社会效益指标;设置社区(集团公司)满意度、群众满意度、群众投诉处理满意率等满意度指标,切实追踪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并定期就奖补政策实施情况对社区、群众两大群体进行调研,了解公众需求,深化实施效果。

(二)规范政策执行过程监管

我单位将从消防基础设施现场安装建设情况、奖励标准目标口径、财务记录合规性等方面完善政策执行过程监管方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如下:

1.对设备安装工作加强监督。不定期对社区(集团公司)消防基础设施现场安装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问题包括:感烟报警器、喷淋头安装位置是否规范;安装位置是否因紧靠墙壁而减小了有效保护面积;是否严格按照安装规范在“三小”场所住人区域和出租屋楼梯间首层位置进行安装;喷淋头室内供水管是否违规采用PVC管等,对抽查存在问题的社区(集团公司)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不定时复查。

2.明确目标数据口径。下发各社区(集团公司)烟感、喷淋头奖补申请年度目标值,督促社区(集团公司)根据年度目标值进行任务分解,按时按量追踪任务完成情况。

3.提升费用支出和财务记录合规性。收集社区(集团公司)奖补资金发放至群众的明细表,严格要求社区(集团公司)规范填写、记录、存档,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同时,为加强奖补资金发放的后续落实情况,我单位拟对已收到奖补的社区进行调研,落实奖补资金去向,是否按要求发放到群众手中。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后,将会提高广大群众安装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加快各项工作进展。

(三)加强奖补政策宣传力度

我单位将从社区(集团公司)层面和居民层面两方面优化奖补政策宣传方案,具体如下:

1.在社区(集团公司)层面,在原有以文件下发传达政策内容为主的基础上,完善线下会议、线上座谈等交流宣传方式。我单位拟于近期下发新制定的《奖补申报指南》,尽可能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对指南中各项要求作具体讲解及答疑交流,督促社区遵照申报程序,整理验收资料,提起验收申请,抓紧时间申报资金奖励,确保设施安装奖励资金及时兑现,提高广大群众安装消防基础设施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加速“以奖代补”奖励发放。

2.在居民层面,一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通过社区公众号、微信群通知、派发宣传单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定期宣传相关政策要求、政策进展、政策变动等内容。二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定期召开动员大会,细致讲解安装政策及奖补政策。三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对未落实安装的居民进行电话或短信的方式提醒。四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对存在困难的'居民入户解答问题。

同时,我单位将不定期组织社区(集团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宣传、交流,及时解决社区在1号文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加速推进1号文安装及奖励发放。并抽查社区(集团公司)奖补宣传工作进展、调查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程度,针对存在的宣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 篇2

收到长安财政分局《社保基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函〔20xx〕188号)后,我单位认真对照报告提及的存在问题,迅速开展工作,按照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整改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专项绩效目标出现方向性偏差和表述不完善问题。1.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村社区)、生育保险(村社区)、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这四个专项的绩效目标都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社保费用的征收工作”,与之对应的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应该是“征收”,并不是发放财政补贴,因此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2.部分专项的绩效目标表述不完善问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养老津贴申领的工作”,主要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表述的。为了有效避免误解,我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此类表述做出适当的调整。

二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不够合理问题。完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中的年度绩效目标的表述和统一绩效目标的表述,避免出现不适合合理聚类的意思和目标表述不一致的情况。

三是绩效指标中未完全包含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问题。完善长安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的绩效指标中“参保资源数据的管理和完善办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等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和指标赋值,全面体现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涉及的常规工作的绩效考核指标。

四是部分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不够合理问题。完善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合理量化效果指标,保持绩效指标目标值的统一性;合理设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体现绩效指标的本质特性。

(二)资金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预算调整率偏高问题。为了提高资金使用率,有效避免资金闲置情况发生,我镇使用的是年中调整预算方式,但由于我中心业务承接量大、业务种类繁多且涉及资金较多,导致年度预算较大。因此建议财政分局在年初预算审核时,充分参考上一年预算金额来审批预算,可有效避免我中心出现预算调整率过高的问题。

