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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内蒙古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xx〕12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xx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xx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xx〕28号)要求,我区20xx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二是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三是确保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xx〕408号),对照我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我区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积极消化以前年度结余、规范支出范围、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等工作要求。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资金筹集情况。20xx年,全区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42366.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53829万元,自治区补助42724.53万元,地方补助45813.35万元),上年结余101514.69万元,年度资金合计343881.57万元。
(2)支出情况。20xx年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96707.04万元,执行率为86.28%。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17874.12万元,占总支出的6.0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25251.03万元,占总支出的8.51%;社会保险补贴支出90637.67万元,占总支出的30.5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6730.10万元,占总支出的22.4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出193.52万元,占总支出的0.07%;就业见习补贴支出4579.26万元,占总支出的1.54%;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2431.06万元,占总支出的0.82%;求职创业补贴44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4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3804.1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各级财政安排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主志愿者服务计划补助、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补助、就业奖励资金、创业发展资金、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资金、社区家庭服务综合服务中心奖补资金、疫情期间房租减免补贴、农牧民转移培训生活费补贴等,占总支出的28.24%;一次性创业补贴支出793.5万元,占0.27%。
(3)结余情况。20xx年就业补助资金年末滚存结余47174.53万元。其中,已审核完毕需跨年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2.3亿元,实际结余为2.4亿元。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xx〕5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xx〕58号)、《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xx〕1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xx〕289号)等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开展各项补贴发放工作。并在项目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等各个重点环节,增强项目透明、程序透明、制度透明,强化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狠抓跟踪问效。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以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就业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审、财政部门复核拨付,以及与专项审计、内部控制、行政监督有机结合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20xx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督促地区完成整改。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以及“以奖代补”项目补贴、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民生志愿者补助、失业动态就业信息服务与统计监测补助、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补助、就业奖励、创业活动补助等。二是年度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439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409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75837人。三是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分析
(1)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年度目标指标值为220000人,20xx年实际完成176732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80.33%;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73720人,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381人。
(2)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年度目标指标值为65000人,20xx年实际完成55979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86.12%。
(3)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0000人,20xx年实际完成7562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75.62%。
(4)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年度目标指标值为≥95%,20xx年实际比例为97.90%,完成预期目标。
(5)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年度目标指标值为2个,实际完成2个,分别为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00%。
(6)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
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年度目标指标值为5个,实际完成4个,分别为内蒙古航天红岗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北方民族技工学院、鄂尔多斯理工学校,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80%。
2.质量指标
各盟市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xx〕289号)进行补助资金的发放与使用,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均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98%,效果良好,完成年度预期目标;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实际完成值为90.67%,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80%,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分析
(1)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20xx年,中央下达和自治区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能够及时下达,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高于年度目标指标值98%,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2)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年度目标为≥98%,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98.59%,完成预期目标,各项就业补助资金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
4.成本指标分析
(1)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600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2234.23元。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培训时长、培训人数据实进行补贴,同时,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符合条件的培训期间生活费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造成实际完成值与年初目标值存在一定差异。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200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229.21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工种及鉴定人数据实补贴,实际完成值与年初目标值存在一定差异。
(3)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或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纳额的2/3”,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5128.54元。
(4)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11920.56元/年,月人均补贴标准993.38元。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980元、二类地区1910元、三类地区1850元。
5.经济效益指标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180000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224396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24.66%。
(2)城镇调查失业率
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目标指标值为6%左右,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6%,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3)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20xx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稳定,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4)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50000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114098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228.2%。
