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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他作文800字 篇1
雨,丝丝地下着。细得看不见,眼前,只有雾蒙蒙的一片,天与地的界限,被雨水冲刷得只有模模糊糊的一片。
走在路上,淋着蒙蒙细雨,我早已忘记打伞。路上只有我一个人,面对着寂寞与无奈,我总会想起我最亲密的朋友——陈任迪。以往,放学时,我身边总会多一个身影。他,就是陈任迪。他,不是富家子弟,从不以傲气待人;他不是暴怒怪人,未曾对人发过脾气。记忆之中,他的眉头总是舒展开着的,向来不会以紧皱待人。他仿佛是个乐天派,笑就是他的法宝。考试、意外、祸端。这一切他都是安然应对,在各种事情中,“一切以和为贵”就是他的口头禅。
他向来是一个老好人,总会极力地帮助我,带领我走出坏事的阴影,走向快乐旳明天!他就是他一个游戏上的战友,一个学习上的伙伴,不求任何利益,只求与我为友,共同进步!他——才是我真正的朋友!友谊,不在于索取,更不在于利益。它就是这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种同甘共苦的行为,才造就了我们这对患难之交。我们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他对我的帮助,数不胜数。
记得在星期五的一次意外后,若不是他的帮助,我也许真的要掉进严厉批评窟窿了!记得那天,细雨蒙蒙。好奇心极强的我,突然间发现,学校的标语横符竟是用铁丝缠着的。在好奇心的鼓动下,我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双手捏着铁丝的两端,使出全身的力气去把它拧开。谁知这铁丝质量那么差,我只是一拧,竟全体松开……横幅竟斜下来了!天哪!要是被老师发现,我可就要挨受批评的“口水子弹雨”及冷嘲热讽的“难缠嘲笑炮”。此时,我早已两眼发直,双手颤抖着,不知如何是好。我紧张地看着四周,见周围没人在意,便想一溜烟逃走。任迪告诉我,自已做错的事,要用行动弥补。他帮助我按着横符,由我将铁丝卷回去。
当我成功修好时,我们兴奋的拥抱——这一切,就是友谊的力量!如风,如雨,随心飘荡。朋友,是你永远的家。真正的朋友,不会斤斤计较,将宽容。互助的种子种在心房,让它尽情生长,永远。永远。
我与他作文800字 篇2
我喜欢一个人,喜欢了两年,也就是说从初一我就喜欢他。第一年,我们阴差阳错的做了同桌,他学习很好,体育很好,人也很好,我慢慢对他有了好,上课我们安安静静,下课我们打打闹闹,我知道我开始喜欢他了,但我没有说,我怕我说了以后我们之间不会像原来那样,坐了将近半个学期的同桌,我们发现彼此都喜欢对方,我们在一起了,因为是同桌,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一起,下课,除了上wc我们几乎都在座位上玩。慢慢同学发现了我们的关系不一般,绯闻就像洒在风里的碎纸片一样,传的沸沸扬扬,只要一下课,班里就是我们之间的流言蜚语,我们的关系变得公开化,所以在一起玩的时候就更加放得开。他是学校足球队的,我是舞蹈队的,最后一节课我们都要训练,放学也比班里要晚,每次我都比他提前训完,就在教室帮他抄好作业,等他回来,收拾好后,我们就一起回家,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直到有一天,我们吵架了,那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事情不算大,但是我吃醋了,很生气,我们就吵起来了,我问他:“为什么那样做?”他却对我说:“难道你没有觉得你很自私吗!”我听得出他说话的语气很生气,但我正一肚子火没处发,明明是他错了,还来说我,我已经气到了极点,没有考虑到我下面将要说的话是我们陷入了万劫不复,“那好!请你告诉我,难道你那样做就是无私吗?”我看着他,“你那是无理取闹!”说完,我们的感情就有了缺口,而且是永远无法复原的。
到现在,我们的冷战还在继续,谁也不想先道歉,但我们都知道我们都很在意对方,为什么呢,因为他稍微和别的女生走进近一点,就会有同学说他给我戴绿帽子,相反,如果我和别的男生稍微走近一点,也会传出这样的话,所以我们都不会和别的异性走的太近,就是怕对方伤心,但是在怎么怕对方伤心,我和他也会不到从前去了。但我们会在每一次节日里送对方一件礼物,应该是心有灵犀吧,我们会挑不同的时间,趁别人不在的时候,把礼物放进对方的书包里,但是我们却从来不会写东西给对方,比如像信、贺卡之类的。
