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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自查报告 篇1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乡农经站、财政所、纪检口等相关人员,对所辖五个行政村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调研,现将梳理、总结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级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村级财会基础工作方面。我乡所辖五个行政村均实行村账乡代理制度,各村成立了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指定了报账员,村级组织在银行保留基本账户。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上,我乡实行定期报账和报账审核制度,即各村报账员按月或按季向乡代理中心办理收支报账手续;乡代理中心在受理报账员报账时,逐一审核有关凭证和资料,符合村财务支出规定,已履行签字手续、印章齐全、凭证合规的开支方可报销入账;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收支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完备、要素不齐全的收支凭证及时要求补充更正。
村级审计工作方面。考虑现实条件和实际需要,在村级审计方面,我乡一般组织乡纪检口、农经站、财政所工作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不定期审计,内容包括村级日常财务收支、农村集体“三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对于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和涉农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会进行重点审计。
村级财务民主监督落实方面。我乡充分尊重各村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和收益权;各村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村民代表,成立了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财务的收支情况具有审核、监督的权力;村财务报账需经村主任签字、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乡农经站批准才能入账;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公开制度。整个程序、机制,确保了村民对村级财务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村级财会队伍建设方面。目前各村均有指定的报账、记账人员,其工作补贴和待遇均按相关规定予以保障。乡一级现由农经站负责村级财务代理工作,相关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经过统一登记备案。
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发现,各村对村级财务日常管理,基本能遵照县、乡各相关的财务工作制度来进行,但也发现一些要作整改的问题。
1、票据、凭证管理不够规范。有的村部分票据开具不规范,比如未填开具日期或开具单位未签章;有的村部分原始凭证无事由、无经手人或审批人签字、无理财小组签章等。
2、记账不够规范、及时。有的村在登记村现金日记账时不够及时,时间一长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记不确切而导致漏记、错记等;有的则存在未完全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序来记,导致村日记账账目混乱,有的村未按规范的方法来更正错账等等。
3、村级会计队伍不够稳定。有的村报账员变动较频繁,有的甚至在更换人员时没有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导致一些会计资料的缺失、会计账目的错乱,给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有的村级财会人员对科学、规范的财务技能有所缺乏,使得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参差不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我乡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优化“村账乡代理”机制的运作,严格执行审核报账和定期报账的规定,实现既充分保障村民自治理财自主权,又保证对村集体资产管理进行必要监督的目标。
增进村级财会人员培训。通过组织财会知识培训,来增强村级财会人员素质,提高其业务水平,加强其科学、规范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识,进而减少财务管理中不规范行为、不规范会计资料等的出现。
强化乡村监督审计机制。严格执行好报账审核程序,真正将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发挥出来;落实村级账务公开制度,以保证村民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乡一级要定期组织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财务自查报告 篇2
财务自查报告 篇3
通过自查,发现本项目部的财务工作中还存在经验不足,各项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今后将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开源节流,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努力使财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1、会计凭证编制及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会计凭证单独按月装订,采购业务记账凭证后附付款申请单,合同,发票,收料单,银行付款单,所附原始单据齐全。记账凭证有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收款和付款凭证),复核人签名。原始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按年按月顺序排列放到柜子里。总账和明细账一年打印一次,由总账会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无不规范事项。
2、记账基础工作情况
自查中发现,付款或者收款后取得银行支付凭证或者收款凭证及时进行登记、采购应付款是在验收入库手续和单据齐全后入账,会计凭证摘要能清楚反映经济业务,除部分重分类调整分录外,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二、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1、管理制度和岗位设置情况
自查发现公司已经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财务部是资金管理部门,公司所有付款均经过由经办人申请、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会计审核、项目经理签批、出纳付款的程序进行。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业务,负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做好资金筹划预算、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审核支付手续和方式等。未发现不规范的事项。
2、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自查中不存在公司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情况,由出纳赴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同时公司指定总账会计专人每月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签名并留底。单位付款基本使用银行支付,根据签批的付款申请单及附件办理付款手续。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均有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通过自查,发现本项目部的财务工作中还存在经验不足,各项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今后将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开源节流,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努力使财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财务自查报告 篇4
根据《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检查的通知》(马财秘[20xx]210号)文件精神,从今年8月起,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内部控制及财务会计行为等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题检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严格遵守《会计法》,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夯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通过管好用资金,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正常运转。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账簿设置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4.包括财务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严格遵守;
5.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和完整;
6.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规范、会计电子文档是否健全;
7.是否存在会计造假及其他违反国家财经方针政策的行为。
四、自检自查情况
(一)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在财务工作中,我院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我局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在安排经费支出时,分轻重缓急,既保证常规工作需要,又保障重点支出所需;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建立了《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授权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各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会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了经费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资产清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相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了账账相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五、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院存在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切实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财务自查报告 篇5
