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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 篇1
在初见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都会不经意给他一个标签。比如他看起来很幽默,或他很善良这种类似的评价。
但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当你认为你了解他,他又会做出在你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
曾经的他是一个老实的经纪人,你看到他就会觉得无趣,仿佛无趣这个词就足以贯穿他的一生。
可他偏偏不是这样。在四十七岁的年龄,他选择放弃所有去追求他的梦想。
你会觉得他很过分,他的人性中有太多丑陋:他抛妻弃子,在他的世界里没有责任,有的是自私;他从不会感激帮助过自己的朋友,甚至还抢了人家的心爱的女人;他出口成脏;他的生活一团糟;他粗鄙不堪。
但同时,他对艺术的追求到了极致。在他看来,什么都是不重要的,他可以什么都没有,只要他有画笔和颜料。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和想法,他可以自由做自己。
我发现你很难对他有一个定性。他多变,又同时拥有最丑陋的'性格和充满神性光辉的理想与追求。
他的后半生用潦倒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饥饿病痛都伴随着他。但是直到死,他都在寻找自己一生中的伊甸园。
最后,他是找到了吧。所以,他满意的死了,而后又轻蔑的摧毁了它。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 篇2
毛姆所写的,以印象派画家高更为主角的小说。
好多年没有读毛姆的小说,但是在上大学期间倒是挺熟悉他,读过他的传记和他的《人性枷锁》、《刀锋》,觉得自己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到《刀锋》一书的影响。
这本《月亮和六便士》我愿意认为它是部不朽之作,因为它是描写高更的权威之作,只要人类仍珍惜包括印象派画作在内的艺术,这本书便不会缺少读者。
不同人的角度看这本书,会对主角高更有不同的感情。这本书会把一个同样渴望“白日飞升”的文艺青年感动得热泪盈眶,也会让一个同情被他所遗弃的家庭的读者对高更恨得咬牙切齿。
所以我不得不佩服毛姆的写作,他肯定也意识到高更行述的争议性,叙述者基本上采取的是客观态度,不容易看出毛姆的感情所向。但是在《刀锋》中,毛姆对于拉里的欣赏之情就不再遮遮掩掩的了,当然,里面的拉里无妻无子,他放下一切去追求理想,你无法说他在家庭及其他问题上的不负责任。
摘录一些,这本是傅惟慈先生译的,译得很精彩。
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赋有独特的性格,尽管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可以原谅。
杰伊太太知道得很清楚,逾越礼规的言词是机智的灵魂,因此时不时地用不高于耳语的音调说一些足能使雪白的台布泛上红晕的话语。理查·特维宁则滔滔不绝地发表荒唐离奇的谬论。
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同情心应该象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自出;惯爱表同情的人让它纵情奔放,反而使那些受难者非常困窘。有的人胸膛上已经沾了那么多泪水,我不忍再把我的洒上了。
我把良心看作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兵,社会为要存在下去制订出的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我们每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的意见,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指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大门里来;于是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卫护着它主人的利益,一个人只要有半分离开大溜儿的想法,就马上受到它严厉苛责。它逼迫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是把个人拘系于整体的一条牢固的链条。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它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把他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到了这一地步,对那些不肯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觉得怎样责骂也不过分,因为他已经是社会的一名成员,他知道得很清楚,绝对没有力量造自己的反了。
