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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
因为喜欢动物,我一眼就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反复阅读这本书,我收获了许多,也感悟了许多。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作者李微漪根据自己的经历写成的,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与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过程中偶然救活的小狼“格林”之间的故事。起初,作者将格林带到城市抚养,为了不让家里人发现格林,作者和格林单独生活在公寓里,一人一狼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作者和格林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但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作者最终意识到格林和城市是格格不入的,城市并不是格林的最后归宿。一番思索后,她把格林带回了若尔盖,为了让格林适应野外的生活,做回真正的狼,她不断地训练格林,让它在故乡的土地上慢慢找回天性,最终回归了狼群。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为作者与格林之间有趣的互动感到欣喜,当看到格林在城市的家里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看到作者惊叹格林竟然学会自己开电视的片段时,我总是忍不住想起以前养过的小狗,有动物陪伴的日子里,仿佛从来都不会孤单。可是分离是那样的紧迫,毕竟对于格林而言,野外是最好的归处。所以作者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在那里,她带着格林练习捕猎,她用温情的文字记录了格林点滴的进步,她带着格林去草原寻找狼群,当她病倒后,格林为她带来了捕获的野兔,她温情写道说:“狼的外表冷酷,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是啊,谁说动物不懂感情呢?人类伤害它们,最终也会被它们伤害,人类善待它们,最终也会像作者一样被善待。在格林受到狼群认可的那一天,作者不舍地催促格林:“格林,快去快去呀”这句话里,饱含了对格林的深情,也饱含着对格林的留恋,还有对格林美好未来的期盼。为了格林,作者选择了放它自由,这是一份多么令人感动的感情!我从这句话,看出了作者与小狼格林中的深深牵绊。
因为喜欢动物,我特别喜欢看动物世界这款节目,动物世界的解说员曾无数次说,对于野生动物而言,最好的生存环境就是野外。《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作者与格林相处和谐的画面,看到了动物对人类善意的真情回报,看到了人类为了动物可以做出的种种努力,看到了格林在作者帮助下回归若尔盖的自由生活。如果说地球是个大家庭,我们和动物便都是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之间,友爱相处最为难得。所以,只有我们都能像作者一样以家人的心去善待动物,都能友好的为动物留出一片生存净土,保护好眼前的绿水青山,保护好美丽的地球大家庭,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美丽。
在书的最后,格林在反复的回顾中,终于消失在了夜色中。这是人与狼和谐相处的一个缩影,也表达了作者的美好心愿。作为人类,我们必须尊重地球上的每个生命,希望人类与地球上的生物能够永远和谐的生活在一起。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
热泪盈眶地看完了,不知是因为阅读这本书,双眼湿润的次数太多,还是近日用眼过度,双眼模糊了许久,百味杂陈,心,有千千叙……
狼与人:对狼的认知实在太少,一见“狼”这个字就胆战心惊,仿佛,狼,如死亡。狠一点,不就是狼么?狼的狠厉,贪婪,残忍,诸多贬义词如影随形,早已在人心中根深蒂固了。那,了解过,威严,睿智,忠贞,无惧,慈爱的狼么?它们是天生的猎手,猎手与侩子手的不同点是,侩子手,只是为了杀戮,而猎手,只是为了活着。格林为了一只捕杀的羊羔,与一群领地狗战斗,抢它的食物,就是在夺命,那是它的本能,有食物,才能活着。它能自己观察微漪的举动,自己学会了开电视,看着电视中的狼捕鱼,自己学会了捕鱼,自己学会利用风向,掩盖自己的气息,用计谋,拼耐力,捕杀野兔……仿佛,它才是一位睿智的长者。在微漪难受时,它会呜咽地哭泣,安慰她,生病时,陪着她,将自己的存粮,与微漪和亦风分享,展现铁血柔情。体现的人与狼之间的情感,似亲情,又似友情,说不清,道不明。
狼与狗:微漪的汪汪,名为狐狸,从开始的狼与狗的对立,到成了一对好兄弟。最惊异的是,与獒建立了深厚之谊,狼与獒,互相对立,格林与獒兄弟们,也是经历了双方的斗智斗勇,经历了一起战斗,才成为真正的一家人。狼与獒对立的定律也被一只小狼打破了。
狼与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此为自然规律,狼也逃不过的。我得知了,每一次在家的狼成员,极为热情地欢迎外出成员的归来,那其中,不仅仅是因为意味着有了食物,更是对它们安全活着回来的欣喜。在外,种种的的不安全因素,天敌的威胁,狩猎时的危险,天灾,人祸,能避开这些灾难成功归来,只能用热情地欢迎,来表达对上天的感激了。
人与自然:在看纪录片时,有一张狼皮大衣,用了620张狼头皮制成,需要620只狼啊。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有偷猎者的存在,就算有法律的威胁,又能怎样呢,不然,那件狼皮大衣怎么来的呢?斑羚,麂子,青羊,狍子,鹿子……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都是偷猎者的囊中之物,哪还轮得到狼下手?所以狼不得不窥视牧民的牛羊,造成狼与牧民的矛盾更为激化了。最可怕的不是“狼行”,而是“人为”,人类在不停地扰乱自然规律,终究大自然也会“回馈”人类的。
