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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 篇1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世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愧,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名著读书笔记 篇2
走过了童年,本以为已经远离了童话世界,直到有一夜,看到了《海的女儿》,眼眶里禁不住又湿润起来了,才发现自己还是沉醉其间,未寻的出路;走过了高高低低的路,遇到了林林总总的人,经历了许多世事,以为心中的童话已经随稚气一同洗脱,不经意间又误入了自己构造的美丽虚幻中。
握着格林和安徒生的不眠故事,才明白童话不止是孩子的特权。古刹青灯,清贫孤独,杨柳岸,晓风残月,不是最终的归宿。循着儿时的小路,又回到了那曾经的心灵花园,这片天空下,没有琐碎的灰尘连索自我,没有浅谈的风月撩人心深,只有缓缓道来的真挚与美满。梦想与追求,它教会我们“古井天波“般的平和宽容,“藤葛翩然“的洒脱豪放,“大江东去“式的生声不息,“傲霜斗雪“一样永不低头,当在一次离开家园时你会体会更理解情感与理智,理想与现实,真实与虚幻的意义。
童话的美感不仅是一条荡涤心灵的小溪或是指人前路的孤灯,那是一种“带着错觉性的感受,它代替我们说出了已经感到却又不善于表达出来的美感,只有独具想象力,并甘愿逆足深陷才能留下童话的不朽印记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笔者是这么说,他愿意让我们相信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或是曾经存在(事实上我们也接受了这种假设)因而建筑在这个世界上的美德也有了坚实依托。希腊神话中有工人整日推石上山的西西佛斯,中国有个涉千山跨万水的夸父,我不想区别神话与童话的种种,只想信用这种潇洒的毫无保留的执着,叩问童话中我们在追求的时候曾经如此执着吗?
当我们在生命结束的时候,就变成了水山的泡沫,我们甚至连一座坟墓也不给我们心爱的人,我没有不灭的灵魂,我们从来得不到一个死后的生命,我们象那绿色的水草一样,只要割断就在也绿不起来了,相反的人类有一个灵魂,它永远活着,即使身体化为尘土,它仍是活着的,它面向晴朗的天空,一直开向那些闪耀的星星。
只要当一个人爱你,把你当作比他父母还要重要的人,就想”海的女儿”,她为了他,她离开了她的族人和家庭,她交出了她美丽的声音,她每天受着没有止境的苦痛,然而他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人是没有不灭的灵魂的,而且永远也不会有这样的灵魂,除非她获得了一个凡人的爱情,她的永恒的灵魂,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善良的行为为而制造出一个灵魂,我们飞向炎热的国度里去,哪儿散布着疲惫的空气在伤害人们,我们可以吹起清凉的风,可以不花香在空气中传播,我们可以散布健康和愉快的精神。
往生命的终极眺望,我们的发肤骨血,终会在某个月白风清的夜晚”溟灭”―甚至不会有一颗流星应我们的生命的沉浮而陨失,但我们心中曾固守的一方花园将恒久流传,成为另一段不朽的童话!
名著读书笔记 篇3
甜河的这首《晚宴》,总体上令人感觉有一股黛玉式多愁善感的气息,全诗氤氲着诗人对因一次爱情的失意而感到锥心之痛,进而对人生失去了些许的淡定与自信而彷徨踟蹰、裹足难前。
标题“晚宴”二字匠心独运,一词道破这是“黄昏”时刻的宴会,表面庄严隆重,热闹非凡,可“预感失败”之失意落寞。虽然“我用一次奉献一生”竭尽全力、倾吾所有,心灵中的惆怅、皱褶犹如这把“扇子的细褶”在无休止地加添,何时能寻见希望与曙光?于是诗人诘问苍天:“告诉我,弓箭的足尖在哪着落?”暗示“我”的意中人非他又会是谁呢?“我”便忐忑不安起来,在痛苦中挣扎着,煎熬着……
第二小节诗人进一步坦言自己孑然一身,无所依傍:爱情的失意抑或说失恋使她的灵魂挫伤,哀怨自己虽“衣冠楚楚”活脱脱一个冷美人,却仿佛一只可怜高挑的酒杯,只能对之伤感,借酒消愁愁更愁。梅花虽好,她傲雪、高洁、坚贞,可她还不是要缭绕于人,东旋旋西转转,等候那意中人用“迷人的舌头”来接纳自己而共度人生嘛!这也许是梅花作为花所共有的宿命与归宿吧?难怪诗人把自己比作“这纤细的梅花”隐忍着“饱含远景之泪”之酸痛呢!
