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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150天行动计划”文件的精神,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加快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步伐,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主要措施
(一)狠抓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大声势”
针对目前我村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落后等现象,在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画;
2、向广大农民群众派发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发放《致市民的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知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一套工作班子。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xx
组长:陆建龙
副组长:周建云
成员:陆军、陆彩华、陆芳东、陆惠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书记办公室
2、明确职责,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村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支部副书记是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人。村干部是具体措施落实的执行者。
(三)以点带面,力促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有大改观。
1、经过实地的考察,考虑到我村已拆迁2/3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主要在几方面:
(1)、彻底清除各自然村卫生死角的清理;
(2)、修补破损的澄后路,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草坪的管理,以及杂物、垃圾的清理;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各方面的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对自然村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
(2)、各自然村村配保洁员一名,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道路实行12小时保洁,并负责清理垃圾箱周边的垃圾;
(3)、对澄后路进行每天检查查看,特别是道路两旁的杂物、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三、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环境整治“150天行动计划”分成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6——6月20日)。召开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协力同心,形成决战决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推进阶段(6月21日——7月10日)。对本村所辖范围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彻底调查摸底,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整改到位,使全村环境得到有效的改观;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7月11日——7月31日)。按照村环境综合整治“150天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开展环境卫生、主要出入口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第五阶段,配合考核验收阶段(9月1日——9月20日)。配合开发区、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验收的各项迎检准备,确保全面达标,成效明显。
相信,经过任桥村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洁净、卫生、绿化、美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将展现在人们眼前。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篇3
根据省委农办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委农办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委农办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长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基本完成农村“三线”改造;农户房前屋后打扫干净、拆清楚、摆整齐、保畅通,村庄“路边、水边、房边”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有效运作,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基本建立,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两改”。
(一)推进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发挥包点单位、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带头作用,组织群众、志愿者集中行动,持续抓好以“三清二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农村卫生治理攻坚。
1、清理农村生活和建筑垃圾。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修建改造房屋的建筑垃圾等,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开展“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试点。进一步完善落实村庄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按2员/千人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加强常态化运作资金保障,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环境净化。
2、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污染治理,清理水域漂浮物,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在设施农业重点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行动。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积极推广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健康养殖,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4、改造整理影响村容村貌的农村“三线”。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行为,引导合理共杆,做到杆线架设整齐规范、安全有序,无私拉乱接现象,让出“干净天际线”。
5、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明确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二)完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日常运行管理。镇政府负责垃圾转运,加强转运系统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智能化建设。合理配备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因地制宜设立废旧电池、荧光灯、手机、农药瓶、废弃药品、体温计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点。
(四)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建立村庄卫生保洁费收取制度,各村按照实际情况,根据“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卫生保洁收费标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各村要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将“门前三包”责任完成情况作为村内评选文明户、卫生户的重要指标。通过约束和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五)制定保洁员管理办法。
1、人员选聘。农村保洁员的配备,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村庄人口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各村可根据自然村分布等实际情况确定配备人数。农村保洁员应符合聘用条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农村保洁员聘用按照自愿报名,村“两委”研究确定,报乡(镇)政府备案的程序,并与行政村签订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人员优先聘用。行政村必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保洁员的保洁责任范围和岗位职责、保洁标准,保洁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
2、岗位职责。农村保洁员负责做好责任区日常清扫保洁;每天至少对责任区清扫一次,环境卫生符合保洁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村实行全天候保洁。
3、日常管理。村“两委”负责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实行村干部分片包村,每旬至少对保洁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及时公布抽查情况。镇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评比,督促落实日常保洁、保洁费专款专用、保洁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等;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并负责核查落实。农村保洁经费纳入村级财务专户管理,保洁员工资每月按时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各地可以根据激励工作需要,按不高于保洁员工资总额20%的比例进行适当提留,作为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对年度保洁工作表现突出的农村保洁员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对不尽职履责的农村保洁员,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扣发绩效工资,解聘。
