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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
作为一个日籍的英国作家,石黑一雄具有双重文化身份,使得他能写两个民族的故事。处女作《远山淡影》便讲述一个感伤的日本故事:移居英国的日本寡妇回想起她的故土、故人,不可避免地想起战乱,与人生中种种已然发生的失败。
怪的是,小说情节的进展以回忆为载体后,一切都显得暧昧模糊,亦真亦假。女主人公回忆中所展示的零碎细节,显然无法拼凑事件全貌。甚至,读者难以辨别其真实性,毕竟话语中蛰伏了太多矛盾、不安与大量空白。为了知道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读者不得不读下去,一读再读。然而即使读完了整本书,仍有大量的秘密隐于文本之后。读者唯一可信任的,便是回忆并不值得信任。与其抽丝剥茧探寻内心的隐秘,不如享受虚实相间的阅读乐趣。
而石黑一雄之所以能在虚实间找到叙述自如的平衡点,得力于某种“诡计”的使用。佐知子和悦子的故事齐头并进,情绪线和故事线同时爆发——只有阅读到最后,读者才可戳穿文字的“假面”,知晓二者的真正关系。幡然醒悟又何如,阅读的快感已和痛感一并骤然落下,读者只好喟叹作者的技艺惊人。
其中引人入胜的叙述诡道,则来自石黑一雄做义工的真实经历。作者本人语:“我有很多时间和无家可归的人在一起,我倾听他们的故事,听他们说怎么会到这里来,我发现他们不会直截了当、坦白地说他们的故事。”正是饱含人世艰辛者不得已的遁世之为,使他发觉了交谈的诡计、回忆的自欺。“某个人觉得自己的经历太过痛苦或不堪,无法启口,于是借用别人的故事来讲自己的故事。”于是,在他的处女作中,几位日本女性均面容模糊、语焉不详,读罢,眼前浮现的远山之影如小津安二郎所拍摄,苍茫而氤氲的,令人怅惋。
作为移民的石黑一雄,也在这部作品中渲染了极致的日本风味:结局处女儿猝然自杀,显然是格调凄厉、哀伤的日本式死亡。充满尖锐矛盾、冲突的剧情,使回忆较之妇人如酷烈长鞭抽打的重刑。
在石黑一雄以英国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长日留痕》中,作者再次铸造了记忆宫殿,只是回忆所带来的痛感不再切肤,而是持久与轻微。石黑一雄讲述了一个英国管家的故事:在达林顿府工作了三十余年的管家史蒂文斯,在假期里驱车远行。一路向着西的旅途中,他逐渐想起了自己在府上生活的点滴,有父亲的病逝、自己的成长、主人的没落,以及一场极其含蓄却真实存在过的隐秘爱情。
显然,在这部作品中,石黑一雄又玩起了所擅长的碎片化回忆和多线交织结构。乍看不过是从一个目的地到另一处的“旅行文学”,而作者将事件与事件相织的办法,使得作品具有了“文学蒙太奇”一般效果,从而拥有更大的密度。唯独足够理性与冷静的作者,才能游刃有余铺陈时间与空间的细线,从而在回忆中呈现出史蒂文斯先生一生的倒影。
值得关注的是,或许是由于大英帝国的戏剧传统,及作者的不断探索,使《长日留痕》中某些关键的叙述语言、人物对话都能充满饶有趣味的戏剧性。作品中,人物的对话也拥有了其他文学作品难以比拟的丰富性,充满玄机,也可延展出“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态的交相影响。
“时间”的概念之于“话语”,能如同水草在水中一般自然地舒展。书中最直接的体现,表现在达林顿府上女管家——基顿小姐要走的那个晚上。是夜,勋爵宴请了各国名流,基顿小姐也决定要离开府上,履行定下的婚约。两个重要事件时间上的冲突,使得史蒂文斯先生必须从中选一。倘若他要挽留基顿,就不能实现为主人尽职的管家理想;倘若他要专注准备宴会,便要看着爱人远走他乡、无能为力。正如黑格尔曾言:悲剧发生在对于对之间。正因冲突双方都有自己合理的辩护理由,皆可存在下去,那么两方不能同时存在的现实,导致其中的一方必然要灭亡、失败——史蒂文斯先生选择后者。没有明显的肢体动作,在两人你来我往的短暂对话中,充满挣扎、犹疑、哀求、无法释然和被压制的爱情。表面平静,实则沸反盈天。
最终,史蒂文斯先生在基顿的哭声中决然离开,爱情既定无望。理想与婚姻,贵族精神的实现和普通人自在快活的生活注定不可共存。选择了牺牲婚姻和一生幸福的史蒂文斯先生,无疑成为“殉道者”。想起笔者读到此章节时,不由为感到悲恸,多次掩书叹息,不忍猝读——而石黑一雄能够精准把握每一处情绪点的爆发、在文学中还原戏剧之情景,与我而言,也是鲜少的阅读体验。
悲恸是为史蒂文斯先生,一个堪称“新古典”典范的人物:现代化外壳包裹着古典精神,体现在人物身上变为克制、隐忍、追求尊严等性格特点。管家先生虽不苟言笑,却暗暗将感性藏在了理性的背后,他性格中也包含幻想、善感、细腻、乡村的抒情一面,有如戴留斯谱写的古老英国乐曲——因此,读者们啊,隔阂难以打破,无需对史蒂文斯先生的行为做过多的价值判断,这不过是国人难以理解其文化传统罢!英日两国皆对秩序、等级有所信仰,石黑一雄选取的史蒂文斯先生,即是庞大却可危的帝国象征。作者也在书中感慨:全世界只有英国有真正的管家,其他国家的,只能叫做“男仆”。如此好的管家先生,却要面对“纳粹往事、帝国没落、贵族精神崩塌与个人爱情错失”的四线交汇。仿佛交响乐中各个声部般和谐运作,演奏出一曲具有广阔深度的挽歌。既是哀悼远去的爱人,也为一个时代轰轰烈烈落幕。王国已经丧失了,难回灯火葳蕤的旧日庄严。水晶宫已不再,炮火中成为美丽的熔渣。
