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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篇1
故乡,一个温暖的家;故乡,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家;故乡,一个亲朋好友可以陪伴在你左右的家……
读了顾老师的《故乡的.那一缕炊烟》我才明白,故乡的“风景”是如此之美。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从故乡一路走来,从泥泞的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走来,走过大山走过乡村,走过城镇,一路磕磕绊绊,我终于带着梦想走进了都市……
是呀,这句话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的农村人有多少不想去大都市的,有着许许多多的“都市梦”却无法走出这连绵不断的大山,只能在乡下过着无聊乏味的日子。可见他们是多么渴望着大都市,期望走出这个小山庄。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去看看那未知、美丽、梦幻、遥不可及快乐的世界。
走出去的人,也有着走出去的痛。那些从深山老林中走出去的人,也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苦。他们不是被欺负就是被刁难。要不是为了生活,他们也不想出来呢,要不是为了儿女,他们才不想出来呢……
是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成天抱怨命运的不公。
《故乡》读后感 篇2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平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读后感 篇3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故乡》读后感 篇4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读后感 篇5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 篇6
暑假中,我读了繁星·春水这本书,当我读到《少年川川的故乡》时,令我大发其想。
这篇文章是讲少年川川原来在民工子弟学校读书,后来运用了自己的足球技术,被特招到了全市最好的中学,在那儿,又经历了学习成绩不好,逃课三天被老师批评等事件,但他不被这些挫折所击败,勇往直前,去克服困难。继续努力学习,不像以前一样无视学习,而是把学习放的和足球一样位置,一起进步,我也不禁称赞道:川川你真棒, 不怕困难,从来不自卑,到最后也不会怯懦,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从那以后,川川就学习认真了起来,学习态度也受到了表扬。有一天,川川写了一 篇《美丽家乡》的作文,原来自己的家乡也很漂亮,但是由于有一群人跑来说要开矿,砍了许多树,引发了泥石流,卷走外婆和屋子······老师在课堂读完这篇文章后,所有人都 被打动了,并主动捐钱,此时,川川心里觉得:原来,那些平时对我冷漠、看不起我的同学都是善良的,会为我的家乡捐钱。灾难是可怕的,人心是温暖的。
从这篇文章中,反映出了打工者子女在城市里的遭遇和心态,他们从小就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却有着丰富多彩的童年。虽然没有城市孩子生活那么富裕,但他们有着纯真的`心灵,他们向往着迷人的故乡,还有自己的理想,在城市中为寻找自己的定位而拼搏不懈。
《故乡》读后感 篇7
国庆长假期间,我看了《同步阅读》里‘故乡的云’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不仅表达了作者怀念故乡的云,还表达了作者对童年往事的思念之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想起小时候,(.)望着天空看云。文章写了二月和八月的云的想象,白云、火烧云、晚上的云。
同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家乡。无论是谁离开自己的家乡很久时,都会思念自己的.家乡。作者就想起了故乡的云,在作者心里,家乡就是云,他不仅思念故乡的云,还思念着自己的家乡。
我想,每个人的家乡肯定也有特色,也有你童年时最喜爱的地方,假如你远离故乡20年,你将会是怎样?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但我能感受得到,就如唐代诗人王维所言:“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像林海音,从小就在北京长大,最后因某种原因迁移到了台湾。如果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也到了远离家乡的地方,我也会思念家乡,因为家乡有我的美好童年,有我喜爱的地方,有我的亲人……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故乡》读后感 篇8
当你和家人在家中团团圆圆吃着饭时,可曾想过在某个县城的角落里有几个小村庄,它是那样的安静,安静到人们以为那里没人居住。人们不知道那里住着多少老人和孩子(留守儿童),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在城市里打工的父母……