4、工作保障。各行政村要强化设施设备保障,为农村保洁员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农村保洁员的工资标准由各地根据人口、财力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村“两委”定期向社会公布财政补助、村民缴费以及保洁员工资发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考核。村“两委”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农村保洁员进行季度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应用,由各村制定并公布实施,镇负责督促落实。
三、行动原则
(一)镇级主抓,多方参与。镇党委、镇政府对村庄清洁行动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要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其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宜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各村书记、主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村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监督考评机制。村定期检查各自然村卫生保洁情况,镇将不定期开展检查评比,督促落实常态化保洁制度。鼓励发动老人会、妇女会等参与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工作表现突出的村,将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实工作措施不力的村将视情况进行约谈、问责。
(二)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各村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和回应。
(三)广泛宣传发动。探索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与志愿者组织合作,发动志愿者下乡入村,广泛宣传引导。鼓励依托民间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人物事迹,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负面典型进行曝光,着力营造人人珍爱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健全垃圾治理资金保障机制。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垃圾治理各项补助。另外,我镇也相应配套垃圾治理补助,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20元,列入村级运转补助。各村应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施“一事一议”,向村民及外来人口按每个人口10元的标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各村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包括争取环境连片整治、旧村改造、设备更新、移民安置、绿色村镇创建、污水治理等项目筹集资金。开展村企共建,发动企业单位、社会各界名人、专业大户等捐款捐物筹集资金。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xx〕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制约发展升级的问题,大力推进依法规范行政、公开透明行政、廉洁高效行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全面掀起一场“效能革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奋力打造xx发展升级版,加快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
着力解决作风“庸、懒、散、慢、浮”问题。大力整治工作平庸、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吹牛拍马、谋人不谋事等“庸碌”行为。大力整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颓废萎靡、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等“懒惰”行为。大力整治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差等“散漫”行为。大力整治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大力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迎来送往,心态“浮躁”,作风“浮漂”,成绩“浮夸”等不实行为。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私心杂念严重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贪图享受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侵占国家集体资财,设立“小金库”,超规定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不一次性告知,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的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的慢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逐批逐次对涉及发展环境的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主要业务股所开展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活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二)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只减不增”的要求,组织开展承接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赋予乡镇(办事处)和园区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一个窗口”帮办制度,以企业注册登记、投资立项、工程报建和验收为突破口,完善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等机制。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捷高效。完善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梳理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现流程再造、目录公示,确保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6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各级各部门必须在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职能部门必须在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各类公共服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等)必须向社会公布法定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时限结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着力推进“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将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交易等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招投标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房产局、县政务中心)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对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重点单位和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的报告、检查、评估问效制度,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加强跟踪审计和监督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规范涉企检查。认真贯彻落实《xx市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暂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查严惩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落实《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处罚向县督查局(优化办)备案制度。做好涉企检查专项备案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涉企检查单位、涉费部门)
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关系,打击中介组织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暗箱操作行为。严查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利益捆绑,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以及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缴纳会费等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审中心、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评审规范、高效。全面公示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全面引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评审服务市场机制,维护社会中介组织的自主独立性和公平竞争性。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政务中心)
(四)以推进项目保质提速为重点,营造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