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没有结果的故事。
虽然我和他之间的故事没有完结,不过我和他都保留最初的时候喜欢着对方的心。
我与他作文800字 篇3
放学后,操场。风萦绕在跑道上,夹杂着远方的絮语。偶尔有叶片扬起,和风跳着世间绝无仅有的舞蹈。像那年,却是陌生的气息。
小学六年级的秋天,金色的晕染,在大地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个慵懒的午后课间,她闪入我的视线,义正词严地对我说:“大李,以后我们的体育课去跑步吧!”我没反应过来,跑步?怎么可能!我最讨厌的就是跑步了!让我跑几圈我就心脏停跳了啊!她不理会我骤变的表情,迎着阳光继续说:“如果我们每节体育课都跑的话,我们的体育成绩都会很好的!还可以减肥!”一般她能说这种话,已经是处于底线状态了,况且,她也是一片好心。我咬紧牙,迎上她的目光:“好!”从此就开始了我的地狱生涯。
第一次,体育老师一喊解散,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我们先是慢跑,说是龟速绝不夸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的“哀求”——“郑郑,我们慢跑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就这样跑了两三圈,她忍不住了,开始加速了,我思索再三,也追了上去。我说过会陪她跑,就一定会的,如果我不追上去,还能算陪她吗?尖锐的风在我耳边呼啸,也在她耳边呼啸。“大李,如果你累的话,可以休息一下的。”她突然转身,脸上闪烁着关切的目光,摸摸我已接近太阳温度的额头。“没关系啊,实在要跑我还是撑得住的……”“不行不行,你都累成这样啊。”她摇摇头,不由分说把我拽到椅子上。
葡萄架下的细碎阳光散在她身上,微弧的发梢泛出柔和的光泽。我的心静了下来,因为有她在。我们没有说话,悄悄看着时光从指尖流走。我似乎看见了她的信念,一个坚毅又美好的信念。其实我何尝不知道她是为了我,为了我那惨不忍睹的体育成绩。我有一点感动,更多的是愧疚:她也很累,可是一个抱怨的字都没说。我握紧了拳头,泛白的骨节和我的内心一样:我要和她一起跑过这些时光!
恍惚中,她拉起我的手,继续向操场奔跑,像阳光。阳光就是这样,耀眼得发烫,却让你更好地成长。
我和她跑过了那么多岁月,我们都是好样的!
阳光唤醒了我,眼前是无尽的跑道。我似乎看见了她的影子,像风一样。
我与他作文800字 篇4
当老师在上面非常激动地宣读我的作文的时候,他在后面打瞌睡。老师提醒几次后干脆把他提到讲台上让他自己读自己的作文:最快乐的一天。他非常吃力地读到:今天我的语文考到70分,虽然很多同学都考了90几分,但妈妈还是非常高兴。她给我买了我最爱吃的烤馍,还给我买了一双新鞋……。“不要读了,这明显是抄的了。”老师打断他,他呢喃着似乎想辩解,清秀贫血的脸上写满委屈,但整个教室除了哄笑没有人能听他的,老师将他站到墙角,继续读我的作文。
那天我和他一组放学后留下来扫地 。我见老师的寝室窗户没有关好,就用一根棍子伸进去掴粉笔盒。没想到将粉笔盒戳到了地上,全摔断了。我赶紧将棍子扔掉,回头准备逃离的时候,他站在那里很紧张地看着我。
可想而知,第二天的早读课上他被老师叫去了。当他重新回到教室的时候,虽然头低得不能再低,但我还是注意到了他红红的眼圈 。这些年我一直在想,那天他是怎么对老师说的,为什么老师不叫我一起去问,那篇作文是他自己写的吗。
当我背着母亲卖瓦片筹齐的三千多元到南充卫校读书的时候,他提着几件旧衣服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务工 。我非常艰苦地熬到了中专毕业,待业一年后被安排到现在的乡卫生院。期间隐约听到他的一些消息,结婚了,赚钱了,买房了……
我拿着每月三四千元的薪水,打五元钱的麻将,买两三百元的衣服,过着小家子气的穷日子。他回来的时候居然来看我,我们已经没有了孩子时的羞怯,非常激动非常快乐地说着话。他现在每年能赚上上百万,孩子们都还在上学,买了几套房子,保时捷轿车,还准备在老家开一家养老院,他现在一边赚钱一边做着公益事业。看着阳光帅气的他,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对他而言,那些灰色的记忆早已忘却,或者根本就没有去想过。
老师告诉我:他每年回来都会去看老师,送钱送物。
我这个曾经带给老师和父母太多荣誉的佼佼者,如今却没有能力去报答他们。我每天重复着一样的工作,僵直而麻木。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会选择这样的人生之路吗?