故事就这样拉开帷幕,主人公的家乡在小胡庄,他的朋友们都是留守儿童,他不是在家留守就是跟着父母在一个又一个陌生却繁华的城市里穿行,他们只能紧跟着,像鸟一样到处打工觅食的父母到处流浪。慢慢地鸟背成为了他的故乡。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七姓蛋”,故事的开头写到因为经常性的晕倒。母亲吓破了胆,医生说是“贫血”,营养匮乏身体虚弱导致的。母亲甚是心痛,因为家里条件太差,只能尝试各种各样的偏方,其中有个方子叫“七姓蛋”。就是讨几个不同姓氏人家的蛋,而且是外姓,那个年代的鸡蛋可金贵了,要么人家没有,要么人家舍不得给。而母亲执意要去讨,在小鲍庄被狗咬,在大李庄差点被淹死……就这样母亲东平西凑,凑到七颗蛋,和条鱼。回家时母亲发烧到晕倒,她醒来第一句:快让“四儿”吃蛋还有鱼……当母亲脱下鞋的那一刻是沾满鲜血的泥……
村庄里的母亲没有什么文化和财富,却用双手撑起一片天。留守儿童的'悲凉和艰难,期盼亲人的陪伴,希望有一个团圆的家。回顾自身,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的关心和帮助。跟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很幸运很幸福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条件,只要有父母的怀抱和鼓励,都是那样的温暖。父母是我们心里永远的依靠,永远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中主要讲了一位小男孩比利攒了两年的钱,买回了两只猎犬。两只猎犬忠诚地陪伴比利捕捉浣熊,并在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可在一次捕捉中,他们遭遇到一只山狮的攻击,老丹为保护比利而死亡,而小安也因此伤心过度而死去。
其中,两条猎狗间的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老丹为保护比利而失去生命后,它的同伴小安很伤心。小安每天不吃不喝,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前。
老丹与小安之间真挚的感情,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家刚养不久的两只小鸭子。不久前,我兴致勃勃地拿着饭去喂我小鸭子,我刚打开门,可我看到眼前的一幕,我惊呆了!其中一只小鸭居然闭着双眼平躺在地,我赶忙过去,轻轻地用双手将它托起,它竟然一动不动。那一刻我才明白,它死了!另外一只小鸭放声大叫,一直啄我的脚,似乎像多看看对方,我吓得把已经死了的小鸭放在地上,另一只鸭子则不停地“嘎嘎嘎”叫着它,并用那长长的嘴巴不停地安抚着躺在地上的冰冷躯体,我拿着米饭放在它面前,它却不为所动,站在那一动不动,也不吃。忽然,它用嘴夹着一颗米饭,放在已死了的小鸭的面前。从那时起,它每天不吃不喝,一直蹲在已死了的.小鸭曾经躺着的地面,似乎在等待着同伴的回来。我惊讶于这两只鸭子间的真情,它们虽然不是人,却有着与人类同样赤诚的心。
动物之间的感情,远远胜过了人类。我们也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它们,尊重这看似弱小的生命。
《故乡》读后感 篇10
你让我懂得了不懈追求,小升初的考试我毫无意外的没有考好,但同样进入县城最好的中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时间和空间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人出现质的变化!这次的地震是非常厉害的,整个本州岛面目全非,地震引发的大火烧了整个城镇,并且由于本州岛是沿海地区,所以因为地震还引发了海啸,这次的海啸一直冲到宫廷县德楼,把整个日本本州岛可以说是全部吞没,变成了茫茫的海洋,今天,由于海啸发生,于是引起了漩涡,把东西都捐了进去。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读后感 篇11
我读了季羡林先生《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对作者所表达思念故乡的真情实感感触很深。
在情景描写时,让我感到身临其境。他捡到鸭子蛋时的快乐,他在故乡乐此不疲地玩耍,这让我感同身受、印象深刻。文章里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让意思表达得更加清楚、突出重点,使用过渡句能承上启下等等,这都值得我学以致用。虽然作者去过许多的地方游玩,他看到许许多多的月亮,但还是比不过故乡的月亮,“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字里行间中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美丽的家乡——浏阳!现在秋天来了,桂花散发出迷人的清香,银杏树上的“黄色小扇子”和枫树上的“红色小手掌”在微凉的秋风中飞舞。一簇簇粉紫色的木芙蓉不再害羞,走近一看,它的'花瓣是围绕着黄色的花蕊向外生长的,在秋姑娘的照料下花开正艳。此时进去果园里瞧一瞧,映入眼帘的是一棵棵硕大的柚子树,树上硕果累累,这果肉鲜嫩多汁、甜而不酸,还开胃消食呢。还有又大又圆的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光泽夺目,十分的诱人……
我爱我的家乡!这里诗情画意,这里山清水秀,这里柳绿花红,这里空气清新……我现在要刻苦学习、珍惜时间,长大后为家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故乡》读后感 篇12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故乡》读后感 篇1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故乡》读后感 篇14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