二是预算资金变化率与绩效指标值变化率不太匹配问题。由于目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主要是用于补贴本市户籍从未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我中心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支付待遇,但是由于待遇涉及中央财政补贴、市财政、镇财政、社区四级分担,中央财政补贴会不定期的调整,市、镇、社区的三级补贴比例和金额也会根据政策不定期的调整,因此我中心需按照政策指引及时调整相关专项。

(三)项目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主动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针对“多人去世约1年,尚未领取终老待遇”问题,由于我中心业务系统没有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目前死亡数据日常是由社区报至我中心,我中心再根据报送的数据联系死者家属核实情况,并通知办理终老待遇申领业务。另,市基金中心也会不定期跟公安部门对碰相关信息,对排查出来领取终老待遇的人员进一步进行通知。我国的政策法规暂没有规定终老待遇的领取时间,我中心已在收到相关数据后第一时间通知和引导家属尽快办理终老待遇。鉴于存在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的问题,我中心今后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定期排查死亡人员,并对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另外,我中心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没有出现超期的情况。

二是对数据分析挖掘功能未充分问题。下来继续挖掘分析拥有的大量数据,充分发挥数据的潜在功能与价值。

(四)资产管理问题

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原单位人员和附带的资产随人员岗位安排发生变动,为避免影响工作开展,已按需求统筹资产使用,但难免会有清单上属于基金中心,但被属其他三个单位的人员使用的情况。目前,我中心已对交叉使用的资产做好地址及使用人员(管理人)的登记,每年做好盘点工作避免资产流失。为有效处理此类问题,我中心后续将咨询请教财政等部门,以便更好地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五)内控制度的问题整改

一是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问题。1.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长安人社、医保分局已于20xx年7月4日重新修订了《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由于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因此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基金管理中心,制度中明确了采购经费使用事前审批制度,不存在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情况。2.存在多头采购问题。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并已严格按照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不存在多头采购问题。

二是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深入,未能全面准确识别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我中心已在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控,规范单位管理行为,及时识别的问题,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六)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单位人员归属及岗位职责划分不够清晰,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1.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个别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及职责存在交叉,因而导致人员经费存在交叉的情况存在,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明晰人员归属,划分清晰人员职责,进一步做好人员经费发放工作。2.岗位设置不明晰,存在一岗多职现象问题。我中心已进一步划分清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保险关系各项业务已对应设置受理、复核人员岗位,加强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关键流程的内部控制力度,降低业务风险。

二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管理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1.轮岗管理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轮岗管理制度。2.绩效考核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对照镇党建工作办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长安镇社保基金中心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对激励机制建设有明确细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3.人员培训材料缺失问题。我中心已制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培训、聘员培训,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做好培训台账建立健全工作,尤其注重培训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为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我中心将严格对照实际存在问题,继续落实整改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有效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细化采购管理制度,并继续按照政府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 篇3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情况。

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xx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xx管理科、xx执法科、xx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二、编制落实到人情况。

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三、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四、执行机构编制情况。

20xx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 篇4

一、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未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不及时”的问题,我局整改情况如下:我单位20xx年因机构改革从大亚湾社管局独立出来,20xx年1月1日资产系统才完成移交资产的接收工作,接收工作完成后,我单位主动开展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聘请第三方协助核查盘点工作,同时加强和完善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区财政最新公布的《大亚湾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我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后,截止到清查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现状如下:

账面固定资产原值:8465570.79元,净值:5071954.31元;实有固定资产原值:7861011.99元,净值:5047599.62元;盘亏固定资产原值:604558.8元,净值:24354.69元,盘盈固定资产原值:0元。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做好核对,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制度优化和细化。

