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方面的自查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方面的自查报告 篇1
一、规范招生行为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制度,按学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服务区所有学龄儿童都接受义务教育。整个招生过程要公开、透明、规范、公开。学生入校后,将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要求做好学籍变更和普及数据更新工作。目前,学籍管理制度健全。
二、在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可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国家和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标准课时,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课程,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结束课程,不进行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要求进行考试,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们学校每周5天上课。学生每天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放假通知,不占用课后和放假时间,安排学生小组补课或补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
3、严格控制工作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周末和节假日不会增加工作量。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选择作业材料,不布置机械的、重复的.、困难的作业。学生的家庭作业量基本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经上级批准,不组织参加各种考试、竞赛、等级考试等活动,规范了平时的考试。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根据成绩排名,更不要说根据考试成绩为学生安排座位。采用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对学生进行评价。
三、规范教师行为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照《巢湖市中小学教师九条禁令》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评估,选拔优秀教师和先进师德工作者,锐意进取,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核和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可以根据要求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核和评价。围绕校本培训主题开展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授课次数能满足规定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辅导和有偿补课,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集教学辅助材料。对统一订阅教学辅助材料的有偿导师和教师,采用“一票否决”的方式,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目前,该校没有教师支付补课费用,也没有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具。
四、规范办学行为
1、我们学校有5个教学班,100名学生和7名教师。教师的分配是合理和均衡的,以确保所有学生都公平地了解义务教育。
2、学校没有特色班、兴趣班和实验班。
五、规范收费和教材管理
1、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款支出,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实现收支两条线。学校还没有建立一个小型的金库和账户外账户。
3、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资金收支和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费用。同时,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4、严格管理教学用书。学生使用的教材均为省教育厅出版的《中小学教材目录》中的教学用书。教具由学生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自愿购买。我校从不组织学生违规购买学生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学辅助材料。
六、规范学校安全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文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两责”责任制。同时,制定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签署了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了学校师生的安全。
2、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固确立了安全教育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一系列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助能力。目前,我校未发生安全事故,被镇中心学校评为先进单位。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检查学校建筑、设施的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4、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并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意识,增加学生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
5、根据卫生学校的标准,实施卫生责任区。学校每周组织两次大扫除。总的来说,学校的环境卫生比较好。
6、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反思,我们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具有重大责任和深远意义。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必要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xx专业中小学行为准则》的要求还有差距
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方面的自查报告 篇2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成立以王一锋校长为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招生,确保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整个招生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电子学籍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更新工作。
二、规范教学行为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测,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2、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坚决杜绝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半小时。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质量监测。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等活动,严禁公布学生监测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监测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等级评定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办班行为
1、我校现有12个教学班,357名学生,最大班额36人。无超班额。教师23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2、学校没有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
四、规范收费、教材管理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
2、实行学生作业、餐厅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平衡。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方面的自查报告 篇3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以及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校围绕“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未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测查,不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为依据录取学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将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与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
二、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起始年级没有通过张榜、表扬等方式,将儿童的学习行为诱导到学习之外的功利性目标上。
三、规范教学行为
1.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起始年级严格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不存在压缩课时、较快进度、超前教学等违规行为。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各年级各类作业采用等级记分制。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方面的自查报告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学校的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校就规范办学工作,按通知要求逐一梳理和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情况。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
一、工作方法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学校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3、补充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有效地管理机制,落实相关的责任人。
4、对督导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形成自查报告。
5、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二、自查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过程中进行集中自查。
1、学校及教师不存在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公布考试名次和编排学生座位现象。
2、学校按规定严格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没有组织联考、统考、竞赛、考级等活动;考试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3、学校不存在违规办学行为。
