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工程自检自查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篇1
我单位申请立项的福泉市岔河乡平溪村和黄丝镇乐邦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经福泉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后,我公司已组织实施完毕;并于2011年10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数量进行了自检,形成以下意见:
(一)农田水利工程
1、干渠18条,14696.98m,规格0.3*0.3m、0.5m*0.5m和0.4m*0.4m;砼底板,浆砌石边墙。
2、新增干渠4条,606.53m,规格0.5m*0.5m和0.4m*0.4m;砼底板,浆砌石边墙。
3、支渠19条,2892.63m,规格0.3*0.3m;砼底板,浆砌石边墙。
4、新增支渠5条,606.53m,规格0.3*0.3m;砼底板,浆砌石边墙。
5、生产道边沟1条,116.51m,规格0.3*0.3m;砼底板,浆砌石边墙。
6、涵管20条,117.50m,规格ф300钢筋混凝土管、ф400钢筋混凝土管、ф500钢筋混凝土管、ф600钢筋混凝土管、ф800钢筋混凝土管;砼结构。
7、涵洞3座;拦水坝3座,其中维修拦水坝1座,新建拦水坝2座。
数量全部完成,工程质量合格。
(二)道路工程
1、田间道路3条,长1426.65m,净宽3.5m,泥结石路面。
2、新增田间道路1条,长350m,净宽3.5m,泥结石路面。
3、生产道路8条,总长3092.85m,平均净宽2.0m(生产道
4、5净宽2.5m;生产道
6、7净宽1m;生产道
3、8净宽2m),砼路面。
4、机耕道桥5座,其中规格3*5m四座;4*5m一座。
5、便桥6座,规格3*5m。
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篇2
我单位承建的成都德同食品有限企业新建厂区1#办公楼、2#、3#车间工程自20xx年12月12日开工以来,工程的安全、质量均符合规范要求,现就工程的安全自查情况如下:
1、我施工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整改;
2、焊工均持证上岗,作业时焊工穿戴好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戴好防护面罩,焊工作业范围内有焊工操作规程及其安全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均正确悬挂齐全。
4、现场临时用电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均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由配电室的零线端子引出,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各种机械设备保证了“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置漏电保护器。
5、现场运行管路管线。
6、塔吊操作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派有专人指挥操作,塔机周围操作规程及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7、检查中发现个别作业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针对于此问题,安全员立即对其教育安全知识,现施工现场作业工作人员均戴好安全帽,高处、临边作业工作人员均系好安全带。
8、外架搭设、安全网绑扎均符合规范规定要求,架工均持证上岗,作业过程中均系好安全带。
9、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牢固,符合规范要求;楼梯口、电梯井口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和平网,预留洞口防护严密。
10、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按照品种、规格进行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水泥库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潮措施,分品种和型号堆放。
11、施工现场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2、有健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保卫工作人员。
13、发现个别私拉乱接现象,安全员立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市校安办《转发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查自检工作的通知》(保校安办函〔2011〕10号)要求,结合《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查自检工作的通知》(云校舍安全办函〔2011〕14号)精神,我校安办对我县20xx年以来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现将自查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以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情况
(一)20xx年至2010年校安工程实施情况
20xx年至2010年,我县共排除D级危房40164平方米,新建校舍76幢68633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2幢1577平方米。现所有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具体为:
20xx年排除危房138幢37247平方米,占任务数的162.7%;开工建设44校69幢单体,开工面积60796平方米,其中加固面积830平方米,占任务数的265.5%。
2010年排除危房面积2917平方米,开工建设3校9幢单体,开工面积9394平方米,其中加固面积727平方米。
(二)2011年校安工程实施情况
到目前为止,排除D级危房6403平方米,占排除D级危房任务的26.9%。拆除重建项目开工4校4幢单体,开工面积5923平方米,占拆除重建任务的24.9%。具体为:龙陵县第一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已竣工验收,平达乡中心学校综合教学楼处于装饰装修施工阶段;腊勐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处于三层板施工阶段,龙陵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处于基础施工阶段。
二、自查自检情况
(一)开工及完成项目情况
20xx年我县校安工程开工建设69幢单体,现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开工率和完工率达100%,并超额完成市下达排危任务。2010年开工建设9幢单体,现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开工率和完工率达100%。2011年现已开工4幢单体,已完工1幢单体,开工占规划任务数的30.76%,完工占规划任务数的7.7%。
(二)资金投入及县级配套资金情况
1、20xx年校安工程资金投入和县级配套资金情况
项目概算投资8578.95万元,项目到位资金8283.41万元(用于20xx年建设项目8237.18万元,调整纳入2010年校舍安全工程46.23万元),具体为:
20xx年校舍安全工程启动资金475万元,20xx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工程中央专项资金577万元,省级第一批政府债券资金(云财教〔20xx〕313号)549.25万元(其中象达乡营坡小学综合楼未建设,资金43.8万元调整纳入2010年象达乡中心学校校安工程建设),市级配套资金93万元(其中象达乡营坡小学综合楼未建设,资金2.43万元调整纳入2010年象达乡中心学校校安工程建设),受灾学校维修改造资金260.4万元,中央地震救灾资金56万元,国门学校建设专项资金446万元,国家财政部校安工程资金258万元,中央扩大内需初中工程1174万元,地震恢复重建资金638.96万元,边境转移支付资金250万元,职业教育资金810万元,初中校舍改造资金102.1万元,世行贷款202.58万元,危改资金553.99万元,捐赠资金653.0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6万元,社会融资150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乡村两级办学及其它资金758.05万元。县级配套未到位资金295.54万元。
2、2010年校安工程资金投入和县级配套资金情况 2010年实施9幢单体,概算投资1255.1万元,项目到位资金1265.1万元。具体为:2010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495万元,20xx年省级第一批政府债券资金43.8万元,20xx年市级配套2.43万元,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587万元,捐赠资金30万元,县乡自筹106.87万元。项目配套资金全部到位。