二、针对“合同约束条件不明确,合同资金支付与项目绩效的关系未建立”问题,我局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我局重新与第三方评估机构沟通评估的方式和内容,组成了评估验收小组,评估专家通过社工信息系统全年检测查看社工项目点服务台账,中期通过提交电子台账线上进行专业评估和线下财务评估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末期评估均进行了线下听取社工汇报、专家查看电子台账、电访和入户走访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财务评估等进行。根据审计要求已完善评估验收程序。二是关于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支付挂钩的机制,我局已调整评估时间,在12月初完成评估并出具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按照合同要求拨付经费,避免评估不合格的站点资金提前拨付。三是关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按照我局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互联网+居家养老”线上服务由电信局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具备六大功能。具体提供服务是由线下承接的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与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协作和督促改进,提升服务效果。

三、针对“项目招标未按照规定公开合同,验收程序不够规范”问题,我局整改如下:一是针对路牌新增、修复问题,按照区管委会《大亚湾区开展城市管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政府要求大亚湾区作为试点,对路名牌进行创新示范,要求在2个月内全面(20xx年10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域新路名牌的定制和安装。为此,区民政局马上联系了全市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证书质资的制作公司,借鉴深圳、上海等城市的路牌设计样式,按照国标地名标志,设计出一款符合全市示范推广标准型(不带户外广告)的T型路牌。由于市政府和区管委会要求我们完成这项工作的时间非常紧迫,大批量制作运输和安装路牌,按照时间进度,一个制作单位根本无法完成,而且路牌的单价(含购买运输安装)已经经过了区财政部门的基建审定,是统一的单价标准。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政府和区管委会交待的任务,区民政局经过局务会讨论通过,自主选择供应商,最后选定了2家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证书资质的公司来完成了此项任务,预结算程序按照区财政基建审核进行。受到市政府和区管委会的好评,并以此作为全市的标杆向全市推广。这是当时为什么没招标采用同一家供应商承建的特殊原因。

20xx年路牌新增、修复项目工程拨款验收表资料不完善一项,已经按照区民政局的财务要求进行了完善;20xx年文明城市测评期间(西区片区)安装新型路名牌项目缺少签字盖章一项,已经按要求补签字和盖章;20xx年大亚湾区道路路名牌被损坏修复及新增加安装项目缺少落款日期一项,已经补落款日期。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严格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台账完善准确。

二是针对社工服务合同签订问题,我单位将结合外聘法律顾问加强对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做好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和细致性,杜绝同一站点签署多份合同的问题,并督促各合同签订股室做好相关合同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并负责及时将签署的合同进行上网公开,确保公众监督到位。

四、针对“部门对项目绩效目标质量控制不严,绩效管理的深度不足”问题,我局整改如下:一是关于项目绩效目标质量控制不严的问题,我单位将加强与合作单位就绩效评估计划制定的沟通研讨,力求在制定绩效目标过程中合规、合理、可操作性强且有较强的激励性质,提升绩效目标的导向性作用,由重数量完成度向重质量完成度转变,利用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关于“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就业率低”的问题:总结近几年的招聘会,效果都不是很好。主要原因一是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比较少;二是部分残疾人家庭比较富裕,不愿意参加工作;三是部分残疾人都是重残,企业不愿接收、也不适合就业。以后的招聘会,在加大政策宣传的同时,采取有针对性个案的方式进行职业介绍,做好接收企业需求与残疾人实际情况的对接,扩大接收企业范围,做细残疾人背景意愿调查,立争提高就业率。

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一)教育扶贫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21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1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 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公开

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 篇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22〕34 号,及中共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财政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22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

绩效预算可行性报告 篇7

根据长府办复[20xx]399号文,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委托了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了专家团队对“聘请第三方队伍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经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按照绩效评价报告,认真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第三方考核评价体系设置不够合理;

(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三)对协管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外聘协管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情况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优化考核体系,提升项目实施效果。通过调整每月评分表(详见附件)的方式,优化考核体系:

(1)增加对受益群众考核维度,对外聘协管员有效投诉次数列入考评指标中;

(2)对人员素质、装备、业务、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的综合考评项目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3)增加每月对外聘协管员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和建议内容;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合理调整人员费用及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

(2)结合月考评数据和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约定最低分值的,按照差异分数进行扣除服务费。

(三)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外聘协管员管理方要定期安排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培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纪律规范等内容。分局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协管员参与的管控行动进行事前培训,不断提升协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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