故此,诗人慨叹了对人生的无奈。她说,人“活着”就如同一把“扇子的醉态”:别人在你耳边高谈阔论、美言恭维、甜言蜜语几句,为什么就能使你觉得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使你飘飘然神魂颠倒,不知所措,甚至高兴得“发颤”而乱了阵脚?为什么要任凭微醺的自己虚度光阴、渐渐磨蚀自己的清醒与意志?
最后一节是诗人在感情受创之后的呻吟与呐喊。别看那一群群一对对男男女女,来来往往,眼花缭乱,其中能有几对是找到了真爱并持守了真爱?因为,外表的假象,凑合的爱情,闪婚试婚的追捧、泛滥,只能是“美会衰竭”的可悲结局,岂会是真让人感受到幸福的光芒?那只能是在“耳中嗡鸣”的一种幸福幻觉罢了,这样的“爱情”只能给人带来飘飘然的“轻微失重”,使人坠入不知不觉的伤痛之中,难以自拔。然而,末尾“我们都在渴望着受伤。”是诗人在揭示人性的晦暗之处:即使像自己对待爱情有些理智和醒悟那样,人们也不愿再去纠结于情感与理智的漩涡之中,明知这场爱很可能会给双方带来“受伤”的后果,却仍然‘毫无来由地’身不由己、情不自禁地去“渴望”占有对方的肉体与感情。这是人性中善与恶、美与丑、光与暗的较量,看谁能自重,看谁能得胜。遗憾的是,诗人也许太年轻,涉世较浅,没能给出果敢而正确的抉择来。
总之,本诗描摹情感丰富,用词细腻温婉含蓄,物象意象选取得当贴切,乍看有些晦涩难懂,细细咀嚼有味,总体格调略显忧郁哀伤,但瑕不掩瑜。
名著读书笔记 篇4
A·J是在什么时候爱上艾米的?玛雅生了水痘,A·J守在女儿身旁,不得不从手边的一堆书里选一本,《迟暮花开》这本被搁置了四年的样书里掉出了阿米莉亚·洛曼的名片,A·J想起了那个奈特利出版社推销书目的姑娘,在第一次见面时给他极力推荐过这本书。
阿米莉亚一年来艾丽丝岛三次,主要是推荐出版社的季度书目,四年来见面的次数不过十多次,就是普通的甲方和乙方。但因为《迟暮花开》,A·J改变了自己对阅读书籍的认知,他忍不住给阿米莉亚打了个电话,邀请她再次来岛上推销书目的的时候吃一次午饭。
在《白鲸》主题餐厅,两个对阅读有着共同喜好的成年人越聊越开心。当A·J知道阿米利亚的朋友们都昵称她艾米,又知道她已经有个海军男朋友的时候,作者没有描述A·J心酸的那一瞬间,但却转而开始描写A·J开始忙碌,他把奈特利出版社所有书单上的书都读了一遍,每读完一本都给艾米发邮件写写自己的看法,就像所有陷入爱情里的男人做的一样,一点都不浪漫。
古龙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瞬,友谊才会越久越醇!