3、2011年已实施校安工程投入及资金配套情况
2011年已实施4幢单体,项目概算投资8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30万元。具体为:2011年第一批校安资金410万元,第二批校安资金20万元,中央边境转移支付250万元,捐赠资金100万元,县乡自筹5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县校安办要求各项目乡镇和学校把“校安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学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工期安排、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坚持信息汇报,执行“六制”,严把“五关”,在布局规划、危房拆除、土地征用、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管和安全管理等基本建设工作环节上下足功夫,进一步细化环节,确保项目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栋单体。
同时制定措施,狠抓管理。一是在实施过程中,制订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和实施路线图,将工作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加强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基建员和项目驻场员的培训,确保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工程质量。
所有建设项目均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在建设中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现象。
(四)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共实施82幢单体,建设面积76113平方米(其中加固面积1557平方米)。所有建设项目均无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
(五)多计工程价款情况
截止目前,经龙陵县审计局审计,县校安工程共审减工程结算3.74万元。具体为:龙新乡菜籽地小学学生宿舍楼及教学楼工程审减0.34万元,苏帕河中学校舍改造工程审减0.43万元,碧寨乡三家村小学教学楼工程审增0.62万元,碧寨乡杨梅田小学教学楼工程审减0.44万元,龙新乡黄草坝小学教学楼工程审减0.94万元,龙江乡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审减2.21万元。
(六)档案管理情况
实施校安工程以来,县校安办就十分重视工程档案管理,组织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建立了教育局、中心校、学校三级档案管理模式。目前,已建立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室1个,各乡、校均确定专人、专柜管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档案收集和整理严格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同时做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收集整理。
(七)财务核算和管理情况
我县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教财[2006]10号),对资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危改资金的安全性和投资效益。上级下达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股开设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按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杜绝将资金下拨到项目学校。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由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分阶段将配套资金打入教育局专户储存,由教育局统一管理,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工程款,无论是中央、省、市下达的项目资金还是地方配套资金,均按施工合同并结合工程实际进度,由施工方提出拨款申请并开具建筑安装发票,经监理部门认可并出具“拨款支付证明”,报项目学校负责人审核同意,再报县校安办审核,经审核达到支付款的报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后转财务室,由财务室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资金支付全部采用转账支票,杜绝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工程款。
在做好基建财务账的同时,并要求各项工程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三、问题整改措施
(一)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使校安工程项目不出现缺口资金。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把全县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款、乡村两级办学经费等县内的资金重点用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其它项目资金,整合项目,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捐资助学,使工程顺利开展。
(二)针对实施的6个校安工程项目审计后应核减3.74万元,坚决按照审计结果从每个项目多计的工程价款中核减,以审计局审计的工程价款为项目最终审定工程造价,已支付的坚决退回,未支付的按审定价款支付。
(三)严把工程审计关。工程决算真实、准确,所有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都必须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要求所有项目在施工合同中补充《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机关审计,并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保留的待结价款在工程结算审计后结清”规定内容的补充协议,严格按施工合同中的程序和补充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工程付款。
(四)加大校建员、项目驻场员和建设单位会计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充实培训的内容,在培训时聘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从校建基础理论知识、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办理、质量监管、工程决算和工作职责等多方面对校建员驻场员和建设单位会计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增加培训次数,通过多次培训,巩固培训成果,确保校建员、驻场员和会计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做好项目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三是稳定队伍,新加入队伍的须先进行培训并经县校建办认定。四是加强对校建员、驻场员和会计员的监管,随时向工程涉及的职能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了解其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及时反馈,做好监管,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工程资料的痕迹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一是完善档案室建设,配齐档案专柜;二是县校安办档案整理由专人负责并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胜任档案管理员工作;三是要求各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各种资料都必须及时整理送交县校安办进行归档;四是各项目资料整理时要求严格按档案整理归档范围整理;五是在送交纸质档案的同时上交电子档案;六是各建设单位要求档案整理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校建档案单独装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地区差异大、技术要求高。县校安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努力把中小学校舍工程建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工程。