这个女人显出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仿佛整个大英帝国都揣在她口袋里似的;一些高级官员的太太深知自己属于优越的阶层,总是带着这种神气的。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一般说来,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子也不太看得起。女人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会被他们奉承得心花怒放,但是心里却免不了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些人是一种可怜的生物。男人们即使在恋爱的短暂期间,也不停地干一些别的事分散自己的心思:赖以维持生计的事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沉湎于体育活动;他们还可能对艺术感到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把自己的不同活动分别安排在不同的间隔里,在进行一种活动时,可以暂时把另一种完全排除。他们有本领专心致志进行当时正在从事的活动;如果一种活动受到另一种侵犯,他们会非常恼火。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每逢一个人干出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他的相识们总是替他想出种种最令人无法置信的动机。
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 篇3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很久前就听过,看了一下,觉得吸引力不大,也就放弃了。和一个好友聊过,她也说一开始看不了,后来铺开了,各种爽。亚马逊的畅销书真的好便宜,1块钱,二话不说就买了。
一本关于梦想(月亮)和现实(六便士)的小说: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有了稳定的工作,一个漂亮的妻子,两个女儿,某一天,突然留下一份简短的书信,然后弃家出走,跑到巴黎,不再回来。没有工作没有积蓄,过着落魄贫穷的生活,身体和精神饱受煎熬,却丝毫不在乎。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接下来的人生,如同溺水,只有紧紧的抓住画画这救命草,其他的一切都无从重要。之前没有一点画画的天赋,逃离前也就是在夜校偷偷上了一年,被周围人认为是闹着玩的。最后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据说小说的原型人物是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不知道 如果是几年前的我,看到会不会是另外一番想法,一腔热血,高歌梦想,为了梦想故,一切皆可抛。
现在觉得,人还是要现实起来了,梦想虽好,但是也要兼顾着现实,很多时候,现实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梦想上层的坚固程度。这也注定,我就是平平凡凡大众中的'一位吧。
会觉得,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算是一个自私的人,为了理想也好,抛弃了一切,特别是家人,完全不顾他们的感受,还好没有了父母,不然怎样去报答其中的养育之恩。
沉迷上画画,也丝毫不是投机取巧准备被画商看中出画展成名赚钱,对待自己创作的作品,不展示出来,逝世之前,也命令同居女子在他死后把住房四壁创作的画付之一炬。看来,天才总是内心强大的,儿女私情,道德伦理,才是吾等凡夫俗子要考虑的问题。
虽然对于整个社会,他留下了艺术的财富,但是对于他个体来说,其实和沉迷游戏不顾一切没啥区别。都是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完全脱离了现实,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画画(游戏),丝毫不通人性,比如对待老好人XXX。
有时就像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一样去同情他,不是他选中了梦想,而是梦想选中了他,成为梦想的俘虏,去放弃了其他的一切。
月亮和六便士的取舍程度,每个人内心都有一把秤,适合自己就是最好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 篇4
这是一本不知道该留下什么评论的书!
于我而言,最开始的斯朱兰,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欲望,过着和世俗之人没什么区别的生活。但突然有一天,他不再希望,自己成为六便士的奴隶,他内心的野蛮,一下子释放出来,离开世俗,去追寻月亮!
最后的斯朱兰,在追寻月亮的这条道路上,他也许一直在冷嘲热讽他自己,同时也赤裸裸地伤害着别人。但是没有办法,为了追寻梦想,就是要付出,为艺术献身。他也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为艺术奉献一生,留下了世人瞻仰的'艺术佳作。
我总想着,我该对斯朱兰持积极评价多一些还是消极评价多一些?
作为个人,我是讨厌且看不起他的,一次次地伤害,都是他撇掉责任的一种表现。不管是对把他当成珍宝的朋友,还是一任妻子,一任情人,他总是在享受情欲之后逃脱,打着追求梦想的幌子,去过着自私的生活。
上升到思想层次,我又是钦佩他的,至少在中年,他还能放下一切,去追寻心中的月亮。他可以脱离复杂纷繁的人情世故,可以抛下不值钱的物欲,活出真正的自己。
上帝的磨子转的很慢,但磨的很细。有的人,游必有方,有的人,不忘初心。月亮不比六便士好,自己选择的生活,才能活出想要的模样!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 篇5
不知道为什么会买来这本书,可能是当当搞促销活动,为了凑金额——这种名著一般都不贵。
作为一个理工男,从小就没正经读过几本名著,更别提外国名著啦。所以,现在也算是恶补。
这本书陪着我度过了整个二月,从冰天雪地到大地回春,从室外寒冷的北国到屋里阴冷的南方。
所谓良药苦口,这种书读起来完全没有畅销小说那么有趣,那么容易进入情节。可以说,前五分之一的篇幅都让我很难沉浸其中,繁复,琐碎,如同流水账一般在交代叙述者和主人公之间的关系,以及一次又一次的相遇。
直到故事的大幕逐渐拉开,一个别有洞天的'舞台终于呈现了出来。终于明白作者想说的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小说的名字叫做“月亮和六便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