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家》读后感(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 篇1
《乖孩子和破坏家》是一篇很好的故事,是《101个勤学故事》中摘抄的。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有这两个孩子,哥哥很听话,学习勤奋,弟弟则不同,成绩很好,但调皮捣蛋,经常闯祸,老师,父母都拿他没办法。这两兄弟都喜欢玩具,但对玩具的态度不一样。弟弟总是把玩具拿来拆卸成一堆,再设法的装好他。更多的时候,他把玩具拆卸开就不能重新安装了。为此,他的父母没少责备他。爸爸说;“你天生就是个破坏家!"妈妈叹气:“你要有你哥哥一般听话,我就抄操点心了。”的确,在哥哥的手里玩过多年的玩具依旧完整如新。
谁知,长大后,弟弟成了大名鼎鼎的机械专家,而哥哥却成了车间里一个从事简单工作的装配工人。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始料未及的客观地讲,调皮捣蛋的弟弟学会的是破坏,乖巧听话的哥哥是维持。表面上看,我们似乎应该肯定哥哥,但事实上证明该肯定的是弟弟。谁说调皮捣蛋,爱搞破坏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只会让人操心,担心烦心?那些最绝妙,最富有创新的方法,往往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想出来的,那些善良,最能打动人心的举动,往往是最爱搞破坏的孩子做出来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妨来一点破坏吧!大人们或许不喜欢用于破坏,敢于破坏的小孩儿。但是,长大以后,最有成就的人往往就在这些人当中产生。
《家》读后感 篇2
最近一段时间,我正在看《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这套书籍,其中有一篇文章我非常喜欢,那就是“东汉的发明家”。现在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听吧!
从前的人们过着劳累而又艰难的生活:因为没有造纸的技术,人们也不会印刷,他们只能将字刻写在木板或者竹筒上,这样的书籍很重,读起来也不方便,更不利于随身携带;没有指南针,人们有时候很难分辨方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或哪个地方会发生地震……到了东汉时期,有个叫蔡伦的人发明了造纸术,制造出轻巧而又方便的纸张;张衡发明了浑天仪和地动仪,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天象、预测地震。
张衡是我最喜欢也最佩服的人了。他精通天文,所以曾被派去负责观察气象。他发明的地动仪是这样的:一个“水壶”四周排列着整齐的八条龙,表明有八个方向,每条龙下面都正对着一只蛤蟆。如果哪个方向发生了地震,哪条龙嘴里的铜球就会被吐出来掉进下面的蛤蟆嘴里。有了地动仪之后,人们可以提前探测到地震的发生,做好防范准备,这样可以减少对人类的伤害,挽回很多损失,真是了不起的发明啊!
还有很多的发明家,他们都很伟大,我非常佩服他们,因为他们给人类解决了很多问题,让人们生活的更方便也更幸福,后代人永志不忘。所以,我们在享受现在的便利生活时,也要想起这些伟大的发明家哦!
《家》读后感 篇3
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家》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黑熊舞蹈家》。黑熊怎样会成为舞蹈家呢?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黑熊,它胸前有一块类似元宝的银斑所以叫阿宝。它很有天赋跳舞很棒,可它脾气很暴躁。有一次,一位记者摸了阿宝的'鼻子。它就把记者的相机夺过来咬得稀巴烂。
圆球在阳光马戏团里排名第二的舞蹈家,它的脾气很温顺。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坐在它的头上照相。小女孩使劲揪着它的耳朵并且非常害怕以至于尿在了圆球的身上,可圆球一点也没生气。
元首夫人来马戏团访问,当看到黑熊跳舞时拍手叫好,提出要和熊共舞的要求,可阿宝脾气暴躁,导演怕阿宝伤了元首夫人。只能让憨厚老实的圆球冒名顶替。大家听说元首夫人在,立刻赶到阳光马戏团,往日冷清的马戏团立刻门庭若市,几家报社还拍下了照片。可就在“阿宝”上台时,立刻有人认出来不是阿宝而是圆球,为了平息事端,团长决定把名字换过来,非说圆球就是阿宝。这件事被真正的阿宝知道了,它非常生气也难以接受。整天恐吓圆球,团长无奈地把真阿宝关了起来,阿宝竟绝食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分。真阿宝很有才可是它太暴躁以至于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可人类也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扼杀了它的生命。我们应该关爱动物,友好相处。
《家》读后感 篇5
在今年暑假的时候,买了一套名著。当中巴金的《家》最吸引我。或许是因为那特殊的文采,亦或许是那经典的情节。总之处处都令我着迷。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高老爷家发生的故事。大哥觉民是一个成功人士,但总有不如意的事:就应为所谓的八字不合无法取到自己心爱的梅,最后的被逼迫娶了别人。这就是感情的傀儡二哥觉新喜欢琴但最后因为是近亲无法相爱。而且琴还因为那个年代的条规不能去上课。三弟觉慧是小说的核心人物所有的事中心都是他。他性格鲜明一直关注这国家,参加学生起义,可高老爷去顽固不化怎么说都不让。他喜欢他们家的仆人鸣凤,小时候一起玩的伙伴但长大之后因为主仆关系就疏远了这让觉慧十分苦恼。可最终鸣凤也受到迫害死去。
这本小说中矛盾重重,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亮点。因为这也更能体现人物的性格以及社会的背景。例如感情矛盾。三兄弟都有自己喜欢的人,但都被种种社会压迫而不能如意。再者觉新与觉慧都努力的关心国家政事,积极参加学生起义。但因高老头的顽固到最后直接把觉慧软禁在家中不让他出来。但这依旧觉慧爱国的热情。他每天都通过看一些报纸来获取极少的信息,但他都会跟着一起喜怒哀乐。还有男女的不公都反映了社会的残酷、无情与黑暗。更让人体会到人物的纠结。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地看到了当中人物内心的挣扎,灵魂的痛苦。也看到了那时的黑暗背景。这本书也是巴金根据自己的故事所写的,所以也可以想象到当时她生活的不易。他也是希望有此书来揭露当时的社会。更加批判那时人们的迂腐现象以及人们的陈旧思想。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条件,努力学习,来创造更好的社会。
《家》读后感 篇6
经过一个假期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爱,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