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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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承诺书

请欣赏诚信承诺书(精选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诚信承诺书 篇1

我校在贵州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履行以下承诺:

一、招收的学生收取学费原则上按 省的'中职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二、认真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认真实施阳光招生,不搞“中介招生”、“有偿招生”、“虚假招生”、“委托招生”。

四、招生结束后于十月三十日之前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中招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按规定缴纳录取费。

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我校及承办人愿接受以下处理:

一、 列入贵州省不受欢迎的中职招生学校。

二、 按招生有关规定和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并上报教育部和通报学 校所在省教育厅。

三、 禁止在贵州招生。

省外中职招生学校名称(盖章):

负责人:

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省外中职学校签订。

2.本协议一式2分,一份由承诺学校保管,一份由中招办保存。

3.承诺书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

诚信承诺书 篇2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本人在今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1、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并把评选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教育、模范宣传工作相结合,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2、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严格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评选条件执行,切实做到维护每位学生的利益。

4、坚持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回报等。

5、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上报学院及相关部门。

6、在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中一定做到廉洁自律、有法必依。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主动接受组织处理。

主管校领导:

承诺人:

学院(系、部)主管领导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德阳市呈邦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与德阳市呈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长久合作,互惠共赢,确保采购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1、在业务往来中,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做任何有损企业利益的事。

2、遵守甲方招标纪律,诚实守信地为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4、本公司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 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5、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贵公司制定并适用于交易对象之相关规定,决不向贵公司员工或其关系人及指定人要求进行任何贿赂或给付其它不正当利益,或有直接或间接图利贵公司员工或其关系人及指定人之行为。本公司承诺在交易合约履行期间不以不正当利益,诱使贵公司员工擅自同意或暗中(转 载于: :合作单位承诺书)默认将供应权或合约权利转让予第三人,或为任何侵害或损害贵公司及其客户之商机、名誉、业务或违背其职务等之行为或有侵害之虞之行为。如本公司或其员工向贵公司、贵公司员工或其关系人及指定人,要求、期约、进行任何贿赂、给付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年节礼品者,或贵公司之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员)或其关系人及指定人,向本公司及其员工要求进行任何贿赂、给付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年节礼品者,应及时主动向贵公司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本公司未依本条规定主动检举者,应向贵公司支付总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贵公司损失的,本公司愿意另行赔偿。

6、本公司保证不向贵公司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若已提供予贵公司之产品中存在假冒伪劣产品者,经贵公司提出要求,本公司应立即、全部、无条件更换所有假冒伪劣产品或退还货款。贵公司若因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假冒伪劣产品而遭受侵权或违约之赔偿请求及/或任何其它损失,本公司保证立即自付费用排除该等侵害情事并赔偿贵公司所有损失。

7、若发现本公司及其员工有违上述承诺的,除应负有关刑事或民事责任外,视为本公司严重违反合同,贵公司有权采取如下措施之一种或全部:

(1)冻结本公司的应结账款;

(2)立即终止或解除与本公司的签订的任何交易合同或订单;

(3)取消本公司的供应商资格;

(4)自愿列入甲方的“黑名单”和接受甲方的采购投标活动限制;

(5)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三年丧失贵公司合作资格;

(6)同意贵公司依总合同金额的20%计付违约金;

(7)贵公司可按经查实的相关人员收受本公司的不正当利益金额的10-100倍处以罚款。贵公司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的账款中径行抵扣本条前述违约金及赔偿金。

8、本承诺书为双方交易主合约的补充亦为交易合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可独立存在和履行的效力,其修订需经磋商并取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本承诺书的签署人承诺已获得本公司充分授权,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

9、本承诺书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系基于双方合同的履行而产生,义务方不得以权利方未另行支付对价而抗辩,贵公司未及时主张本承诺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默示放弃其权利。

此承诺书加盖本公司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至双方交易关系终止、相关款项结清及货品售罄后失效。

特此承诺

承诺人:四川川电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1、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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