连好友兰比亚斯和女儿玛雅都看得出来A·J喜欢上了艾米,他开始大量订奈特利出版社的书,只为了能找到借口和艾米聊天。陷入爱情里的男人都是傻瓜,听到艾米的男友打来的电话,告知艾米扭伤了脚,不能来岛上推销冬季书目的时候,A·J想了个蹩脚的借口,大冬天的带着玛雅去朴茨茅斯看植物编制的大象,可惜冬天公园不开放,被拉来当驾驶员的兰比亚斯自觉带玛雅去逛博物馆,给A·J一个单独和艾米相处的机会!
“生活中每一桩糟糕事,几乎都是时机不当的结果,每件好事,都是时机恰到好处的结果。”兰比亚斯对A·J说,仔细想想,这句话有很深的哲理,东西方的哲学家们都喜爱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当你爱上一个人,或许是一见钟情,仿佛前世积攒的姻缘让你们今生注定要遇见,或许是相处多时,却在某一个瞬间,因为某件不起眼的小事心动,从此让你魂牵梦绕。
书友群里有个朋友说,读完《岛上书店》无感,也有朋友说,很喜欢,因为阅历的不同,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同,也许爱情也是一样,有的人喜欢惊天动地,有的人却喜欢平淡安静!有的书高潮迭起,惊险刺激,有的书却只是娓娓道来,像一弯小溪。
春夏秋冬、梅兰竹菊,或热烈,或奔放,或雅淡,或素净,各有喜好,在千万人中遇见你,或只瞬间交集,或能一路同行,或只来得及擦肩而过,就要等来世相遇!
我们的故事,或许是个短篇小说,又或许是个中篇或长篇,也有可能只是短短一句,甚至只有一个省略号,但对每个人的内心,足以铭记一生!
名著读书笔记 篇5
朋友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说:“《青铜葵花》”。他说:“这是一个忧郁的故事苦难的故事。”我一时语塞。我不觉得这是关于苦难的,读起来时多么地优美,多么地富有诗意,多么地让人感觉温馨啊。然而,细一品味,每一个片段都关乎苦难,每一个片段都让含着泪微笑……
当青铜为了让葵花读书,设下小小的骗局,毅然放弃了自己对书本的渴望时;当青铜为了满足葵花拍一张照片的愿望,最后卖掉了最后的一双穿在自己脚上的芦花鞋,光着脚丫在雪地上飞奔时;当青铜在芦苇丛中努力地捕捉萤火虫,然后把它们放在南瓜花里给做作业的葵花照明的时候,他可清楚这就是苦难?
当葵花戴上了青铜为她精心制作的冰项链,看到奇幻的五彩的光芒闪烁时;当葵花微笑着喝下哥哥用一个下午捕得的野鸭,品尝着难得的美味时;当葵花从江南捡银杏回来,看到岸上她那熟悉的纸灯笼时,她可知道这就是苦难?