既捕捉了个人生命中的痛点、又捕捉民族时代的创伤是《长日留痕》的高明之处。小说开头便已写下谜底:宅邸易主,新的美国主人岂能谙熟从不列颠和撒克逊浓厚白雾中走出、如晴如晦的英国文化。滚滚向前的时代洪流终是碾压每个人命运的不可抗力。当尊贵的主人身败名裂后,徒剩老去的史蒂文斯。管家先生的回忆,像英国久久被雨水洗刷的天色,桌上端正摆放旧银器所散发出衰微之光。读罢也才懂得,一场缓慢隐现的悲剧比什么都要动人。
当然,常常落雨的地方也会迎来明朗天色,正如一首爵士乐的歌名:《不论晴天下雨天(comerainorshine)》。短篇小说集《小夜曲》无疑是石黑一雄的“亮色”。倘若说《长日留痕》的结构上效仿了恢弘庄严的古典交响乐结构,由不同故事组成的《小夜曲》,则无疑是爵士乐跳动乐天的音符——在《穆尔文山》中主角和瑞士夫妇所形成的复调性,也许会让写作者们发现,原来音乐果真与文学想通——又一次验证了文学创作者具备音乐素养之必要。
石黑一雄选取音乐界的边缘人物(餐厅乐手、过气歌星、萨克斯手等)入手,围绕“艺术—生活”的戏剧性母题展开。淡然的喜悦,适宜的闲愁,没用过度的无用煽情,戏谑调侃也恰如其分。不疾不徐的叙述步调,是夏夜阵阵清爽的风,让你阅读时感到轻松,读罢,甚至想去穆尔文山走一走。在书中,石黑一雄也为人生的谜面给出另一答案:也许逝去的不可追回,生命中处处留有遗憾,但是,为什么不能像《不论晴天下雨天》一文中的“牢骚王子”和查理太太一样,在月光和爵士乐之中跳舞呢?既然人生会一步步错误下去,既然一切都可原谅。
无从知晓的是,石黑一雄会不会猜测到自己会获奖。世界突如其来予以痛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实至名归。一位耐心、细致、严谨、诚恳、技艺高超的写作者能获得认可,实在是件值得快乐的事。文学的荣光闪耀在残忍的二十世纪,二十一世纪却太过贫瘠,喧哗与躁动之下是一片肃杀。愿你不会被溢美所打倒,跑起来吧,书写属于今日人类的世纪文字。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2
荷风香似雪如果说婚姻是场赌博,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知,两个人会一起面对多少事儿。开始大多是欢喜着牵手的,这手能牵多久,也尽不可知。情感意外,天灾人祸,都可以,分开两只相握的手。能够一牵50年,走到金婚,实在是不容易,特别在我们这个时代。
《金婚》的电视剧没看,前几日看了小说。文丽、佟志,大庄、庄嫂,两对夫妻,佟志和大庄是同事又是铁哥们,俩家做了一辈子的邻居。庄嫂来自农村,打小和大庄订的娃娃亲,没多少文化,但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文丽是小学老师,爱看小说、舞跳得好,爱打扮,比较小资,但生活上有点儿一窍不通。重庆的佟志家务活全干,典型的南方模范老公;大庄在家里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儿,整个一个北方大男子主义的代言人。大庄是个很招女人的男人,在结婚前,和文丽的表姐梅梅谈过恋爱,文丽一直觉得大庄他们是包办婚姻,不道德,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庄嫂。两对夫妻门对门住着,庄嫂特喜欢模仿文丽的穿着发型,文丽为此很生气;庄嫂特别会过日子,菜烧得特别好,文丽的孩子和老公又经常会被对门的美食馋得垂涎三尺,文丽就更生气了;文丽生了三个丫头,庄家有个儿子…在文丽眼气庄嫂的同时,庄嫂也气,为什么文丽不但长得比自己好看,身材比自己好,还有知识有文化?自己想要女儿,为什么就生不出来?…不幸福有时候真的是来自于对比。哈哈,这样天天比,两个女人的关系处得真不怎么样,尽管两人的老公关系铁得不得了。但到后来,两个人都真正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对方的好,一下就成了好朋友。是呀,工作、家庭,孩子、老人、老公,一天到晚女人得操多少心?女人,都不容易。
感觉大庄和庄嫂,两个人前后的位置整个颠倒了一下。一开始,是大庄特别强势,什么都他说了算,特牛。但到最后,凡事却成了庄嫂说了算,大庄对庄嫂成了百依百顺的。一开始大庄似乎没太把庄嫂当回事儿,但当庄嫂突然倒下来,他才发现原来庄嫂才是家里的天。庄嫂是粗粗壮壮即没文化也没什么情调,风风火火像个男人一样。半辈子风流的大庄,在庄嫂去世之后,望着晾着的被子叨叨:"淑贞,你说我的被褥得经常晒,我都晒了,我每个星期晒一次,一点都没偷懒啊!每次晒回来,被子上有一股好闻的味儿,你说那是太阳的味儿。这被子上有了太阳的味儿,就消毒了,灭菌了,人就不生病了。我闻着这股味啊,睡得可好了,我一直都没生病。可是!可是我想生一场病,想生一场大病…"淑贞,就是庄嫂。看到这里,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哎,几乎天天在一起,一呆四五十年的,除了夫妻,还有谁?这么长的时间处下来,但凡有点儿良心,谁能放得下对方?
