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笔构网

2025-05-20方案

请欣赏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精选12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1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2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3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促使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焕发乡村文明新风尚,决定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以创评活动为抓手,通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二、评选标准

(一)爱党爱国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3、关心国家大事,自觉拥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4、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5、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6、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二)勤劳致富星

1、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2、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3、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4、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正规渠道创业致富;

5、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

6、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7、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三)诚实守信星

1、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2、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

3、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信谣传谣;

4、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5、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四)团结友善星

1、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

2、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3、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

4、不排斥外来人口;

5、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

(五)孝老爱亲星

1、孝老爱亲成为家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

2、爱中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

3、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4、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六)遵规守法星

1、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

2、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3、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

4、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

5、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6、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七)绿色环保星

1、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

2、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植绿活动;

3、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4、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5、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6、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7、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8、不私采挖河道路砂土、石头;

9、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10、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和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八)优生优育星

1、自觉遵守优生优育政策、法律、法规,实行优生优育;

2、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3、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优生优育政策。

(九)卫生健康星

1、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

2、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牲畜乱跑)现象。不占道出店经营等;

3、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

4、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关注并知晓个人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情况;

5、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6、积极创建无烟家庭环境。

(十)科教文体星

1、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

2、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

3、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4、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5、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连接互联网,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三、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县指导,镇组织,村实施”的原则进行。村(社区)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要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深入人心,通过评选活动,有力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纪教育、科技普及教育、道德规范教育。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自评以及各村民小组初评结果,结合有关部门(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被评为七星以下的不挂牌,七星以上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要登记造册,并将档案报乡镇(城区)备案;对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要进行隆重表彰和广泛宣传。对未评上“星级文明户”的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使其尽快达到“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4

我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村风文明为重点,以创评“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村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为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 “千优”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评内容

这次 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二、创评要求

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三、组织领导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全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各组认真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5

今年9月,国家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检查考评。为了做好迎检的最后冲刺工作,根据XX区委、区政府和XX乡党委、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中央文明办、自治区文明委和XX区委、区政府以及XX乡党委、政府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对照《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主攻薄弱环节,全力做好最后冲刺阶段的整治提升、宣传教育和常态管理工作,以最好的状态迎检,确保我村在桂林市创建文明城市中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突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做好迎检的最后冲刺工作,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尤其是加强各自然村的村容村貌、我村辖区内绕城高速周边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集中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陋习,促进文明行为达标;必须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一)完备材料准备。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宣传材料、经验材料、村委主要领导向上级汇报材料等主要书面材料的备案归档。

(二)开展自查自检和专项集中整治

各自然村要按照创城迎检工作要求开展自检自查,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各自然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作到人人熟知创城口号。并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各自然村、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的环境卫生以及社会治安等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以良好的村容村貌和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迎接文明城市检查。

(三)大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特别是检查验收期间要加大编辑创建宣传板报橱窗的力度,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村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工作责任

1、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可视范围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城市秩序良好。

2、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可视范围环境全日卫生整洁。

3、确保迎检期间各种活动阵地、活动场所设施干净整洁,并保证随时能够开门查看。

4、确保迎检期间全村社会稳定。

5、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各自然村特别是西江村和江背村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村委会和各自然村要充分认识到创建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引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村委会和各自然村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将职责任务具体细化,责任到组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全面完成,突出重点。对区委、区政府和XX乡党委、政府明确我村要完成的创建任务,责无旁贷,必须坚决完成好。工作中要坚持全面清查整治与突出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确保高质量迎接测评。

(四)加强协调,合力推进。村委会和各自然村积极加强对内和对外多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全面提升创建活动的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6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

(5)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是否有垃圾箱破损、垃圾外溢、积存垃圾现象;

(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

(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

(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

(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部署,切实履行我局职能,强化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圆满完成市园林局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目标任务,对照市文明委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任务分解表》、《安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宜城板块)重点难点任务分解表》和《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园林系统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着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精细化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成果,打造宜居城市,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园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崇文尚德、务实创新”精神,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园林事业发展,积极发挥园林系统工作职能,为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行为,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五)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积累经验,围绕提高园林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一)抓好公园文明宣传

