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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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笔记

请欣赏《重返狼群》读书笔记(精选14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2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3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4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5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6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7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习,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坚持要锲而不舍、要顽强不息。变,才是命运;忍,才是历练;做,才是拥有;坚持,才有机会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马行千里食草,活鱼逆流而上,死鱼顺波逐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团结与你

格林单凭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吗?难于上青天。李微漪与它合作,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很团结,合作挺了过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给予了两人一根鱼竿和一条鱼。他们两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结果,拿鱼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鱼后,没过几天,就饿死了。而拿鱼竿的人,向大海走,当他看见大海准备钓鱼时,却饿死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合作去海边的话,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可见,团结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是啊!人心齐,泰山移,团结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爱护环境

南山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关于环境的话题。尽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们却因环境问题而相继死去。狼皮、狼牙、树木,书中人们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而疯狂的破坏环境。他们的行为,令人费解、令人发指、令人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数次自然灾害后,人们也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许多地方都得到了绿化。也许多少年后,将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环境,成功“重返狼群”。

写到这儿,我仍然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时,也教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8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9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习,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坚持要锲而不舍、要顽强不息。变,才是命运;忍,才是历练;做,才是拥有;坚持,才有机会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马行千里食草,活鱼逆流而上,死鱼顺波逐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团结与你

格林单凭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吗?难于上青天。李微漪与它合作,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很团结,合作挺了过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给予了两人一根鱼竿和一条鱼。他们两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结果,拿鱼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鱼后,没过几天,就饿死了。而拿鱼竿的人,向大海走,当他看见大海准备钓鱼时,却饿死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合作去海边的话,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可见,团结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是啊!人心齐,泰山移,团结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爱护环境

南山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关于环境的话题。尽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们却因环境问题而相继死去。狼皮、狼牙、树木,书中人们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而疯狂的破坏环境。他们的行为,令人费解、令人发指、令人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数次自然灾害后,人们也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许多地方都得到了绿化。也许多少年后,将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环境,成功“重返狼群”。

写到这儿,我仍然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时,也教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0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

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1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

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

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2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二年级作文。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3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4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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