大庄,大众情人差不多吧,特别招大姑娘小媳妇的一个人,梅梅为了他竟然一生未嫁。但两个人有什么吗?似乎没什么事儿呀。看大庄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最终,他的心中有的,竟然是他开始不怎么看上眼的老婆。找老婆要找什么样的?像文丽一样漂亮、有情调、有文化的?还是踏实能干、不漂亮也没情调淑贞?嘿嘿,我看从实用角度来看,还是淑贞。结婚是要过日子,漂亮不能当饭吃。大庄娶淑贞,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呀。
婆媳关系,历来是家庭关系的最难处的。小说中,婆媳关系的可见一斑。佟奶奶,精明能干,看不惯文丽那是情理之中的事儿。做儿媳的,和老人相处,还是嘴巴甜点儿,心善点儿,对老公、孩子、老人耐心一点儿,老人会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一家人,没必要凡事争个高低。文丽有一点儿事儿就往娘家跑,这一点儿,我觉得很不好。两个人的事儿,两个人自己解决呀,何必牵涉那么多人进来,简单的事情也搞复杂了。
两亲家母初次见面,文妈妈和佟奶奶的一段对话非常经典,可谓是绵里藏针呀。"…我们文丽在学校啊是优秀生,在单位啊是优秀教师,街坊邻居没有不夸的。可就是一样,老闺女嘛,从小有点惯她,没怎么教她做家务,好在新社会讲究男女平等。我常说小娟啊,你真是有福气啊,你这样粗手笨脚的,要搁旧社会遇到个恶婆婆,你还不得掉上三层皮?/文母冲着佟母笑眯眯地又说: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厉害,厉害。佟母也是很精明一个人,"佟母勉强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新社会旧社会,既然有家庭,家务活总是要做的。做姑娘时不会没有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心放在家里就好。像我那几个女儿,从小也是不爱做家务,我是连打带骂好容易教会了,家务事现在还真是井井有条,婆婆都挺满意的。"哈哈,不动声色的表达了对文丽不会做家务的不满哦。"文母环顾四周,说:这么个小房子能有多少家务活呢。不怕你挑理,小娟结婚那会儿,我还真有点犹豫,我们小娟闺房都比这个大啊。她非要嫁佟志,我也喜欢那孩子,我就说结婚后住家里吧,相互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带带小娟,可佟志这孩子好像不大同意。你要是同意,就让佟志住家里吧?"…乖乖,不动声色的反击太厉害了。
男女关系,对围城内的男女绝对是考验。大庄年轻的时候,不是老是招蜂引蝶嘛,庄嫂对他那可是严加看管。佟志有个一直很喜欢他的女同学方卓娅,老让文丽冒酸水,但佟志不喜欢方卓娅,所以也无大碍。佟志去山区的分厂工作时,遭遇了精神之恋,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李天骄,那才是他们婚姻中的致命伤。天骄年轻美丽,俩人相当谈得来,佟志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快乐很轻松。当然,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个人之间连手也没拉过,清清白白的。但人言可畏,佟志因此影响了前程。事业是男人的荷尔蒙,也许真的没错。佟志因为事业不如意,脾气特别大。李天骄倒是事业发展挺好的,两个人再次相遇,李已经是处长,是佟志的上级了。李仍忘不了佟,两个人散步了,喝咖啡了,但也就喝喝咖啡,也没什么。但在佟奶奶病危的时候,文丽死活找不到佟志,偏偏这时候佟志在李家…虽说也算是误会,他们真没什么,但那种情况,想不误会都难。文丽漂亮,有个年轻同事暗恋她…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时又要复杂很多,两个人要想和平共处,不吵不闹,还真是不容易。女人心思细,一旦受伤,那可是很难痊愈。但吵了就吵了,过去的就过去吧,过去的事儿天天挂在嘴上,除了伤感情还是伤感情。不妨,心胸宽阔些。
《金婚》里有好几个孩子,文家的三女一子,庄家的儿子,还有文丽的外孙女改改,文丽的孙子小宝,从这些孩子的婚恋和成长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人婚恋的缩影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庄嫂,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一点儿毛病没有,不得不说,她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她和大庄,也有过争吵,但似乎没当着孩子的面吵过,不像文丽,一天到晚吵吵,叨叨得人心慌。文家的二女儿,读书最有出息的南方,从小是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因为从小没跟着父母,后来再来到这个家庭,总觉得自己是外人。文丽分配任务时,让老大燕妮、老三多多干活,让老二南方和儿子小宝陪佟奶奶一起去散步。为什么呢?固然和老太太最喜欢南方有关,为什么老太太最喜欢南方呢?还不是因为那是她一手带大的?但如果三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很可能是老大、老二干活,老三、老四出去玩儿吧?文丽可能从心里对南方觉得愧疚。同样,南方似乎对文丽也一直有股怨气。南方太懂事了,让人感到心酸。不和自己多忙,孩子还是要自己带的。燕妮比较任性,当然也能干。一直任性的燕妮,结婚自然是自个儿找的。她当时不愿读书,就想和刘强在一起,说什么都要在一起。后来刘强复员回来,工作不如愿,经常打骂燕妮,燕妮离了婚。如果不是因为任性,燕妮可能不会嫁给刘强。南方打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缺少爱,所以特别珍惜爱,她对爱人不离不弃,让人感动。文丽是相当重男轻女的,在北方,在那时候,这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她的三女儿,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多多,多余的。哈哈,想到我们家,似乎和他们家这点儿类似,也是三女一男,我弟弟就像那个大宝一样,被爷爷奶奶宝贝着。我名字中的"朵",小的时候经常被戏称为"多"。多多可能是在家找不到爱吧,有些滥交,还未婚先孕了。在那个时代,相当少哦。大宝,做生意的,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
这几个孩子,小的时候让人操心,大了也让人不省心呀。做父母的,只要一息尚存,大概总少不了会替孩子操心,不管他操这心有用没用。最终,多多找了大庄的儿子(转业军人、派出所所长),也算是迷途知返,修成了正果。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儿,能不操心就别操那份闲心了。操心越多,孩子可能越嫌你烦哦。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3
科技到底是在造福人类,还是在毁灭人类?
最近看了一本比较老的科幻小说《差分机》。这本小说比较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虽然是一本科幻小说,但整个背景与真实的世界是一样的;除了一件事,就是现实中没有实现的差分机在小说里成功做了出来,比现实中计算机的诞生早了一百多年,这一重大突破带来科技的迅速发展,从而产生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平行世界。这样一本或然历史小说,又由于其中对各种蒸汽机械、人物关系以及对人性和思想的细致描写所营造出来的独特风格,而被极客们奉为蒸汽朋克的经典。书中比较吸引我注意的一点就是对科技高度发展究竟是为人类造福还是给人类带来毁灭这个问题的探讨,而这个问题也是长久以来人们一直在考虑的一个问题。很多年来,很多科幻作品中曾描写的事物和场景逐渐变成了现实。如果现实中真的发生了类似小说里惊人的科技进步,是否也会引出更多的人性阴暗面,在带动人类加速进步的同时也使这个世界变得加倍危险?
