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日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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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读后感

请欣赏男生日记读后感(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男生日记读后感 篇1

里,我读了杨红樱的《男生日记》,里面主要讲了12岁的男生吴缅的两件事情:一件是随着爸爸去西藏旅游,去了很多地方,精彩难忘;另一件是和好朋友共同努力,帮助贫困同学宋立春上了初中……他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趣味横生。

小主人公吴缅敢于冒险,遇到困难永不退缩,他不选择坐飞机直接到西藏,却选择了做军车辗转到西藏,他去了二郎山、康定、跑马山、塔公、野人海等很多地方。他在二郎山感受到隧道使行进在川藏线上的人们远离死亡和险象环生的困境;在跑马山感受到了“格桑花开”的美丽风景和微缩跑马山的奇特景观;在塔公感受到了骑马的乐趣;在野人海感受到了烤洋芋蘸干辣椒面的味道;在色拉坝亲身体验到“耍坝子”节的热烈奔放……

我喜欢吴缅这种敢于冒险,有闯劲的男子汉,在书中我跟他一起快乐、烦恼,好希望自己也能和他一起在西藏经历这些有趣的事情。

吴缅还非常有爱心,他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帮助贫困同学宋立春顺利上了初中。他先和好朋友替道歉公司办了两件事,挣了600元;自己先去“流年歌厅”义演挣了1800元;又组织班里有才艺的同学举行了专场义演,挣了1万多。利用这些钱,他帮助宋立春顺利上了初中,剩余的钱还资助了其他贫困同学。通过这件事情,我感受到吴缅是一个多才多艺,有创意的男子汉。

吴缅的这种敢于冒险、有爱心的精神让我敬佩,我要向吴缅学习,做一名优秀的男生!

《男生日记》,群书的主菜,我要慢慢品尝你!

男生日记读后感 篇2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男生日记》,写的是六年级的学生吴缅的暑假生活。书中的吴缅是个十足的好孩子。小升初的选择时,成绩优秀的他,喜欢上一中的原因很简单:有管弦乐队和他喜欢的足球场。

他的爸爸是搞摄影的,喜欢带着摄相机到处跑。这个暑假的前半段日子,吴缅就跟着爸爸一起去了拉萨。拉萨是个美丽的地方,为了体验,更是为了欣赏沿途的美景,他们没有坐飞机直接前往。而是坐一个帅哥的汽车去。你知道吗?是男孩就喜欢冒险。去拉萨的路很不好走,最刺激的是二郎山了。通过与帅哥驾驶员的聊天,吴缅了解到,帅哥的爸爸和爷爷都是军人,都在二郎山牺牲的。在这段难忘之旅结束后,他们成了朋友。当帅哥托他买花送给他女朋友时,他是那么地义不容辞啊。

为了帮助不小心丢了卖花钱的小女孩,他竟然把兜里仅有的50元钱,买了女孩仅有的远不值50元的百合花,并在没有收到帅哥朋友的嘱托下,送给了帅哥的女朋友。他是个有个性,有善心,敢做敢为,又有责任心的人。

为了同学们能考上好学校,他主动教同学学奥数。为了帮助没钱上学的同学,他和朋友一起,到朋友舅舅的“道歉公司”去打工;发挥同学们的才艺,吹起了他最拿手的萨克斯,到歌厅里表演挣钱。

通过这些事情,我明白了:无论做某件事,哪怕它再艰巨再困难,既然你选择了去做这件事,就必须尽力去完成,甚至可以赴汤蹈火。就像我们的生活一样。我们是学生,学无止境。既然学业是我们必然的选择,那就必须好好学下去,将来,好报答我们的父母。

男生日记读后感 篇3

日记,就似人生中的阶梯,让我们走向人生的成功;日记,就似人生中的回忆,能让我们看到成长中的乐趣;日记,就似人生中的启蒙,它哺育我们成长……日记,是写作的基础,我们应该爱上日记,爱上写作。

今天,我要介绍的书是《男生日记》。这本书是由主人公吴缅的一篇篇日记组成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老爸准备带“我”去西藏,我高兴极了,于是我们买了干粮之后出发了。我们跟军车走,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情景非常愉悦,我们到了好多的地方,每天过得都快乐充实。

