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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呐喊》有感 篇1
医学,本来是一个无比神圣的职业,医者,白衣天使也。医者,受万人尊敬,救死扶伤,这多么光荣。然而,鲁迅却弃医从文,让我百思不得其解,读了这篇文章,我方才懂了其中的道理。
鲁迅父亲的去世,对鲁迅的打击是很大的,这让他从医的远大志向在心里扎下了根。当时鲁迅的梦想也只是向他父亲一样为人治病,但一次事件改变了他的认知。
当鲁迅看到了中国人一张张被侮辱、欺凌、麻木的照片时,他番然醒悟。学医,只能治疗人们的身体,但无法挽救人们的心灵。从文,虽不能让人们顶天立地,却可以人们的思想,革新世界,革新整个天地。
于是,鲁迅走上了弃医从文之路。
鲁迅洋洋洒洒,为他心中的目标努力着。一篇篇慷慨激昂的文章,唤醒了沉睡已久的人们。人们醒来了,在心灵上站起来了,开始了自己新的征程。
是当时的社会唤醒鲁迅,有人说过重赏之下必有猛夫,也正所谓重压之下必有文人。他拿起笔,双眼中散发出有神的光。在那个时候,他不仅为了人民,更为了整个国家的雄起。他的作品如滔天巨浪,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人虽已逝去,但精神尚且永存。
文字的魅力就是如此,它改变了一个人人的思想。在当时,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鲁迅的骄狂文章就是火星,点燃大地,火烧十万里,然过后是小草的新生。
文字,无形,无声,但它却触摸人们的心灵。我,也要将它写下去,亦不断绝。
读《呐喊》有感 篇2
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也许是因为接触了先进的思想让鲁迅先生看出了世人的麻木,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说“有谁是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路途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是啊,他原本应是富贵人家却因为父亲的患病逐渐落寞了,看到自序中这样一段描写“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样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逐渐在鲁迅原本天真的心里放大生根,让他总能敏感的感触到冰冷与火热。
读《呐喊》有感 篇3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鲁迅的书了。上一次我完整地读他的大概还是高二在语上学《祝福》的时候。这次重新拾起,心情不免有点复杂。因为我这个人素有些叛逆心理,越是被众人歌颂的伟大人物,在对他下判断时,我越是苛刻而谨慎。之前接触鲁迅,大多数是在语本上,印象中的鲁迅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阿长与海经》里的小少爷“迅哥儿”,或者是《风筝》里有点冷酷的兄长,或者是《藤野先生》中求学日本的留学生,又或者是以小酒保口吻写那个迂腐人“孔乙己”的小说家。
我喜欢看他的散,尤其喜欢看他写童年往事,淳朴小镇、活泼少年,一下便趣味横生,但我一直未曾领会到鲁迅的豪情与热血。
然而这次才刚看完《呐喊》的自序,我就已经觉得很亢奋,我突然意识到初中时自己还是太小了,哪里读得出这字间涌动着的一种豪情呢?说是豪情,其实也不太准确。《呐喊》自序里其实充斥着一种寂寞的悲哀,和不甘于妥协的倔强在,这种情感和茅盾的《幻灭》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鲁迅是寂寞的,《呐喊》自序里“寂寞”二字出现了十次,“悲哀”二字出现了六次。他说“我在年青时做过许多梦,后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偏成了《呐喊》的由”。鲁迅年轻时大概也是热血激情、壮志凌云的一个青年,但悲剧在于,现实总会磨平一个人的棱角。他年轻时求学日本,一心想要学医救国,后在日堂上看到反映中国时况的影片,发现他们在围观自己的同胞被杀害时,竟然无动于衷,脸上全是一种“冷漠自私”、“麻木不仁”的表情。他在此时醒悟,即便体格再健壮,如果精神没有进步,那这个国家也是无救的。于是他弃医从,意图提倡艺运动推动先进思想观念在中国传播。奈何孤掌难鸣,他自己势单力薄,很多尝试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太多的失败,让他开始渐渐退缩,但同时,寂寞与苦涩也像“大毒蛇”一样缠住了他的灵魂,随之而的也就是,悲哀、苦闷。
《呐喊》自序里还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金心异到S会馆里找鲁迅谈话。虽然这段故事已经被我们语老师讲了无数遍,但在里这样由鲁迅本人讲出,我还是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段铁屋子的比喻实在是太精妙了。当时的中国就好像这样一间铁屋子,没有窗户而且万难破毁,里面熟睡着的人们就是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就是那些一直饱受压迫却浑然不自知甚至还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可悲的中国人。鲁迅心中忐忑,说如果大声叫嚷,惊醒了少数人那又怎么样呢,不过是让这些人陪我们受罪而已。金心异的回答也让人拍案叫绝。“然而几个人既然起,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是啊,不正如鲁迅所说,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于是他们一群人便奋起反抗,摇旗呐喊。尤其是鲁迅提到,这就是他将此书取名《呐喊》的原因,他要呐喊,让新的思想被普罗大众所听到,所接受,他要唤醒还在沉睡中的人们。
