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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篇1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严重伤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黑龙江省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制定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为全面预防和杜绝小学生校园欺凌,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面落实校规校纪和相关法律制度,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专项领导组织:
组长:副校长
成员:政教主任
二、预防为主,教育为先
1.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开展专题宣传。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
3.发挥反面教材事例作用。以主题班队会的形式,结合近期国内、省内的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进行案例分析,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4.加强重点防范。对班级中纪律较差、喜欢拉帮结伙、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要重点关注;要把单亲儿童、留守儿童作为教育重点,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5.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及时发现并立即收缴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
6、开展家校合作,有效控制校外不良人员的教唆和利用。校外不良人员往往是一些恶性的事件的幕后推手,所以学校要和家长密切合作,教育学生要明辨是非,不做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
7、严肃校园欺凌处理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小学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篇2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津教委办〔20xx〕64号)精神,依据《宁河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治理活动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宝增
副组长:董宝国
成 员:田长福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 20xx年5月-7月。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6月15日前制定《江洼口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德育处负责在6月20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德育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和张宝增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津教委办〔20xx〕64号)精神,依据《宁河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时警醒师生。
2.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6月20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学校将由张宝增小组协调(时间另定),邀请宁河镇派出所、宁河镇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士到校,在3-5年级开展法制教育。
4.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少先队将组织所有少先队员于6月27日进行“我拒绝校园欺凌伤害”签名承诺活动。
5.学校德育处协调心理健康主管教师孙鹏丽,根据《心理工作计划》,协同班主任,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团体辅导,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档案存档)。
(二)完善制度。学校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学校由校安办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 20xx年9月-12月。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
2.区县普查。我校将按照宁河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配合搞好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10月20日前将完成。
3.市级抽查。根据“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本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安排”,此工作将于20xx年11月15日完成。
总之,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小学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篇3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20XX年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小学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篇4
时间:20xx年x月xx日
班级:五(2)班教室
内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主题班会
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在校学生之间、学生与社会其他人员之间、师生之间发生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具有敌意的欺凌、体罚、伤害等性质的暴力行为。由于校园暴力行为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多数是青少年在校学生,并且暴力行为发生在校园内或校园周边,因此大家习惯称其为校园暴力。
对在校园里悄然“滋长”的校园暴力,我们该如何抵制呢?
一、抵制校园暴力,辨别是前提:
一些同学在遭遇校园暴力、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全然不知,以为校园暴力仅仅是不礼貌行为;另一些同学在目睹校园暴力时也无动于衷,以为只是同学间的“嬉闹”。要抵制校园暴力,首先要具备对校园暴力的识别能力。
校园暴力包括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行为暴力在校园暴力现象中最为普遍。
行为暴力主要指包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财物等一系列对人身及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二、向校园暴力说“不”
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打破了校园里原本属于我们的宁静与和谐,为了不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为了不让我们的“花季”变成“花祭”,我们要坚决向校园暴力说“不”!
①不崇拜暴力文化,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②不参与校园暴力。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坚决不充当校园暴力行为中的帮凶。
③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④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这是校园暴力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既要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自己,关注他人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校园暴力的发生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同学间因口舌之争或其他原因的肢体冲突。二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而引起的争执、事端。预防争执和事端应做好以下两点:
①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的同学遇到矛盾时,不愿意吃亏,认为忍让就是没了面子失了尊严,最终只能使得矛盾不断升级,不断激化。我们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僵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②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我们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学校僻静的角落、厕所或楼道拐角都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我们在这些地方活动时尤其要注意,最好结伴而行。
③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多留意身边发生的事,很多暴力事件的信息可以从校园同学间的交流中得到。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施暴人对我们打击报复,我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匿名报告。预防暴力重于应对暴力,而这一切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2)应对暴力,临危不乱
如果我们无法避免危险的发生,那么,在危险发生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要惊慌!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是制胜的关键。我们应克服心里的恐惧,积极地去解决问题或者本能地保护自己。
①遭受语言暴力时的自救
应对语言暴力,我们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淡然处之。二是自我反省。三是无畏回应。四是肯定自己。五是调整心理。六是法律维权。
②遭受行为暴力时的自救
如果被攻击者殴打,我们该怎么办?
一是找机会逃跑。二是大声呼救。三是借助一些小动作给自己寻找逃跑的机会。四是求饶。求饶不是懦弱的表现,是减少伤害的策略。五是如果以上退路被攻击者截断,那么应双手抱头,尽力保护头部,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
在人身和财产双重危险时,应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
(3)及时报告,以法维权
由于校园暴力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对其产生了恐惧和焦虑。一些同学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破案后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往往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的发生。
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
要应对暴力,我们必须增强五个意识:
第一,要有依法的意识。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要有方法和策略意识。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切记不能蛮干。
小学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篇5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区教育局区教育系统“开学安全第一课”实施方案的安排,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守法意识、守纪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步骤
1.我校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织部署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为此,我校专门召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
3.完善制度。学校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学习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加强预防。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6.及时处理。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7.宣传到位。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三、巩固预防
对专项治理“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区教育局。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四、工作要求
1.开展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发现、调查处置类似事件,有效避免直至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
2.认真开展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将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4.专项治理期间各班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小学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