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督办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办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提供服务、政策执行、完成进度、责任落实、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情况的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垄断地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扰乱重点项目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项目落户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优化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联席和议事制度。完善工程项目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探索完善项目建设和相关方利益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重点办、县绩效考核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重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公司)
优化园区发展环境。落实xx市《关于促进园区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园区环境优化办公联动机制,推进园区体制改革,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建立投资项目定期协调、督办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
优化征地拆迁环境。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优化工作程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征地拆迁安置谋取私利和部门利益的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召开一次千人动员大会,编发一本“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读本。各级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辟活动专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宣传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工作内容,查找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施工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受理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以各种形式投诉。各级各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和信息。
2.明察暗访。对于普通投诉,分类、分级进行转办或交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或回访。对一些重点、热点投诉,由县查究问责组直接进行调查。对县委、县政府重点推动的工作或者全县普遍存在的工作作风、效能、发展环境问题,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果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查究问责等方式处理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3.查究问责。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湘纪发〔201x〕17号、茶发〔201x〕10号、茶发〔201x〕2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办,严格问责。涉及单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涉任务负总责、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负责相关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调度协调职责,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问题查清、追责到位、整改到位。对工作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篇5
按照县第十次党代会、县委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环境卫生整治年有关会议和活动要求,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城镇,提升我镇整体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业发展,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和镇政府所在地等17个村的村容村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以全面建设幸福乡村、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群众共同建设环境整洁、村容村貌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科学编制环境整治活动规划方案,明确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量化整治任务,强化政策引导,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群众为主,政府主导。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到环境整治的行动中,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部门帮扶力度。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合理利用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村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4、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各村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合理制定规划,不冒进、不盲从,逐步推进,确保成效。
5、以人为本,优化环境。以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推山、不砍树,不随意拆房开路或取直道路,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内容目标
1、编制规划。编制规划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前提,要坚持用规划统筹各方资源,统一各方步调,统领整治工作。各村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优美的原则,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村的环境整治规划,明确整治项目。规划要体现创建美好环境,建设幸福家园的主基调,体现常抓不懈、防止反弹的长效性,要体现短治出成果、维护见成效的时效性。各村要及时将规划和项目报镇环境整治办公室。
2、清理五乱。整治工作以清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示范村和重点村要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彻底清理街道和院落的垃圾、柴草、粪便、污水、淤泥等,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各户要设置柴草隐蔽堆放处,逐步改变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畜禽乱跑、车辆乱停的现象,形成人人重视环境卫生、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新风尚。
3、拆违拆旧。拆除违章、废弃建筑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各沿线村庄要彻底拆除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和残墙断壁,着力改变村庄破旧落户、布局凌乱的形象,真正实现旧貌换新颜。
4、优化设施。改善并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是整治活动的首要任务,各村要多方筹集资金,修缮村两委办公室、卫生室,建设村公共洗浴室,使干部群众活动有场所,就医有门诊,定期能洗浴。
5、改厕改圈。拆除不安全、不卫生的简易茅房,彻底消除露天坑厕。各村年内至少修建一至二处无害化公厕;拆除废弃畜禽圈舍,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实现人畜奋力,有一定养殖规模和一定条件的村要建立专业养殖小区,实现粪便集中处理。
6、实现五化。乡村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道路两旁栽种观赏树木花草,实现绿化;村庄主要街道适当设置照明路灯,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安装太阳能路灯,实现亮化;路边墙喷涂或绘制张贴倡导文明新风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逐步把我县乡村建设成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达标的幸福家园。
7、建立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维护整治成果的重要保障。各示范村和重点村一是尽快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有关卫生管护和村容村貌治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并约束村民生活卫生习惯。二是每个村至少建一个垃圾填埋点,建立垃圾池,设施垃圾桶,购置垃圾清运工具,定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三是配置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和道路的保洁。四是通过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和村民公德教育,引导村民创建文明家庭,室内保持地面干净、窗口明亮、庭院静美,衣铺整齐,使农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此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以政府镇长徐光伟为组长,副镇长杨治国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杨治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庄整治的`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帮扶、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保障,全力抓实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代表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村庄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营造创建优美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及早享受美好家园的幸福生活。
