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星级文明校园评选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星级文明校园评选方案 篇1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河中人,经研究决定在高一年级中开展“学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
赢在起跑线争做学生星
活动宗旨: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比内容及类别:
根据学生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个性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分别评出:勤奋努力之星、团结守纪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勤俭节约之星、助人为乐之星、运动健康之星、管理服务之星、环境保护之星、文学艺术之星、劳动卫生之星。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学生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河口中学一日常规》,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努力之星:学习刻苦,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各方面逐渐进步不断提高,追求进步。
(2)团结守纪之星:热爱学校、热爱班级,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能与同学平等友好相处,乐于帮助同学学习和做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试不作弊,平日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无违纪、违规行为。
(3)文明礼仪之星:尊重他人,语言、举止文明、有礼貌、有符合社会规范、符合中学生主流意识的审美观念,对怪异服饰、发型和行为持冷静的批判态度,言行仪表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
(4)勤俭节约之星: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5)助人为乐之星:讲奉献、有爱心、能够主动帮助弱小或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同学,有拾金不昧行为,在帮扶贫困生中踊跃捐资。
(6)运动健康之星:身体素质良好、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两操一课、有爱好和特长的体育运动项目,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在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有较好名次,讲究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管理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8)环境保护之星:具有节水、节电、防止污染、绿化等基本意识,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和习惯,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折损花木、值日工作认真,不逃避值日责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参加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能从自身做起,动员组织开展环保行动,向有关单位提出环保建议,监督举报污染环境或破坏环保设施的行为。
(9)文学艺术之星: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积极投稿;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积极参加演讲、诗歌朗诵、辩论等竞赛活动,曾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并获奖,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板报宣传等工作;能利用舞蹈语言展示学生青春风采,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汇演、歌唱等活动有出色表现并获好评。
(10)劳动卫生之星: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尊重劳动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班务、家务、个人内务积极完成,生活自理能力强,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参加,值日工作认真无逃避现象,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本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班级根据“学生之星”申报条件,评比出本班级“班级之星”,每种类别的“班级之星”人选为1-2人(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政教处,宁缺毋滥)各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或自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学生之星”的侯选(填写“学生之星”申报表,写明参评项目,另附一份400字左右的自我评价或介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年级将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种类别的“学生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1-2名,向全校公示。
4、“学生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荷风》校刊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对获得“学生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2、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学生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星级文明校园评选方案 篇2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星级文明校园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我校教育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位合格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二、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少数尖子生身上,虽然鼓励了少数学生,但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评价。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校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突出的某一方面,方能参加评选。
(一)全面发展之星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能在班级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少先队干部,有高度责任感。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纪律、卫生等着想,集体荣誉感强。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学校及以上的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好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凌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的。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的,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立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有关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将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办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星级文明校园评选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发掘、培养和宣传优秀学生,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共同进步,根据学院《评选“每周一星”活动方案》相关要求,中专部开展本学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专学生特点,重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培养,及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中专部树立一批优秀学生榜样,通过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的模范表率作用,从而激励全体中专生相互学习、健康成长、完善自我,进而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方式,推选积极上进、品德优秀、爱校爱班、乐于奉献、热心做好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堪称榜样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各班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召开“学生之星”评选主题班会,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生科。学生科将召开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会议集中评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宣传、学习
1、各班对评选的“学生之星”简介,在班级固定位置张贴宣传,并鼓励人人都争当“学生之星”,号召大家向不同类型的“星”学习,人人争创先进。
2、学生科将评选出的“学生之星”先进事迹,在中专部网站和宣传栏中宣传,号召大家学习,同时作为“每周一星”向学院推荐。
3、“学生之星”学年度评优、评先、推荐入党等优先考虑。
五、“学生之星”类别及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学善思,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贡献;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2、学生干部之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发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且能解决简单的班务活动难题;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3、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优秀;能结对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4、进步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多次受到表扬;在学习、纪律、自我管理等各方面有很大进步。
5、文明之星:遵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请假;参加各项活动遵守纪律;学雷锋做好事;勇于举报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6、公益之星:积极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勇于批评有不良行为同学并督促改正;在卫生大检查等活动中,所在班级、寝室未受批评。
7、文艺之星(书法、绘画、舞蹈、写作和竞赛等):在艺术方面有某一特长,且参加学校等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或相关作品在相应艺术期刊等发表。
8、体育之星:能积极出操不旷操;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学院运动会、体育比赛中得奖者评选优先。
9、创新之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五小”(小发明、小创新、小制作、小论文、小设计)方面有创造发明亮点或成果;在学院及以上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评选优先。
10、其它。
星级文明校园评选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五、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星级文明校园评选方案 篇6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