不知不觉中,假期要结束了,我回家了。回到家后,我走近了我考上的理想的一中,走进了我自己做主的学校一中。

日记是写作的基础,只要打好基础,写作就会写的好。就像盖房子一样,只要打好基础,这个房子就会建造的很结实。所以,要想写好作文,必须写好日记,坚持写日记,就能写好作文。

作家杨红樱,同时也是《男生日记》的作者。她19岁就发表文学作品,她之所以这么小就发表文学作品,而且写的又那么好,是因为她小时候有写日记,打好了基础,书才写得那么好。所以,写日记很重要。

主人公吴缅性格有男子汉的气概,他有个性、有见解、有责任心,还敢作敢为。这是老师希望我们的性格,吴缅都一一实现了。

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会独立、学会有责任心,遇到不同的事,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被动的学习,要有自己的理解。

日记是写作的基础,我们赶紧写好日记吧,写好日记就可以写好作文了,我们一起努力吧。

男生日记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男生日记》,它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非常的好看,我很喜欢,想必你看了也会喜欢。

这一本书讲了吴缅和他的爸爸去西藏的过程。首先讲了吴缅的爸爸从西藏回来问吴缅要不要跟他去西藏。然后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坐飞机,坐几个小时就到了。第二个方案是跟军队走,这一路上有许多惊险的事情,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吴缅直接就选了第二个方案,应为他想探险。

到了去军队的路上,吴缅就坐刘帅的车上,而吴缅老爸却坐了另一个人的车,吴缅一直想跟刘帅聊聊天,却一直找不到话题,终于刘帅主动开口说:“这座桥下就是他的家乡”。然后在一处路段上刘帅说:“他的爷爷也是一名军人,可是在二郎山修路的时候不幸身亡了。他的爸爸开车翻越二郎山时,在一条狭窄的道路上,迎面开来了一辆军车,错车错不开,为了给一个刚入伍不久的汽车新兵让路,竟然把车向悬崖开去······”。这次他们运气很好二郎山的通道刚好才开启几天,以前翻越二郎山需要走3个小时的路程。他们跟着军队走到跑马山时就跟军队告别,他们非常不想告别,但是告别的时候来了,他们告别以后,就打车去了跑马山,哪里刚好在举办一次节日,他们就在那里住了几天,然后就回家了,这次吴缅的爸爸要去沙漠,差不多在哪儿要待半年,他们就告别了。

这时吴缅就准备上学了,他和他的朋友们都各自报好各所学校了,就等待上学了。最后他们各奔前途了。

男生日记读后感 篇5

“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仰望雪域两茫茫。”这是我老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首歌,因为她非常想去西藏。而碰巧《男生日记》这本书就是讲一个小学毕业的男生吴缅跟他爸爸去西藏游历的故事。他的爸爸是个摄影师,总是满世界拍照。但他爸爸最钟爱的摄影地点就是西藏。书中首先讲述了吴缅跟他爸爸走川藏线去西藏的故事。他在跑马山所在地——康定、菩萨喜欢的地方——塔公,无法逾越的海——野人海;耍坝子节举办地——色拉坝,了解了藏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表现了一种深深的喜爱。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讲西藏的部分。最吸引我眼球的就是这一句话:“我们藏族人民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藏族是一个多才多艺、热情奔放的民族,他们穿的衣服色彩明丽,他们的性格开朗,发型各异也有特色,他们的藏刀、藏首饰也很有特色。而且从书中可以看出,藏族人民的生活也不错,甚至有些人还很富有,比如说强巴,他是藏区的大歌星,有很多的粉丝,他的生活就比较富有;再比如扎西,做松茸生意,赚了不少钱,他还想投资开发稻城的旅游。我觉得藏族人民既有民族风采,也有开阔的思路去发展自己的的家乡,增长见识。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妈妈为何这么渴望去西藏。西藏的天很高、很蓝,空气清新,都能闻到冰雪的味道,环境非常好。要是我们大家都热爱环境的话,每个地方都会像西藏一样干净、纯洁、自然、美好。

看了这本书后,我也非常想去西藏。本来打算今年暑假去的,但又点害怕高原反应。我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明年暑假向西藏进发!

男生日记读后感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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