(三)突出群众主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各村要根据镇整治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整治内容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行部门帮扶。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动用人力物力多、有计划有组织的全民活动,各重点村、示范村要借助省、市、县下基层工作队、县直有关部门驻村帮扶的有力契机,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争取支持和帮助。
(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村庄环境整治实行上级专项资金捆绑使用、县级财政奖补、包扶部门帮扶、乡村积极自筹的多元投入机制。
①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
②县财政匹配奖补资金;
③包扶单位帮扶资金;
④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发改、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⑤发动乡村、群众投工投劳。镇政府支持一点,村委会支出一点,村民自筹一点,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捐助村庄整治,为完成村庄整治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六)严格考核机制。把村庄环境整治列入各村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比,确定一至两个示范点,全镇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调度会,进行拉练,环境整治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媒体曝光,定期通报情况,10月中旬按照考核评比办法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以增强农户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农村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轨道,为“建设秀美上栗、打造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农户对垃圾实行分类后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乡镇建立焚烧炉对垃圾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个重点”、“六个没有”。四个重点:以县主干道、河道、集镇和水源地为重点整治范畴,各乡镇全面铺开。六个没有:一是全县农村农民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集镇没有散放的垃圾;四是库(塘)、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的垃圾;五是村间道路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土建垃圾和花炮垃圾。达到户户有桶、组组有池、乡乡有炉,终端处理全覆盖,农村垃圾不出县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垃圾处理流程
采取“户分类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方式。
1.户分类入桶。农户把自家产生的垃圾按沤肥、回收、土建、有害、焚烧五种垃圾分类存放在自家门前分类桶,并自行处理沤肥、回收、土建(含煤炭灰)三种垃圾,有害垃圾密封存放。特别要做好对煤渣的分类。同时,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整洁:无建筑材料、煤球等物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周围无杂草,建筑设施整齐、美观;包绿化:保持房前屋后和庭院内绿化、美化)。
2.保洁员定期收集。农户垃圾分类桶内的焚烧垃圾由村聘保洁员定期收集运送到村上垃圾中转站。保洁员还要定期清扫村点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带等范围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行政村在县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用于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存放的垃圾要严格进行封存处理。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乡镇(环卫所)派人统一把垃圾从村级中转站运送到乡镇焚烧炉处进行终端处理。有害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并联系供销部门回收,科学处理。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填埋或用作肥料。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户用环卫设施。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桶,并标明“有害垃圾桶”、“焚烧垃圾桶”等字样,置于农户屋前避雨处,便于保洁员定期收集。垃圾桶由乡镇统一购置,发放给农户时收取成本价的三分之一的资金,或责成农户配备,没有配置的`可以由农户出资,由乡镇统一购置。
2.行政村环卫设施。
(1)各行政村要为每位保洁员配置“一衣一车一扫一铲一钳一钩”(即一套环卫工作服、一辆垃圾车、一只扫把、一只铲子、一把铁钳和一只铁钩);
(2)在环保部门指导下于交通方便处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
3.乡镇环卫设施。
(1)乡镇环卫所要配备1-2辆垃圾清运车;
(2)每个乡镇建造一座垃圾焚烧炉,大乡镇根据实际可建造1-3座。建造垃圾焚烧炉要经环保部门勘察设计,严格选址,乡镇统一组织,按图纸施工建造。学校、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也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范畴。各乡镇焚烧炉建设均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明确流程管理主体
1.户分类入桶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管理。各村要抓好对农户的宣传教育,严格垃圾分类。
2.保洁员定期收集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村、镇两级要规定保洁员定期收集;行政村要配合乡镇抓好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使用。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垃圾焚烧炉建成后由乡镇环卫所管理、使用。
四、推进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增强工作合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清洁工程是最大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是建设美丽上栗、打造幸福家园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锤炼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目标、更实的成效来推动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机关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示范,从自身做起,禁止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依次向村组、家庭推进,减少垃圾的产生,并抓好自己所住村组和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带头打扫卫生,带头爱护卫生,带领左邻右舍一起来打扫和维护卫生,实现村、组、居民区的卫生大改观。
2.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曾宪清任组长,副县长文健,县人大副主任易冬梅、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花炮安监局、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上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农工部部长陈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农村清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和指导督查。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班子要明确分工负责,要有清洁工程办公室和工作力量,要有环卫所。县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安排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县清洁办要充实力量,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和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联合职能单位,认真开展好检查评比。
3.强化责任,部门联动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行政村、县直各部门等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晰职能,认真履职,切实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职能部门要制订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并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等情况及时通报到县清洁办。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
县委宣传部:宣传农村清洁工程对建设和谐秀美新农村的意义,策划推介先进事迹,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积极性,并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评体系;
县清洁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牵头、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每个月定期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发至各乡镇、部门,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县环保局:抓好垃圾焚烧炉及中转站的选址,指导焚烧炉与村级中转站封存垃圾的标准化操作控制,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与重点区域污水治理等;