利用皖江公园电子大屏、各公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我们的节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在广场公园出入口、广场中心适当和醒目位置,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在建筑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每个施工工地围挡的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25块。

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公园、各绿化施工单位、综合管理科、工程建设科

(二)做好园林基础设施整修工作

1.完善道路绿化景观,全面补植绿化带、行道树、景观带中缺株断档苗木,及时清理和修剪,并保持环境整洁。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巡查力度,做好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绿化修剪、养护的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清运,并开展道路绿地精细化养管,实施裸露土地绿化,做到“黄土不见天”。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各绿化养护单位

2.全面开展老城区55条需要修剪的主次干道行道树进行集中修剪,使行道树无枯枝烂叶、整齐有序,改善老城区居民冬季采光的需求,提升道路的绿化景观效果。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城市绿化管理大队

3.加强公共绿地管理。认真做好城区公共绿化、广场绿化管养工作,及时对缺损缺棵苗木进行补栽补种,适时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并清除残枝树叶,维护绿化景观效果。确保景区及各公园内环境整洁卫生,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绿化养护单位

(三)抓好公园管理工作

1.规范公园管理。各公园要加强公园的日常管理,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保洁力度,形成全面覆盖、无缝对接、高效运转的管理格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停车持续良好,无违章搭建,无违章摊点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散发小广告现象;杜绝乱扔杂物、攀折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和环境意识,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和引导市民文明游园,让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成为人们的自觉习惯。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

2.确保公共设施完好。各公园对座椅、灯饰、游乐等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损坏的座椅、护栏等设施及时组织维护更新,确保便民服务设施无破损、脏污。对景区内菱湖公园、莲湖公园、皖江公园、狮子山公园、菱北景观带16座厕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厕所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认真做好灯饰管护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规范“窗口”服务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遵纪守法、志愿服务、诚信服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遵守职业道德,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准时到岗到位;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相关投诉处理记录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测评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园林文明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梳理本部门工作重点,拟定工作计划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创建工作。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五是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二)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针对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集中进行整改。

(三)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7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市园林局组织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强督导、抓整改、促落实,确保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测评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创建工作对于我市发展的重大意义,紧盯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创建。要把园林创建工作作为执行能力、管理水平的一次综合检验和评判,以创建为契机,把创建工作和全面履责尽职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园林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能和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强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达到的指标要求、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园林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建设工地、公园广场等部位的密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大家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四)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支持配合,有效解决问题。要及时搜理和总结创建工作做法,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

(五)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要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局监察室要会同有关科室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巡视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无起色的单位和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8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全市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和市文明办《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市城建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建惠民、为民创建”的创建理念,坚持《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和《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打基础、突重点、补短板、强宣传、抓落实,巩固成果、夯实基础、深化内涵、提升水平、提高素质,为襄阳市在20xx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进入全国、全省前列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业务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创文内容标准要求及测评方式方法。

1.调整思路,适应测评指标体系。系统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xx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中央文明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创文办安排,计划于5月份组织系统学习,于7月份组织重点学习。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2.分解任务,落实指标工作责任。分解责任指标任务标准、内容、要求,落实责任指标进度、责任。对创文工作任务进行目标分解,制定《城建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确保各项指标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干。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加大重点工作的.攻坚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二)强化工作重点,全力夯实创建基础,推进测评体系指标达标。

3.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纳入党校、党委中心组的培训课程,并作为道德讲堂的重要内容,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完善行业规范;开展“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在城建委系统建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公示栏;以“好家风、好家训”为重点,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四型机关”为重点,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宜居村庄建设、精准扶贫为重点,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做一个遵德守礼的襄阳人”为重点,评选推荐一批“襄阳楷模”“襄阳好人”。