(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为40000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为75837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89.59%。
6.社会效益指标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100%,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全年没有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对我区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的满意度分别为92.12%和94.46%,满意度较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我区通过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发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等数量指标未完成预期目标值,且偏离程度较大;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等成本指标较年初目标值偏离较大;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等经济效益指标实际完成值高于目标指标值较多,现将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目标值
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常住地申领社保补贴,导致补贴人数减少;二是部分人员申报期晚,造成申领、审核工作滞后,已经审核完成的社保补贴也因财政轧账等原因未能及时支付。
2.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目标值
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20xx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已满人员离岗。二是部分旗县区根据资金量及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人数,导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减少。
3.就业见习补贴人数未达到目标值
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见习时间开始较晚,存在招募后见习期未满三个月,不满足发放见习补贴要求的情况,就业见习补贴先由见习单位垫付,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向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申请补贴,存在跨年支付。二是见习期间各地区青年见习人员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及进入国有企业等多种就业方式实现稳定就业,造成见习期间的人员流失,且部分见习人员未达到申领补贴期限标准(3个月)即离职,不满足发放条件。
4.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未达到目标值
主要原因为: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年初目标为5个,其中一个项目经公示后不符合条件,取消获评资格,实际完成4个。
5.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超出预期目标幅度较高
主要原因为:一是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就业转失业人员增加。我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出台了各项稳岗位、促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培训、夯实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扶持政策,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二是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放开户籍限制。当前,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地和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可在常住地办理就业困难认定,这部分人员包含流动人员和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有着数量大、流动性强、可预测性较弱的特征,从而整体推高失业登记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保障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不断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地
继续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一是实施“促进重点就业群体就业行动”,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和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二是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落实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加大对各类群体创业支持。三是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持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四是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确保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基层服务项目等各项就业政策落实落地。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就业促进、技能提升,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2.切实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
一是提高资金审核、拨付效率,加大各盟市预算执行力度。督促盟市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账,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审核、拨付进度,避免跨年支付。对支出进度慢、工作力度小的盟市进行重点通报、督导,并与20xx年度预算编制、转移支付挂钩。二是继续做好全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工作,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财政厅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采取自查、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规范资金支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是组织编制全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采用综合考虑各盟市编报的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结合各地就业相关数据、地方资金安排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等因素的因素法分配就业补助资金,避免资金结余。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站、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以及“快手”、“抖音”等网络直播平台、政策宣传单、公告栏、社区LED屏滚动播放等,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有需求的应知尽知。推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经办模式,形成主动帮助、主动对接的浓厚氛围,提高政策宣传的精准性。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并及时将绩效自评情况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区将绩效自评结果与资金预算相结合,及时调整和优化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不断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在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各项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二是抓了产业发展。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3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赤财绩﹝20xx﹞2号)要求,本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xx年度湛江市赤坎区审计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湛江市赤坎区审计局属政府机关,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至20xx年末本单位财政核定编制人数12人,年末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5人,外聘临时人员7人。
区审计局主要职能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审计政策措施,制定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审计项目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推动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湛江市赤坎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赤坎区审计局,正科级,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审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计划股、法规审理股、整改监督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财税金融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另外,区审计委办公室秘书股设在区审计局。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把政策跟踪审计作为重大任务,主动跟进审计,揭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围绕财政财务收支效益,加大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力度,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落实财政资产管好用好。
3.围绕促进规范权力运行,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继续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
4.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民生资金和公共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揭示民生资金在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着力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xx年收入总预算353.1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20xx年支出总预算35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7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包括:审计业务经费22.40万元,审计购买服务经费134.60万元,购买服务、防控工作等机动应急资金8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的.费用支出。20xx年本单位确保审计项目按进度完成,积极稳妥地推进年度计划,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及时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赤坎区行政工作依法进行。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xx年收入总预算353.1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20xx年支出总预算35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7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