那美丽的萤火虫灯,那闪亮的冰项链,那夜复一夜亮起的纸灯笼,是爱,使这所有的苦难变得诗意,使这原本苦涩的泪水化为了甜甜的微笑,让所有的读者在叹息命运的不公时,忍不住把心也变得柔软,变得澄澈透明。
奶奶,走了。那个慈祥的,永远干干净净的奶奶,临走之前,用她用即将枯竭的生命为两个孩子采摘着世界上最美丽的棉花,她要让这两个孩子的冬天不再寒冷。这个在苦难中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却从不曾向苦难低下头,卖掉了耳环,卖掉了戒指,只为了这两个孩子,这个家……
牛儿,也走了。那只陪伴着这一家度过一个又一个苦难的牛儿,那只曾陪着青铜葵花一起长大,驮着葵花无数次地走在上学路上的牛儿,那只默默聆听青铜的寂寞与无声地诉说的牛儿,也走了……
葵花,也走了。在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中,在大麦地渐渐长大,与大麦地融为一体的葵花,也走了。在大人们设计好了的好意中,在大人们规划好了的未来中,葵花的快乐葵花的幸福,被夺走了。
青铜,再一次回归了寂寞与孤独。没有了牛儿的陪伴,没有的奶奶的抚慰,没有了葵花的相伴。他在那高高的草垛之上,望不到遥远的城市,心中的思念沉沉地积淀,那一声爆发而出的“葵花——”让所有的人哽咽泪下……
于是,诗意的苦难在将泪水中延续,然而泪水这次却无法再化为微笑……
名著读书笔记 篇6
我从未觉得简·爱是作者介绍的丑女孩。无论作者用怎样生动的语言去描绘简·爱的其貌不扬,在我心中的简·爱,依然是那么完美。像偶像剧里完美的女主角,也想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善良、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慕名利。真的,简·爱的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对男女平等的执着追求,为了爱抛弃了富贵的内在美,打动了读者,将她的其貌不扬几乎完全掩盖,让读者认识到了一种真正的美丽。
而且《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但是,简·爱的那种倔强并没有一直延续到最后。也许是源于那个唯一一个在那个必究马季更可怕、更恐怖、更黑暗的学校里对她友好的海伦,那个生有一头令简·爱羡慕的卷发的女孩,源于她的去世,让她知道:她要离开,离开这种黑暗的地方;她要变强。因此她开始逆来顺受,可她渴望自由的心依旧如前。
最值得读者记忆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并且小说通过描写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暗暗地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以此表现出简·爱的与众不同以及她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形象。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新颖,情节波澜起伏,衬托出当时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读者喜爱,而且使简·爱的形象深入人心。
名著读书笔记 篇7
《凡尔纳科幻名著》内容简介: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科学时代的预言家”。他是世界上作品被翻译最多的十大名家之一,其作品被译成50多种文字,在全球各地广泛流传。《凡尔纳科幻名著(名家推荐版)(超值典藏)》收录了凡尔纳的两篇代表作《海底两万里》和《八十天环游地球》。读者将从中感受到作者非凡的想象力,丰富广博的知识面与生动传神的写作笔法,人们称赞他“既是科学家中的文学家,又是文学家中的科学家”,愿这位一代大师能为读者开启想象之门。
这是我拜读的第一部凡尔纳的科幻著作,最初读的时候只是忘情于激烈的战斗,曼妙的海底,并没有在船长个人身上下功夫,换句话说,那时我只理解了情节却忽视了背景和内涵。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重读次数最多的著作,甚至高过我大力推崇的《小王子》,随着阅历的加深和对于哲学思想的粗浅的理解,我开始研究尼莫船长的意志……