县水务局:抓好栗水河源头水保护,督促做好县域内各中小河道、水库、山塘的水质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的清洁整治工作,做好中小学生爱护卫生的教育,并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县监察局:对清洁工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整治主要交通干道乱搭乱建现象;
县财政局:落实清洁工程的各项补助资金;
县供销联社:做好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和指导封存垃圾的处理;
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科学指导村民自觉树立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
县住建(规划)局:督促抓好乡镇集镇卫生和垃圾处理;
县卫计委:负责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
县花炮安监局:牵头抓好花炮垃圾的有效处理,严禁将花炮垃圾倾倒在公路两旁和河道里面;
各乡镇:牵头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特别是终端处理设施和链条的保障延伸,负责对各村及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制订好具体操作工作方案,突出垃圾终端处理办法,报县委农工部审核后再下发。
各行政村: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委农工部和乡镇政府审核后执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规范垃圾收集方式,引导农户对煤渣分类,沤肥垃圾尽量分组自理。每户农户发放一本《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村两委每月组织对全村所有农户的卫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到《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当地学校通报,促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全民关心清洁卫生的浓厚氛围。
4.抓好示范,示范带动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全县大环境整治活动,对路边、河边、圳边、屋边等地进行大清理。在清洁工程覆盖每个村的基础上,各个乡镇抓好2个示范村建设。将当前卫生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的村列为示范村,实行示范打造,积累经验,规范作法,发挥对其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工作运转
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力求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1.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积极向上跑项争资,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亚洲银行、世界银行的贷款。
2.加大县乡财政投入
近几年来,我县县、乡财政每年安排420多万元专项资金,发放全县351名县级保洁员工资,确保了我县县级保洁员工资能按月打卡发放到位,稳定了保洁员队伍,为县内交通主干道、村干道、村庄公共场所等地的卫生保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随着全县农村卫生环境压力的增大,以及要求更高,要求县、乡财政逐步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投入,确保垃圾焚烧炉的运行费用,增加保洁员人数,改善保洁员待遇等。
3.整合项目资金投入
(1)整合全县涉农项目资金。县委农工部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的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尽量用于农村清洁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要拿出一些建设公路资金用于垃圾焚烧炉修路。
(2)明确资金用途。20我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将全部用于农村清洁工程。一是用于建设设施,包括建设垃圾焚烧炉、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的费用以及征地费用。二是用于购置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包括垃圾清运的四轮车,保洁员用的小板车、工作服、扫把、铲子,户用垃圾桶。
3.鼓励部门单位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工程县级领导、部门单位、后备干部包乡镇包村责任机制,规定部门单位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项目等方面,为乡镇、村农村清洁工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4.引导社会各界投入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鼓励各乡镇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工作发包给公司或个人,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等负责监督和管理,实现农村多样化保洁。引导当地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捐资捐物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发动农民筹资投劳,适当向农户收取保洁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扫保洁。
(三)成立考评机构,严格考核考评
建立县考镇、镇考村、村考组、组考户的层层考核制度和实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将乡村两级的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县政协的评议活动,并作为评议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
1.考评机构
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组长,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清洁办、县文明办为成员单位。考评组成员还可以抽调相关单位纪委书记、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职能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
2.考评方式
(1)考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核形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通过明察暗访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做到两月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奖惩,一年一总结一表彰。
(3)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两个月进行基础工作的测评;半年考核由每两个月考核情况(占70%,取三次检查的平均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10%)三部分组成。
3.考评奖惩及结果运用
(1)奖惩机制。对乡镇实行每半年统一考核、统一排名,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乡镇排名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最后一名的处罚5万元(所罚资金由县财政局在乡镇往来资金中代扣,并奖给第一名)。
(2)结果运行机制。每次检查的排名结果以文件进行全县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布,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在每两月点评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两次作表态性发言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书面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连续三次作表态性发言的,对主要负责人启动行政问责,建议县委调整相关责任人岗位。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挂钩、与党政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3)工作成效与涉农项目挂钩。各部门立项时与清洁工程一起考察,要根据各自检查结果与县通报安排涉农项目,卫生差的乡镇、村不安排项目,卫生好的乡镇、村优先安排。县清洁办对行政村实行清洁工程工作与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立项挂钩,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农业、水务、教育等资金挂钩。
(4)根据《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到村两委、乡镇政府和县职能部门办理低保优抚、入学、迁移、信贷、国土城建、婚姻登记、上户口、农医保、农机补贴、新农村建设补贴等相关手续时,必须携带《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对最整洁户、整洁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整洁户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办理。
(四)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县、乡机关工作人员和在校的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生活习惯,引导社会各界一起关注环境问题、一起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创建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文明户”、“五好家庭”、“卫生示范户”、“卫生示范村(社区)”等活动,激发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迅速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卫生、讲卫生光荣、破坏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3.做好教育引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爱护卫生,从自我做起。尤其是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全体老师做到讲卫生爱卫生,从而教育广大学生,学生再影响父母,发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共创清洁家园”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