自工业革命以来,工厂的生产效率增长了数百倍,但这种成就却是通过把人们栓在机器上实现的。工匠们不再需要专业技能,而是变成了工厂中的一枚齿轮,被剥夺了判断力与尊严,与其精神的韵律、周围的世界失去了联系。木匠可以选择在明媚的春日去室外,伴着鸟语花香打磨木料,也可以选择在严寒的冬夜窝在家中,偎着温暖的炉火给木板刷上清漆。但是产业工人无法决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这一切取决于错综复杂、相互依赖的生产过程,而工人已经深陷其中。同样是一扇门,工厂的价格可以是木匠的千分之一,但是高昂的人力成本则是十分残忍且无法计算的。可以说高效率的工厂式生产毁掉了工人的创造力,也剥夺了他们本可以作为工匠的自豪。蒸汽朋克既崇尚工匠文艺,又盛赞技术之盛,但它谴责工厂为了追求后者而扼杀前者的生命力。所谓朋克文化就是一种叛逆文化,推翻现有的一切看不惯的事物,追求自由。而自由则是上天赋予每个人最公平的权力,不仅是人身的自由,更重要的是心灵的自由。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有时会成为一把枷锁,将人们关在一个个封闭的世界里面,有时是困住人一时的网络世界,有时是一条追逐利益的无尽跑道,但最危险的还是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自由。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科技是用来造福人类的,不是用来毁灭人类的。而他参与研究的核能并没有按照他所希望的那样被用来解决能源问题并让人类的生活变得更好,而是首先作为武器被用在了战场上,带来的也只有死亡和恐怖。二战的最后时刻,美国面临着无法负担的人员伤亡和急剧紧张的经费带来的危机,面对还在顽强抵抗日本,为了让战争立即结束,美国决定使用这种杀伤力超乎当时人们想象的武器,并且将其投在了敌对国的城市上空。虽然官方的说法是这一决定挽救了更多的生命,但仍无法改变人类使用最新科技制成更高级的武器并用在自己身上的事实。如果说人类终将会毁灭在自己手里,那么科技只会加速这个过程。工具是没有错的,甚至武器本身也是没有错的,错在使用它们的人。从进化论的角度讲,好战是人类的天性,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活下来,必须懂得与一切威胁到我们生存的敌人战斗,即使这个“敌人”是我们的同类。战争期间往往是科技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但如果一味这样下去,科技终究会被用来将人类毁灭,一切只是时间问题。曾经有一个假设,就是人类之间的战争也永远不会消失,除非出现了整个人类都要面对的新的敌人或者威胁,比如外星人。但对这种未知威胁的恐惧,也会进一步激发人们加快对科学进行研究和掌握的步伐。人类与生俱来的求知欲决定了科技必然会不断向前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和使用者本身的自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人类未来的命运与科技的关系真的是一个未知数。
与“蒸汽朋克”类似的还有一个词就是“赛博朋克”。赛博其实是指电子化、数字化以及网络的意思,所以前者是基于蒸汽时代的幻想,而后者就是针对现在网络时代的想象。在网络诞生之初,电信企业曾大胆预言互联网的崛起会令我们变得更加正常,而事实证明,这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古怪。有多少人患上了严重的网络依赖症,有的人甚至希望完全生活在网络中而不愿回到现实。这并不是网络本身的错,它只是提供了一种方便实用的工具,而使用它的人则不一定有足够强大的内心。就像有的人在现实中是一个样子,而到了网络中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一些人性的阴暗面更容易在这种环境中显露出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科幻作品中的东西变成了现实,难以想象以后的人类会变成什么样。曾有人预言人类最终会进化为机器人,因为仅从效率上考虑,把人类改造成机器人不仅能带来很多便利,更可以提高人类的能力,或者说就是“进化”。但这样的话人可能会逐步舍弃人性,并彻底沦为机器。也许相比被自己研制的武器毁掉,这才是人类最有可能的灭绝方式。
日本科幻动漫的代表作《Ghostintheshell》也是赛博朋克的经典,连《Matrix》系列都从其中获取了灵感。在作品中所描述的世界里,科技发展到了一个非常高的水平,电子脑、全身的机械义体已经非常普遍。这些大大提高人类能力的装置不光是现在人们所向往的,恰恰也正是很多科学家正研究的内容。然而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人和机器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作品里用“灵魂”来作为人和机器人的区别,“壳里的灵魂”也正是这部作品讨论的一个核心。不管外形怎么变化,不管借助什么样的科技,里面包裹的灵魂才是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而这个所谓灵魂,其实就是指人性,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证据。
想得到什么就一定要失去相应的东西,这是世间不变的定理。科技是把双刃剑,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带走另一些东西。滚滚的车轮带动了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代价却是能源同样也在快速耗尽;医疗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寿命普遍提高,各种有毒食品和环境污染却又在使其缩短;大量科技产品在服务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会带来同样大量的辐射、污染;电脑使人们的生活办公更加方便,却也悄悄地带走了以及许多人健康的脊椎、灵活的大脑,还有一手好字;人们在阅读电子书籍的同时也失去了阅读纸质书的乐趣;网络和电话使人们的联系更加方便,却也与近在身边的人更加疏远……然而最痛苦的还莫过于了解其危害的同时还无法离开它。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想要逃离喧闹的城市去隐居田园,然而在现代生活的诱惑下始终无法迈出脚步,最多只能先尽量减少对这些东西的依赖和使用时间,做个乐活一族。曾承载着许多人梦想,作为一个时代象征的汽车城底特律在前些天破产了,谁也无法保证网络信息时代的发源地硅谷就不会在一些年后遇到同样的事情。在底特律某处有一句用拉丁文写着的格言“我们期待美好,它将从毁灭中重生”,现在看来,不禁让人唏嘘。为了发展经济,人们需要稳定,需要信心,可是在强撑着一个个巨大招牌的同时,也应该看看阴影里正在发生的事和人心的变化。
在今年上映的《钢铁侠》系列的最后一集里,一向自诩代表人类科技最高水平的托尼在超出人类想象的外星科技面前患上了焦虑症,危机感使他一味地希望通过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并建造更加高级的钢铁盔甲来改变局面。剧中他失去了实验室,最后一套盔甲也没了能源,独自一人被抛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寄居在一个小男孩的家里。离开了盔甲的他,
自工业革命以来,工厂的生产效率增长了数百倍,但这种成就却是通过把人们栓在机器上实现的。工匠们不再需要专业技能,而是变成了工厂中的一枚齿轮。
