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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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方案

请欣赏十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十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jpg格式,1M以内),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十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 篇2

为使“清洁家园行动”整体推进,稳步提升,切实做好各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镇村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清洁家园”文明卫生评比活动,以“做文明居民、创文明乡村、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目的是将“整脏治乱”行动引向深入,提高群众综合素质,使“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成为全镇各村村民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活动目标

从20XX年12月起,集中1个月左右时间,开展 “ 清洁家园 ”文明卫生评比专项活动,整治各村及周边环境,使全镇行政村面貌发生根本改善,实现镇村道路整洁有序,生活服务区无脏乱现象,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主要街道无暴露垃圾。

三、评比内容

以“三比三看三树立”为主要内容的、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就是要在全体村民中比农户室内卫生,看家私物品是否摆放有序,玻璃地面是否擦洗干净,个人屋内是否整洁卫生,整体格局是否美观大方,能否给人以居住生活舒适的感觉,从而树立新农村新农居的形象;比院落环境卫生,看有无污水乱泼、机具乱摆、柴草乱放、牲畜乱跑、粪土乱堆、残垣断壁现象,能否给人以整洁舒心的感觉,从而树立新农村新农院的形象;比院外环境卫生,看在院外力所能及的区域,能否各扫门前雪,及时清理门口和墙侧的垃圾、污物,做到常清常净,从而树立新农村新农民形象。

四、实施步骤

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检查评比、表彰奖励三个步骤。

(一)宣传动员(7月1日--7月10日)

1、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 “ 清洁家园 ” 文明卫生评比工作。各行政村村委会利用宣传标语、橱窗、专栏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大力宣传文明卫生评比动的意义、整治重点、整治内容,使 “清洁家园”文明卫生评比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村民共识。

(二)集中整治(7月11日--7月20日)

1、针对镇村 “ 脏乱差 ” 现象,集中整治各村周围和环境卫生。

2、清运积存垃圾、做好掩埋处理,做到无暴露垃圾,张贴和悬挂物、广告、标志、标牌等要醒目、清晰、完整、规范。

3 、整治农户的 “ 脏 ”、“ 乱 ”、“ 差 ”,建立清扫保洁制度,治理沿线农户粪肥堆、柴草堆、垃圾堆 “ 三堆 ” 行为以及污水乱泼、禽畜乱放等现象,保持整洁,无暴露垃圾;引导广大农户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检查评比(7月21日--7月25日)

各行政村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认真整改,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评比。

(四)表彰奖励(7月26日--7月30日)

通过检查评比结果,将确定文明卫生户100户,并以适度的规模和形式进行命名表彰。

五、具体要求

1、本次活动由新桥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各行政村村中每个农户都要安排干部,负责联系农户,并积极指导开展活动。

3、新桥镇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

十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 篇3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经XXX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活动,发动吸引更多家庭动起来、创起来、赛起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为重点,向全镇推出新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为一体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让村民学有榜样、比有目标,激发全镇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的热情,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

依照县委县政府《献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全城提升”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XXX镇以提高广大村、居民家庭卫生意识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比卫生意识、比卫生质量的氛围,促进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四、评选时间

每年11月份评比一次。

五、评选标准

1、看节俭美家风。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婚庆喜事文明赴宴,消费观念科学合理,不攀比、不讲排场,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爱护公物,珍惜公共财产;节约水、电、粮食;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擅长废物利用。

2、看卫生好习惯。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讲卫生、爱干净,能够做到勤洗衣被、常洗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污水,并积极参与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3、看居室保洁净。居室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清新,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勤擦拭;窗明几净,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卧室床铺平整,衣被叠放整齐;厨房整洁有序,餐具干净。

4、看庭院巧扮靓。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门前花池植被茂盛、瓜果飘香,能够利用布艺、剪纸、草编等废旧物品改造装扮庭院,打造亮点;畜禽入圈、柴草进棚,使用卫生厕所,无露天粪坑,无乱堆乱放。

5、看四周常清洁。房前屋后垃圾常扫常净,日产日清,无杂草、无污水、无恶臭等异味,周围道路经常保持干净,两旁无塑料袋、编织袋、彩布条、牲畜粪便等垃圾堆积,无乱堆乱搭乱建现象,环境清洁整齐。

六、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5日)。召开会议,下发活动通知,通过发放倡议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做到评比内容、评比标准家喻户晓。

2、评选实施(11月1日-11月20日)。“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比采取自下而上,先由各村自评。各村评比结束后,推荐上报“文明卫生示范家庭”(1000人以上的村报10户,1000人以下的村报5户),填写推荐表并交镇“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公示挂牌(11月20日-11月30日)。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XXX镇“文明卫生示范家庭”奖牌,并张榜公布。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村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照评比制度对农户卫生逐项进行检查,严格评选。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选标准条件发放到每一个家庭,要悬挂标语、刷写喷绘,切实把评选的过程变成提高卫生意识的过程,向卫生户学习的过程。要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卫生示范家庭”的评选热情,使其深刻理解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

3、注重结合,提高效果。评选活动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结合起来,提升村居文明程度;与“五好家庭”、“文明十星户”评选结合起来,倡文明、树新风。

4、密切配合,强化检查。镇将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活动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活动不开展或开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对已评定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评定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进行复评,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命名摘牌,切实使此项活动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 篇4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十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文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

十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 篇6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理念,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经研究决定,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市中街道开展“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弘扬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评选条件

(一)移风易俗,相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及活动。起房盖屋,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加黄、赌、毒。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决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

(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重视家庭美德建设,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亲朋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三)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个人仪表,举止大方得体,积极乐观,有健康的生活心态。家庭居住环境整洁有序,参与评选的镇街家庭必须是“美丽庭院户”,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要求,对“美丽庭院”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记录良好。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五)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申报办法

(一)五好文明户评选采取自我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评选活动,户籍人口500人以下的村庄评选5户,500——1000人的村庄评选10户,1000人以上的村庄评选15户。

(二)评选出的村级五好文明户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汇总,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上报情况进行审定,对五好文明户授牌表彰。同时,在评选出的五好文明户中,遴选5个家庭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

(三)各部门单位可按照上述评选标准,推荐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原则上每科室推荐一个家庭。

(四)要严格评选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候选人要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五好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发生邻里纠纷事件。

8、办理红白事有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恶俗婚闹等不文明现象。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评选步骤

“五好文明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2日至6月10日)

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制定“五好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第二阶段:申报评议(6月10日至6月16日)

组织所辖行政村申报家庭填写申报表。各村两委要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候选文明户进行初审,并将确定的候选文明户公开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三阶段:审定挂牌(6月16日至6月20日)

各村将初选五好文明户经审议、公示后,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上报的名单征求各镇直部门、各科室意见,审核通过后,确定“五好文明户”当选家庭并挂牌表彰。在五好文明户评选基础上推荐参评全市“文明家庭”。各部门、各村于6月20日前报送“文明家庭”候选。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6月20日至7月)

根据报送的候选家庭,评选出市中街道“文明家庭”,并由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适时表彰。上报的市级“文明家庭”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适时表彰。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五好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切实担负起职责,推动“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要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文明为荣、创五好文明的浓厚氛围。

(三)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表彰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过程要做好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

(四)严格标准,及时报送。上报的评选市级文明家庭候选人要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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