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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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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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理方案 篇1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物业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理方案 篇2

一、领导组织

总指挥:白班;

夜班:值班干部

副总指应急救援的组成及职责

副总指挥:

组 员:

二、职责

1、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 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 组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工段长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1)炼钢工长:负责炼钢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2)连铸工长:负责连铸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3)机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4)电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5)外围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6)工程师:负责抢险抢修现场的技术指导;

三、 应急通讯:

在处理事故时,所有参与抢险抢修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现信号不稳定或中断时,应立即运用厂内固定电话或手机及时与总指挥取得联系,并明确说明所处位置。

四、 事故处理预案:

1、 在发生停电事故时,水泵房主控工不要慌张,要镇定,南区安全水塔可以提供大约15分钟的水源,在这期间内主控工完全可以送电后重新启动水泵;

2、 北区在正常情况下,柴油机在停电后可以自动启动,水泵房主控工只要到控制箱操作面板上按下结合离合器的按纽,然后按住升速按纽,直到在速度仪表上显示的转速不能再上升为止;

3、 假如柴油机没有自动启动,可先按一下复位按钮。若再不行,就把转换开关打在手动位置,这时只要手指按下启动按钮,柴油机就可启动

4、 在成功启动柴油泵以后,水泵房主控工应立即将情况汇报当班调度长,并通知转炉主控室及连铸主控室。

5、 转炉主控室接到水泵房的报警电话后,应立即提枪停止冶炼,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长向上级进行汇报。

6、 连铸主控室接到水泵房报警电话后,应密切关注二冷水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在浇钢包内的钢水拉完。

7、 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机启动完毕后,可适当调节入口处的手动阀门来增加或减少水的压力,以达到设备所需的安全用水。

五、 预防措施与考核

1、 水泵房主控工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密切监视安全水塔的水位的高度,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当班调度长,便于及时处理以消除隐患;

2、 安全水塔的出水管的'手动阀门要随时观察、以防有人误动;

3、 每班人员要巡视柴油机的操作箱面板的各开关、指示灯的指示情况。如:选择开关要打在自动位置;电源的钥匙开关要打开;浮充电指示灯是否亮,报警灯是否亮,如亮应及时复位。

物业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理方案 篇3

一、临时停电:

1、突然停电后,工程科应立即联系供电公司,查明停电原因和时间,并逐一告知业主;

2、检查所有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及时断掉电源,以防突然来电产生危险;

3、若晚上停电,保卫科加强小区巡逻。由于监控中心有UPS备用电源,值班人员需特别注意小区周界和监控系统,有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前去查看。

二、预先已获停电通知:

1、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打印停电通知张贴于小区宣传栏和单元宣传栏,以便业主及时获知停电信息;

2、工程技术科由公司获知停电具体时间后检查所有公共部分设施设备,于停电后断掉电源,以防突然来电产生危险;

3、若长时间停电,业主需订购餐饮或搬运物品,我公司将及时安排人员联系或帮助搬运;

4、若晚上停电,工程科加强小区巡逻。由于监控中心有UPS备用电源,值班人员需特别注意小区周界和监控系统,有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前去查看。

三、处理措施:

1、供电公司原因的`应及时督催供电公司进行抢修。

2、小区内部原因的应立即组织工程科人员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做好抢修及事后处理工作。

物业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理方案 篇4

1.电梯故障应急预案

1.1峰汇广场电梯设备及附件基本情况

1.1.1峰汇广场有蒂森电梯12台,分布于A座4台、B座4台、C座1门2台、C座2门2台。

1.1.2每台电梯内有监控摄像一台,画面清晰。

1.1.3每台电梯轿厢内有一套与监控室联系的报警系统。

1.1.4每座塔楼各有1台货梯。

1.1.5电梯机房和各楼层电梯厅内各有灭火器材。

1.2故障接报处置程序

1.2.1工程部电梯值班人员接到中控室事故报告时间应向报告人了解一下信息:故障电梯序号、是否困人、困在哪个楼层以及其他重要信息,并做好记录。

1.2.2电梯巡检人员在巡视时,听到电梯报警应通过电话向中控室联系,电梯报警情况是否误报。

1.2.3接到或发现电梯故障联系无误报后,电梯巡检人员携带电梯机房钥匙、电梯层门钥匙、通讯工具和维修工作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如需要可增派人员协助。