凡尔纳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一生创作颇丰。他的作品,不仅以流畅清新的文笔,波澜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广大的读者。更可贵的是,他那非凡的想象力,浪漫而又符合科学的幻想,使读者如痴如醉,跨过时代的门槛,提前迈进了未来世界。最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很多科学的设想或者说假想如今都变成了现实,因此被人们称赞为“科学时代的预言家”。《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著名的科幻小说三部曲之一,讲述了法国生物学者阿尤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历险的故事。1866年,有人发现海上出现一种怪物“独角鲸”,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和捕鲸手尼·德兰对其一路追踪,结果在搏斗中反被“独角鲸”俘虏,原来“独角鲸”竟然是一艘潜水艇!在长达10个月,两万里的旅程中,他们都看见了哪些奇观?经历了哪些险境?他们又是如何逃出潜艇的呢?种种惊险奇遇、处处神奇海景会将你带入一片美妙世界,令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从一个打赌开始的,这个打赌所付出的代价以及产生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1872年,英国绅士福克与别人打赌欲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为了赢取两万法郎,他在没有先进交通工具的境况下,利用当时的火车、马车、游艇、商船、雪橇甚至大象,一路上马不停蹄分秒必争,经过了巴黎、土耳其、印度、中国、美国、英国等地。历尽千辛万苦之后,福克能否如期抵达目的地呢?这次环游之旅又将带给他什么呢?凡尔纳逝世时,人们对他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他既是科学家中的文学家。又是文学家中的科学家。”凡尔纳,正是把科学与文学巧妙地结合起来的大师。
名著读书笔记 篇8
牛魔王在《西游记》中出现二次。牛魔王初登场于《西游记》第三回《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孙悟空得到金箍棒以后,满山群怪,七十二洞妖王,都来参贺。又会了个七弟兄,乃牛魔王、蛟魔王、鹏魔王、狮驼王、猕猴王、禺狨王,连自家美猴王七个。牛魔王是老大,自称平天大圣。牛魔王再次登场已经是五百年以后,此时的牛魔王已经娶了铁扇公主为妻,二人有一子红孩儿,又纳了玉面公主为妾。另外,他被提到二次,一次是红孩儿镇守火云洞,为了吃唐僧肉与孙悟空大战,孙悟空因唐僧与八戒被擒入洞中,于是变作牛魔王的样子入洞哄骗红孩儿。第二次在女儿国,为了取落胎泉水,孙悟空又与牛魔王的弟弟如意真仙发生冲突。
可见牛魔王在《西游记》中是个比较重要人物。在全书妖魔中,老牛是一位为数不多可以以自身武力不靠法宝与孙悟空匹敌的角色,他有坐骑辟水金睛兽,也会七十二变,与孙悟空交手,不分上下。牛魔王交友广泛,名气颇大,在妖怪中可算一位名副其实的绝世枭雄。
他的日子本来过得逍遥自在,大老婆罗刹女即铁扇公主凭一把芭蕉扇,掌管八百里火焰山,受当地百姓供养;儿子红孩儿学成了三昧真火,在火云洞做买卖;小老婆玉面公主是倒贴的富二代,靠着万岁狐王的百万家产,吃穿不愁;弟弟如意真仙在女儿国落胎泉搞垄断经营,收入颇丰。
牛魔王的神仙日子被孙悟空等人的到来打破了,先是儿子因要吃唐僧肉,被观音收去做了善财童子,接着弟弟如意真仙在落胎泉被打败,失了经济来源,再是小老婆玉面公主被猪八戒一耙打死。这真是倒了霉运了。夫妻俩从来没有想过要吃唐僧肉,只是因为不愿意借芭蕉扇,生活被搅得一塌糊涂!
为了降服牛魔王,天廷动用了托塔李天王并哪吒三太子,领鱼肚药叉、巨灵神将,如来动用了金刚罗汉,道教方面又派来了六丁六甲护法神将,就连当地的土地爷,带领着一队阴兵,亲自带兵打仗,还有那孙悟空与猪八戒时不时上门骂阵、挑战。这架势就如五百年前擒拿孙悟空!铁扇公主慌了阵脚,劝夫君献出芭蕉扇,让他们西行去吧。偏偏牛魔王咽不下这口气。
咽不下这口气,你也得咽下,佛祖一生气,后果很严重啊!谁叫你不以取经大局为重,谁叫你挡道?谁叫你不信我佛教?打!直打到你求饶为止!这些人一上来就是暴力,无理可讲。
最后老牛实在是扛不住了,只能跪地求饶道:“莫伤我命!情愿归顺佛家也!”为救夫君,铁扇公主乖乖献上了芭蕉扇。96版的电视剧《西游记》中牛魔王夫妻最后的结局给我印象很深。(上图)他俩被除了法术,身着布衣,成了凡人,可怜巴巴地向唐僧等人谢罪,隐姓修行。书上说后来也得了正果,经藏中万古留名。
牛魔王、铁扇公主和红孩儿一家三口收归我佛门下。老牛经此遭遇,终于懂了:佛祖才是三界真正的老大,笃信佛教才是正道!