2、加强技术指导,落实质量责任,切实保证全县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地质条件、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和校舍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开展对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的深入培训指导,满足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需要。
3、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校安资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到会计账簿、拨款凭证、会计报表、银行账户及账单等相关资料规范齐备、并立卷归档;县财政局设立教育工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审计部门对整个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及审计,确保国家资金不流失。
4、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管理,一是严把工程勘察、设计关。土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以“安全、适用、经济、够用”为原则进行科学设计。二是严把工程预(决)算、招投标关。项目学校建设的地材单价必须报校安办审核后,才能到有资质的预算单位进行预算。凡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三是严把工程审计关。工程决算真实、准确,所有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都必须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5、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完成项目工程的资金配套。
6、各中小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项目审计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全县所有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必须到审计局进行审计,项目竣工验收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审计局办理竣工决算资金审计,已到事务所办理过审核报告的也必须补办行政审计。
7、做好校舍信息采集工作和校舍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使之与工程建设同步。加强对档案资料和校舍信息的收集、整理、检查、验收和保存归档工作,确保工程档案收集完整、保管规范、及时与工程建设同步。
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篇4
xx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作,并以引资上项来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给我县带来的严峻的经济形势。为此,全局上下人人出力,建言献策,特别是杨晋芳局长亲自上太原、跑北京全力争取项目投资。最终,争取到国家4个重点项目投资,总投资额达241.4万元。目前已经实施两项,一项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技能培训项目(总投资6.2万元),另一项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总投资85.2万元);等待批复的两项,一项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另一项是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总投资50万元)。
根据《全县工程项目实行备案的通知》(榆纪发〔20xx〕4号)文件精神和20xx年11月19日榆社县重点工程建设联席会议纪要,我局已将实施的两个项目已按规定备案,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xx年11月20日上午,杨晋芳局长召集有关人员亲自安排自查工作,凡涉及项目实施的纪检组长常眉清、环保站、劳转股、财务股等全部参加。
二、依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对照检查进行“回头看”,从建设规模、实施时间、资金使用等方面入手,全方面、拉网式的进行了自查。通过对两个已经实施项目的全过程自查,我们认为总体情况是好的,也是符合项目实施方案和用途计划的,更主要的是把好事办好,体现出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农业项目大多是室外作业项目,受自然条件和气候因素影响很大,难免在工程进度等方面出现迟缓现象。
2、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就目前我县农业生产状况和农业生产条件来说,农民本身经济条件差,农村经济相比较还很落后、很脆弱。为此我们将继续扩大招商范围,加大引资上项的力度,力争借助国家、省、市投资农业的有力时机,改变我县落后的农业生产条件,为全县农民致富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篇5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2018年全县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和《目标分解表》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组织体系,理顺各级工作机构,强化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和强化援助站规范化建设,和援助队伍业务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能力,在推进依法治县活动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今年1-6月份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发挥接待受理厅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
全面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18年新建的两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是乡、乡两站,项目经费已使用3.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2.50%。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为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面向老百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二、拓展服务领域突出重点服务对象扩大覆盖面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动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如社会保险待遇、土地流转、征地补偿、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权益保护事项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有方法有步骤地扩大覆盖面。建立了法律援助介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对未成年人、妇女、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效果
抓好省厅出台的《省法律援助程序规则》等十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每一件案子、每一个受援人、每一个事项做起,把十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努力推进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切实抓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各项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报表,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并完成案件和咨询录入工作,确保录入与报表同步。
