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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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读后感

请欣赏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近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这本书,福尔摩斯的推理之准确及观察之细致使我颇为钦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吧,对,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他破过的奇案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案子就属《银色马》这一案了。

此案主要讲了金斯皮兰马场有一匹连年得赛马比赛第一名的名马—银色马。临近赛马比赛的时候,银色马忽然消失了,伴随着它的消失,警方还发现了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那在荒野中的尸体。大家都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福尔摩斯通过认真观察,和华生(福尔摩斯的好友,帮手)一起推理,以及他惊人的知识,给了金斯皮兰的马场主人一个顶呱呱的惊喜—银色马如期出现在赛场上!原来呀,约翰·斯特雷克受了那些赌银色马输的人的贿赂,半夜把银色马牵到荒野准备把它的后裸骨筋腱划上一刀,这种方法既看不出伤痕,马又会因此轻微跛足而影响比赛。可是马感受到危险的来临,所以猛烈地尦起蹶子来,驯马师被踢到,当场倒了下去。后来,福尔摩斯通过推理和观察,在旁边的一家马场找到了被马场主人发现并改变颜色藏起来的银色马,破了此案。

看似简单的案子,破起来可不容易,所以一个优秀的侦探必须具备四点:一、冷静的头脑;二、敏锐的观察力;三、敏捷的思维以及第四:无人可及的、在遇到困难时敢与死神一搏的精神。福尔摩斯正是拥有这几点,所以他是个杰出而又令人尊敬的侦探。

记得看看这本书哟,你的收获会很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探案小说,是由柯南道尔编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的主人公是谢洛克福尔摩斯。书中的神探脱胎子,一位真实人物就是道尔在爱丁堡大学学医时的一位教授约瑟夫贝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相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更是十项全能的人,他长着一张睿智的脸,修长的身材,让人望而止步,

令人恐惧的是他那让人害怕和精密的观察能力:一个人普普通通的站在我们前面,也许我们只能看出他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却能通过许多细节来看出从哪里来?多少岁?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等等。也许你站在他身旁,会不经意地问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虽不是小提琴家,但是听了他的小提琴,像是在小提琴家坐在面前,令人浮想联翩,陶醉其中。

他的变妆技术也是一流。明明已是40多岁的中年男人,但却可以幻化成18岁的懵懂少年,也可以幻化成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老奶奶。这些特长,都使他在破案中有了更大的突破。

也许书中的福尔摩斯,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定义的帅歌。看了许多福尔摩斯的电影,里面的主人公虽然长的都挺好看的,但是我觉得就是演不出福尔摩斯的那种气质。

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福尔摩斯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演不出的那个存在。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儿童时代的同桌,那是我们最早的友谊。我最近读的一本书,就是讲述关于同桌、同学们之间在相处时发生的事情。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很有趣的人物。有一下就能想到点子,但都是歪点子的&qut;爽歪歪“——李晓果;有身材高大,每天都无忧无虑的“高乐高”——候洋;有善于思考,机智勇敢的“福尔摩斯”——巴奇;有美丽漂亮,学习优秀的“上好佳”——纪阳;还有爱说爱笑,大大咧咧的“小公主”——金多;还有大脑袋,细脖子,整天没心没肺的“娃哈哈”——周大齐。他们聚在一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他们玩这种侦探游戏中,让一个快要破裂的家庭获得重生;通过卖花,给贫困的小伙伴送去温暖;他们在集体的力量中让可恶的小混混尝上做恶的后果,也让他们从恶作剧中醒悟。

合上书,我仿佛觉得他们就是我身边的人,我也有这样的同桌,我的同学。你看“爽歪歪”不就是我们班的余汪涛吗?“上好佳”不就是我们班的学霸杨龙吟吗?薛理想就是“高乐高”,“小公主”就是我的好朋友付昕昱,“娃哈哈”不就是杨修宇吗?那”福尔摩斯“肯定是我了,哈哈......是不是有点自夸自卖的感觉呢?

我想起我和同学们之间的相处,也和书里一样,有笑有泪,有喜有悲。但是我们之间这种最纯真的友谊,是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也不会变的。因为这是我们最早的友谊,也是最难忘的友谊。感谢这本书,让我又重新懂得了”友谊“这个词的含义。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索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带猎帽、身材消瘦、披肩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印在我心间。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文学意味浓厚。

福尔摩斯不仅头脑冷静,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休闲地在贝克街221号公寓里,一接到案子,他立即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他是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真汉子。我要学习他的好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读了这本书,帮助我丰富思维,养成注意观察的好习惯,学习他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是多么有魅力,好好地读它,认真地读它,仔细地读它,你会得到很多好处,相信你会被这本书深深吸引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在这个暑假里老师给我们留了好多作文,我的头都大了,但是有一篇是要求写必读书目的读后感,其中有一本是《福尔摩斯侦探集》,我笑了,这个好写,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那波折的故事激发了我的兴趣。