就到此为止了,想进一步了解狼么,翻翻这本书吧。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3
前一段时间,一直深陷《重返狼群》不能自拔。偶然在kindle上看到《重返狼群》的推荐,下载下来,开始阅读,立刻被吸引进入狼的世界,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有时间便阅读小说《重返狼群》,沉浸其中,小格林的命运牢牢抓住我的心。阅读完《重返狼群》发现还有《重返狼群2》,惊喜之余,如饥似渴的阅读。读完了两本《重返狼群》,再次惊喜地发现还有电影《重返狼群》!急忙在网络上观看了电影《重返狼群》,终于看到活蹦乱跳的格林本尊真容了。
从小说到电影,看着格林从一个毛茸茸的小球,成长为一个健壮成熟的大狼,回归到自己的领域,最终成为一代狼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忍不住唏嘘感叹!这是一个生命成长的故事,一个个体适应环境的故事,一个物种生存的故事。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有天真快乐的童年。等到长大后,都必须面临生存问题,面临惨烈的现实。狼有狼的生存问题,牧民有牧民的生存问题,城市的人又面临城市的人的生存问题。所有生命体都要面临生存问题。风花雪月最终都要终结于柴米油盐。世间万物,都面临生存问题,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不论是人类还是狼。
幼时有父母背负生存负担,不用为生存问题发愁。但是长大了,必须自立了,必须自己谋生了,才突然之间体会到谋生艰难。为了挣钱,人什么都可以做,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因为要活下去,要养育自己幼小的孩子,所以必须挣钱。
格林长大的过程是不断锻炼自己适应野外草原生活的过程。格林是幸运的!他有足够的智慧,在大草原生活的游刃有余。人长大的过程,也是不断锻炼变成谋生工具的过程。
如果收入低,一直与经济窘迫作斗争,那么就不得不付出自己所有的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来换取银行卡上可怜的数字,根本腾不出时间和精力做自己喜欢的事。
谋生压力,像隆冬腊月的寒风刺骨,吹走一个人所有的幻想、天真、浪漫,让一个人踏踏实实紧贴地面,紧贴现实,从事实实在在的枯燥无味的工作,一天又一天,直到失业或者生病或者死亡。
最理想的生活,莫过于有一笔财富,实现财富自由,不必为生计发愁,不必为了生存,被迫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被迫出卖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没有后顾之忧,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经营自己的精神家园,每天活的生机勃勃!叔本华便是这样度过一生,令人艳羡!
从《狼图腾》的作者姜戎为《重返狼群》作的序中,我得知《重返狼群》的作者付出了巨大的艰辛的超出常人的代价,才成功将小狼返还大自然,让小狼重返狼群。这是世界上首例由人类抚养长大,最后成功返回狼群的狼。狼妈是狠的,对自己狠,对小狼狠。狼也是狠的。狼妈是相信小狼的潜力,相信狼性的狠,才如此逼自己,逼小狼。潜力是挤压逼迫才能激发出来,不逼自己,潜力永远是深藏地下的宝藏,永远不会出人头地,永远不会属于你。只有对自己狠,像狼一样,才能让自己的潜力、才华、天赋迸发出火花。
我一边读序,眼睛发热,几乎要流出眼泪,我使劲咬住自己的下嘴唇,才将眼泪憋回去。序中有几句话,让我热血沸腾:不是仅仅为了“活着”,而是为了自由生活;不是退回城市动物园,而是在“望子成狼”的母爱下,将小狼置于危险残酷的环境中,强化成真正的野狼,并把它送回它的血亲狼群之中。
小狼被人类抚养,有两条路可走:是退回城市动物园,被关在笼子里,不愁吃穿,日复一日,坐牢般过日子,还是重返大自然,在残酷的大自然中,成为一条真正的独立自由坚强的狼!不依附任何人,在精神上完全独立!
我缺乏的恰恰是狼的精神。狼妈对小狼的训练,也启发了我如何教育子女。
《重返狼群》,引人深思,值得一读!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4
看李微漪的《重返狼群》是在去贵州夏令营的动车上,我们班的“小书虫”邹萃洁递给我一本书,我随手翻看了几页,便被深深吸引住了。接下来的十多个白天黑夜,我发扬了90年代看琼瑶小说的那股“痴狂”,看完了这本厚厚的书。说实话,读完之后,内心五味杂陈,久久难以平静,一种久违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一种震撼灵魂的东西在内心升腾,人和狼的真情演绎让我顶礼膜拜。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频频回头,难舍难分的情景,是那样让人柔肠寸断,潸然泪下。回想起来,嗓子梗梗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润润的!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撼人肺腑的依恋啊。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九死一生的艰难,一路相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直到最后的离别。
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保护着自己的人类狼妈妈。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可它为了照顾人类狼妈,却忍着饥饿,将它猎取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与爱,是狼妈用无私的爱和巨大的牺牲换来的,“人类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让我深深地懂得:爱能改变一切!