名著读书笔记 篇9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
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着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
名著读书笔记 篇10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始终都是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的。
《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不过我想,在童年时的我们或许是最纯真善良的吧!不管怎样,与阿廖沙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我们就与阿廖沙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并且更多想要的东西,但是不觉得我们这样做太过自私吗?
是啊,我们经常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只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而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这种日子过久了,心里自然不觉得不是滋味。而阿廖沙那个年代呢?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有时也会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难道他们身上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吗?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反而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然而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
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童年属于我,同样也属于你。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如果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我们的父母了。而且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和奢求,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而是学会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当我们走进了校园,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并且吸取更多而且更好的知识,我们在不断地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慢慢走向成熟。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名著读书笔记 篇11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名著读书笔记 篇12
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你和端木结婚,明明在《弃儿》里,你和萧军那么开心,仿佛他就是你的全世界。 初次见你,是在许鞍华的《黄金时代》。个人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至少它让我动了想要了解你的念头,了解你是如何叛逆地走在时代的前沿,如何那么狠心地舍弃自己成为母亲的权利,如何昧着爱意委身端木? 至今,我还没看完你,我还没懂你,我还不敢断言你。可是我想就自己目前为止所了解的,谈谈你的儿。
你的第一个孩子是你的未婚夫的,明明你当初并不想嫁给他,却有了他的孩子。我以为你告诉萧军你的孩子送人了是因为你不爱他,可是看了你的《弃儿》我才知道你有多爱你的孩子。 我从未见你这般开心,你和萧军一起时最是像个孩子。你们不顾穷富荡在街头,他为你心疼为你奔波,你为他感动为他快乐。这些在你的呼兰河里,在你的生死场里从未见过。你说:“这是两个雏鸽,两个被折了巢窠的雏鸽。只有这两个鸽子才会互相了解,真的帮助,因为饥寒迫在他们身上是同样的份量。”我知道,你们生死相依,灵魂和身体都在一起。只有在这里,我才觉得你不是孤独、寂寞的。