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充分发挥“73211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的职能作用。截止目前全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167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1件)。办理法律援助事件(包括法律咨询、代书各类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调查取证等)15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6.15%。
六、经费使用情况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执行情况,今年资金预算安排:10.58万元。中央和省的预算至今未到账,县级预算下达:7.5万元。资金实际拨付:4.6万元。拨付比例达到43.47%。充分发挥了经费的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短缺,经费不足。随着法治观念的不断深入,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寻求法律帮助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也就越来越大。由于日益增多的法援需求,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二)法律援助中心目前仍是无机构无编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下步工作开展情况
法律援助人员将继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加社会责任感,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在全面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在来访接待、案件受理、办案规程、业务规章等方面建立成套管理制度,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高水准、高质量的工作业态,切实维护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
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xx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林天发[20xx]73号)文件精神,我局精心准备,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业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抽调了相关业务科室的骨干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对我局20xx年度天保工程实施动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检自查,力求做到务实、求精、细心、准确,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和混岗职工安置情况
20xx年末实际安置富余职工人数为4089人,其中:森林管护1620人,其它岗位1003人,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1466人,安置混岗职工人数为2051人。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都严格按照《省总局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理。对于富余职工分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鼓励富余职工从事森林管护经营,发展林下经济。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养殖和种植业,我局养鹿、黑木耳栽培、北药种植已形成规模,安排了一部分下岗职工。三是积极鼓励富余职工赴俄进行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并取得明显成效。四是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帮助减免三至五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商税收。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紧紧抓住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转型这一有利契机,近两年我局新上了煤矸石烧结空心砖、中密度板、雪糕柄、鹿产品加工厂、山野菜加工厂等一大批项目,为职工就业创造了条件。通过林业局的多方筹划、热心帮助,我局富余职工大多都已得到安置,实现了再就业,并有了稳定的收入。
二、政社性人员情况
由于伊春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我局在完成自身生产经营发展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机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等社会性支出。为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在定岗、定编、定员的基础上认真核定指标总量,从而大幅度降低了政社性人员的比例。20xx年末,全局政社性人员2282人,其中:政府机构886人、公检法司机构408人、教育机构653人、医疗卫生机构335人。
三、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加大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宣传力度,使每个企业和职工个人充分认识到参保的重要性。20xx年年末在册职工人数为11118人,其中:在岗职工5825人、其他职工1950人、离退休3343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人数为11118人,参保率100%。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
四、职工参加四项保险情况
20xx年末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为10755人,其中:在岗职工人数为5825人,其他职工人数为1587人,离退职工人数为3343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5128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为6932人,参保率100%,缴费率100%。
五、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
20xx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44830000元,平均人数5878人,平均工资7626元。20xx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46521000元,平均人数5825人,平均工资7986元。20xx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xx年增长5%。
六、木材停伐减产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
我局20xx年木材生产计划产量为51000立方米,实际完成50875立方米,年初都将计划任务分配到各林场(所)并签定目标责任状,各林场(所)都严格按照计划任务实施。禁伐区和限伐区没有违反规定进行滥砍盗伐和超计划、超强度采伐现象。具体措施是:一是关闭了所有以天然林木为原料的木材经营、加工厂(点),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加工;二是加大木材运输证使用的监管力度,对木材运输证的使用,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违反木材运输管理规定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使木材检查站成为保护天然林的哨所和监督站;三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采伐证发放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和发放天然林采伐证;四是强化林政执法,加大对乱砍滥伐、违法经营加工、违法运输木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一切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天保工程管理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了工程管理机构建设。我局对天保工程实施工作极为重视,在2006年末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后,及时调整了天保工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乌马河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了天保工程业务经费,年经费总额为10万元,购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GPS、照相机、传真机、扫描仪、档案柜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明显改善和提高了办公效率及办公质量。