狼,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凶恶而又残忍的,是一种恩将仇报的冷血动物。可看了《重返狼群》之后,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是有感情的,狼是懂感情的。当李微漪因为肺水肿必须离开草原回成都治疗时,他与亦风两人将格林暂时托付给当地可靠的牧民,两人离开时,依依不舍的格林,跟着车、拼命奔跑。当因大雪封山缺乏食物,他们偷拿格林藏在雪下面的野兔,并将两块压缩饼干埋在原地作为交换,而食肉动物的格林发现食物被拿走了,犹豫片刻,将压缩饼干吃了。
亦风对李微漪说:“格林再藏食物,一定会背着我们,换个地方藏起来。”但让两人大为惊讶的是,格林再次在雪原上猎到野兔,依然藏在原地。
泪眼中,我想到一个真实事件:一群人因事故被搁浅在荒岛,人性中的残忍彻底被激活,人吃人拉开序幕……而格林却懂得抚养它长大的狼妈妈也会饥饿,也需要食物才能活下去。
李微漪在冰面上崴伤了脚,无法行走,格林围着狼妈妈转几圈才离开,却从山背面牵了草原牧童的一匹马,整整走了40分钟,终于将马缰绳递到李微漪的手中;格林知道狼妈妈受伤,从背后用两只前爪帮她助力站起!
看到这里,我眼泪情不自禁悄悄地流淌下来。
作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她知道会遇到怎样的狼,但却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在冰天雪地的狼山上,当饥饿和生存环境威胁到生命时,他们希望可以遇到人,但也最怕遇到人。因为他们怕遇到凶残无情的人类猎手。
当今社会,人们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可随着社会的进步,信仰却消失殆尽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金钱和权利顶礼膜拜。铜臭味让他们丧失了人性。那些人前君子,人后小人,人前冠冕堂皇,人后勾心斗角的人,玩弄一些让人不齿的潜规则,自欺欺人,让我觉得人类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格林和人类狼妈之所以这般深情厚意,是李微漪的真情付出让它感动。
我想李微漪心内的声音一定是:爱,就是付出;爱,就是尊重;爱,就要给它自由!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和蜕变的人性,我们真的需要反省自己,我们要学会并懂得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尊重感情。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5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西藏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6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7
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8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9
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0
当作者“引狼入室”且带着格林在城市里小心翼翼地生活了四个月,在权衡利弊后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回草原生活。为何?因为格林作为狼的习性和特征已经显现,而且强烈地渴望同伴和向往自由,城市已容不下他。爱子心切的狼妈不愿看到格林终身困在城市的牢笼里,从而选择了争取让格林重返狼群的艰辛之旅。
再次来到大草原,无疑是正确的,格林的狼性在这里得以释放,得到了更好的成长。在这里,小格林与藏獒斗智斗勇,化敌为友;与作者共闯狼山,患难与共此刻,作者为格林付出的一切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做到的。究竟需要多大的觉悟才能放弃城市舒适生活来到生活艰苦的大草原?究竟需要多深厚的爱才能做出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让格林重返狼群?现在我懂了,她视格林为亲人。可让我惊讶的是,格林也待作者如亲人一般。作者生病了,格林会每天趴在窗前静静陪伴,也不去猎食了。护食的格林将唯一的口粮留给作者,就像懂事的孩子关心自己的妈妈。这些温情的一幕幕划过我脑海,再次让我内心也变得柔软起来。爱是相互的,需要付出,需要灌溉。然而大多数人在感情中都是理所当然地考虑自己能否被人爱,从未想过自己本可以学会去爱,去给予。天下没有谁义务对你好,但你若对他好,他必然能感受到。
同时,我以往不喜狼的想法也得到了转变。当我们去看待事物时,永远不要戴上有色眼睛,用人云亦云的方法去看待。自古,狼给我们根深蒂固的印象是狡猾、奸诈,甚至出现了“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词语。人人熟知的《狼来了》故事诉说着狼本性坏、残忍及冷漠。可是,狼也有许多我们不曾发现的闪光点:团结、忠诚、感恩、执着和勇敢无畏。格林在逆境中不断向前,积极地活着,无畏地活着。作为一个强者努力活着。但我们人活着,会放不下用自由换来的太多东西,被枷锁束缚,害怕未知,畏缩不前。何时,我们也能像格林一样作为强者无畏地活着呢?
我一次次地被格林的成长所震撼,被作者与格林的感情所感动,觉得自己也在陪伴着格林成长,看着他从懵懵懂懂的幼崽成长为一匹勇猛的草原狼。每一个故事,总有完结之时,于泪眼中似乎看见格林离开时的情景:格林凝视着月光下曾经的家园,从深雪中拔出一支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格林走向了自由,走向了野性,走向了生死未卜。我们相信他会努力地生存,走向强大,直到生命终止。