柯南·道尔塑造了一位大英雄——福尔摩斯,他的智慧,冷静、沉着、勇敢,让我佩服,让我崇拜。我多么希望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

福尔摩斯在办案的时候,他总是能用他那像鹰一样尖锐而又专注的眼镜和像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找出真正的罪犯,我最喜欢第一集中他竟然能在各个蛛丝马迹中联想到犯人的特征,他能从墙上的字能判断犯人身高、体重。从墙上的单词当中的一个字母就能判断出他装成德国人,而实际不是德国人。

还有在《四个签名》中一张细条条对于福尔摩斯来说都是重要的证据,他说任何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可能暴露凶手的身份、地址、同伙等。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大侦探是有道理,我总结了一下,你看我说的对吗?首先,福尔摩斯的心里非常细腻,全方位的观察犯罪现场,在精确的分析,然后再有丰富的联想和坚韧不拔的毅力,这就是他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理由。

福尔摩斯的整个破案过程,不仅适用于破案,它也同样适用于我的学习,我以后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心细、智慧、坚韧不拔。请爸爸、妈妈、老师监督!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在校园里办了借书卡之后,可以多看一些书了,书成了我心中最有趣的又有知识的“开心果。”

经过仔细挑选,我看上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非常好看,让你看了有时紧张,有时高兴,有时激动,看了一遍还想看。今天我就和大家来介绍一下当中的一个内容——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个特别,让人紧张,又吸引人的案件。

一天,有人说他在一家人的房子里看见一个惊恐的画面——一个女孩吓死了,两个男孩吓疯了,福尔摩斯很有爱心,决心要查出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当侦探当了很多年,非常有经验,到处问相关这三个人的信息,知道信息后还不明确,到那看了看有什么可疑,福尔摩斯在屋里左转转,右转转,看看灯,看看烟囱,转来转去,好像什么了没发现,有人开始怀疑,问了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想在这儿我可以问问他了解更多信息吧!在把自己发现的告诉他,想着就这样做了,果真了解了很多信息,把发现了什么告诉他,那些人才知道福尔摩斯是个多么细心的人。福尔摩斯回到家经过一步又一步的研究,一步又一步的实验,一步又一步的分析,终于判断出是有人用毒粉害了他们,他把这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找出了害他们的人,并狠狠惩罚他。

在我们生活中要细心,把一件事做完整,对事物要仔细观,它的一点一滴,对事件要平静,不能心急,不然的话会把事弄糟的。我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时代是19世纪的英国,距离现在已经200多年。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瘦削、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已经成为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帮助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人们形容一个人聪明睿智时还会说他有着“福尔摩斯”的脑子。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主要描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与敌人同归于尽,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书中他说过一句话,那正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铤而走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这个暑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福尔摩斯相当聪明,破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案子,他一握别人的手就知道他来自哪个国家,而且他还会拉小提琴。他说:“一个人只要非常仔细地观察他所碰到的事物,就肯定会有非常大的收获。”他说得太有道理了,我要向他学习,仔细地分析每一件事情,寻找真正的“答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可精采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精采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三次服用毒(服用毒后,使人感到一时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

他也很离奇,从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有点马马虎虎的,有些小地方不注意。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所崇拜的侦探形象,他虽然是一个虚拟人物却有着非比寻常的头脑:推断、观察力。他就是我的梦想。

第一篇文章《血字的研究》就让我刮目相看。这就让我见识了福尔摩斯的高超手段。这是在华生看来一个空室杀人案。里面处处充满着疑团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在福尔摩斯眼里这件案子十分的简单。他马上就找到了凶手的名字并靠他那非凡的头脑推断出了他的作案手法,终于在他的家里抓住了凶手。当我读到《最后一案》时我又痛心不已,华生在山上收到了一封信,让他下山福尔摩斯明知这是一个圈套还让华生下山了。当华生明白了之后福尔摩斯只留下一封信而自己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了这让华生接受不了,同样让我也接受不了啊。

这时故事并没有结束,这只是第一本。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了!原来福尔摩斯没死他为防范莫里亚蒂教授的手下而躲起来了。这一次他买了一个他的塑料像,摆在了房子里了一个小时转一次终于一条“鱼”上钩了他向假福尔摩斯开了枪,真正的福尔摩斯猛得扑向他,将他抓住了。有一个案件是福尔摩斯毕生难忘的那就是《马斯格雷先礼典》这居然牵扯到了查理一世的皇冠这宝藏是管家发现的不过他被自己的同犯关在了地下室,同犯将财宝扔进了河中便永久失踪了。

这位被授予爵士爵位的虚拟侦探是我想要成为的人他就是我的梦想,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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