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笔构网

2026-04-16方案

请欣赏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六教明电〔20xx〕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托幼机构,下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排查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学校楼梯、通道、围墙、交通出行、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预防滑冰溺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工作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实验设备和危险物品、实验药品以及存储容器、锅炉等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学校道路、楼道、围墙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学校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检查各校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二、成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和日常督促调度工作。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1月21日。教育局制定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1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学校要制定方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组织本地、本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2009年以来排查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销案验收工作。

3、1月20日至2月10日,党委成员对联系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从3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督办;凡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调度和监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2、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事关生命、事关稳定大局。安全工作抓不好,会直接影响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各学校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抓好抓实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人人都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各校要坚持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问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管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是否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为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创造和谐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暑假期间,我园对校园进行装修改造,为了确保安全,我园专门安排人员每天值班,及时巡查校园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确保了校园安全。经过不断的排查,校园安全各项措施得到认真落实、教职员工狠抓安全工作,我园未有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发现了几个问题:

1、墙面瓷砖吊坠的'清查

2、楼顶受大风大雨影响,还有漏水现象

3、不安全玩具的清查

4、校园内消防工作的落实。

5、校园内尖角处的清查。

6、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的清查

7、饮用水的改善

8、本园地段易受雷电的袭击,安装避雷针是最有效地防范措施。

9、校园外减速带的安装10:食品安全卫生

二、整改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园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严格按园规制度执行,将认真整改。

1、针对墙面瓷砖,将及时清查不牢固的瓷砖。

2、漏水问题,及时请工程师做好维修工作。

3、园内不安全玩具将移除园外。

4、消防工作的落实,园内应尽快安装灭火器。

5、对于园内不能清除的尖角处,教师应随时把好安全关,并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意识。

6、不安全物品的清查,教师应把好晨检工作关,并做好记录。

7、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幼儿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开展食品卫生,防治常见疾病的讲座,杜绝幼儿购买零食,分层管理,责任到人,严防食品的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8、饮用水暂时做好消毒工作,及时清洗井口,有必要时应扩建井口。对于难度较大的,暂无法解决,但不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下一步,我园将积极向相关部门请示报告,争取支持,并力争通过有效方式使安全隐患情况得到改善,并确保安全。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为迅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及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统筹推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徐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安稳股樊志江同志担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县教育局立即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针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图书馆、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围绕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认真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开展自查自改。

2.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全面收集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指导自查隐患整改。要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隐患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检查,督促落实“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进行梳理,查找突出的火灾风险隐患。针对疑难问题,要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指导学校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

1.建立管理处置“两个团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整合两个团队的人员结构、工作职责,上墙挂牌运行。建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学校安全的副职领导)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负责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微型消防站队员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团队,负责本校应急处置、通信联络、疏散引导及安全防护救护等工作。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逐级签订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状,推进责任制落实。依托“两个团队”定期分析管理和处置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措施,推进工作职责落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构建火灾风险校园预警监测体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消防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值班值守、巡查检查、视频监控、电气火灾监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情况纳入南宁市城市火灾风险预警管控中心,开展信息化监管并督导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接入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接入各项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为接入提供技术支持。

4.建强用好学校微型消防站。对标广西地方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18-2019),在原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基础上,配齐人员、器材、装备,建强学校微型消防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性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县教育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防灭火队伍培训,提升队伍消防工作水平。

(三)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专项行动

1.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实训。中小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写计划安排表,利用县消防科普教育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要结合开学入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2.选派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推行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消防安全辅导员原则上由消防救援机构选派的防火监督干部、消防救援站干部、骨干消防员或骨干文员担任,选派的人员可兼任2~3所学校辅导员,由中小学校、幼儿园颁发聘书。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要每季度深入校园,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志愿者公益宣传活动。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在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团体。引导在校师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通过志愿者引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基地化实训培训,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4.开设消防知识培训课程。将消防安全课程纳入每学期课程安排,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力贯彻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确保每学期消防知识教育课开设不少于4课时。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幼儿园重点对火灾进行启蒙认知;小学重点认识火灾危险性、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初中、高中重点掌握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高中还要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有消防培训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系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5.布置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关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构建和谐家庭环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参考附件7)。作业应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打通生命通道”“校外培训机构的火灾隐患”等内容为主。作业具体要求、模板和视频可关注“南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向师生发放。通过完成作业,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共同提高家庭全体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完善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达标验收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责任;部署推进专项行动。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计划表(附件1),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推荐部分学校到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训。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格式上报县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完成“两个团队”的组建,立足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开展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三)排查整治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依托专项整治办公室平台,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联合检查排查,利用警示、约谈、罚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缔等法律手段,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推进整改。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格式上报市、县两级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达标创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按县级1个的标准组织遴选一批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学校,每月填写并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达标示范学校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本地学校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由县专项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全面开展验收;县专项工作办公室对我县考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有效举措,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与校园安全的重要关系,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教育、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召开联席会、沟通会、推进会,通报本地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适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通报,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工作整改。

(三)加强反馈,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材料报送,于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2021年上林县消防科普实训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8月17日起,每月25日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联系人:县消防救援大队徐锐,联系电话: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5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维护保养、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开学前后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3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于3月13日前将本地整治情况书面材料连同附件1、附件2(四部门盖章)报县级对应单位。

幼儿园排查整治方案 篇6

根据六枝特区20xx年2月27日、新窑镇2月28日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会议及《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六府办发[20xx]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幼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

组长:陈廷萍

副组长:曹文俊

成员:幼儿园全体教职工

四、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厕所、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保育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园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陷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园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幼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