20xx年决算总收入275.4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20xx年决算支出27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8万元、项目支出70.57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已按要求成立自评小组,自评小组组长为梁城,小组成员为张宁、全志伟、谢君娜。
(二)自评工作过程。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部门职能在财政部门设定的评价指标框架内对20xx年整体支出进行评价。将20xx年部门预算和决算进行对比,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预决算管理进行评价,并计算各个量化指标,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进行具体分析,量化分析部门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自评材料报送时间为20xx年7月22日,自评材料真实,表格填写内容齐全,自评报告全面详实,自评分数客观、真实。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自评材料报送与公开情况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绩效:一是按相关规定、制度,规范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二是按时完成当年度审计计划,合理安排项目支出;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自评分数为94分,等级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本单位预算编制合理,根据本部门职责、年度工作重点,以及项目的轻重缓急,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管理方面。本单位20xx年按批复的预算文件履行当年预算,在预算内、范围内按预算安排支出,并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当年支出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列支,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并制定《赤坎区审计局财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财务、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预算资金支出。
①支出完成率。20xx年度实际支出272.45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数353.17万元,支出完成率为79.40%(272.45/353.17)。
②结转结余率。20xx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决算数14.16万元,20xx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决算数9.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275.46万元,结余结转率小于10%(14.16/(9.42+275.46))。
③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效率性。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上年度为0元,本年度为0元,变动率为0。
④政府采购执行率。20xx年实际采购金额合计数5.5万元,采购计划金额合计数9.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53.51%(5.5/9.4)。
(2)项目管理方面。本单位20xx年项目支出按规定申请当年预算和绩效目标,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赤坎区审计局财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列支。
(3)项目监管方面。当年度对项目经费和市局下达的专项工作经费的支出,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并制定执行《赤坎区审计局财务、财产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能。
(4)资产管理情况。本单位资产管理职能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设置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入库、计提折旧、报废、转移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准确及时把握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实现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本单位实际再用固定资产总额433181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433181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433181/433181)。
3.预算监督情况。本单位20xx年预决算和绩效目标已按规定要求在政府的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成立自评小组,在规定时间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
4.预算使用效益。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本单位20xx年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经济性方面,本单位对机构运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较好,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5.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5.23万元);效率性方面,20xx年计划安排审计(调查)项目13个,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3个,针对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民生保障等重点方面进行审计。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今年本单位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3个,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5899万元,违规金额84万元,其中审计期间整改金额72万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43项,出具审计报告13份,审计提出建议共37条,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3)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20xx年度项目经费共有三个,支出情况为:审计业务经费11.35万元、审计购买服务经费59.22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的费用支出。确保了审计计划按期完成,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由于上级临时安排项目难以估算,项目预算编制难度较大,对绩效管理有一定的影响。
2.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改进措施
1.充分与上级沟通,力争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做好预算编制,积极加强绩效管理。
2.加强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昌公园位于南县城西的九都山,绿树成荫,山水相映,楼台亭阁,点缀其中。九都山是红军名将、红六军军长段德昌的家乡,为纪念这位为中国革命作出杰出贡献的红军将领,南县人民把公园命名为德昌公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德昌公园管理区域内外包的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厕所以及其它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带、树穴修整养护、安全巡查、池塘水面的清洁管理。其中南县德昌公园绿化面积约16万㎡,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面积约5.4万㎡,水面面积约9.2万㎡,公共厕所多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根据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为149.3万元/年,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资金的使用均建立了专款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的建设按项目承揽合同的付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在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并批复资金为149.3万元/年。
2、资金到位。截止20xx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49.3万元/年。
3、资金使用。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资金共计149.3万元/年,已支付149.3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前11个月按11万元/月,第12个月为103000元服务费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局,按招投标核定中标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高度重视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我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建军所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建国副所长
涂卫副所长
成员: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设在德昌公园办公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德昌公园财务具体管理,按市场化外包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德昌公园市场化服务项目完成12个月,已支付项目服务资金149.3万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任务完成较好。
五、项目效果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实行中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人员集中管理,安置大部份下岗职工,不仅补贴了下岗职工还节约了服务项目的成本,实现了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进入公园的居民满意度为100%。
六、评价结论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建设项目改善了居民休闲场所,大大提升了公园内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整体形象,较以前状况有明显改观。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xx〕47号)要求,龙陵县高度重视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对照《20xx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指标评分表》,经过对20xx年度衔接资金的资金拨付、项目管理、使用成效、加减分指标4类15项内容进行客观评价,自评分为100分(基础分97分,调整加分3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拨付(指标满分7分,自评分7分)
(一)资金下达进度(指标满分7分,自评分7分)