我多希望你一直都是这样的,简单幸福。可是你不是这样的,我才读着你却一直揪心,一直不肯前进继续了解你。 我一直以为,你就如度娘告诉我的那般,创作上的天才,感情上的蠢材,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可是,我真的不该把你的《弃儿》放在第三个被读的位置,这样我才能更早地了解你:你是真的爱你的孩子的。你在月光洒满墙的夜里,可怜隔着一面墙的你的孩子的哭声,你想要抱起你的孩子,却不容忍自己的自私 ——”成千成万的小孩在哭怎么就听不见呢?成千成万的小孩饿死了,怎么看不见呢?比小孩有用的大人也都饿死了,自己也快饿死了,这都看不见……“最后你只能任由那一面墙永远隔住你和孩子的母子之情。 你狠心说出”请抱去吧“之后,悄悄躲在被子里,任眼泪横流。这一章节的结尾,难过化为嘈杂在你耳里扩散,无处不在,无处不达,深入骨髓。 现在的我只能简单地以为,你把孩子送人是为着孩子好好活下来,也许也是为着你和萧军的以后。你在《弃儿》的结尾说”他们这一双影子,一双刚强的影子,又开始像人林里迈去。“你看,你在他身边始终那么快乐坚定,我不得不以为你把孩子送人的原因之一是为着和萧军更好地生活下去。其实这样也好,对你,对萧军,对孩子都公平。所以才说想了解你是怎样叛逆地走在时代的前沿:为着自己的爱,你可以舍弃自己的另一份骨肉之爱。你当是如此忠诚开明的那个时代的女人。 至少在《弃儿》里,我知道了你的爱,爱得决绝惨烈,爱得不被理解。爱你唯一的希望,也爱你带到这世界的生命。
名著读书笔记 篇13
时下有一句流行语:“知识改变命运。”它使我想起二十年前盛行的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说这句话的人就是英国十七世纪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大学二年级时我接触到《培根论人生》这本小册子,立刻就被它吸引了。
这些少则数百字,多则二三千字的随笔,着实让人爱不释手。你随意翻到一页往下读,皆能被它深刻的哲理和精美的语言吸引住。许多重要的人生命题,举凡真理、善、美、求知、革新、健康、习惯、幸运、厄运、时机、勇气、赞扬、爱情、家庭、友谊、青年与老年、自私、猜疑、嫉妒等,培根皆有精辟的论述。它让你思考自己所走过的路,提醒你要善于甄别真善美与假恶丑,开创丰富的人生。
《培根论人生》共二十六篇,译自培根的《论说随笔文集》(该文集共有文章五十八篇),它重点谈了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修养两大主题。培根的这些文章有以下特点:
首先是思想深邃,长于议论。作者谈论问题往往单刀直入,一语中的。如《论善》一文开篇就是:“我认为善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在该文章第二段紧接着说:“……在性格中具有这种天然倾向的人,就是‘仁者’。这是人类的一切精神和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因为它是属于神的品格。”由于作者对事物有透彻的理解,因而谈论爽劲,切中肯綮。
其次,作者在论述中非常善于旁征博引。无论是欧洲古代的历史典故,名人事迹,还是宗教经典《圣经》,作者都能随心所欲,信手拈来,既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有增添了文章的趣味性,十分耐读。
第三,作者善于推论说理。读培根的文章,我们总是很习惯于顺着作者的思路走,它让你处处感到严密的思维,严谨的结构,精彩的议论,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
第四,精妙的语言。在培根的论文中,语言无不充满哲理,充满形象的比喻,说理层层深入,精辟警策,句式整齐,音韵和谐,琅琅上口,易诵易记,有诗一般的艺术效果。
第五,行文自然流畅。由于是随笔小品,作者下笔时当行则行,当止而止,文风清新自然,如行云流水,决无拖沓冗赘之感。
培根论说随笔的这些特点,充分体现了他渊博的学识和哲人的睿智,也离不开他独特而丰富的经历。
培根是一个哲学家和科学家。他最重要的著作是《新工具论》。因为其成就被马克思誉为“英国唯物主义程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培根以大手笔写小品文,观察深刻,驾轻就熟,常能发人所未发,感人所未感。思想的精深,加上文笔的优美,使他的论说随笔风靡一时,名满天下。有评论家认为他的论说随笔堪称一流,是议论文的典范。应该说这样的评价并不夸张。
名著读书笔记 篇14
一八四五年春天,有一位年轻人,他放弃了繁华的城市生活,在来到人迹罕至的瓦尔登湖畔的丛林中建造木屋,自耕自食,在那里生活、阅读、倾听,种豆、生火、做饭,为自己营造了一个远离城市喧嚣的田园。他想以此来证明,人可以生活的更简朴、更从容,不必为追求物质文明的发达而放弃人为万物之灵的崇高地位。他在湖边完成了他对自身深度的“衡量”,这本书便是对自己闲云野鹤般离群索居的生活的写实描写。这个人就是流传后世的梭罗。
当时,许多人对梭罗的行为不能理解,对他书里的思想更不能去认同。而在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重拾这本尘封已久的书时,心灵却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宁静。在静静的长夜读着它,犹如倾听一首悠远古朴的田园曲,让人深深地感受到了梭罗的恬静而雅致的生活,以及他的书中所包含的的丰富意蕴。
有人说过,《瓦尔登湖》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是简单生活的权威指南,是对大自然的真情描述,是向金钱社会的讨伐檄文,是传世久远的文学名著。的确,有许多共同的东西是每一个读到它的人都能体会到的:它的字里行间洋溢着梭罗对于瓦尔登湖的热爱,对于小屋的热爱,对于山林的热爱,对于林中小动物的热爱,对于大自然万物的热爱,独独这一点,在资本主义文明时期都将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情操!梭罗的生活是如此原始而又真诚!