二是制定了工程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天保工程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完成,按着省级政府对工程实施负全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我局与伊春林业管理局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还与下属的11个林场、经营所分别签订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签订率达100%,使得工程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三是强化了工程信息管理。我局把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作为推动工程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转产项目建设、人员分流安置等档案完整,并已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档案收集、立卷、归档、查阅等制度,天保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完整的林场占林场总数的100%,逐级实现了天保工程信息档案微机化管理。
我局按照上级的总体安排,按时提交天保工程信息报告,积极搞好工程计划的衔接、方案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及相应的检查、监督、管理办法。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八、资金管理和使用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管理和使用天保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真正使有限的资金全部、足额的用在天保工程上,建立了天保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核算办法,逐步完善了天保资金核算手续和管理制度。我局的天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在局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实行一级核算。天保资金的各项支出,都必须严格按年初编制的计划执行。专项补助资金的财务核算实现了微机化管理,20xx年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预算资金41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154万元。其中:森林管护352万元,养老保险统筹628万元,政社性1653万元,“四险”补助494万元,混岗职工安置补助997万元,富余职工培训费30万元。
九、资源林政案件查处情况
20xx年,我局以森林资源管护为中心,以遏制滥砍滥伐、保护林地和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我局森林生态安全。20xx年,我局共破获林政案件10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16人,收缴木材47立方米,涉案价值3.1万元。20xx年无行政案件发生。
十、森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情况
我局针对今年森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3月8日起提前进入春季防火期,并多次召开防火专项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了防火责任,每天都有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到防火办值班,11个林场(所)防火工作分别由局11名副处级领导带领有关科室责任承包,高火险天气,各包街、包点领导立即深入一线,做好督促检查。今春,我局调整组建了755人的扑火队伍,投入各种扑火车辆27台,对讲机130部,二号扑火工具1140件,备品1123件。为加强我局东沟的扑火力量,我局在伊东经营所派驻了20人的局森林消防大队,成立了由贮木场200名职工组建的专职基干民兵营。20xx年,我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90多万元,新购2台运兵车和12部座机、22台手持对讲机,改造了防火通讯系统,提高了防火能力。同时,我局在20xx年,投入100多万元资金,购买杀虫烟雾弹,防治舞毒蛾,使我局林地及职工管护经营林地没有受到病虫害的影响。在历史罕见的春旱和舞毒蛾虫害的影响下,我局的造林成活率仍保持了98%。
十一、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天保”工程的实施在给森工企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在实施“天保”工程的过程中,由于工作重心的转移,历史形成的现状与现实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木材产量的调减使企业收入减少,企业富余人员增多,给经济和社会带来巨大负担;二是产业产品结构还较单一,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直接影响“天保”工程的实施效果;三是企业所需资金与投入资金不成比例,资金投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实施好天保工程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森林经营方向,创造性实施天保工程。一是在森林资源管护上,坚持营管并举,打“可持续发展牌”。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快森林更新方式的转变,提高造林和抚育的质量,促进后备资源的快速增长。二是在森林资源经营上,坚持培育和利用相结合,打好“有效资源的积累牌”。在生产方式上由只重产量的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抓住实施天保工程的有利契机,扩大对外寻求扩张的力度,全力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从而以“内外兼修”的经营组织形式,掌握林业企业新一轮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二)推进资源深度开发,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一场一品”,选准突破口,确定主攻方向,打出自己的特色,重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北药、建材及蔬菜基地等建设。二是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经营项目,举全局之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实施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的原则,引导地方乡镇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提高整体素质。
(三)瞄准现代企业方向,强力推进以产权制度、林权制度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为顺利实施“天保”工程奠定基础。一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加大推进力度。采取整体转制、分块经营、产权转让等形式,因企制宜、一企一策,不拘一格地多元推进。二是在经营方式改革上加大推进力度。林场所将在继续实施目标责任管理的同时,结合“天保工程”的要求,逐步划分商品经营型、生态公益型、组合经营型三大经营类型,加速场所自立的步伐。三是在强化企业管理上加大推进力度。继续在山上各场所推行“再就业工程”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和下岗分流职工养老保险等有关政策,促进天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天保工程的实施为我区经济的复苏振兴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通过实施天保工程,发展林下经济和接续产业以及对外劳务输出,使我局职工群众尝到了脱贫致富的甜头,林区职工增加收入方式不再以林业生产为主,使之真正做到主辅换位。天保工程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我局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