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篇1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无偿救助”原则;
(四)坚持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坚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冬春救助规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合理确定救助时限、救助标准、救助范围和需救助对象,建立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助台账,规范管理使用款灾资金,及时、有效开展冬春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冬春救助时限和标准
(一)根据国家规定,冬春救助时限自20xx年12月1日20xx年5月31日,时间6个月。
(二)冬春救助标准严格执行“重点救助、分类救助”原则,在调查摸排基础上,严格界定一般救助对象和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对重点救助对象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照顾,原则上一般救助对象救助标准300元/户;重点教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500元/户。
四、冬春救助范围及重点救助对象
(一)救助范围:20xx年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
(二)重点救助对象:因灾绝收户;因灾倒房户;因灾造成生活因难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病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针对重点救助对象要落实分户施策、精准救助。
五、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步骤
(一)全面开展困难群众冬春救助摸底排查,准确把握冬春需救助实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贯彻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强冬春救助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队伍,深入到村、到户,对本辖区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数量、需救助口粮、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况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账,准确掌握需救助基本情况,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础。
(二)全面完成困难群众需救助对象建档造册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账(9月22日—12月20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原则,彻落实救灾资金使用“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核实、区审批”规程,认真摸排、掌握实性、全面评议、健全救助对象档案,规范编制救助对象台账,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区应急局救灾减灾股。
(三)全面实施冬春教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20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规范填报《冬春救助资金统计表》,形成自然灾评估报告和冬春救助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区应急局救灾减灾办,救灾减灾办对上报的'《统计表》和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汇总上报领导审核,并结合乡镇(街道)受灾实际及受灾人口数量,合理确定冬春救灾资金指标。区应急部门在接到上级冬春助资金后,商请财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通过“农补一卡通”及时发放到户。
六、冬春救助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的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做到精准救助,确保救助实效。
(二)严格把控救助资金使用范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贯彻落实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原则,把控使用范围,严禁救灾资金用于临时救助,用于化解信访矛盾;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公平公正
(三)严格救助规程冬春救助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核实,区审批”规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灾困难群众申请政府冬春救助资金,要以户为单位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救助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接到村(居)民申请,要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拟补助的对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将拟救助对象报乡镇(街道)核实。乡镇(街道)接到所辖区村(居)民委员会报送材料后组织人员对报审对象逐户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符合救助条件对象,在申请对象所在自然村进行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上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区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应在申请对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应保存工作资料备查。
(四)把握序时进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时进度,按《方案》规定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迟报将影响全区冬春救助工作进度,影响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给社会稳定带来不稳定因素。应切实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顾大局、讲效率、求实效,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五)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廉政工作制度,切实担负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职责,加强监督。要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职责,跟踪问效,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从重、从快、从严给予党纪处分于相关责任人;对违法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篇2
受今年入梅以来多轮持续强降雨影响,全镇遭受较重洪涝灾情,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灾害损失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防范因灾致贫返贫压力较大。为有力有序做好今年全镇冬春救助各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相关工作规程,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专款专用、无偿使用”的原则,精准识别、主动救助、细化举措、有序推进,保证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确保群众不因灾返贫致贫,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20xx年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突出因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人员。今年的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指导标准
参考应急管理部要求的冬春救助标准,20xx年全县冬春救助指导标准,按照人均不低于300元设立。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提升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不低于600元。各村要综合分析研判受灾情况、群众自救能力及救助款总量、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分类实施具体标准。
四、资金来源和分配
省级下达的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专项资金(皖财建〔20xx〕1584号),各村分配金额会议决定。
五、方法步骤
(一)救助实施阶段(1月-3月)。综合资金总盘子、需救助人数、受灾人员困难程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类救助的指导标准和具体实施标准,并规范申报资金绩效目标。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组织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限内将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总结评估阶段(4月-5月)。开展救助工作总结,完善救助工作台帐,做好各项资料的汇总归档;按照冬春资金的.绩效目标,组织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落实“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帐”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压实责任、细化方案,落实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加快进度,及时跟踪调度。在此明确,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确保春节前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要采取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救助资金,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问题。要落实救助全过程公开公示,资金发放过程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严禁使用慰问金形式发放。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落实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篇3
今年我县发生低温冷冻、洪涝灾害、旱灾等灾害7次,造成各乡(镇、街道)农作物受灾,农业设施受损,群众遭受经济损失,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损失和影响,为扎实做好20xx—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安排好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过节,防止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冬春救助工作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20xx年因受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需口粮、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以往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考虑因灾住房受损户、因灾致贫返贫监测户、受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受灾生活困难低保户、受灾散居孤儿、受灾留守老人、受灾留守儿童及受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资金、物资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级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定”的原则,严格程序、坚守原则、核实准,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一)户报(或小组提名)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二)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会议确定救助对象并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街道)审核。
(三)乡(镇、街道)审核公示乡(镇、街道)通过审核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资料报县减灾办。
(四)县级审批县减灾办审核确定后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人到户。
五、冬春救助标准
(一)基本生活口粮救助标准。口粮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资救助标准。衣物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1件棉衣、每户1—2床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则上每户取暖救助200元。
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
六、救助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
时间: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摸底排查,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
第二阶段:严格落实救助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
时间: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进行救助。乡镇、村(居)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县减灾办。
第三阶段:确定冬春救助物资,合理分配
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采用实物救助和现金救助两种方式。需要采用实物救助的,由县减灾办按照招投标和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救助。需要资金救助的,县减灾办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资金。乡镇接到分配资金和物资后,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村级开展冬春救助物资分配。
2、发放方式发放资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发放实物救助的,通过农户签领方式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发放对象要在相关表册签字确认,建立管理台账。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
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5日
各乡(镇、街道)要在救灾款物发放完毕以后,将乡、村两级救助程序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台账、公示情况等资料报县减灾办。
第五阶段: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23年3月-5月