责任科室:人事科、村镇科、扶贫专班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4.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发布、诚信奖惩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通过媒体定期公布一批建筑市场黑名单;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行建筑市场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选树一批诚信典型,引导建筑市场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责任科室:建筑业科、质安科

责任单位:建筑市场管理各相关单位

5.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大力宣传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在全社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好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好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及创文迎检期间的志愿服务;组织好广场、公园的志愿服务;组织好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的志愿服务。

责任科室:人事科、工会、老干科、团委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6.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重阳、中秋节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俗文化活动,把优秀传统文化经典送到群众心里,同时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我们的节日”活动。

责任科室:人事科、老干科、团委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7.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活动。扩大“道德讲堂”建设面,委属各文明单位都要承办“道德讲堂”。利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传播好襄阳声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确保“道德讲堂”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8.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爱学习、爱科学、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美德少年”“小手拉大手”“国旗下讲话”“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经典诵读活动。

责任科室:老干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9.深入推进倡导勤俭节约风尚。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广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0.大力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城区广场、公园悬挂张贴文明行为公约,设置文明提示牌,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11.大力提升窗口行业文明诚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组织窗口单位进行规范整改,按要求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文明提示牌、环境整洁,有明确标准、服务公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建立高效投诉机制,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责任科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城建委驻政务服务窗口

12.治理公共场所环境。加强广场、公园公共场所的维护管理,确保环境整洁、设施完备、功能完好。完善消防、无障碍设施、公厕、垃圾箱、电子监控探头,设立便民利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活动。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13.治理背街小巷的环境。背街小巷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保证道路通畅。道路、街巷路牌标识齐全规范。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处

14.治理车站周边、公交车站秩序。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设置文明提示牌,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每月15日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站台及周边保持环境整洁,无随意吸烟现象。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5.治理文体场所秩序。对广场、公园,设置文明提示牌、提示语和创文公益宣传牌;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引导观众文明观看;保持场所秩序良好、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园林管理局

(三)进一步强化创文宣传,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16. 在办公楼门厅、楼道、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在醒目位置设置《襄阳市民文明公约》牌;在院落内或空旷显眼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停车场、绿化带、休息场所和厕所均设置与环境相协调的遵德守礼提示牌;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负责本单位临街围墙的公益广告设置,公益广告数量要达到50%以上。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7.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广泛宣传以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城区建筑围挡投放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广告总量50%;在广场、公园、游园、过街天桥、路灯灯杆、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益广告提示牌,确保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零遗漏。

责任科室:质安科、工程科

责任单位:安全站、园林管理局、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处

(四)进一步加大创文活动开展力度,全面提高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

17.强化网格结对共建,深化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组织委属文明单位与社区广泛开展结对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创建热情,提高市民群众对创文工作的认同感、支持度、参与度和满意度。通过部门协作,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建设,实现社区服务“步行10分钟服务圈”,全面提高居民群众幸福指数。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18.强化文明劝导,推进路段管理责任制落实。科学安排路段管理责任制工作,组织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每周五在责任路段路口、每月15日在公交站台开展文明劝导、文明引导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养成文明交通、文明卫生习惯。对市民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吐痰、乱丢垃圾、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管,并且公开曝光,使市民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村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评选类别与标准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统一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重德守法星、创业致富星、敬老爱幼星、助人为乐星、清洁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和明理重教星。“十星级文明户”的数量原则为每个村、社区各20户,每类不超过2户(已经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不再参与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家庭成员能够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好村民。

(二)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不欺不骗,群众口碑好、威望高,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三)重德守法星:尊崇社会公德,具有正义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敢于同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做斗争,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业致富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坚持科技兴农,有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人均水平,执行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土地,不撂荒,不弃管。

(五)敬老爱幼星: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不虐待老人和儿童。

(六)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七)清洁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九)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不健康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十)明礼重教星:树立良好家风家规,家庭文明礼貌、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教育,培养学子。

三、评选原则

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一)宣传发动(20xx年7月12至7月16日)。各村(社区)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广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居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浓厚氛围,为创评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对标创建(7月19日至21日)。村两委、社区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三)自评申报(7月22日至23日)。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四)民主评议(7月25日至27日)。组织召开村民(居民)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各村(社区)于7月30日前将推荐表送党政办。