读罢自序,我深受感动。如果说受了多次失败打击的鲁迅还是一种,“寂寞鲁迅,不语婷婷日又昏”的形象的话,那再次站起呐喊的鲁迅就是一个奋起冲锋的战士。他看不得这黑暗,于是他就要撕破这黑暗。我好像看到了今何在《悟空传》的孙悟空,不问道险,勇往直前,踏碎凌霄,放肆桀骜。那个不成佛的孙悟空虽然顽劣,但敢爱敢恨、嫉恶如仇,而这才是英雄。
庆幸的是,在那样一个时代,鲁迅没有选择成为甘于寂寞的“斗战胜佛”,而是站了起,举起了他的金箍棒,与那些可怖的黑暗勇敢地战斗。红色的光,终于点亮了黑夜,然后,冲了出去。
读《呐喊》有感 篇4
关于鲁迅我想没有一个中国人不认识他,那个用笔杆子敲醒了中国千千万万的人的伟大的文学家,那个写出了无数讽刺旧社会现实的小说的伟大的文学家,我最爱了就是鲁迅的呐喊。
由于这学期我们学过关于鲁迅的《早》,我对他有了些了解,为了更深地了解鲁迅,妈妈带回一本鲁迅的《阿q正传》,我便专心致志地看《阿q正传》,愿在书中找出答案。
《阿q正传》中的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甚至没有自己的姓,而且常受人欺负,但是,他每次被打,都会自欺欺人地说:“我总算被我儿子打了……”正所谓他的精神胜利法是天下第一的。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一些地方还是可运用的。就如面对失败时,你就可以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痛苦中挣扎出来,再鼓舞自己的斗志。
当然,精神胜利法也有弊端。就如,我在小时候,奶奶叫我不要去捅马蜂窝,我偏要去捅,还自豪地说:“我可以。”结果马蜂窝砸在腿上还被马蜂叮了几个包。奶奶拉我去医院,我却不以为然地说:“小毛小病,看什么看!”结果后来还不是和妈妈去医院了吗?
对于阿q,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对于作者鲁迅,他在讽刺中国人时当然也给中国人一个教训。读到现在,我认为《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的著作,字里行间更流露出鲁迅的爱国之情,也映证了他那句话: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读《呐喊》有感 篇5
鲁迅大概是我们最早认识,并且又被不断重新认识的作家之一。从傻傻地分不清周树和绍兴,到后来的厌弃,再到重新被奉上神坛,大抵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是常有的事。
鲁迅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采用白话文创作西式小说的作家,这也是本文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唯一的原因。他的小说比起他海量的创作而言并不算多,却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跟同时期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样,他直接从西方作家那里获得经验,而非发明一种新的文体,因此,在创作的技法上丝毫不亚于同一时期的西方作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鲁迅曾表示要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但晚年的他,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上,似乎都不支撑完成这样一部著作。他醉心于维持自己文坛领袖的地位,将所有的热情都诉诸于杂文,在左派阵营中越走越极端,最终失去了独立批评的性格。
《呐喊》收录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故乡》等14篇早期的短篇小说。按照官方的说法,作品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类似的说法,恐怕早就成了文学界不可避免的俗套,但仍不能使我们避免重读鲁迅时的震撼。这些震撼,或许是鲁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至少在他自己所在的左派阵营中,没有人能直面一个赢得胜利的未来无法检视作品真正的意义!
读《呐喊》有感 篇6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读《呐喊》有感 篇7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读《呐喊》有感 篇8
阅读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提高写作水平,它就像是一盏明灯,无声无息地照亮你。我爱阅读!