县减灾办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减灾办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指导。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级履行手续、层层落实档案”的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一览表,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切实把好“三关”,即村民主评议关、张榜公布关、救灾款物发放关,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县减灾办将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程序到位、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卫健系统火灾防控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分工明确,坚持层层动员,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县卫健系统火灾防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医疗场所及办公场所的安全。
二、组织保障
县卫健系统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属各医疗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
2、严密组织消防检查。县卫健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始终紧盯重要节点。各单位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整治卫健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隐患排查范围:
1、门诊部、住院部等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场所及医疗机构的所有场所;
2、全卫健系统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排查内容:
1、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5、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
6、建筑耐火等级、室内装修、外保温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彩钢瓦板建筑;
7、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常识是否熟练掌握。
(三)扎实做好演练工作。各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重点部位等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四)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各单位消防知识要纳入普法宣传计划,要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各单位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要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医护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
五、工作措施
(一)各医疗机构召开部署会。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推动消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并将方案及部署情况报县卫健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1、充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安全员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和灭火技能,及时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水源,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维修保养,确保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定期开展方案演练,提高自我灭火救援能力。
2、各医疗机构全面自查。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活动,加强消防知识学习,12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3、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冬季火灾防范措施,采取有力举措,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取暖基本知识和技能,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逃生基本常识和技能,制定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熟练掌握。
4、县卫健系统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县卫健系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普查和抽查、自查和互查、通知检查和不打招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时期和重要节点组织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医院住院病人增加,医疗机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社会影响巨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要按照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以杜绝火灾为目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县卫健局将组织一次全面督查,推动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冬春火灾防控隐患排查情况上报直报系统。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篇5
一、救助原则
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救助过程中,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发放救灾款物(四公开即对象、数量、质量、标准等公开,一监督即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
二、救助对象
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冬春救助政策要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户、受灾脱贫户、受灾低保户、散居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农作物绝收户等特殊群体倾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救助方式
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方式主要以现金救助为主,救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对特殊救助对象和行动不便的困难家庭,可采用口粮、衣被等实物形式救助。
安监站要认真做好冬春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公示,并在县级财政冬春救助资金拨付后15天之内(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救助时段及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将资金和物资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原则上每户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不高于4000元(含现金和物资)。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现金或物资进行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平安过冬,温暖过年。
五、加大工作衔接
安监站要加大与社会事务办、扶贫办等部门的联系对接,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的衔接,对冬春救助后仍有困难的,要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扶贫帮扶中。
六、有关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人员信息并录入《新站镇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
(二)加强款物管理。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当年冬季到次年春季(12月至次年5月),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不得截留挪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等。
(三)各村(社区)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提交一份到安监站存档备查。
(四)严肃工作纪律。在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期间,镇纪委将适时组成工作组开展冬春救助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全镇通报。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篇6
根据《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妥善解决我街道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困难,扎实有序做好我街道办事处冬春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严格自然灾害生活助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使受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促进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现将县应急管理局下拔20xx-20xx年自然灾害补助经费15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提出如下意见:
一、20xx年受灾基本情况
遂平县7月21日起连续两天受大暴雨的影响,我县降雨量达到210m左右,我街道高集、王陈、马庄农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主要是玉米、花庄等农作物不同程度的受损。通过对受灾社区的灾情进一步调查核实,我街道1428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为35.24万元。
二、需救助情况
经过对各社区上报数据进行统计,通过调查摸底,我街道入冬前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口为1428人。
三、严格资金管理,注重救助实效
我办事处在资金分配上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施救”的原则,同时根据各社区受灾程度和需救助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统筹使用,参照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受灾群众进行分类救助,不能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能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四、严格救助程序,加强救灾资金监管
各社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救助,救助对象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规程进行,通过“户申请、村评议、乡审定”三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并将救助对象花名册报办事处备案,按要求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保证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平和公正。办事处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主动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发放,建立健全台账,完善使用发放手续,并及时向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反馈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篇7
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省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省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商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州安委会统一部暑,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在全州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有效地开展商贸领域火灾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实现全县商贸流通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以消防火灾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2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全面启动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3日至20xx年3月25日)。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23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并汇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商场、超市令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要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村研判,针对火灾防控的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相关企业开展认真自查,严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配备运行到位、维护保养是否落实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是否严格执行到位。通过上述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切实加强重要节会期间消防安全检查。要针对元旦、及“两会”等重要节会消费特点,提前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节日期间开展促销活动的企业提前向消防、商务等部门备并做好相应防踩踏的应急预案,切实维护重要节日、会议期间的三稳定。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商务局将适时会同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三)切实加强火灾应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健全织指挥机构,明确通信联络方式、可用人力物力、内部职责任务分等内容,切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本单位整体自防救能力。同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公告栏、广播台、电显示屏等设施,重点宣传和提示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主动研究解决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抓好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读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和事故报告制度。冬防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掌握情况,通讯畅通,指挥处置得当。要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规定时限报告,严禁瞒报、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