一次认识到“人”本身的重要性,一切科技都只是工具而已,一味地依靠技术和装置,只会让人迷失自己。所以片子结尾,他毁掉了所有的钢铁盔甲,摘除了曾过度依赖的能源装置,变回了一个普通人。最后,他说了一句:“我是钢铁侠”。在前几集电影中他曾多次说过“我是钢铁侠”,那个穿着盔甲的人。然而最后他才认识到,我自己拥有无穷的创造力,可以做出任何我想的东西,而那一套套盔甲不过是我创造出来的,我的生命为什么要受到这些东西的束缚?这些由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原本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可是过度的依赖却使它们毁掉了我们的生活,甚至腐蚀了我们的心智。所以最后他说“我是钢铁侠”,那个可以创造一切的人。是我驾驭科技,而不是科技驾驭我。这也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里,对人性的回归。
在这样一个飞速发展的世界里,到处都充斥着浮躁的情绪。人类作为一切科技产品的创造者,却越来越被自己的发明所束缚。时代和科技的进步,就像历史的车轮一样,谁也无法阻挡。但还好人类都还有选择的权力,也许少一点惰性,少一点对科技的依赖,才是回归人性的最好方式。而只有回归了人性,科技才会摆脱毁灭者和破坏者的尴尬境地,变成给人类带来幸福和欢乐的天使。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4
文:冯专。最近读了几本日本畅销书作家的畅销书,主要是东野圭吾和村上春树的。有《恶意》、《白夜行》、《且听风吟》、《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再加上之前阅读过的《嫌疑人X的献身》和《解忧杂货店》,打算暂时不再读日本的小说了。
所谓读后感,就像人们看完电影离场时一边扔掉饮料瓶一边说“这电影不错”、“某某的表演甚是精彩啊”、“这电影我都要睡着了”之类的。谁都可以说话,不在乎说得准不准确,说得对不对,说得是否让大家都满意。本来才疏学浅,没读过多少书,是不便于发表意见的,但这东西就像有什么话到了嘴边,不说憋不住,不说会不舒服。
在书城里畅销书显眼的位置,日本文学区两个长长的书架上分别满满地摆放着东野和村上的书,就像是这二人的专区一样,足以说明他们在销售量上所做的贡献。老实说,日本这两个作家是不能拿来进行比较的。就一般的感官而言,东野的小说是近几年来最流行最畅销的,以侦探推理为主,情节十分引人入胜,环环相扣,出其不意,深受读者喜爱,所以其新作一本接一本。不过我却觉得,东野和村上之间,有着天壤之别。二人不能直接进行比较,我只有打比方来说,东野圭吾就跟中国畅销网络作家天下霸唱、天蚕土豆差不多一样,心中只有畅销、只有感官、只有迎合,却没有思想,没有深刻,没有永恒。并不能要求所有文字都必须要如此才算有意义,毕竟,没有谁阅读是为了接受作者的一番教育引导,也不是谁阅读都是为了去找寻生命的意义,发现世界的本质。所以,存在即合理。只是如果要对这类似的小说进行分类、甄别,推荐给青少年的话,至少应该谨慎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东野代表作的《白夜行》,时间跨度大,人物形象多,能够驾驭自如,展示了作者的高超技能。但其刻画的人性之黑暗,社会之阴晦,让人难以承受,我有几日甚至因此而无法入眠。而里面涉及的大部分情节都是在这些人物从小学至中学阶段所发生的,我想对于青少年是十分不合适的。
说到村上春树,大名鼎鼎,诺奖陪跑多年。但由于我读书甚少,在近期因为《新周刊》杂志专题介绍之后,勾起了我的阅读兴趣。对于深刻的作品,没有人可以说能完全读懂,也没有谁说我的阅读理解是最正确的。而作者在回答别人的提问和疑惑时,也是模棱两可,保持神秘。《且听风吟》如此,《挪威的森林》如此,《海边的卡夫卡》也是如此。
《海边的卡夫卡》情节说起来很简单,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为了追求一种自己并不清楚的想要的生活,离家出走。从东京到四国,在高松一个私人图书馆寄居。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慢慢揭开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找回一段无人知晓的故事。与此同时,小说还有另外两条线索并列展开,一条是寻猫老人中田的故事,一条是发生在二战时期一群孩子在森林里的离奇昏迷又苏醒的事件。随着故事的发展,最后三条线索汇聚在一起,相互印证。仅仅这样总结,也许我们对这本书还是不知所云。村上运用了一种诺贝尔文学奖很青睐的写作手法:魔幻现实主义,让整本书的风格显得神秘又独特。主人公田村卡夫卡受到其父亲的诅咒——迟早要弑杀亲生父亲,与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交合。无论他如何主动地逃离现实,无论他怎样极力的摆脱命运的诅咒,可最终也逃不过宿命。虽然这一切都是在梦中发生,却又真实地发生了。所以,作者所营造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平面的二维世界,也不是我们感知的三维立体世界,而是有另外一个世界与现实世界平行存在。那也许是我们的内心,因为“世界是我们内心的隐喻,内心是世界的隐喻”。那也许是我们的梦境,梦也许源于现实生活,在潜意识里的呈现,也许那不受我们主观意识的控制,只能信马由缰。也许那一个世界存在某一个角落,比如森林的深处,有一个入口,并且有两个三十年前失踪的士兵把守,里面还有田园河流,仿佛世外桃源,极乐世界。虽然部分情节有些牵强,虽然有些内容显得多余,但既然如此受尊崇,我还有什么说的呢。
本书最想要表达的思想也许有很多,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思考。每个人都有一个宿命,都背负着恶意的诅咒,都承受着不公平的痛苦。比如田村卡夫卡所面临的命运安排,比如从小被母亲抛弃的现实。他特立独行,他让自己变得强壮,他十五岁时离家出走早有预谋,他觉得,十五岁生日这天,是时候了,是时候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了,是时候去摆脱命运的诅咒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切的思想和行动,怎样离家出走,在车上遇到谁(樱花:隐喻中是他的姐姐),怎样来到了高松,怎样走进了甲村图书馆,这一切其实本身都是被命运所安排妥当了,他无法挣脱,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命运的掌控之中,一步一步的踏进旋涡,一步一步的逼近真相。后来,他只好认命:就让那诅咒一个一个地实现吧,当这些程序完成之后,自己也许就能成为真正的自己了,成为不受任何人控制的自己了。
他的生命诞生,源于他的母亲;他的命运转折受到诅咒,源于他母亲特殊的命运,源于被母亲抛弃;最终,他从那完全“自由”的世界逃离重返现实世界,也终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到了“那个世界”里的佐伯对他说:你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去过原来的生活。即使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被人爱过,没有被人需要过,找不到生活的意义”。现在她赋予了他一项意义,委托给他一件事情,那就是“希望你记住我,只有你记住我,我被其他所有人忘掉都无所谓。”而关于生活的意义,就是看画,看那一幅受过诅咒的《海边的卡夫卡》。
