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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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读后感

请欣赏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精选11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1

他聪明机智,总能解开一些难题,他凌威不惧,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不会退缩。他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

当有人犯罪后,只要他在场就没有解不开的谜题。就比如说第一个案子吧,他就靠着一些很小的细节就解开了那个案子。所以,只要你想当侦探,就必须要会观察。当侦探就要靠一双敏锐的眼睛去发现。但有时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眼睛,因为眼睛是会骗人的,所以有时我们也需要靠耳朵来听。只有用好了眼睛和耳朵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侦探。

但是想当侦探光靠耳朵和眼睛也是不够的,也需要你的聪明才智。你必须拥有发散性的思维,全方面的去思考问题,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名像福尔摩斯一样的大侦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我们在面对问题时,不要慌张,要用心慢慢的思考,这样事情就不会变得像你想象的那么糟了。以前一旦我遇到了一些难事的时候,我就会烦躁不安,十分苦恼。但是现在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才知道:无论遇到了什么难事,都不要慌张,要像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什么事都非常淡定,一点儿也不慌张,不害怕。

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知道了:无论在什么地方,遇到了什么事都要沉着冷静。同时,我也佩服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

福尔摩斯,你令我敬佩!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2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集》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释然……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3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现在就来学习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一些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认为居住,3号和另外设计一幢空着。大家可以发现,这几幢房子就是前面学生都有自己一个没有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中国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这个地面……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4

今年“六一”儿童节的红领巾跳蚤市场上,我淘到了一本传世经典的好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翻开书页,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让十恶不赦的坏人见了会吓得魂飞魄散的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每个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血字的研究》印象极为深刻。花园街3号发生杀人案,而被害人身上却无伤口可寻,墙上还留下“拉契”的字样,更奇怪的是死者旁留有一枚女式戒指。不久后又一个被杀,这一案在福尔摩斯的精心设计下,凶手浮出水面,结果凶手自投罗网,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令我震憾的是,福尔摩斯竟然能识别烟灰!从此看得出他的知识十分渊博,而且观察细致,对于生活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掩卷沉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会遇到许多谜团,如果你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去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也能解开谜底的。

那次,我们一家准备自驾游到内蒙古去旅游,一大群人都在院子里等着我们,可就在出发的那刻,爸爸的车钥匙离奇不见了。我们三个人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就是不见爸爸的钥匙的影儿,我和妈妈一边找一边埋怨道:“真是的,急死人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见呢?”爸爸若有歉意地低下了头。唉!车钥匙找不到我们怎么去呢,关键是这么一大帮人就等我们三个了,怎么办呢?就在这火烧眉毛之际,我突然想起了神探福尔摩斯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一切可能,那剩下的就是真相!我想:爸爸哪儿也没去,家里可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那钥匙就在他身上!我叫爸爸站好,我从衣领到裤脚将爸爸周身“搜查”了一边,哈哈——找到了,你猜钥匙在哪?钥匙就被爸爸我在手里!真是骑驴觅驴啊!

看似一个爸爸自己闹的笑话,但是我们还真得学习福尔摩斯,学习他遇事沉着、冷静,这样才能破解谜团,化除生活中的小麻烦哦!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5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6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7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品质。比如福尔摩斯办案时的冷静,只有一个人在冷静的时候才会认真,头脑清楚,写作文也一样需要冷静,这样才能写得更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大鱼脱钩”这个部分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好友华医生一起擒贼的故事。通过这一段让我知道了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福尔摩斯是一位才华横溢,但性格孤傲,淡泊名利的侦探,他思维缜密,具有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观察力、记忆力也同样惊人。

华医生是一名医生,自从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们就成为了朋友,并且兼福尔摩斯的助手。他还是一位记者,记录了他和福尔摩斯经历的所有事情,并且十分仔细的为福尔摩斯查漏补缺,一生中能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也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啦。

这个故事里讲福尔摩斯的神态十分丰富。比如,他在发现“大鱼”不见了的时候,福尔摩斯脸气得像个大苹果,红红的,气的耳朵一直在扇动,还不停地说:“该死,该死。”

还有一次福尔摩斯再次发现“大鱼”,喜笑颜开,开心得皱纹都出来了。故事中的华医生是一位十分有责任心的人,他无时无刻的为福尔摩斯记录事情的发展过程,如果遇到问题他也提供自己的帮助,这两个活生生的人物让我更喜爱这本书了。

因为作者的才华横溢,才能把两个皮包骨头的人写的有血有肉。我也要像作者一样,把手下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笔下生花。

这本书的人物描写非常多,我也发现了很多词语和一些独特的语言,我会把他们记录下来,为我的笔记本添加一处风景。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8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9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会。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无微不至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福尔摩斯是那么的有哲理性,对于化学知识、解刨知识、惊险文学领域有极高的造诣。他还学过心理学,拉小提琴的技艺也十分的高超,拳术也是那么出色,可以说是一名出色的剑客,还是精于拳术的拳击手。他对于英国法律方面的实用知识及其精通,比如说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希望将来能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伟大侦探。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10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好书作文6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 篇11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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