最近我看了一本《呐喊红宝石》。在一个了无生气的小城,有一栋摇摇欲坠的孤儿院,院中有一对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哥哥比较安静,爱做白日梦,妹妹比较暴躁,喜欢顶嘴。孤儿院的崔先去和崔太太喜欢定规则,厨房规则、楼梯规则、户外规则,不守规则就会受到严重的处罚。兄妹俩不知在布满蜘蛛网的地下室的反省角耗过多少时间,他们铲马粪、拔杂草、刷锅洗碗、擦地板……
当我看到这时,有些感慨,我们现在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而他们干家务,干农活,还要被惩罚,多么鲜明的对比呀!兄妹俩也曾多次被领养,有的人觉得自己充满爱心;有的人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钱,狠心地压榨这两孩子。可是都不久就气呼呼地“退货”了。长期以往,兄妹俩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梦想着逃出这犹如监牢的地方。
直到遇见了一对老夫妇谛乐和赛蕊,兄妹俩跟着他们来到了呐喊红宝石,老人细心地照顾他们的生活,包容他们的坏脾气,原谅他们犯的错误。从而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让爱做白日梦的达拉斯学会了面对现实。
可怜的兄妹俩终于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真为他们高兴。其实,对于孩子来说幸福很简单,就是正确的教导,耐心的陪伴。对于已经拥有幸福的我们,更要好好珍惜现在,创造未来。
读《呐喊》有感 篇9
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先生写的一本书《呐喊》,这本书写了一个又一个不幸者让我最伤感的一篇是《阿Q正传》,它主要讲:一个叫阿Q的人,他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他有没有固定的工作,只给人们做短工,割麦,舂米,撑船等。不管谁打他,他都会想:我总算被他打了,这世界真不像样……便愉快的到酒店里喝了几碗酒和别人调笑一通,愉快的回到了土谷祠。到后来,人们很少叫他工作,他打听到了,一个叫小D的人抢了他的工作,别人都叫他了。当阿Q遇到他时他们便打了起来不分胜败,但人们还是不叫阿Q。阿Q偷了两个萝卜,便进城去了。当阿Q回来时,就变富裕了,这些钱都是阿Q来的。阿Q最后是被枪毙死的。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先生沉痛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从昏睡中入死灭”的不幸者,他怀着极大的同情“哀其不幸”,又怀着急切的心情“怒其不争”。这些小说实质上是对近代中国人灵魂的伟大拷问,也是在医人之心。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近代,人们生活是那么困苦,没有社会规定,也没有法律法规,那时的人们生活的十分迷茫,不知道未来,也没有自己的理想。而现在,有了各种规定,也有了法律法规,人们十分醒悟,能知道未来,了解过去,只要努力就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们可以快乐安心地成长。
读《呐喊》有感 篇10
这周,我看了文学大师鲁迅的《呐喊》,那荡气回肠之感不断的萦绕在心间。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创作的短篇小说集。里边写了受封建社会压迫而灵魂扭曲的狂人;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的孔乙己;受尽欺凌,自欺的阿Q。……这一个又一个的人物无一不向我们展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有权力的人对没权力的人的摧残。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药》,封建社会的愚昧的人们非但不尊重流血牺牲的革命者,还用他们的鲜血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是对他们极大的不尊重,他们可是在拯救水深火热中的人们啊!
这使我想起了我们平常,我们学校每年都有一批批同学光荣的成为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脖子上飘扬的红领巾就是代表。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革命先辈们用鲜血染成的,可是有些同学却不尊重红领巾,不爱护红领巾,进学校的时候,许多同学看见门口的礼仪队员,才突然想起没带红领巾,慌忙地在书包里乱掏,掏出一堆被乱捏成球的红领巾,甩一甩,径直套在脖子上,随便打个结,蒙过关;放学了,结也不解,就把红领巾扯下来,塞进书包;这些同学,还对得起那些先辈们么?
同学们,是多少革命先辈的努力,才让中国迈向共产主义社会,若没有他们,我们便还生活在黑暗的社会中,我们应尊重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添砖加瓦。如今,中华巨龙已腾飞,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读《呐喊》有感 篇11
在初中时就已学过鲁迅的文章孔已己。但在那时总觉得文章太长了,所以老师讲到哪,就跟着看到哪,更别说去认真体会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看到一本呐喊,便向她借了这本。
当重新再读时,感觉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在读孔已己这篇文章时,有了更深的感触。孔已己扮演的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在那些商人和地主的眼里孔已己这个穷困潦倒的读书人毫无尊严和人格可谈。这让我们看到了穷人在旧社会的悲哀。
我还记得有一段的意思大概是这样的,孔已己因为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当人们再次见到他时,非但没有怜悯之,反而不停地取笑他。孔已己偷东西是有错,但是他已被打折了腿,受到了惩罚。作为同胞不应该再取笑了。这同时也说明了在旧社会的人们是多么的麻木、冷漠。同时也能看出读书在旧社会人们的脑子里是无用的。
又例如连一群小孩都欺负他,到最后他是死是活人们也不知道,照常过日子。从一篇文章中我们就能看到旧社会存在的这么多的问题,更别说是其他更多更严重的问题了。
像反映这类现象的在呐喊中还有很多,我只是从中选了一篇我所喜爱的文章。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