小说讨论了很多主题: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命运的把握,对亲情的理解,以及对虚幻世界的想象,包括对战争的思考,对残酷的现实社会的控诉。但对生命意义的寻找,恐怕是最重要的主旨。田村卡夫卡在寻找,佐伯在寻找,中田老人在寻找。其中协助中田的卡车司机星野,这个小小的人物在帮助中田的过程中,竟然神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的生命越来越有价值,原来自己也能听懂音乐,从来不看书的他也要去追寻贝多芬的人生,在中田去世之后仍然要坚持完成中田未完成的使命。他感受到来自发现生命价值所带来的幸福感。走在街上,芸芸众生,或抬头仰望,或低头沉思,或满含笑意,或急切匆忙,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无论他活着的动力是什么,至少都有。只是有的意义在有的时候显得微不足道,或者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捍卫这意义。
但小说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神秘世界的大门被关闭,各个角色各归其位,田村卡夫卡君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存在的意义,他要回去向警察说明情况,继续完成初中的义务教育。当第二天“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这一个结尾情节的安排,是负责任的安排,不继续故弄玄虚,不留下伏笔,让人胡乱深思。他告诉我,告诉我们,告诉迷茫的人们,不要逃离。不要以为逃离需要勇气,参与世界,继续生活,才更有勇气。“人最大的勇气,莫过于看透的世界的本质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何尝又不是所谓的“大隐隐于市”呢?这一点和《麦田的守望者》里呈现的人生意义稍有不同,在那个年代欧美作家心目中,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更具有理想主义气质,更符合浪漫的自由思想。
最后,我还感觉,莫言的《蛙》中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呈现的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比村上这本《海边的卡夫卡》要自然,要合理。魔幻与现实,也许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反思现实,追寻意义。我有点纳闷,伟大的文学作品,为什么都是反思伤痛,都是让人悲戚,都是令人神伤?什么时候,出现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字里行间感受轻松与幽默,在快乐的阅读之后能静下来认真思考,这样不是更好吗?但全世界的人们,似乎都已经被数千年来文人哲人带入了一个思考痛苦的凝重氛围。人们早已经习惯地说:“世界本来如此,人生来皆苦。”
是的,这样说的理由很充分,但总要有人来思考,是世界本来如此,还是人心如此?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5
从开始读《哈利波特》到现在,读的时间并不长,体会的也未必有别人丰富,但是我还是有我独到的见解。J.K.罗琳塑造了一个魔法世界、一个大恶魔,又塑造了一个英雄去拯救它,这确实有些简单甚至老套,而它们的细节生动——罗琳又为她的成名作添加了两本相关书籍:《神奇动物在哪里》和《神奇的魁地奇球》(《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并不是她编写的),但是我们发现时间让这些书没有走入每一个读者的视野,所以哈利波特的人气也就只能由电影来提高。
扯远了啊,我们再扯回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简单的描述了魔法世界以及哈利到霍格沃茨的第一个年头,他被分入了格兰芬多并有了几个魔法界(不止在魔法界)最要好的朋友,魁地奇球赛的冠军奖杯和山怪入侵也证明了他的勇气,哈利在这一年第二次从伏地魔的手中逃脱,增加了在魔法界的名气(虽然名气一直增加,但到后来好像他的同学们一点也没有感觉,可能是因为欧洲的文化吧,名人走在街上没人无礼的去要签名)。有人认为哈利之所以成名在于他的运气,诚然,哈利波特在人们心中扎根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他的好运,可我认为,罗琳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要说明他有怎样怎样好的运气,而是她想让我们拥有那种勇气、冒险精神,整个哈利波特系列都是让我们对世界充满好奇的过程,它让我们知道世界上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们应该去探索。
当然若是完全把《哈利波特》当作假的来读,自然也不会对世界抱有好奇。
《哈利波特与密室》比第一本厚了少许,说明罗琳在哈利身上下了更大的心思,情节、细节都会变的更多。这一年,哈利面对的危险似乎更多了,读者们领略魔法世界的魅力也更多了,哈利发现了伏地魔的魂器,并毁灭了它和守护它的蛇怪,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以及读者们)越来越多的了解到魔法世界中隐秘的事物。这本中,配角的描写比较多,而且哈利后来的女友金妮以害羞、逃避的形式出现了,除了洛哈特外,这就是最能展现哈利名气的地方了。我仅知,哈利的黑魔法防御术在这年没有长进。这一年,哈利真正的发现了自己与伏地魔的联系——蛇佬腔,和马尔福决斗时,他使用了这项技能,招来阵阵的怀疑和不满,这也正是罗琳安排的另一个信念,勇敢面对眼前的困难。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为哈利带来了唯一能体谅他的亲人——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当然也带来了他害怕的敌人,摄魂怪。随着哈利面对的危险、困难逐渐增多,哈利的心智也在成长,他变的越来越成熟,凭借他的勇敢和机智,他取得了更高的魔法能力,而且同前几本书一样,他和朋友们越来越多的了解魔法世界和十三年前哈利父母的死,哈利终于在一年之内做了不那么引人注目的事情。罗琳也许意识到了读者们对最终BOSS的不满,所以她就描写的越来越来越来越恐怖,当然,越是这样,越能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带来了质的飞跃,哈利的心理描写增多,他和朋友们都迎来情窦初开,随之而来的是情节增多、书的厚度增大。魔法世界迎来了三强争霸赛和魁地奇世界杯,预示着魔法世界的顶峰已经到来(开放性)。我出场啦(哈哈……),虽然有9个月和冒充老师的食死徒在一起上课,可依然没有动摇哈利的勇敢坚强,后来虽然被暗算参加三强争霸赛,可他仍然挺过去了,而挺过去之后呢?即是伏地魔的复活,哈利又一次凭借着勇气死里逃生。心理描写的增多更加吸引了我,我相信肯定有很多哈迷是由于此而加入阵营的。书是经典,电影则不然,剪掉的剧情太多,片风更加接近恐怖片,前面说道这种恐怖效应可以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可是过分的恐怖就只能体现它的种种不真实。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达到了一个巅峰,即厚度和细节的巅峰,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趋于电影化,冒险、遇难的情节越来越多。哈利的五年级,心理已经不再和小孩子一样了,而他所经历的灾难也越来越多,先是魔法部的乌姆里奇到霍格沃茨教学,再是食死徒的越狱和进攻,最后是哈利教父的死亡,而且这一年哈利见识的比一般的成年巫师都要多,他承受着如此多的事物,最后还可以冷静的听邓布利多教授说教,这不就是比我们强的能力吗?不止是运气使他胜利的啊。这一年,哈利的心理和感情因素成长了很多,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能接近青少年的阅读需求了,而且从中还能体会出它的寓意——忍受、坚韧和对困难的承受是做人的基本。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是一种升华,终于在全世界读者的期待中揭开了所有的谜底。黑魔王伏地魔死在自己的魔咒之下,主人公哈利活了下来,与金妮结婚生子,幸福一生,罗恩和赫敏也共结连理儿女成双,在一场悲壮的战争之后,活下来的人没有理由不幸福。