1.3故障处置程序

1.3.1监控人员通过摄像了解被困人的健康情况,如有异常反应可联系120救护。

1.3.2有电梯司机时,电梯司机和监控人员应告知乘客镇定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轿门货企图出轿厢。尽量远离轿箱门,不要依靠轿箱门和在轿箱内吸烟、打闹,必须服从操作人员指挥。

1.3.3故障处理人员到达电梯机房

1)首先把机房控制柜检修开关打成检修状态,用对讲电话与轿厢被困乘客通话,主要告知:

a、首先安慰乘客不要惊慌保持冷静;

b、要求乘客远离轿箱门;

c、通知即将移动电梯轿厢,可能有震动不要害怕。

2)开关在检修状态下启动,试点动上或下看电梯是否动,如电梯动根据钢丝绳平层位置判断电梯是否平层,到平层区停下,切断电源,保持轿厢照明,检修人员来电梯平层区域,用厅门钥匙把厅门打开,把被困人员安全救出,向乘客表示歉意。

3)电梯在检修操作时如电梯不动,此时必须手动盘车操作。

a、拿电梯对讲对轿厢询问,轿厢的具体人数。(七人以上向下盘车,七人以下向上盘车,六七个人上下都可)。

b、切断主电源,然后一人抓住盘车手轮,一人慢慢松抱闸,松抱闸的人要听从盘车人指挥,一边盘车,一边看,钢丝绳的'平层标记是否到平层区域,平层后,到平层楼层,拿厅门钥匙把厅门打开救出被困人员后,将层门关闭。

4)由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故障隐患后方可恢复电源投入运行。

1.3.4电梯故障事后处理程序

1)故障处理完毕后,处理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处理经过和设备现状。

2)分析故障发生的原因,对于因使用不当货维修保养不到位引起的设备事故,电梯管理员应向工程部经理提交书面报告。

3)做好设备档案的故障登记工作。

注:如电梯夜间出现故障,由变电室值班人员电话通知电梯维保单位抢修。

2.电梯紧急救援方案

当电梯突然停止运行、轿厢内的乘客被困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1迅速与轿厢内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保持镇静,不必惊慌。如果轿厢门已被强力扒开,电梯如在平层区域,乘客应迅速撤离,如不在平层区域,应劝说乘客关闭轿厢门,在轿厢内暂等候——以保证其安全,等待救援。

1.2立即去电梯机房,切断控制柜上的电源(380V动力电源开关在控制柜上方黄色开关)。

1.3操作中多数情况下松开抱闸电梯即慢慢运动,就近靠离轿厢最近的层站。

1.4如3尝试失败,则必须装上黄色盘车手轮(此手轮在曳引机正前方),手动盘车。两名救援人员配合:一名人员操作手柄(此手轮在曳引机正上方),松开抱闸;另一人员用手盘动曳引电动机侧部的黄色飞轮,带动轿厢向停靠最近站方向运动。

1.5待轿厢停靠到最近层站后,使松闸手柄复位。根据绳标,参照层楼标志表确定停靠层站。

1.6使用专用钥匙打开停靠层站的厅门及轿厢门,释放乘客并诚恳道歉。

物业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理方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快速、高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平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和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市级及县(市、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障重点、依靠科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家相关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件严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2.1 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1.1 电力生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含我市在内的全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

2.1.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气候影响等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全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西北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2.2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2.1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6%以上、40%以下。

2.2.2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或所辖两个以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同时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2.2.3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气候影响等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2.3 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3.1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3.2 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3.3 发电厂或者33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2.3.4 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大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3.1条规定。