为加强办事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审计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制报销单据,在单据上注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并署名—→由各大办主任在单据上签名—→报销单据、原始凭证交机关出纳审核报销内容是否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和性质—→审计站审核全面把关无误后,在单据上加盖审计站公章,同时制作审计单据清单由审计人员签字并报主管审计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权限由口线主管领导在单据上签名—→呈送办事处主任审批。
二、各类费用报销的具体要求
(一)暂借款
1.暂借款是本单位职工因业务需要向本单位财务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其他各种临时性借款。单位职工因公确需借款时,由借款人员填写完整的暂借款申领凭证,交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署名,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借款。
2.借款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需提前2个工作日到财务部门预约登记,以便财务部门及时备款。 3.所有借款,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归还单位财务。在前账未结清之前,不能新借款。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的,新借款借条必须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原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借款。
(二)一般费用
1.办公费用。购买办公用品、电脑配件、消耗用品或材料等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凭正规发票和验收入库单据方可报销。购物发票上无法列明全部货品明细及单价数量的,必须附销货单位出具并加盖印章的销售清单。
2.印刷费用。机关事业单位的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经常性发生或周期性发生业务类印刷品支出,应由相关部门定期及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费用报销时,其发票后面必须附上印刷品供应商出具的加盖印章的销货清单。
3.接待费用。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包括公务活动内容、行程和人员名单)和接待清单。凡超出审批标准的接待费,不得报销。就餐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食堂。
4.交通费用。公务车辆的维修及其他交通费,除特殊情况外,须由驾驶员根据车辆状况填写车辆修购申请表,列出维修项目、购置配件及预测费用,交相关部门核实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方可进行修购。如出差途中的必需紧急维修,驾驶员必须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维修后根据支出金额大小、按程序报批,补办有关手续。报销公务车辆修购费用时,必须提供发票、申请表和结算清单。车辆在外出差所发生的非定点加油费用,其加油发票由驾驶员、证明人共同签字后,按程序办理费用报销。集中办理的车辆保险,报账必须附明细清单和保单。
5.劳务费用。按规定对外支付的劳务酬劳,均须填制领款人单据,按人员造册,注明内容和标准,并经收款人签字。
6.维修费用。一般办公设备(含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的维修,报销时,发票后必须附由维修单位出具、经办人员验收确认的维修清单以及相关耗材明细。
7.修缮费用。修缮项目的管理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代建项目由代建方提供签字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万元及以上的修缮项目都须提供相关合同。
8.设备购置费用。资产购置后、费用报销前,必须先交资产管理员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报销费用时必须提供发票(含购置清单)、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申报单)、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
(三)会议费用。各单位召开会议须按规定程序报批,报销会议经费,须附会议通知文件、会议审批单、经费结算清单和正式发票,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
三、对报销原始凭证的有关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原则上要求一事(经济事项)一单;商品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七)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提供的原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该复印件应签注有“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必须加盖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报账人还应在该复印件上注明“原件遗失”并签名。
(八)原始凭证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有错误的,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四、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部门(科室)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如一项业务开支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报账。经费支出事项发生后,应在1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二)按照《宛城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
(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四)各单位可以按照本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单位财务报销的具体规定。
(五)本规定由办事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财务自查报告 篇6
我局自接到上级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及会计基础工作复核的文件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岗位人员任组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件要求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将本单位XX年以来的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与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我对照、自我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我单位财务工作由XX科负责,单位按照财务工作要求,设置有财务主管1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各1名,四名财务工作者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职责明确,业务相互牵制相互分离,使得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内部控制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岗位职责、财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了11项财务管理制度及两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度,保证了财务核算的独立严谨。
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项目设置科学、合理、细致,对财务预算均通过局务会讨论共同形成决议,程序合乎规定,并且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指标,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定额定员标准。
财务开支中能够做到有预算才开支,无预算不开支,无相互挤占预算资金情况发生。
资产管理情况我局在资产管理中账、实物人员岗位设置相互分离,达到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目的,保障了公共资产的安全。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各自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
定期开展资产清理,及时与实物管理人员对账,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在资产的处置中,都严格遵照有关要求,根据上级批复情况进行处置报废,无随意处置现象发生。
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无长期挂账现象,确保了单位资金及时回笼。
二、存在问题通过自查
我局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个别经办人员财经法规意识不强。二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但实际执行中,个别预算落空,未执行。执行中统筹考虑不足,存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现象。三是在资产管理中,由于一些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已报废,而上级部门未审批,资产管理系统中无法销账,出现了资产实物与账面有差异。四是在具体会计核算中,出现未严格按规定办理的事项,未建立支票登记簿、转账支票存根未签字。
三、整改措施
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刻制经费审核章戳1枚、实物管理章戳2枚,明确会计人员与实物管理人员职责,经费开支中坚持审核流程,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审核报销。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请示沟通,在资产处置中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方式处置,做到有批复再销账,确保账实相符。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学习,不仅仅局限在财务人员的学习层面上,普遍提高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意识,使得无论任何人具体经办公务活动都能严格以财经法规为准绳、财务制度为标尺,使得财务活动能从基础上得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