4、学校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1-2年级体育4节,3-6年级3节,同时保证每天早晨师生同上早操,上午统一安排25分钟大课间活动,下午安排眼保健操和和课外活动,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课堂教学因教材而教,没有增减课程和课时,以及赶超教学进度的现象。
5、学校能按照规定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月一天校外实践体验活动。
6、学校能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6小时时间。书面家庭作业量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3-6年级保证30—60分钟。无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现象;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减负目标责任书,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努力打造省时高效的课堂。
7、学校是不存在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现象。
8、学校没有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 的文化课补习,不存在对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监管不严现象。
9、学校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实行 “一科一辅”,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评议公告以外教辅材料等现象。
10、我校现有12个教学班,430多名学生,平均每班人数35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学校分班不存在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现象。
11、学校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规定不存在突破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现象。
12、在职教师没有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组织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1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存在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向学生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教辅资料,推荐或变相推荐出版物、学具等行为。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4、在职教师不存在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行为。
15、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拒绝学生入学,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情况;
16、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在校上晚自习以及周六上课或到校自习现象。
17、规范学籍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实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了学生信息库,县教育局有关学生转出、转入制度,同时建立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的相应档案,通过网络平台,实行动态监管。
三、工作效果
开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1、加强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落实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措施。
2、学校学生入学率均达到100%,确保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
3、学校无任何乱收费现象,做到“阳光收费”,无群众因收费问题而导致的上访事件的发生。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方面的自查报告 篇5
为了积极贯彻执行大连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条例的文件精神,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公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
我没有对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和业余体育训练。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外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体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从没有为社会各类机构办班提供有偿体育设施、场地、器材。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1.严格按照体育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大连市初中、小学体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擅自停上体育课或调课,不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 “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内容评价标准统一,年级体育考核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三、尊重学生人格方面
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不讽刺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强在体育课对学生的运动卫生安全教育和保护,关爱体弱患病学生,建立新型师生良好朋友关系。
四、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方面
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 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每日大课间操活动,给学生充足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五、规范考核与评价行为方面
根据国家各级体育课程学习质量评价标准,依据不同年级体育课内容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施,根据平时成绩、行为表现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价学生,不片面把运动技能水平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规范体育教学管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体育学习用品、器材,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体育学习用品、器材,为学生提供无偿使用体育运动器材。
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方面的自查报告 篇6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我校按照鲁教基[2014]11号精神在深入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活动,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情况:
1、规范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没有以任何理由拒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也都按政策给与办理入学手续。我校从一年级入学起,每名学生都严格办理学籍手续。并且从不采取笔试、面试进行招生。每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都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系统管理使用和学籍信息维护,严格进行学生转入转出的电子学籍变更,保证人籍不分离。我校现有学生478人,十三个教学班,班级平均人数大约在36人左右符合上级规定要求。
2、规范教育教学
学校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每学期课程表均经蓬莱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盖章后方可使用。规定学校和教师个人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一年级入学后均实行“零起点”进行教学,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学校全体教师没有组织、发动对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老师也没参与有偿补课。
3、规范作息时间
我校严格按照蓬莱市教体局规定的作息时间要求,严格执行统一作息时间表,严格要求教师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放学不延后,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挤、占学生的用餐时间、午休时间、和课间休息时间,保障学生课间支配时间,保证学生吃好饭、睡好觉,身心得到良好的休息。严格把控学生作业量,保证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9小时。
4、规范作业教辅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五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时间实行总量控制,每天由级部主任审查后方可实行,并进行“网上公示”。作业实行分层布置,分必做和选作题。教导处适时进行调查、了解学生的作业量及完成作业的时间,禁止教师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教辅资料家长自愿购买原则,经调查了解,我校十三个班级没有出现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现象。
5、规范考试评价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每学期末统一举行一次期末考试,试题由市教研室统一命题。学生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没有给学生打分和排名,也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排名。
二、自查问题及整改
1、我校虽然严格规定教师上课期间不得不接打手机、不得吸烟,但接打手机和吸烟现象偶有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值领导课堂巡查力度,实行试打教师手机抽查制度,力争尽快改变教师的不良行为习惯。
2、我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教师在这方面还是做得比较好,但对于个别后进生来说有时还是有难度,我们以后要大力倡导分层次布置作业,并进一步在作业审批上严格把关,经常强调,确保警钟长鸣,在作业量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3、学校一再要求教师要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但由于我校教师年龄结构偏大,严重缺乏课程资源及相应的专业教师,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难以落到实处,我们将一方面最大限度的利用远程教育室,克服困难,落实课程,另一方面,恳请领导及兄弟学校给予我们各方面资源。
总之,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或经家长举报后核实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经督查核实的违规行为,有关教师要写出书面说明,并全校通报,年内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