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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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方案

请欣赏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形式

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开发区旅游局牵头,在管委会宋晓波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按照《开发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

开发区旅游局组织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管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旅游局、安监局、社管局、消防大队对金石滩街道、港口、码头及旅游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三、时间安排

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6月中旬前,全面开展自查,旅游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6月下旬,管委会组成督查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进行综合督查。

四、督查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3、广泛宣传发动。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充分利用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信息反馈。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于7月15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2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4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院20xx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教学工作方案的有效落实,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质量有保障”。学院决定开展本学期线上教学质量督导检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督导小组

组长:梁荣

副组长:龙长海、孙德忠

成员:燕淑芳、候建颖、周树娜、李蕾、李天源、闫照亮、

王昕、张建强、李刚

线上教学质量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评估科,由张建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协调具体工作。

二、线上教学督导时间和和范围

20xx年3月2日开始,疫情防控期间本学期任课教师按照原定教学计划上课时间,利用各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的线上教学课程,均列入督导范围。

三、线上教学督导内容

(一)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各系部是否按照要求确定本单位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并按教务处规定时间上报;各教学单位线上教学课程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上报内容是否符合学校线上教学要求。

(二)线上课程教学准备

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课程资源,是否选用线上教学平台推荐的本专业对应课程;如无对应课程,任课教师是否自己录制课程或网络直播课程;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课程资源是否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内容包括:在线课程教学计划表、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参考资料(电子版)及在线课程授课进度表等。

(三)线上教学组织管理

任课教师是否创建课程、班级,并将相关教学资源上传至教学平台;任课教师是否严格执行课程表上课时间,是否组织学生签到,是否通过提问、讨论等多种形式督促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过程;各系上课班级是否认真记录教学日志。

(四)线上教学效果反馈

任课教师是否利用在线平台提供的相关教学数据统计汇总与分析功能,及时向学生反馈学习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五)其它

执行线上课程教学方案期间,任课教师教学平台如有变动,需要向系部提交课程教学情况变动申请,经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正式开学后,要求任课教师对所授线上课程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计入该课程期末总成绩。

四、线上教学督导方式及要求

(一)系部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

1.系部自查

各系部要全面了解掌握教学单位各门课程在线教学开展情况,要落实教学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安排专人负责线上课程的协调、督导和材料汇总工作,全力支持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全力支持学院督导小组成员开展线上教学督导,保证线上教学督导工作落实到位。

2.学院抽查

线上教学期间,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小组成员应依据各系部提供的'线上教学课程教学平台、QQ群、微信群、腾讯会议等工具,抽查进入任课教师线上班级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督导。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与系部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相关人员调整改进,保证在线教学质量。

(二)督导工作材料要求

1.任课教师要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探索适合教授课程特点的线上教学模式,自觉接受教学督导,高质量完成线上教学任务。要求各任课教师3月7日前完成电子版在线授课计划表和在线授课进度表,以上文件需要以任课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命名。各系部教务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教师的汇总,3月9日将汇总文件夹(以系部命名)压缩后,发送到邮箱。

2.学生要积极参与到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活动中,各系辅导员、班主任教师要配合任课教师管理好线上教学课堂,指派班级学生专人填写线上教学日制,保证课堂出勤率。在线教学日制要求各系每周一8:00前将前一周班级教学日制汇总以系部命名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邮箱。

3.各督导组要按要求做好线上督导情况的记录,要求将每次督导情况直接向系部负责人反馈,并将一周督导情况于每周日20点前把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到邮箱。各系部负责人要及时对线上教学督导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研讨解决。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中小学按时按要求开学,督促师生按时返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迅速进入状态、步入正轨,市教育局决定于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见《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本次督查的重点就是确保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按时开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返校情况。学校对未到学生是否作了详细登记,是否掌握了解情况,是否进行了走访劝学,是否落实了控辍责任包保,是否对学生开展了收心教育,是否建立了留守学生管理档案和制度,留守生走访率是否达到100%,相关记载是否完善配套。

2、教师到岗情况。学校教职工花名册、教师任课表人员名单、教师考勤表是否一致;教师是否按时全部返岗;有无非正常离岗人员。

3、常规工作情况。中小学是否按时开学;是否举行了开学典礼;"八个一"是否落实(教师提前备好一周课、上好第一节课、批改好第一次作业、领导听好第一节课、学校升好本学期第一次国旗、做好第一次操、教务处作好第一次巡堂和第一次备改检查);是否制定了新的课程总分表(实验室、微机室内是否有对应的授课班级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周历表和教师任课表;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了清扫整理,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4、试点学校及积极尝试的非试点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是否结合教育局新的工作要求修订了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实施或推进方案;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是否紧扣高效课堂建设主题;是否结合高效课堂建设开展了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启动了导学案编写工作,()导学案编制是否做到消化、优化、个性化,教师是否按导学案组织教学;是否建立了观课、议课、巡课、磨课机制。

5、安全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进行了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第一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划定,门卫、食堂、小卖部、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查。收费项目是否公开;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违规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服务性代收费的行为。

6、"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中心初中(学校)是否制定方案,确定日程安排;学校教师全员注册是否作出安排;教师"晒课"任务是否按比例分解;学科"晒课"点评人是否确定。

二、督查时间

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督查,3月2日(星期一)各督查人员上交督查情况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法

1、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安排1-3名机关工作人员分赴各中心初中和局直学校全面负责督查、指导该单位开学工作。

2、督查人员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利用一天时间,深入到中心初中所属的每一所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重点查找突出的问题和工作亮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督查采取"听"、"查"、"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人员每到一所学校,不听课,直接听取校长开学工作情况汇报;然后查学生、教师到校到岗,查计划、制度、教案(导学案)、课表;看学校一日常规管理情况、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校园环境整理情况;随机找教师、学生或家长访谈,了解学校开学工作及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被督查学校校长反馈,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4、学校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即时将督查情况填写到《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上,然后请受检学校校长签字确认。所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人员要认真汇总督查情况,从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在3月2日将督查记载本、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交对应的职能科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市局督查之前提前组织人员到辖区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顺利开学,并将开学工作自查报告于3月2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各督查人员必须明确此次督查的内容及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有备而去,有获而归。表格要填写清楚,问题要查清楚,典型的人和事要记载详实,开学工作整体情况要了解清楚。

3、各督查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本着为基层服务的观点,尽力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严格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为基层工作同志做表率。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 xxx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xxx

成 员:市交通局局长 xxx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

市林业局局长 xxx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xxx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xxx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 xxx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xxxx—xxxx,市林业局举报电话:xxxx—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xxx—xxx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xxx—xxx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xx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xx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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