龙陵县资金下达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20xx年3月初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涉农整合资金方案项目内容,确定与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密切相关并急需实施的项目,并于3月25日前编制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于8月25日前上报整合资金中期调整方案。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对20xx年度收到上级资金的科目编码、科目名称、上级文号、县级文号、预算项目、资金级次、主管部门、实施部门、项目名称、指标金额、资金使用方向及支出情况等进行统计。收到中央、省、市级资金下达文件后,财政局及时函告龙陵县乡村振兴局编报项目计划,财政局接收项目计划后,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20xx年度共接收上级衔接资金10765.6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369.64万元、省衔接资金287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521.01万元。我县通过自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龙财涉农”、“龙财农”文号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时间均小于25天。(详见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
二、项目管理(指标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二)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指标满分8分,自评分8分)
龙陵县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确定与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密切相关并急需实施的项目及时入库,动态管理项目库,项目入库及时充分、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并具备实施条件,衔接资金、整合资金没有出现用以项目库之外的项目。20xx年项目库情况:龙陵县20xx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划项目156个,覆盖10个乡镇、120村(社区),预算总投资35278.38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专项25627.94万元,占总投资的72.65%;县级筹措9650.44万元,占总投资的'27.35%。
(三)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指标满分4分,自评分4分)
龙陵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实行绩效目标跟着项目走原则,即制定项目绩效目标,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效益性再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跟踪监督,项目结束后对绩效目标进行评价。
(四)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指标满分4分,自评分4分)
龙陵县衔接资金项目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龙陵县于20xx年制定了《龙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并每年根据政策变动及年度工作重点进行修订完善。《龙陵县20xx年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以龙巩固振兴组(20xx)21号文件下发到乡镇及相关部门。管理办法第八章中监督与评价里明确规定了对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财政部门将每年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及县级衔接资金安排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网址导出统计上报,并确认有效。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公示公告时间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指标满分4分,自评分4分)
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龙陵县衔接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龙陵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龙陵县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等进行跟踪督促。全年开展监督检查两次:一是7月19日—23日开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检查内容:龙陵县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及龙陵县20xx年市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xx—20xx年专项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及互助资金项目检查,部分乡镇及部门延申检查以前年度资金项目。重点对项目进度、项目管理、绩效管理、公示公告、结余结转控制、各种渠道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xx年上半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痕迹材料归集整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二是20xx年10月19日至22日,开展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督导,重点对今年以来各级调研、考核、督查检查、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防返贫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及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督查。
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龙陵县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各级督查检查、审计检查、民主监督等方面反馈涉及衔接资金项目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并完成整改,对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20xx年龙陵县12317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反馈问题0条。
三、使用成效(指标满分73分,自评分70分)
(六)有效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指标满分10分,自评分9分)
省乡村振兴局于7月中旬、10月中旬分别对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中资金的支出进度进行了相关的数据的提取,按省所提取数据进行评定。
(七)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13分,自评分11分)
龙陵县2019年以前的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支出,无结转结余,不存在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资金。(得2分)。20xx年度专项扶贫资金已支出20892.9万元,结转结余439.76万元,执行率98%。(得4分),20xx年共接收上级衔接资金10765.651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369.64万元、省衔接资金287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521.0112万元,截止20xx年12月21日拨付资金19708.42万元,支出进度达96.5%,结转资金707.77万元,结转结余率为3.5%。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650.44万元,已全部拨付,拨付进度达100%。(得5分)。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指标满分8分,自评分8分)
龙陵县认真开展巩固脱贫成果督查相关工作,同时按上级督查反馈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41元,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九)资金使用效益(指标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龙陵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紧密联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3个方面资金项目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龙陵县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衔接资金用途符合管理办法,不涉及负面清单、后续管护按资产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完工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十)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指标满分7分,自评分7分)
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衔接资金7369.64万元,投入产业项目资金4985万元,产业项目占比达67.64%。20xx年中央扶贫资金用于产业项目资金2999.9万元,产业项目占比达32.75%,20xx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大于20xx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详见附表6)
(十一)统筹整合工作成效(指标满分15分,自评分15分)
龙陵县高度重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按时报送年度整合资金使用方案。3月25日以《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上报龙陵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请示》(龙开组〔20xx〕2号),完成上报《龙陵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8月25日以《关于龙陵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报备的请示》(龙巩固振兴组〔20xx〕9号),完成上报《龙陵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我县整合方案编制规范,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20xx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整合20111.29万元,实际整合19347.22万元,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比例达到96.2%;统筹整合资金中衔接资金9118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0229.22万元。截止12月30日,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共支出8807万元,支出进度达86.1%。涉农整合资金没有出现用于负面清单的情况。
四、加减分
(十二)机制创新(最高加3分,自评加3分)
机制创新,(指标评价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具体评分情况如下:我县认真研学省、市相关文件,创新出台“龙陵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4321工作法”得到市乡村振兴局领导肯定,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学习,此项自评加3分。
(十三)数据质量(最高扣减5分,自评不扣分)
龙陵县认真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数据录入等工作,此项自评不扣分。
(十四)数据作假(直接扣减10分,自评不扣分)
龙陵县认真按照省、市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此项自评不扣分。
(十五)违纪违规(最高扣减15分,自评不扣分)
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衔接资金,根据全县日常监督检查结果,20xx年度未发生虚报、套取、骗取、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衔接资金现象,无报销不合理开支、贪污财政衔接资金或在衔接资金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钱物以及其他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无扣分项。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