尽管战争是残酷的,死亡的阴影一直笼罩着书中的每一个人,但作者却让“爱”的主题从始至终的贯穿整个故事,随处都能让人感到一阵温暖与动人。韦斯莱家族亲人间相互扶持包容的爱;罗恩和赫敏战斗中的患难与共的爱;哈利和金妮彼此理解支持的爱;卢平和唐克斯同生共死的爱……而这其中最让人感叹唏嘘的,是亦正亦邪的“混血王子”斯内普对哈利的母亲莉莉一生不变的爱,为了这份爱他忍辱负重,甚至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很难相信这个一直让人觉得冷漠无情的男人,有着这样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深埋在心底。
死亡,其实斯内普早已注定的结局,即使他憎恨邓不利多给他这样的安排,他还是接受了。在他杀死邓不利多的那一刻,他所背负的痛苦无人能懂,而他的生命也已不再属于他自己。又或许在多年以前,在莉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时候,在他决定帮她继续保护和帮助哈利的时候,他就已为这样的死亡做好了准备。
斯内普是一个混血巫师,因为这样的身份,他的童年并不快乐,甚至可以说是悲惨的,也许正是因此而造成了他性格上的扭曲。长大后的斯内普内心世界非常复杂,深沉得一如他黑色的长袍。他总以冰冷的面具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隐藏起来,他学习大脑封闭术,封闭着自己一切思想与情感,不让任何人得以窥视。在他的一生中,他几乎没有朋友,又或许他并不需要朋友。然而,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无情,没有人能理解邓不利多对斯内普何以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任,当结局铺展开来,人们才懂得,因为邓不利多看到了斯内普灵魂深处
珍藏的那份爱。
骄傲而又自卑的斯内普啊!他将詹姆视为一生的劲敌,因为莉莉的关系,他渴望打败他。他一次又一次的成为詹姆的手下败将,却未曾屈服过。他用恨武装起自己那一份骄傲,维持着一个男人在对手面前的尊严,在那个时刻,他不能接受别人同情与怜悯,尤其当那个人是莉莉。面对着莉莉的美好,斯内普却有着深深的自卑感,他不敢像詹姆那样热烈的追求莉莉,即使当时他和莉莉是最好的朋友,即使莉莉和他一样厌恶着傲慢自大的詹姆。徘徊在极度的爱与恨之间,这样矛盾的情感纠缠了他一生,同时也成为了他生命中骄傲与自卑的一部分。
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2007年,哈利波特七终于问世了,追逐了太久,结局临近的时候我反而不敢轻易触摸,于是直到现在才看完最后一本。哈密们的十年苦等终于得到了一个欣慰的结局,伏地魔被命中注定打败他的男孩所打败,哈利和金妮在一起,罗恩和赫敏终成眷属,尽管我们热爱的喜欢的崇拜的一些人死去了。但是,长大的我们也已经明白,不是所有正义战胜邪恶的战争都是毫无损伤的,成功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十年,我们成熟了,故事里的哈利成熟了,成熟的我们更加珍惜这个让人流泪打动人心的结局!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6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本书和作者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堪称姐妹篇,同样以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对白叙述没有富裕嫁妆的少女恋爱结婚的故事。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7
记得写读后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在学校时总是很排斥老师布置的各种读后感,自认为既然已经看完,那么看完就好了,何必再去纠结总要去思考点什么,而现在看来这样一个重新梳理的过程是弥足珍贵的,再美的事物,不用心的去看,去感觉,去思索,也总归少了其背后隐藏得更深的意义,失之交臂,甚为可惜。
《摆渡人》是近几年唯一一本让我一气呵成看完的小说,情节谈不上多么的跌宕起伏,但书中15岁女主角迪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而当我真的把它看完之时,我又开始茫茫然,这难道仅仅是一本单纯的爱情故事么?
15岁的迪伦,情窦未开,她平凡,甚至是不起眼的,唯一的特别也许就在她的父母离异,与母亲生活,自五岁后便没有了对父亲的记忆,母亲挑剔,敏感,迪伦的朋友也更是少得可怜,她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
生命的转折点,发生在她奔赴父亲所在之地的列车发生了事故,当然那时的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直到遇到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她才确认了这个事实,迪伦知道这一真相的反应让崔斯坦非常诧异,这个15岁的女孩竟然是异常平静的。
崔斯坦带着迪伦穿过荒原,沿路遇到了强大的形色各异的魔鬼,试图将迪伦卷走,拉她下水,何况崔斯坦说越是纯净的灵魂便越是让魔鬼们垂涎三尺。这些魔鬼是否也象征我们内在的心魔呢?在通往彼岸的路上,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考验与障碍,引诱着你,稍有动摇,你便会迷失方向,甚至如在荒原行走的众多存在,永远的遗失了自己的灵魂。
这时候就也更突显了摆渡人的重要性,引领你,帮助你,崔斯坦一路护佑着迪伦,在困难艰险中,彼此相依,两个人也渐渐的产生了情愫,在崔斯坦无尽的生命里,他孤独了太久,而迪伦的纯净无瑕,单纯勇敢,那份全然的信任,甚至想要去保护他等等,都让崔斯坦有了一份人性的感觉,这也让他受到了魔鬼的伤害,有想要保护的人之时,便也有了弱点,可当这爱足够的强大,无论遭遇什么,都知道,对方在等着自己,这样的信念,支撑着他们不断地穿越。
当他们终于抵达彼端的大门处,崔斯坦却不能一同前往,因为崔斯坦的命运,他的使命便是永远在荒原上接引一个个灵魂,保护他们前往彼端,这是崔斯坦的命运,这是无法改变的,但迪伦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分离,崔斯坦为了不让迪伦再受到伤害便骗了迪伦,让迪伦先跨过大门,然而自那一刻,崔斯坦便不见了。
迪伦为了能够与崔斯坦在一起,决定返回荒原,这是一场大冒险,没有摆渡人的保护,她很有可能在荒原里被魔鬼带走,然而此刻,她义无反顾,如果在这安逸的彼端,没有了自己挚爱的崔斯坦,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此刻的迪伦,迎来了她真正的成熟,她不再是那个畏畏缩缩的小女孩,她成为了愿意为爱冲破所有障碍,勇于承担,勇于面对,即使没有任何的保护,都坚信她可以的勇敢的人,为爱,义无反顾!若我们对待爱亦能如此,不是只有在热恋之时,当幻觉消散,当你触碰到真实,凡俗的生活,枯燥的年日,对方大大小小的缺点,你无法忍受的嗜好,甚至是你无法宽恕的错误等等,在这些时分,你还能像当初一样,为爱,义无反顾么? 爱,不是要试试看,爱,是百分百的承诺,百分半的信任,百分百的义无反顾。若你始终在一段段关系中被伤害,那么也问问自己,我真的对爱百分百了么?还是,我还沉迷于情爱的游戏,享受在自己导演的一幕幕撕心裂肺的剧集里?