2.4 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4.1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4.2 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4.3 发电厂或者33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

2.4.4 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小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4.1条规定。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市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3.1.1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

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

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事件发生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平凉军分区、武警平凉支队、平凉火车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等单位和企业为成员单位,Ⅰ、Ⅱ、Ⅲ级响应主要领导为成员,Ⅳ级响应分管领导为成员。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

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指挥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和社会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当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执行应急指令;当发生Ⅲ、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Ⅲ、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Ⅲ、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及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并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发生跨平凉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支援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3.1.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研判、核实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并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市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省工信厅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发布。

3.1.3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分组

1.职责:

市工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排和落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等计划;负责协调确保大面积停电工作的通讯畅通;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组织抢险、应急物资的调运和现场供应;负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市能源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设备设施修复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争取应急抢险救援、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严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及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涉事城市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水情、旱情的监测预警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市林草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电力企

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事发地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加强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情的发展和蔓延。

市文旅局:负责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并督查全市广播电视设备维护、技术保障和安全播出。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现场震害调查与评估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平凉军分区:协调当地驻军部队和民兵配合参加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灾难抢险工作,必要时配合公安、武警维持社会安全稳定。

武警平凉支队:负责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平凉火车站: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铁路紧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列车的调度与指挥工作,负责电力机车的供电安全、监测运行和应急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列车突发停运事件。

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电网事故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全力负责电网供电恢复抢修工作,恢复电力供应。负责事故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抢险物资的储备。

华能平凉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负责发电机组的恢复运行,保证发电燃料充足,协助做好电力恢复供应工作。

2.分组: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需要,成立电力恢复、新闻宣传、综合保障、社会稳控四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电力恢复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平凉军分区、平凉火车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期间设备设施的运输、抢修、恢复、应急和协调处理;负责气象、地质等方面的预警监测;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电网受损和电力恢复情况。

(2)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平凉市供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平凉火车站、平凉供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部门和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控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均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2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联动体系。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

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Ⅰ、Ⅱ、Ⅲ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按程序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宣布进入或解除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程序立即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3.3现场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或上级要求,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机构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舆情处置等工作,向市、县级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3.4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包括电网、发电企业等)要成立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及时抢修恢复电网和发电机组运行。

3.5重要电力用户

做好生产调整、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方式的保安工作。

3.6 信息联络员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告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7 专家组

市、县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4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监测和风险分析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工信、能源监管、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桥梁、市政等建设工地的监管,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种,分别对应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期间,大面积停电预警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4.2.2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信局、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工信局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市人民政府。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受影响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3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向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在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同时报告上级集团总部。

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工信局立即报告市政府,同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对初判为一般和较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5.1.1 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对Ⅲ级事件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Ⅳ级事件应急响应由受影响区域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5.1.2事件报告

(1)Ⅰ、Ⅱ级事件报告:

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并影响或波及到我市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要求,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涉及到我市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事件报告:

发生Ⅲ级大面积停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启动本级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总指挥部和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在省电力主管、监管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Ⅳ级事件报告:

发生Ⅳ级大面积停事件时,相关县(市、区)应急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相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在市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相应事件启动级别,各相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相关领导带队,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视情况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

(5)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1.3事件通告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和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进行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揭露谣言、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2响应措施

5.2.1电网抢修恢复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部署,市内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基站及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发电企业要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水、汽、油、热供应等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5.2.4 维护社会稳定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铁路、城市交通设施、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2.5 加强信息发布报送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各级应急指挥部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1)信息发布和报送内容:大面积停电的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2)信息报送时间: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事发地电力企业要立即向当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同时上报本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并报送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5.2.6 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3 市级层面应对

5.3.1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各相关部门、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现场督促指导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应对工作;

(2)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根据需要请求市应急指挥部提供应对和技术支持;

(3)积极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3.2 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坚决贯彻落实;

(2)迅速赶赴现场,详细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并根据事件现场应对处置工作需要,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集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力量、物资、装备和资金等;