“不需要多余的款待,休息就是盛宴,一切顺其自然,最崇高的心灵,最能怡然自得。”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这些话似乎在我心底蕴藏了千百年,直到这一天,当我读到《瓦尔登湖》时,才喊出了我的声音,这最真挚的渴望!
在现代文明覆盖整个地球的时代,没有了那一片土地足以让我们远离尘嚣,没有了哪一方净土足以安放我们疲惫的身心,我们不能够像梭罗那样去体味孤寂的山林生活,瓦尔登湖已经永远的消失,虽然如此,我们仍有希望改变纷繁喧嚣的世界,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阻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里建造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这个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的所在。
心底的声音在呼喊:停下来,作为最后的归宿,在那里做一名樵夫舟子、山野农人,然后,就这样,慢慢地老去……
名著读书笔记 篇15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赏。
名著读书笔记 篇16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已经躺在我家的书柜里好久了,我和他却素未谋面。自从我那偶然的一瞥,涌动着好奇心将它翻开,它就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
格列佛,一个再普通但是的名字。如果不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谱写了这样一段奇特的遭遇,我想我是不会明白这个名字的。也正是他笔下的几场大风暴,开始了格列佛离奇的旅行和古怪的遭遇,改写了他的一生。
其实,在我看来,格列佛的一生再怎样稀奇古怪,再怎样惊心动魄,也能够以四字论之:冒险,寻梦。
他的个性决定了他不平凡的命运。他因为寻梦而冒险,也因为冒险的刺激而继续寻梦。
小人国就是他的寻梦第一站。在小人国里,他以巨大的形象为人们所敬畏,却从不伤害别人,甚至让孩子们在他的头发里玩捉迷藏。还记得他刚来的那一天,是几万个不足英寸的小人国子民拖来的。他佩服这些小人们的团结与合作,他尽心尽力的为这个国家,帮他们驱逐敌舰,沟通外交,可最后换来的只是怀疑、猜忌和无情的审判。他绝望的离开利里普特国,到达了伯利夫斯卡。这个国家的国王同情他的遭遇,放他离去,同时送给他钱财及食物,他的心灵最后有了一丝安慰。幸运的是,他在海上碰见了一艘英国船,几经波折,最后回到了家乡。
然而,他的寻梦之旅并没有结束,因为他敢于闯荡,勇于冒险,他又出海去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国家。
在大人国,他以一个小矮人的身份仰视人们;他向人们讲述英国的故事,大谈英国的国土、气候、立法机构等等,可人们往往报以轻蔑的一笑,不了了之。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映射出英国当时的制度有多么不得人心吧。
大人国之旅后,他对以往种种奇异遭遇的后怕终敌但是游历天下的诱惑,再次出海航行。他惊奇的发现,此次所到之处是一块会飞的小岛。岛上的居民总处于不安的情绪之中,并且总把精力放在一些无好处的实验上;在巫师岛上,甚至能够召唤鬼魂来问话。真令人匪夷所思!
最令我羡慕的就是慧马国了。在那里,本性是善良的,没有丑陋、卑贱之分,心灵都是纯洁的,可在我们现代呢?金钱利益高于一切,为了钱能够去偷,去抢;为了自我的利益,诬陷无辜的别人;为了自我的地位,甚至不认亲生父母。这在慧马国,但是闻所未闻的呀!
在那样一个特殊年代,在那样一个时代背景下,这不正好映射了英国的统治吗?帝王昏庸,就像利里普特国王;官员们阿谀奉承,就像那些玩绳上跳舞的大臣们;一些作家歪曲事实真相,就像大人国的小矮侍……
格列佛,在那样一个年代,就注定了他的命运。他敢于挑战,有独特的思维,有极强的自信心去追求自我的梦想。所以,他的一生都在冒险,寻梦,真可谓是轰轰烈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