如《摆渡人》的封面置顶的一句话“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也正如崔斯坦所说,我所有的样貌都是按照你想要我是的样子存在,甚至是那难以穿越的荒原,所有的设计,气候也都取决于你的状态。
当我们真的接受了我们的摆渡人不管是谁,其实都是我们心境的投射,都是因为我们的需要而存在,你还会不停的去抱怨对方不够好,不够爱你,不够懂你么?既然他就是自己,那么那个所谓的灵魂伴侣,真的就那么难以寻找,难以相处么?你需要的只是一份承诺,一份对爱百分百的承诺,你灵魂的摆渡人,一直在等着你的出现,唯有当幻觉死去,当那份你认为对方是对方,你是你,这份分离的幻觉死去,你便会遇到你的摆渡人。
最终,崔斯坦和迪伦穿越了荒原,回到了迪伦死前的世界,这对崔斯坦来说是一种奇迹,在漫长无尽的时日里,他以为他永远只能活在这命定的角色里,然而迪伦带领他,打破了囚禁,改写了命运,也在这一刻,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他们终于可以相守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永不分离。
此端或彼端之间的荒原,其实是一份促使迪伦与崔斯坦共同觉醒的旅程,这份看似的死去,又是一种重生,当迪伦再次醒来,她的身边有了崔斯坦,她灵魂的摆渡人,这也是一段赢回自己的旅程,不管改写自己命运的路途中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容易被魔鬼带走,她和崔斯坦都胜利了,这看起来很难,做起来更难,但其实又是那么的容易。
秘诀就是:“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那么究竟谁是你的摆渡人?与其还在选择的荒原里徘徊,不如先给出百分百的承诺吧!
书的最后,迪伦对崔斯坦说:“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回应道:“我在这里。”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8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纯美长篇小说《草房子》,它里面的内容深深的打动了我,我的心里有种什么感受,是用词语形容不出来的。我觉得这是一种收获,一种震撼,一种温暖,是那种美的震撼,那种美的收获,那种美的温暖。那是一种来自心灵的美,一种流泻的美,一种纯净又说不出的美。我真佩服曹文轩叔叔,他的写作太好了,用优美的文笔,为我们描绘出了美丽的油麻地以及比油麻地更美丽的人们。
合上那本砖头大的书,书里的内容仍让我回味无穷。我可以想象出,这是多么美的江南地方,有着金色的草房子,清澈见底的小河,一群可爱善良的人们,谱写着油麻地的绚烂光彩。这本书写的是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之间发生的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里面每一章都讲述一个善良的人物,也讲述着一个催人泪下的感人的故事。我每读完一个故事,心里就被深深的震撼着,会感受到一种震撼人心而强大的力量。这每一个故事,都让我体会到了善良、坚强、勇敢等的品质。
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有很多:有可爱的桑桑、文静的纸月、自尊心强的陆鹤(秃鹤)、倔强的细马、帅气的蒋一轮老师、坚强的杜小康……这些人物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也都有自己的风景。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我都很喜欢,他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留在我脑海深处,最让我感动的,并唤醒我心灵的人物是秦大奶奶。
油麻地小学的地其实是秦大奶奶和她的丈夫秦大几十年辛勤劳作、省吃俭用才买来的。为了这块地,他们甚至忘记了欲望:穿新袄遮风寒的欲望;吃一片西瓜解除暑渴的欲望;将自己放在床上消解疲倦的欲望。几十年含辛茹苦终于换来这片地,可是他们还没有等到丰收的季节,这块地就不再属于他们了。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再加上丈夫秦大的去世,我忽然觉得秦大奶奶十分可怜。秦大奶奶因为大家拆了她的房子而耿耿于怀,为了报复学校经常把鸡、鸭、鹅赶进学校的校园里把学校弄得鸡犬不宁,造成学校一片混乱,要么,会对孩子们大吵大闹,还会拿拐杖做出一副凶悍的样子,惹了不少的麻烦。在平时,她对别人的态度也不是很好,为此,有很多人都叫秦大奶奶为“可恶的老太婆”、渐渐的,秦大奶奶似乎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应该为了一块地而和别人闹不过去,所以,她主动帮助学校保护艾地,并不求回报,她还奋不顾身的救过落水的孩子乔乔,大家也都不再叫她“可恶的老太婆”了,而也慢慢的接受她、感激她。
但是,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捞一只南瓜,而掉到了水中被淹死了。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了。我沾着眼泪,继续看下去。之后,油麻地的人把秦大奶奶安葬在了有艾的好地。秦大奶奶走了,没有后悔,奶奶就这么走了。她用她独特的方式,诠释了爱的含义,爱,是一份美好回忆,是一份自私,更是一份不舍…… 这时,我的眼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读完秦大奶奶这个故事,我深深的被感动着,为什么秦大奶奶之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而且去救落水孩子,捞一只南瓜被淹死?我觉得应该是秦大奶奶是被油麻地人们善良的心而感动了吧?也正因为秦大奶奶有一颗善良的心,所以人们才会慢慢接受她。
也许善良是一种力量,这是读完秦大奶奶故事之后我对善良的理解。善良是春天的花朵,夏天的清风,秋天的果实,冬日的暖阳,都时刻温暖着我们。它也许是一缕阳光,照射出灿烂的光芒;它也许是春风,给我们带来凉意。善良的美,是多么迷人!也许善良的内心可以打动人;善良可以容纳等待;善良是平静的生活,它如茶淡雅温馨,它是心情的绽放,是给自己的心采摘一片美丽的彩云;善良是阳光,让人幸福、让人温暖,善良是爱,给我们一片美好。
在书中,我最感动的不仅是秦大奶奶,还有其中的人物杜小康,更多的是钦佩,因为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的首富,他不仅过着富裕、舒适的生活,而且成绩优异。因此,大家都很羡慕他。唉,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啊!在一天早上,当他爸爸乘船遇到意外,从此他家破产了。他爸爸也因而病倒了,杜小康成了家中唯一的顶梁柱,现在他家山穷水尽了,也不能读书了,所以他只好无奈地退学了,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了。 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说到杜小康的坚强,我特别佩服。他经过家里的困难的事情后,没有退缩,反而变得有点早熟、坚强。这是我身上没有的品质,我需要向他学习。拿我来说吧,我很脆弱,一点也不勇敢,遇到困难就知道退缩,不学会坚强,从他身上,我知道了我们应该要坚强面对生活中的风雨。
就如我经历的一次,那一次,我满怀希望地去竞选中队长,最后,我却落选了。这一小小的失败在我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也让我有一段时间提不起精神。可换个角度想想,我并不是十全十美啊,同学们不选我,定是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我必须再接再厉,争取做得更好才是啊!
是的,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强大的力量,快乐、善良、勇敢、坚强……这是读完《草房子》我最深的体会。我认为,一个人若是拥有自己最强大的力量,那他就是幸福的。强大的力量,我在《草房子》里,学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