(3)对跨市级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市应急指挥部或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协调处置;

(4)现场组织、协调、指导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6)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工作;

(7)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5.3.3市应急指挥部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按程序及时向市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发生发展情况,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省应急指挥部予以协调处置;

(3)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

5.4 响应终止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

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隐患基本消除,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

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后期处置

6.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事件等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积极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事件调查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6.3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发改委(市能源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市政府汇报,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确保应急装备始终处在正常使用的状态。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加强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人才、技术、装备支持等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行业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和监测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7.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资金保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宣传

市工信局、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不断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8.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事故防范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8.3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中心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市工信局负责本预案的评估与修订工作,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电网安全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演练和救援中发现需做重大调整的;

(6)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2名词术语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业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理方案 篇6

1. 目的

为正确应对管理区域内突发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供电系统或全楼停电,同时无法自动恢复供电的情况,保证突发停电后的妥善处理。

3. 职责

3.1. 各物业服务中心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组 长: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职 责:负责项目各类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现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应急事件处理及跟进情况;组员:各项目分管部门经理或主任

3.2. 各部门职责

3.2.1. 客服部门/人员: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以及对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

3.2.2. 管业或保安部/人员:负责紧急状态下内外车辆的指挥、疏导及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3.2.3. 工程部/人员: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应急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4. 突发停电的监测与预警

4.1. 工程部负责供电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配电室每日每班有巡检或有人值班;

4.2. 工程部在接到供电部门的计划停电信息后,要及时调整供电电源;

4.3. 正常供电下,做好预防突然停电的技术措施;

5. 突发停电处理流程

5.1. 突发停电事故

5.1.1. 突发停电,值班电工(持证人员)应带好常用维修工具和“检修中”标识牌,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停电事故现场;

5.1.2. 尽快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切断事故线路的供电主开关,挂好标识牌;

5.1.3. 检查事故影响的停电范围和相关设备设施损坏情况,报工程领班及工程部负责人;

5.1.4. 由工程部负责人统筹应急处理方案,对设备进行排险,直至恢复正常供电;

5.1.5. 值班电工在工作日志中进行记录,并由工程部负责人填写《事件报告》。

5.2. 二路高压进线中任意一路停电

5.2.1. 当变电站发生一路供电突然失电,值班电工带好常用电工维修工具和“严禁合闸”、“有电危险”等标识牌,在第一时间赶到变配电室;

5.2.2. 值班电工立即检查母联开关切换情况,如母联开关自切切换失败,按照相关操作程序,手动操作切换母联开关,把供电切换至供电正常的一路线路;

5.2.3. 确认母联开关在合闸状态,母联供电后,立即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挂“有电危险”标识牌;

5.2.4. 及时与供电所联系,了解停电和恢复供电时间,并通知客服/管业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5.2.5. 值班电工接到供电所恢复正常供电通知后,由工程负责人确认翻电时间,并填写《倒闸操作票》,有电气领班监护、值班电工执行倒闸作业;

5.3. 二路高压进线全部停电

5.3.1. 高配值班人员迅速与供电所取得联系,确认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时间,报告工程经理,并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各部门协调工作;

5.3.2. 高配值班人员迅速确认应急发电机是否已经正常启动,如未正常启动,应立即手动启动发电机发电,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5.3.3. 突然失电情况,如遇电梯困人等按《电梯困人应急预案》处理,客服人员做好对客解释工作;

5.3.4. 工程人员安排专人检查各楼层设备系统运行情况;

5.3.5. 接供电所电话通知(或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电后,值班电工检查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3.6. 检查各层面强电房和空调机房的供电及设备运行情况;

5.3.7. 确认上述设备处于正常供电状态后,值班电工按《应急发电机操作规程》操作,检查发电机组是否自动停机,如不能自动停机,采用手动停止发电机工作,并做好相关的操作记录;

5.3.8. 值班电工做好恢复供电检查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5.3.9. 由工程部负责人填写《事件报告》呈报至项目负责人或公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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