(五)审星定级(7月28日至30日)。村民(居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镇党委政府综合各方意见进行审核评定。村(社区)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六)张榜公示(8月2日至8月9日)。村(社区)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评选结果要在镇公示栏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七)表彰授牌(8月10日至13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星级,由镇党委组织填写星级证明和表彰授牌活动,十星级文明户的授星授牌工作由村两委采取开会集中授星方式进行。十星牌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八)典型宣传(8月16日至9月16日)。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在人民群众集中居住的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九)资料报送(8月10日至20日)。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音像、图片等全部资料与最终评选结果于8月20日前报镇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本着实事求是、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步骤进行评选推荐,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塑造优良家风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广场等阵地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积极性,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每年要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要把创星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要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村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评选类别与标准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统一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重德守法星、创业致富星、敬老爱幼星、助人为乐星、清洁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和明理重教星。“十星级文明户”的数量原则为每个村、社区各20户,每类不超过2户(已经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不再参与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家庭成员能够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好村民。

(二)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不欺不骗,群众口碑好、威望高,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三)重德守法星:尊崇社会公德,具有正义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敢于同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做斗争,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业致富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坚持科技兴农,有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人均水平,执行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土地,不撂荒,不弃管。

(五)敬老爱幼星: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爱护幼小,不虐待老人和儿童。

(六)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七)清洁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九)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不健康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十)明礼重教星:树立良好家风家规,家庭文明礼貌、热爱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教育,培养学子。

三、评选原则

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一)宣传发动(20xx年7月12至7月16日)。各村(社区)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广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居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浓厚氛围,为创评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对标创建(7月19日至21日)。村两委、社区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三)自评申报(7月22日至23日)。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四)民主评议(7月25日至27日)。组织召开村民(居民)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各村(社区)于7月30日前将推荐表送党政办。

(五)审星定级(7月28日至30日)。村民(居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镇党委政府综合各方意见进行审核评定。村(社区)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六)张榜公示(8月2日至8月9日)。村(社区)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评选结果要在镇公示栏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七)表彰授牌(8月10日至13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星级,由镇党委组织填写星级证明和表彰授牌活动,十星级文明户的授星授牌工作由村两委采取开会集中授星方式进行。十星牌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八)典型宣传(8月16日至9月16日)。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在人民群众集中居住的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九)资料报送(8月10日至20日)。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音像、图片等全部资料与最终评选结果于8月20日前报镇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本着实事求是、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步骤进行评选推荐,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塑造优良家风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广场等阵地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积极性,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每年要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要把创星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要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11

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打造文明和谐蚌山区,根据黄庄街道下发“蚌山黄字[20xx]15号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蚌山区委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提质增效升级,跨越赶超奋进,全力开创皖北首善之区新局面”的.战略目标,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为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宜居宜业的和平新形象,精心组织创建活动。

二、工作任务

按照蚌山区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10项内容标准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5项内容标准。

三、工作步骤

20xx年为创建攻坚年,重点攻坚,精准补差,健全机制,夯实基础;20XX年为创建提升年,巩固提高,统筹提高,统筹全域,打造特色亮点;20XX年为创建达标实现年,全面达标,圆梦创城。20xx年创建攻坚年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工作(20xx年4月20日前)。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高密度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底)。按照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力争各项指标都要达到A类标准,务必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年底前)。查遗补漏,对照测评体系要求,逐项把关,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按量完成。组织好内容详实、特色明显的材料,力求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建档立案、实地查看等迎检项目的筹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2、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指标任务细化、量化,结合《蚌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蚌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包保方案》等工作内容,实行班子包保社区机制,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推进社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推进创建工作。结合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的工作内容、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第三方月考评等内容,根据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4、建立健全建档立案机制。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实地查看涉及的项目、指标,建立统一的、规范的、详实的创城档案。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