我与他作文800字 篇5
初秋的阳光落在大地上,穿过树缝形成一个个光斑在地面上跃动着。时不时吹来一阵风,吹得泛黄的树叶沙沙作响,一切是那么明媚美好。
我站在Y中的大门前,望着里面熙熙攘攘的人流。听说,他也在这所中学呢。我咬了咬下唇。周围人声嘈杂,而我思绪如海翻滚。
我与他的相识,是在幼时。我们的妈妈是极好的朋友,这也注定了我们的友谊。记忆中他是个沉静的男孩子。小时候,我们总是坐在草坪上讲故事。我总是说的那个。而他,总是抿着嘴轻轻笑,听我的胡诌,他只比我大七个月,我却总觉得他比我大七年。我们是同一年上的小学,但是读的不是同一所,为此我还难过了好久。在小学,他的理科与体育潜能完全发挥了出来,我们的见面,却越来越少了,最近的一次,竟也已在两年前。他似乎没变多少,只是,好像更静了一些。此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也不知他是否还记得儿时那“我们要上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的约定。
嘈杂的人声把我从思绪中拉回现实。我低下头,再看了一遍那张通知书单。我被分在初一(七)班。七,是最有魔力的数字。也许是见面太少,我的内心竟无比期待,不知这“七”能否造就我与他的重逢?
我深吸一口气,心跳忽然加快了。初一(7)班在五楼。我抬头望望那高度,忽然就丧失了走上去的勇气,希望上天不要和我开玩笑,我默念,终于迈出了一只脚。
一楼到五楼,来来不要三分种的路程,我爬了整整五分钟。每一步,都是带着满满的希望和紧张的。一步,两步,三步……到了。我站在五楼楼梯口,旁边就是一溜传出嘈杂人声的教室。
七班在走廊中间。我低着头,一步步挪过去,到后门了,我已不敢抬起头,怕看不到他熟悉的身影。阳光正好,微风不燥。重温完一遍他的模样,我鼓起勇气,轻轻抬起眼。
教室门口,倚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沉静的等待的姿态,一如曾经在我家楼下等我的男孩。我的心一下子落地,心中漾满了欣喜。他抬起眼,对上我的目光,阳光拉长了我们的身影,他的眉稍眼角落满了浅浅的笑意。他抬起手,做了个无声的邀请手势,这三年,我们一起走。
我点点头,心中一恸,眼眶忽然湿了。
我与他作文800字 篇6
一直以来,看最好看的大片、读有丰富内涵的巨作、听古老的情歌、枕间倾心的交流、是我们的共同爱好。
他说《中文系》挺好我买了,当当网如期送来,我第一个拜读了,这是一本写90年代大学生活的书。作者李师江为了爱情的理想,在走向社会之际,他为自己的未来许下承诺:
此生我必须努力 /只因吹过的牛逼 /对着心爱的人儿 /吹过的牛逼 。就这首小诗,吸引着让我利用工作之余在《中文系》畅游了两日,硬要把作者对心爱之人铭心刻骨之情探个究竟。打开此书,就像是打开了一个熟人的陈年日记,满纸青春,处处言情,忍不住要写点东西,使劲回忆了我的学生时代:也曾尝试着和同学一起逃学、也曾与仇人相约去打一架、也曾被暗恋、也曾被狂追、也曾暗地里为心上的人儿痛哭流涕、……但学生时代的我心高气傲不愿与“被爱者”苟同,一心只读圣贤书。现在想来,情感方面的苍白无力,让我无从写起。
《中文系》写到最后,李师江和一直暗恋他的女生在离开校园的前一夜差点发生了关系;还有李师江和昔日暗恋的女生在离开校园的最后一夜真的发生了关系,这一点让我觉得太龌龊。同学之间咋会干出那事?我是个传统女性,男人不要滥情,女人不要太贱,“同学恋脏兮兮”这是我的看法。但细细想来,男女同学间感情到那份了,不发生那事才叫不正常。对此,既不羡慕、更不敢苟同。
直到遇见了他,我才觉得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才觉得自己的激情有所依托、真情得以升华、青春有了活力、感情不再苍白。自从遇见了他,就没离开过他。那时的傻气、天真,觉得在一起快乐、开心,就足以托付终身,他到底有没有资格做我的爱人?摸索着一路走来!
十几年的婚姻,有些夫妻间已经厌了、倦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甚至情感也淡了。可我们之间,除了亲情,友情更真挚些,爱情的成分能更多一些。这些年过去了,我们之间不但没厌倦、没淡,生活中的小磕绊总会让彼此间情感升温。总喜欢静下心来,慢慢品咂,甜蜜溢出心底……每每怀旧后常常感叹:感谢上天的恩赐让我今生与他结缘!
我与他作文800字 篇7
烟雨蒙蒙,是适逢这个季节该有的气氛但在我看看来,这个雨下得一点也不蒙蒙反而非常的凶残。
我重重的摔门而出,生怕他们没发现我的情绪,我忍住已在眼眶打转的泪水,故作坚强的告诉自己:?这次我没有做错,你们等着失去我吧。然后我就一股脑的直冲楼下,但是最后却挺住了那去意已决的步子。
外面雨下得很大,似乎在咆哮着,怒吼着,狠狠的扎着大地。我看了看空空的双手,不知不觉眼泪就跑了出来。我忍不住望了望刚刚出来的方向,貌似没看见他因为我不见而追出来的身影,我顿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他们抛弃的孩子一样,是那么的无助与难过。
我蹲在地上哭了很久很久,已至于我都不知道我最后是怎么回去的,只记得化找到我的时候我眼睛已经肿的不行,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只看到了他那模糊的轮廓,我息,这是我第一次跟他吵架,第一哭的这么久了吧。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似乎气都已经消完了吃着他来讨好我的东西,把一切都觉得那是他对我的补偿,那就是理所当然。但是我那时可能不知道,也许当时如果我不冲动,蹈他好好聊聊,也许我也不会演变成最后的争吵,离走。
他向我示好,对我道歉,虽然又开始给我谈起了心,但是我知道,其实错不在他,而是我和对他的印象永远停留在小时候,那个时候他总是陪在我旁边,逗我玩,用着幼稚的手法?为博得我大笑,那个时候真的很快乐很有趣。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和他都变了,变得开始不打闹,开始变得沉默,开始变得没有以前那样亲昵,或许是我们越长大越陌生了吧。
从前的日子很慢,慢的够我们可以躲在房间里面捉一下午的迷藏,可以啃着零糕看一下午的电视,可以光着脚丫在地上乱跑,可以在被大人骂的时候假装委屈然后转身就号啕大笑……
我很怀念以前的日子,因为只有那个时候的你才会幼程的逗我玩,才会带我到处瞎逛,才会发现我不见了第一时间跑过来找我。如果说我们每个人都变了,我宁愿把我们之间的改变理解成蜕变,成长。以因为只有那样我才会告诉我自己:?有些感情,就像是酿的酒一样,开始会激烈的融合打闹,但时间一长,他们就会各自安静下来,但对于彼此只是选择了不打扰的守候,安静又美好。
我和我哥哥就是这样的一坛酒,从快到慢,至始至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